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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设计标准化管理手册(试行)前言1:为了加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水利工程项目设计标准化管理,提高公司项目设计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水利设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国务院和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有关工程项目设计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标准管理手册。2:本管理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部)在建的水利工程。在使用该标准化管理手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及发现的问题,请告知总工室,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予以修正和改进。目录第一章、资格资质管理第二章、勘测设计文件编制要求和依据一、编制
2、依据二、编制要求第三章、设计控制过程一、项目任务书二、可研阶段控制三、初步设计的审查四、施工图的审查五、设计现场服务第四章、设计质量的评定标准一、总则二、符合性评价的要求三、技术性评价程序和要求第五章、设计变更管理一、设计变更的要求二、设计变更的内容和范围三、设计变更的分类标准四、设计变更的程序五、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六、设计变更的资料档案管理七、设计变更的管理第一章 资格资质管理1、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2、勘察设计业务必须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其他任何单位和
3、个人不得承接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务。3、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在勘察设计文件封面上注明其资格证书的行业、资格等级、证书编号和登记号。 4、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批准人、审定人、专业负责人和主要设计编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应在勘察设计文件中签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加盖相应的注册执业印章。第二章 勘测设计文件编制依据和要求一、编制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1、国家、省、市以及湘江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的湘江新区的;3、经批准的流域或
4、区域规划或有关专业规划;4、国家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5、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6、项目批准文件和经批准的上一阶段勘察设计文件;7、。二、编制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文件的编制,一般按规划、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五个阶段进行,必要时可合并。2、设计单位在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前,应收集和分析工程地区已有的地形、地质资料,公司总工室水利设计管理人员负责与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查勘,设计单位根据勘察设计任务书或合同,结合设计方案,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大纲。3、设计单位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严禁离开现
5、场追记或者补记。公司总工室水利设计管理人员负责保存一份备查。4、勘察设计单位要全面加强对现场踏勘、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保证有关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勘察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总工室水利设计管理人员负责对接。5、勘察设计文件中的基础资料、参数选用、方案论证、投资编制、设计附图等须满足设计深度的要求,不得出现缺内容、漏项目、少资料、选的现象。6、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并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7、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寿命期限和法律追诉期限内对施工图负终身
6、质量责任。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选用国家和我市以及湘江新区禁止或淘汰使用的产品。9、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但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0、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第三章、设计控制过程一、项目任务书1、水利勘测设计项目必须首先取得立项批复并通过公司招采部相关流程确定设计单位后才能下达设计任务书。水利工程设计任务书格式见附表一。2、水利工程设计任务书要明确设计要点,设计要点包含项目性质、设计深度、进度要求等。3
7、、水利工程设计任务书统一由总工室水利设计管理人员填写,总工室主任签发,并加盖总工室部门公章。4、设计单位接到设计任务书后,需填写由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见附表二)和参与设计人员的详细情况表(附表三),并根据合同要求按计划完成设计任务。5、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有权建议更换不合格的设计人员。二、可研阶段控制1、设计人员根据主管部门或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委托进行可行性研究。调查研究设计所需的各种基础资料,包括:勘察资料、环境与水文资料、科学试验资料、水、电及原材料供应资料,用地情况及指标,外部运输及协作条件等,在此基础上进行可研设计。2、设计单位在可研阶段设计时必须
8、有两种及以上的方案,并要求对各种方案进行比选,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从中选择最佳的设计方案。3、设计人员应运用价值工程原理控制工程造价,拿出经济实用的设计方案,从而达到功能好、造价低、效益高、技术经济合理。4、设计单位在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可研图纸设计后,必须由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内部审查后方能上会。总工室组织公司有关公司领导以及专家人员(必要时可以请外部专家)进行审查。5、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水行政机关批复后,设计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在主要内容上进行修改,须经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和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如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要求修改变更,设计单位负责将修改意见报原审批机关复审。三、初步
9、设计的审查1、设计单位在编制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前首先要对工程水文、地质勘查、主要建筑物基本形式、施工方案、工程移民、占地、工程管理、投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经济评价等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给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总工室。2、设计单位对设计中的重大设计问题必须提交专题报告,对工程投资有较大影响的工程设计方案、移民征地、施工导流以及复杂的工程地质与基础处理等必须有专题方案。3、初步设计必须有两个及以上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比较,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要进行详细的论证后推荐一个合理、性价比较高的方案。4、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先报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内部审查,总工室组织有关专家(含外部专家)进
10、行内部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表见附表四),设计单位根据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的内部审查意见修改后报水行政职能部门审批。5、设计单位要编制设计概算,并向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提交设计概算书,由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委托中介审核后报相关部门进行批复。批复后的设计概算作为设计费用的计算基础。6、详细的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另行编制。四、施工图的审查1、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除加盖单位印章外还须加盖注册工程师证章,并同时向业主提交计算书和工程量清单。2、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采用聘任外部专家以及公司内部水利专家会审的制度。 3、参与水利工程施工图的审查专家必须具有高级
11、职称及以上并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4、专家组对施工图审查后,审查合格,会审专家组出具会议纪要并形成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见附表五),审查不合格,会审专家组说明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重新报专家组会审。5、总工室负责保存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审查记录并统一归档。6、施工图审查要点另行编制。五、设计现场服务管理1、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概算投资在5000万以上(含5000万)的水利工程必须派驻设计现场代表,工程概算在5000万以下的水利工程设立专人负责设计现场服务。2、设计人员了要及时解工程进展计划表、工程进展情况;事先对关键工序的施工应
12、与项目技术负责人密切沟通。3、定期参加工程例会频度,设计人员结合施工现场发现的情况,提示、强调施工现场各方应重视的问题,交流自身的观点与感受,认真做好会议纪要,并列出未能当场答复的问题,在交底会议纪要约定工作日做出答复,答复时间不得延误工程的进度。4、按时间表积极主动联系业主项目技术负责人检验现场设计服务效应,对仍需解决的问题尽快做出答复。5、一切施工现场的设计变更均应事前征得业主的同意,并应将操作流程与业主达成一致。6、除特殊设备外并应业主要求外,设计人员不推荐建材和设备,图纸上必须标明技术各项技术参数,满足设备采购要求;除专用设备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外,图纸上不得出现设备生产企业的专有设备
13、编号。第四章、设计质量的评定标准一、总则1、为进一步落实梅溪湖投资(长沙)质量评价要求,规范水利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工作程序,做好我公司负责审查的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2、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包括符合性评价和技术性评价两阶段。3、总工室负责制订质量评价工作计划、汇总与上报评价结果等工作,公司总工负责确定项目符合性评价和技术性评价结论,总工室水利设计管理工程师负责组织质量评价工作。4、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主要依据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水利工程部分)等现行技术标准内容和深度要求,按照质量评价办法规定开
14、展工作。二、符合性评价1、符合性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勘测设计单位资质符合性、人员执业资格符合性、专题报告完备性和成果完整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符合性评价表(见附表六)。评价结论为“符合”与“不符合”两个标准。2、符合性评价的具体要求是项目承担单位勘测设计资质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的相关规定。项目由多个单位完成时,技术牵头或总负责单位的资质必须满足整体工程的资质要求,其他各单位应满足与所承担勘测设计的单项工程相应的资质要求。水利工程各设计阶段勘测设计成果编制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仅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的设计成果报告,判定为
15、不符合。3、承担勘测设计工作的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成果完整性要求:检查设计成果内容是否符合相应阶段编制规程的内容要求,包括章节内容、必要的附图、附件(投资概(估)算附件等);检查工程建设任务、规模、范围、方案、投资等重要方面是否存在规划依据不足、与立项要求不符、存在明显设计缺陷等不符合性。三、技术性评价程序和要求1、专家组在进行项目审查时,针对勘察设计成果满足编制规程及其他有关技术标准的程度,按照表式(三阶段相应为附表七、八、九)内容进行评分、简要评述并签名。总工室汇总各专业主审人技术性评价评分结果,填写“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技术性评价表”专
16、家组组长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项目技术性评价结论,在评价表上进行简要说明并签字。2、技术性评价评分具体要求是评价工作针对以三阶段规程和相关标准要求为依据归纳的78个评价内容,按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赋分。不同设计阶段的报告采用不同评价内容和评价要求,不同评价内容占有不同的权重。质量标准一列中黑体文字部分为该项评价内容必须满足的条件,若不满足,该项评价内容为不合格。3、专家组专业主审人负责对本专业成果进行评分(评分可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对成果质量作简要说明,重点描述质量缺陷之处,并对是否需要复审、复核提出明确建议。若建议复审,则该专业成果质量评价得分应为不合格档。对于复审项目,需说明上次审查中明确的
17、主要问题的修改、落实情况。4、一个专业有多名技术人员参加审查时,由专业主审人与其他本专业审查人员确定评分,全部评价人员都需在评价表上签名。5、评价内容由多专业组成时(不同设计阶段,评价内容的专业组合有些差异),以主专业评分为主,酌情考虑其他专业的评分情况确定该项内容评分;若多专业为平行专业,则以各专业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该项内容的评分。6、评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6080分(含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表中评价内容带“*”的为关键内容,若该项不合格,则整体评价不合格;若某项评价内容为不合格,则整体评价最高为基本合格。复审项目只分合格与不合格两档。7、鉴于水利工程类型不同
18、,各专业工作量比重及重要程度也有一定差异,技术性评价评分过程中可适当调整各评价内容“分值”比重,并按调整后“分值”的80%以上(含80%)、6080%(含60%)、60%以下确定不同等级评分。调整“分值”比重的项目,按以下公式计算项目技术性评价评分:技术性评价评分评分/分值100第五章、设计变更管理一、设计变更的要求1、水利工程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进行的补充、修改和完善等活动。2、工程变更总的要求是:严格控制、科学管理、实事求是、规范程序、安全优质。3、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工程预算、工程施工和
19、施工监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在项目建设中如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工程外部环境和原设计的外部条件的变化以及设计自身存在的问题等原因,确需变更施工图设计,应当遵循坚持标准、优化设计、保证质量、安全可靠、节约资金等原则,所有的工程变更必须遵循“申请、审批、变更、实施”的程序。二、水利工程变更的内容和范围1、工程变更包括以下内容:(1)、增加或减少施工图设计中任何工程的数量超过一定的限值。(2)、增加或取消施工图设计中的任何分部分项工程。(3)、改变施工图设计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标准、质量和种类。(4)、改变工程中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型、位置和尺寸。2、当结构性质、设计标准未发生
20、变化、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略有增减或者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对照,其工程量清单中数量有遗漏或多列均属于正常计量范畴,不属于工程变更。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变更:(1)国家法规、政策或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有重大改变。(2)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不详或施工中发现工程地质条件或水文地质条件与设计所依据的地质勘察资料有重大差异。(3)因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节省工程投资或缩短工期而出现的改变。(4)原施工图设计时的某些依据或外部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5)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改变。(6)保持原设计质量标准和工程造价,通过工程变更可以节省土地、有利于安全、有利于环
21、境保护、有利于节约工程投资。(7)特殊情况下工程先行使用,采取特定的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所增加投资的部分。4、下列情形不得批准变更:(1)由于承包人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的限制而要求变更的项目。(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失误导致场地条件变化而要求变更的项目。(3)由于承包人私自改变设计(未按程序进行审批)增加工程量而要求变更的项目。(4)由于承包人的以增加工程量为目的恶意行为导致施工现场水文、地质等条件发生改变而要求变更的项目。三、工程变更的分类标准 1、工程变更根据投资大小分四类: (1)一类投资变更(一般变更):工程建设投资增加或者减少不超过5万元,同时累计变更不得超过合同造价总额的1%。 (2)
22、二类投资变更(较大变更):工程建设投资增加或者减少超过5万元且小于(等于)20万元,同时累计变更不得超过合同造价总额的2%。 (3)三类投资变更(重大变更):工程建设投资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同时累计变更不得超过合同造价总额的3%。 (4)四类投资变更(特大变更):工程建设投资增加或者减少超过50万元,同时累计变更超过合同造价总额的5%。 2、水利工程工程变更根据技术标准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工程细部结构的优化变更,单价相近的树木及花草等种类的变更。 (2)较大变更:施工图设计中工作的性质、标高、尺寸、质量标准和种类发生较大的变化,景观工程的平面布局、重要景点、构筑物
23、与原设计方案有较大出入。 (3)重大变更:增加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建设的范围、规模以及建筑物的标高、线型、位置和尺寸发生重大变化与原设计方案有重大出入的变更,对设计工艺流程、使用功能、主要设备、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重要内容作修改。四、工程变更的程序1、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各承包人均可提出工程变更,如果是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由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附表十),经设计院、业主同意后再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或者设计变更通知单,如果是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则申报文件中填写工程变更报告单(附表十一),以书面形式阐述变更理由,提出初步技术方案和经济比较资料。分别由监理单位
24、、设计单位、业主批准后再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设计变更图。2、工程变更理由应针对工程变更的事实、原因,按专业要求进行阐述和说明,并从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工程造价等技术、经济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得出结论,建议采用何种变更方案。3、工程变更应根据变更方案和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初步估算变更部分所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实际结算时,实际工程造价与申报变更时的投资估算价上下幅度应控制在10%以内,如超出此范围,此项变更需重新报批,否则将按原批复变更估算价的限额结算。五、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1、对于一般技术变更涉及一类投资变更,由监理部初审,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监理、设计单位召开专题会议
25、共同会审,经与会人员在变更申请单或者工程变更报告单签认后报总工室主任审批后报分管副总批准。2、对于较大技术变更涉及二类、三类投资变更,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初审,由总工室组织监理、设计单位、项目工程部召开专题会议共同会审,经与会人员在变更申请单或者工程变更报告单签认后报公司总工室分管副总审批后报公司董事长批准。3、对于重大技术变更涉及四类投资变更,由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变更材料,总工室负责初审,由公司总工组织监理、设计单位、项目工程部、总工室召开专题会议共同会审,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经与会人员签认后并在变更申请单或者工程变更报告单签字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报管委会批准。4、各类变更如涉及变更规划、水利、交通
26、、建设等原批准文件的,由项目工程部、监理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经总工室复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公司工程建设部向有关部门统一报批。5、当工程现场出现了危及生命、危及工程安全或危及第三方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时,在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职责的情况下,现场业主施工人员或者监理工程师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解除或减少这种危险而必须进行的相关工作。承包人应立即执行现场业主施工人员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的行为,若承包商费用发生变化,现场监理应在8小时之内尽快通知相应审批部门。相应审批部门应尽快到达现场,察看工程处理情况,认可工程变更并补发变更令。6、所有的变更指示必须是书面的
27、,在防洪抢险等特殊情况下,为了工程的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可以依据审批权限在工程现场发出口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由承包人负责录制好抢险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并整理好有关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紧急抢险的理由说明),完善变更手续,按审批权限报批。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一般应在事后依据抢险工程现场情况补发一份书面变更指令(事后签发时间应为口头指令发出时间)。如果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在口头指示后未补书面指令,承包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证实此指示,同时向监理部和业主报批。若监理部和业主在14个工作日内没有审批,视为自动认可。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书面、口头指令和承包商请求书面认可的材料中,应明确提出工程变更的数量或
28、金额。7、变更工程的勘察设计应当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对文件承担相应的责任。8、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或不能按规定实施时,项目业主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方法依法选择施工单位。9、各审查部门在必要时有权对承包人已取得的任何签证的变更工程内容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调查,承包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为调查和核实提供方便。监理工程师、业主可以依据掌握核实的资料重新审核与计量。10、工程变更的审查严格执行缺陷退回制度,变更资料不完善、变
29、更理由不充分审批部门可以退回,退回单位应书面说明退回原因。第六章、工程变更的资料档案1、针对不同的变更等级,工程变更的申报文件内容如下(格式详见工程变更文件格式):施工前申请变更时报审的资料有:(1)工程变更申请单(附表十)(2)工程变更报告单(附表十一)(3)工程变更初步论证及说明(附表十二)(4)工程变更数量和费用估算表(附造价计算资料)2、工程变更单价确定,如原合同中有对应清单的,原则上按合同中的对应清单项目的单价确定其费用;如原合同中无对应清单子目,根据合同确定的计价原则及现行政策文件由施工单位提出单价分析表,由项目工程部组织监理部初审,由公司总工室复核,公司总工审批后报审计单位批准。
30、3、在建项目的工程变更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实际完成的工程投资(即累计的正常计量工程与累计的工程变更之和)不得突破湘江新区可研批复的投资总额。4、一般情况下,工程变更方案各审批部门自收到书面变更意向申请之日起,一般变更3天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重大变更在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特大变更应在14天内作出答复。(在工程变更申请单、工程变更报告单上签署意见)。5、无正当理由,超过审批时间未对工程变更文件的审查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应有相关签收记录)。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七、工程变更的管理1、工程变更实行台帐管理,业主、监理、承包人应分别建立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
31、。2、项目工程部、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设计变更台帐的管理,按时间段分别对工程设计变更逐个进行登记、编号,并按月进行汇总后报公司总工室备案。3、一般、较大变更上报一式四份(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各存一份),重大、特大变更上报一式六份(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审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如需要)各存一份)。4、所有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必须要有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表和附图,如横断面图、施工设计图和变更后的施工图。5、涉及到工程量、费用计算、单价分析的资料以及图片必须随工程变更文件上报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 6、鼓励优化设计,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用于工程施工,在合同范围内对节约工程投资
32、进行的的优化设计的工程变更,由公司总工室提议,经公司总工审批报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提取节余金额的10%奖励给提出变更设计的法人单位。7、对擅自进行工程变更或未经书面同意而提前进行了施工的变更工程,业主不支付任何费用。8、承包人未按要求完善变更的工程,不予结算支付。9、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已变更工程进行计量,按有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直接计量或不予计量。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绝进行变更和计量工作,则业主将从承包人的任何支付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发生所有费用的金额。10、由于承包人和监理等有关单位未按要求操作引起的工程变更将不予计量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11、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程序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赔偿、暂时停工和暂缓计量支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直接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在工程变更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行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实施问责,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建立工程设计变更台帐单位,其后续工程设计变更一律不予受理。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总工室 二零一五年六月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