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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民政局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防范管理,保证局公共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1、局办公室为消防安全管理协调单位,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各单位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2、严格控制火种、火源,杜绝火灾事故。楼内不许吸烟,不准随意使用火源,禁止燃烧废纸杂物。在室外燃烧废纸杂物时,必须有人看管,确定火种熄灭后才能离开。3、使用明火作业时(如电气焊),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防范措施后才能组织实施。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楼内私用电炉、热得快、电烙铁、电热器等电热设备,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要给予处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接电源、私装电灯、私自改变
2、原有线路,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拆除,并给予处罚。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楼内(如汽油、酒精、鞭炮等)。6、要定期对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电闸开关和照明灯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凡有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未修好前不得使用。非特殊需要的单位,下班前应切断电源。7、电器动力设备不得带病运行操作,设备容量应符合线路及电闸开关所规定的安全运行值,防止超负荷运行。凡用电增容或增加大容量电器设备,必须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8、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配给的消防设施,应由专人维护保养,安装的部位不得随意挪动。严禁任
3、何单位、个人非火警使用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堵塞和占用消防通道或妨碍消防栓的使用,确保大楼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9、消防泵和消防闸门必须由专人管理,每月空转一次,保证消防泵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10、局办公室负责全楼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保养。消防器材放置在显著固定位置,平时不得随意挪动。各单位对职工应安排相应的培训,遇有情况做到人人都会使用。11、举行重大活动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要对活动场所和住处进行严格的防火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12、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有无缺少、损坏等情况,并定期(一至二个月)启动各类消防设施运转,检查有无故障,发现问题(
4、小故障)及时排除,重大故障应报局办公室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二、文件、档案安全管理1、文件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为局办公室,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为档案管理处和存有档案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2、严格保密制度,凡属需要保密的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剩余废件及时销毁。3、秘密及秘级以上的文件要严格登记专人管理,做到手续完备、存放安全。4、未经局长或主管副局长批准,秘密及秘级以上文件、资料一律不得携带外出或私自带回家中。5、办理和传阅秘密及秘级以上文件资料的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文件内容。6、任何人不得在私人信件、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公开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文件内容或携带秘密文件
5、、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步入公共场所。7、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认真执行保密法规、制度和保密纪律,确保档案材料安全,杜绝泄密、失密现象。8、凡入库档案均要根据国家档案法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或解除密级。9、档案的查阅、摘抄和利用,必须经档案室负责人同意,必要时要经档案室负责人或主管局长审查批准。10、档案的管理人员和查阅、摘抄保密档案的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扩散传播。11、非档案专职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库房。12、对要销毁的档案材料,经造册,报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由二人以上共同监销,并在销毁注册上签名,销毁注册。三、安全防盗管理1、安全防盗协调管理单位为局办公
6、室,责任单位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防盗第一责任人。2、安全防盗必须责任到人。各单位都要成立安全防盗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盗管理工作。3、各单位每天要轮流值班。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内的安全工作。值班时间为中午,下午下班后负责本单位工作区的清场和安全检查。机关办公区和一站式窗口排出值班表轮流值班。4、非工作时间进出办公室,需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要认真填写本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证件号码。四、罚则1、违反上述规定,尚未造成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2、对造成损失后果不严重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给予处罚。在职人员给予较轻行政处分,借用、聘用人员留用察看。3、对造成重大损失的,除要赔偿和处罚外,还要给予较重如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