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doc(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一、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给学生提供更多自 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 理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复合型、交叉型、 高素质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 则进行。学校宏观控制转入人数在转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 30%,对 各专业转出比例不作限制;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 适当控制专业转入人数。二、申请条件第三条 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第二学 期申请转专业: (一)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
2、入专业要求。(二)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三)一年级必选的通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或经补考合格)。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未办理过转学、转专业者。 (六)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其他基本要求。 第四条 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得 转入普通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外语 类专业。经过专业分流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本专业类所含的其他专业。三、组织实施第五条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 主管校领导、教务处、学工处、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 学院(部)由党政负责人、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组成 转
3、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工作。四、操作程序第六条 由教务处与各接收专业所在学院共同制定各专业接收学 生人数及考核办法并统一公布在学校相关网页上。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各学院统一填报 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并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第八条 由教务处审核并按申报专业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 名单,下发给接收学院。 第九条 鉴于我校 2018 级学生的大学英语采用分层次教学的方 式,由教务处组织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英语水平测试,测试结果将用于 通修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由接收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考核,考核可 采用笔试或
4、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各接收学院应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学生的专业考核工作, 着重考核接收专业一年级必修的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基础课程,考察学 生的专业素质及专业特长,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 登录)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 考核达不到要求者不得转专业。 第十一条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考核结果按通修课的平均成 绩占 50%,专业考核成绩占 50计算出最终成绩进行排序,依据转入 计划择优转入学生,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将 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公示。五、学籍及课务第十二条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办理 学籍异动手续,并按转入
5、专业进行下一学期的选课,从下一学期开始 进入所转专业学习。 第十三条 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第十四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通修课程 的学分可相互抵认,转专业选拔考试时已考核过的课程可直接参加考 试获得学分,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相关选修课认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学籍问题按南京师 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大一下学期的期末考试。 若其间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 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如在原专业期末考试中出现不及格课程, 且该课程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程,则转入学院可将其退回原专业学习。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