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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闽安委明电20191 号)和省、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 1 个月的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一、总体要求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等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
2、反三,亡羊补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严抓严管,该停 2 的停,该关的关,该问责的问责,真正让安全执法长出“钢牙利齿” ,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二、执法
3、检查重点内容(一一)危危险险化化学学品品。 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对所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带储存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一查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使用情况;二查涉危工艺装置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使用情况;三查涉危工艺如硝化、氧化等反应系统泄爆管和紧急排放系统设置使用情况;四查涉危工艺操作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五查涉危工艺反应产品(含中间产品)储存安全管理情况;六查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特别是涉危工艺如硝化、氧化等反应
4、的危险废物储存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同时,要对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园区内企业对周边单位的安全影响情况。(二二)煤煤矿矿。结合正在开展的煤矿安全“体检”工作,重点对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瓦斯管理较为薄弱、火灾防范存在缺陷、单班下井人数 50 人以上、近三年来的事故矿井、停工停产煤矿等安全风险较大的煤矿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 3 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安全生产承诺等制度;二查是否存在“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行为(“五假”: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五超”: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
5、、证照超期;“三瞒”: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三不”: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是否存在非正规开采、以掘代釆、违法用工等违规行为;三查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和重大灾害治理情况,是否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釆掘接续紧张,安全监控、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等运行不正常,人为损坏监控系统传感器,篡改监控数据,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人员不健全,灾害治理工程不到位、效果不达标等;四查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情况,严把验收审查关口,复工复产前是否全面排查各生产系统、各环节、各岗位事故隐患,并组织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等;五查煤矿建设项目是
6、否按照审查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假建设真生产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六查停工停产煤矿是否落实值班值守等制度和安全措施,地方监管部门是否落实巡查检查和盯守责任,是否存在擅自复工复产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三三)非非煤煤矿矿山山。 以尾矿库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查坝体是否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局部坝体 4 隆起的情况;二查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值是否小于设计文件规定值;三查浸润线埋深是否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四查排洪系统是否存在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排水丼是否存在显著倾斜,有坍塌的迹象;五查是否存在设计以外的尾矿排放管道进行尾矿、废料
7、或者废水排放。要突出汛期关键时段,以“头顶库” 、病库为重点,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尾矿库企业防汛度汛安全。同时,对全省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釆空区治理和排土场防汛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四四)消消防防。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和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治理等关键环节,采取行业督查、网络排查、单位自查、专业抽查等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二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问题;三查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
8、杂物问题;四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五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六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七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八查单位未依法强化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和消防应急装备建设问题;九查未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问题;十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 5 业未按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未配备防护和救助装备、未常备企业总平面图和数字化控制系统流程图等应急处置所需资料问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及要求具体见附件。三、组织实施方式三、组织实施方式(一一)督督促促企企
9、业业自自查查。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企业和单位,要求全部企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二二)专专项项执执法法检检查查。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影响周边企业单位安全。(三三)重重点点执执法法检检查查。 县安办将分类组织专家指导工作组,对地
10、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同时,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推动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 四、工作要求四、工作要求( (一一)提提高高政政治治站站位位,着着力力防防范范化化解解重重大大风风险险。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
11、、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充分认识到当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然任重道远,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本乡(镇) 、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抓住核心关键要素化解风险,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打好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四个意识” “两个维护” ,体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二二)加加强强组组织织领领导导,迅迅速速开开展展专专项项执执法法检检查查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
12、密部署,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定期通报、暗查暗访等方式,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 7 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明的纪律和最严肃的问责,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格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一盯到底,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凡是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
13、律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一律尽快关闭,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对专项执法检查自查自改走过场、安全隐患整治不落实的企业,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同时,要坚持分类监管,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简单化、 “一刀切” 。( (三三)严严格格跟跟踪踪管管控控,强强化化历历年年遗遗留留事事故故隐隐患患的的整整改改落落实实。各
14、乡(镇) 、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历年来上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在本乡(镇) 、本行业领域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检查、整改、验收 8 闭环管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列出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尽快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强化追责、问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釆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加强跟踪复查,强化现场管控,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坚决防范
15、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 (四)四)强强化化专专家家指指导导服服务务,动动员员社社会会各各方方力力量量参参与与监监督督。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监管部门、服务机构、大型企业等方面专家力量,根据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分门别类成立专家指导服务团,共同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要发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作用,建立专家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解决企业自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自查的成效。县安办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企业一律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6、,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不教育片、播放警不公益广告、举办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不教育效果,不断提尚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渠道,加强举报人员信息保密,激励动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家属举报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帮助监管部 9 门发现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问题。( (五)五)强强化化监监督督考考核核问问责责,确确保保专专项项执执法法检检查查取取得得实实效效。 各乡(镇)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问题,要及时以本政府名义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发出工作建议函,督促认真进行整改。对执法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认
17、真研究、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釆取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等对策措施,推动解决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查处不严格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坚决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企业主体责任不履行,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整治不落实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决纳入集中教育对象,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推动提高他们的安全法治、依法履职意识。国务院安委会即将开展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工作,请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评分标准(附件 9) ,就涉及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紧补缺补
18、漏,并完善工作资料、台账,做好迎接准备。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县矿管办及各乡(镇)政府 4 月 9 日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方案,4 月 19 日前报送报表(附件 17)及工作落实情况。其他县直有关单位落实情况于 4 月 22 日前报县安办。工 10 作开展情况将纳入 2019 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内容。(联系人:涂健青、刘春孙,电话:7220737,邮箱:)附件: 1.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2.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情况表3.关闭取缔单位情况表4.停产整顿单位情况表5.联合惩戒失信单位(个人)情况表6.问责曝光工作不力单位(个人)情况表7.集中教育工
19、作情况表8、2018 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分标 准9.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闽安委明电20191 号) 11 12 附件 1 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排查治理隐患其中重大隐患执法处罚联合惩戒失 信单位(个 人)问责曝光工 作不力的单 位和个人集中教育排查已整治整改率排查已整治整改率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停产整顿暂扣 吊销 证照 企业处罚 罚款追 究 刑 事 责 任单位个人单位人员班次人员(项)(项)(%)(项)(项)(%)(起)(家)(家)(家)(万元)(
20、人) (家)(人)(家)(人)(次)(人)合 计1.危险化学品2.煤矿3.非煤矿山4.交通运输5.建筑施工6.消防7.其他行业领域 13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 年 4 月 日附件 2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情况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序 号所在县 (市、 区)存在重大隐患的 单位名称行业 领域重大隐患简况重大隐患整 改挂牌督办 文号整治完 成时限整改落 实情况备注12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 年 4 月 日说明:行业领域填写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其它共七类。 14 附件 3关闭取缔单位情况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序 号所在县 (市、
21、区)被关闭取缔的单位名 称行业 领域被关闭取缔单位的地址关闭取缔时间备注12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 年 4 月 日说明:行业领域填写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其它共七类。 15 附件 4停产整顿单位情况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序 号所在县 (市、 区)被停产整顿的单位名 称行业 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责令停产整顿的 执法文字编号停产整顿 时限备注12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 年 4 月 日说明:行业领域填写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其它共七类。 16 附件 5联合惩戒失信单位(个人)情况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22、:序 号所在县 (市、 区)失信单位(个人) 名称行业 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 戒的文号失信惩戒 时限备注12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 年 4 月 日说明:行业领域填写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其它共七类。 17 附件 6问责曝光工作不力单位(个人)情况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序 号所在县 (市、 区)被问责曝光的 单位(个人)名称行业 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媒体名称问责曝光 日期备注12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 年 4 月 日说明:1.行业领域填写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其它共七类。2
23、.媒体名称填写公告曝光被问责单位、个人有关情况的媒体全称。 18 附件 7开展集中教育工作情况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序 号所在县 (市、 区)参加集中教育 的人员姓名行业 领域所在单位名称职务举办集中教 育的单位名 称备注12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 年 4 月 日说明:1.行业领域填写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其它共七类。2.职务栏填写参加集中教育人员所在单位担任的职务。 19 附件 8 2018 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细则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现场考核方式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
24、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 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 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 以及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词 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宣贯培训。 (3 分)(1)省级政府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 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的,扣 1 分;省级应急管理、消防部门未组织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词精神的,分别扣 1 分。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未采取具体措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的,扣 1 分;未对机构改革期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的,扣 1 分。逐项扣分,扣完对应考核细则标定的分数为止(下同) 。核查省级
25、政府及有 关部门一、 责任落 实2.持续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 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意见各项任务措施; 深入宣贯组建国家综合性消 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 。 (3 分)(2)省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中,未涵盖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 实施方案部署的 2018 年任务的,扣 1 分;未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的,扣 1 分;未 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扣 0.5 分。未宣传贯彻框架方案的,扣 1 分;未按框架方案精神明确消防救援工作汇报协 商、消防救援人员保障机制等事宜的,扣 1 分。(3)市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中,未涵盖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 实施方案部署的 201
26、8 年任务的,扣 0.5 分;未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的,扣 0.5 分; 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扣 0.3 分。核查省级 政府,抽 查市级政 府 20 3.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政府 行政首长负责制。 (3 分)(4)省级党委和政府未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扣 1 分;未将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内容的,扣 1 分。省级政府未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的,扣 1 分;未由担任 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扣 1 分;未明确
27、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 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的,扣 1 分;未由政府领导担任森林防 火指挥部总指挥的,扣 1 分;未启动制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具体意见 的,扣 1 分;未组织政府、行业部门负责人开展本地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题 宣贯培训的,扣 1 分。(5)市级政府未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的,扣 0.5 分;领 导班子分工未体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扣 0.5 分;未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 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扣 0.5 分;未由政府领导担任森林防火指挥部总 指挥的,扣 0.5 分;未组织政府、行业部门负
28、责人开展本地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专题宣贯培训的,扣 0.5 分。(6)县级政府未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的,扣 0.5 分;领 导班子分工未体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扣 0.5 分;未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 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扣 0.5 分。核查省级 政府,抽 查市级政 府和县级 政府一、 责任落 实4.将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 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本地经济 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公共服 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 民办实事工程。 (3 分)(7)省级政府未将安全生产规划、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地区国民 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扣
29、1 分;未颁布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或未将森林防火 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的,扣 1 分;未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三 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的,扣 1 分;未制定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扣 1 分;未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现全省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成率达到 100% 的,扣 1 分。(8)市级政府未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地区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计划的,扣 0.5 分;未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 的,扣 0.5 分。核查省级 政府,抽 查市级政 府 21 5.健全安全生产、消防、森 林草原防灭火工
30、作协调机制, 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 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问题, 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将年度 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和班子 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3 分)(9)省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未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的,每 个扣 1 分;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未完成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务或具体事项 的,每件扣 1 分;每季度未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安委会成员单位全体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 作的,每少 1 次扣 1 分。未至少召开 1 次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扣 1 分;未建立健全由 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的,扣 1 分;未明确消防安全委
31、员 会(防火安全委员会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扣 1 分。未召开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的,分别扣 1 分; 未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分别扣 1 分;未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和 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的,分别扣 1 分。省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未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或签订责任状的,扣 1 分。(10)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未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的, 每个扣 0.5 分;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未完成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务或具体 事项的,每件扣 0.3 分;未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分别扣 0.5 分;未至少 召开
32、 1 次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扣 0.5 分;未建立健全由政府主 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的,扣 0.5 分;未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 (防火安全委员会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扣 0.5 分;市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未开展 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或责任制考核或签订责任状的,扣 0.5 分。(11)县级政府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未完成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务或具 体事项的,每件扣 0.3 分;未至少召开 1 次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 扣 0.5 分;未建立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的,扣 0.5 分;未明确消防安全委
33、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扣 0.5 分;未开展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工作的,扣 0.5 分。核查省级 政府,抽 查市级政 府和县级 政府及各 级安委会 成员单位 22 6.科学合理安排安全生产、 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预 算,强化绩效管理,保障相关 领域必要合理支出需求。落实 中央财政相关补助政策,按规 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 金。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相 关经费预算,加强资金管理。 (3 分)(12)省级政府未将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防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分别扣 1 分; 未对有关部门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进展及规范化情况进行监督的,扣 1 分。省级财政未对困难地区
34、消防队站的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业务建设予以支持的,扣 1 分; 未依据消防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的,扣 1 分。(13)市级政府未安排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经费预算的,扣 0.5 分;未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的,扣 0.5 分;未按标准保障地方消防经费的,扣 0.5 分。(14)县级政府未安排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经费预算的,扣 0.5 分;未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扣 0.5 分;未按标准保障地方消防经费的,扣 0.5 分。核查省级 政府及有 关部门, 抽查市级 政府和县 级政府一、 责任落 实7.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落实 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制度,依法 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
35、告;严 肃事故责任追究,加强对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确 保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 位。 (3 分)(15)省级政府未制定完善并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故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督办制 度或机制的,分别扣 1 分;未按制度开展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发现 1 起扣 1 分;省级政 府或有关部门未按期完成 2018 年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每起扣 1 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特别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中,发现有整改措施未落 实的,扣 1 分;省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未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有关 工作要求的,扣 1 分。(16)市级政府未向社会全文公开 2018 年内应当完成调查处
36、理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报告的,每起扣 0.5 分(直辖市此项核查直辖市政府;提级调查的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由省 级政府公开的,核查省级政府) 。核查省级政府,抽查市级政府;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落实挂牌督办工作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综合评定 23 8.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消 防安全行业监管、属地分级监 管责任,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 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体制。 (3 分)(17)省级政府未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扣 1 分;未明确油气 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的,扣 1 分;未明确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 景区等功能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工作的机构的,扣 1 分。(
37、18)市级政府未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的,扣 0.5 分;未明确各 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工作的机构的, 扣 0.5 分。核查省级 政府及有 关部门, 抽查市级 政府1、 责任落 实一、 责任落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的 部门依法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 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 务职能的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全 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3 分)(19)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未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和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列入投资计划并落实到位的,扣 1
38、分;科技部门未将安全生产、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 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的,扣 1 分;公安机关未督促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工作的,扣 1 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未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安 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扣 1 分;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未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和森 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的,扣 1 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未将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 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的,扣 1 分;规划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时,未与安全生产规 划、管道发展规划相衔接的,扣 1 分;规划部门未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的,扣 1 分;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未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
39、安全责任的,扣 1 分;房地产管理部门 未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的,扣 1 分。核查省级 政府有关 部门 24 10.严格安全准入,对审批事 项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 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 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法定条件 和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 (2 分)(20)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未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的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扣 1 分;未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 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部门联合审批机制 的,扣 1 分。(21)市级政府辖区内有化工产业的县(区)未规划适当区域专门
40、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 产、储存的,少 1 个扣 0.5 分;未将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等其他城市规划的,扣 0.5 分。抽查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文物、卫生健康部门行政审批档案,未对消防安全严格 把关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给予审批的,发现 1 起扣 0.5 分。核查省级 政府有关 部门,抽 查市级政 府及有关 部门实11.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 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 责,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将安 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立 乡镇专职消防队,安监办(站) 、 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 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 分)(22)乡镇政府
41、和街道办事处未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的,分别扣 0.5 分;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体系的,分别扣 0.5 分;未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网格化平台,或未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的,分别扣 0.5 分;安监办(站) 、公安派出所未 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的,分别扣 0.5 分;全国重点镇和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未建 立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扣 0.5 分。抽查县级 政府、乡 镇及街道 办事处 25 一、 责任落 实12.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和 消防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依法实施现场处理、行政 强制、行政处罚,切实履行执 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
42、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 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 (3 分)(23)省级应急管理、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消防、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管 部门未在本行业领域内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行动的,分别扣 1 分。(24)市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制定执法计划的,分 别扣 0.5 分;未完成执法计划确定的数量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的,分别扣 0.5 分;执法决 定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未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的,发现 1 件扣 0.3 分。抽查 6 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各 2 个) ,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
43、每个扣 0.3 分;抽查 2 个消防部门重大火灾隐患执法案卷, 立案、执法、整治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每个扣 0.3 分。(25)县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制定执法计划的,分 别扣 0.5 分;未完成执法计划确定的数量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的,分别扣 0.5 分;执法决 定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未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的,每少 1 件扣 0.3 分。抽查 3 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各 1 个) ,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每个扣 0.3 分。核查省级 政府有关 部门,抽 查市级政 府和县级 政府 26 13.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 消防
44、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 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 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领导和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 全管理人 员。 (3 分)(26)抽查 6 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在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 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金属冶炼企业选取):未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人员等) 、所有组织和岗位 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的,分别扣 0.5 分;未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长期 公示的,扣 0.5 分;未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的,扣 0.5 分。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5、)的,扣 0.5 分;未设置或指 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扣 0.5 分;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扣 0.5 分;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人员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扣 0.5 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向管理层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的,扣 0.5 分;未对本企业或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扣 0.5 分。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46、考核合格上岗的,分别扣 0.5 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 未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分别扣 0.5 分。现场抽查 2 名员工,不能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人扣 0.2 分。抽查 企业 27 一、 责任落 实14.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持 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 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管理 人员职责,火灾高危单位落实 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森林草原经营主体明确并落实 相关责任制。 (2 分)(27)抽查 4 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 社会福利机构
47、、文博单位中选取):未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责任 人、管理人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的,扣 0.5 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按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扣 0.5 分;消防控制室未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的,扣 0.5 分;消防 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 0.5 分;未保证火灾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扣 0.5 分;微 型消防站未按标准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的,扣 0.5 分;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 用堵塞疏散通道的,扣 0.5 分;年内未开展“六个一”活动的,每项扣 0.2 分;违规采用易燃 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无证操作电焊的,每项扣
48、 0.2 分。抽查 2 家森林草原经营主体(在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风景名胜区中选取):未采取签订防火责任书等方式落实经营主体内森林草原防扑火 责任的,扣 0.5 分;未根据需要建立扑火队伍、配备扑火装备和建设必要的防火基础设施 的,扣 0.5 分。抽查社会 单位和森 林草原经 营主体二、 基础建 设15.支持推动综合性应急救援 国家级专业队伍建设,根据队 伍类型和任务需求,立足现有 条件,确定队伍建设地点、组 建队伍、配备装备、开展训练。 (2 分)(28)承担国家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任务的省级政府未部署安排建设项目的,扣 1 分;未 按照时间节点建设完成专业队伍的,扣 1 分;未按照综合性应急救援国家级专业队装备配 备标准配齐装备的,扣 1 分。核查省级 政府 28 16.建立应急救援和灭火工作 社会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 预案,定期开展多部门、跨区 域的实战演练;建立区域应急 救援资源共享、事故应急救援 补偿、应急物资储备等机制, 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 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应急救援工作。 (2 分)(29)省级政府未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扣 1 分;未建立与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