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任务5.1认识增值税基本纳税规定ppt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职)任务5.1认识增值税基本纳税规定ppt课件.pptx(2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高职)任务5.1 认识增值税基本纳税规定ppt课件项目5 解读增值税法律制度项目5 解读增值税法律制度任务5.1 认识增值税基本纳税规定知识要点知识要点一增值税概念和特点二增值税征税范围三增值税纳税人四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五增值税税收优惠任务布置详情请参见教材增值税的概念与特点一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扣税法应纳增值税税额 = 销售额适用税率购进额适用税率 = 销项进税进项税额增值税的概念与特点一(二)增值税的特点增值税具有以下
2、特点不重复征税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制度,计算应纳税款时已扣除以前环节以负担的增值税款,避免了重复征税。01道道征税、税基广从生产到批发和零售的各个环节都要征收增值税。02税负公平对同一商品,无论环节多少,只要增值税额相同,税负就相等,体现公平税负。03价外征收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04增值税征税范围二是指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有形动产)的所有权。(一)销售货物销售货物01视同销售货物02l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l 销售代销货物;l 设有2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l将
3、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简易计税项目或免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l将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 作为投资,提供给他人 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无偿赠送他人增值税法律规定,以下行为视同销售:增值税征税范围二(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象是商品的,有偿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01特殊规定0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配修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缝纫业务,按照提供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按照提供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等劳务,按照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征税范围二(三
4、)进口货物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凡进口货物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需缴纳增值税。(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销售服务的范围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七大方面。(详见教材P131-133页,项目35任务1表5-2)销售服务的范围及释义01增值税征税范围二销售无形资产应收项目内容包括: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商标和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详见教材P133页,项目5任务1表35-3)(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销售不动产03销售无形资产的
5、内容和释义02“营改增”后应税项目明细及税率对照表增值税征税范围二(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04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无偿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对象为公众的除外;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对象为公众的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发生在非营业活动中的以下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配修劳务或应税服务; 非企业性单位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或个人聘用员工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例外情形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
6、的服务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提供应税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为兼营行为。两类业务无直接联系和从属,不发生在同一项(次)业务中,收取的两种款项可以分别核算。其中,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从高适用税率。二(五)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混合销售行为01u 同一次交易中发生 ;u 涉及的是同一个纳税人(销售方) 和消费者; u 交易的内容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混合销售按经营主业缴纳增值税。兼营行为02增值税纳税人三(一)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
7、物、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注:u 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承包人为纳税人。u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一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根据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的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可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二)纳税人的分类征税办法即发票使用01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但也存在简易办法计税情况。可依法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纳税人三增值税纳税人三(
8、二)纳税人的分类纳税人身份区分标准02纳税人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上述业务为主并兼营批发或零售业务批发或零售货物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特殊标准:u 会计核算水平。u 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u 可选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u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u 除国税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四我国增值税采用比
9、例税率,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三档;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1基本税率:13%适用于:u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除特殊规定外)。u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u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一)税率2服务业可按低税率:u 进口指定货物、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不动产销售租赁、土地转让 9%u 金融、增值电信、生活服务、除租赁外的现代服务、其他无形资产: 6%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家运输、研发服务及国家规定其他应税服务。(零税率不同于免税)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四(二)征收率u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u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应
10、区别不用情形征收增值税。 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u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征收率为5。u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简易计税法依5%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四(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适用的征收率u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应区别不用情形征收增值税,且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按适用税率征收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u
1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下列物品,按简易办法依3%计算,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县级及以下电力; 建筑所用沙、土、石料; 生物制品; 自来水; 商品混凝土; 自己采掘原料生产的砖、袜、石灰;应纳增值税=含税售价(1+13%)13%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四(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适用的征收率u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下列情形,按简易办法依3%计算。 u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下列应税服务,依3%征收率简易征收增值税。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派收服务; 动漫企业提供的系列动漫服务。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包括个人寄售物品在内); 典当业销售死
12、当物品。增值税税收优惠五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u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的初级农产品。u 避孕药品和用具。u 古旧图书。u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u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u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u 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免税项目增值税税收优惠五营改增税收优惠u 幼儿园、养老机构、婚介所、殡仪馆、以及医疗机构提供的以上服务;u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以及残疾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u 学历教育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u 农业机耕、灌溉等技术培训,家畜配种和疾病防治;u
13、 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等在自己场所提供文化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u 个人转让著作权;u 符合政府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u . (共计41条,详情参看教材P141页)(一)免税项目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u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含) 。u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五(二)起征点规定增值税税收优惠五(三)小微企业免税规定1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增值税税收优惠五(四)其他减免税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减免、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1纳税人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2任务实施详情请参见教材T H A N K Y O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