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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镇消防岗位责任讲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查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良消防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施行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我县消防安全工作有关岗位职责讲明如下:一、各级政府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一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定期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
2、适应。3.组织编制、施行本辖区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气力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4.确定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的和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对计划施行与目的实现组织考核评价;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调研活动。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和部署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和决策当地消防安全重大问题。6.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
3、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7.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或其它重大灾祸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追查事故责任,组织研究加强防备的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二分管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分管副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县长全面做好全县消防工作。2.定期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的,组织制定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历,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3.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组
4、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制定网格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施行挂牌督办,确保如期销案。4.抓好城乡消防规划的施行,提出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建设性意见,催促有关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协调加强消防气力和消防装备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知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5.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详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的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的责任、社会管
5、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催促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催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目的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的管理。7.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催促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8.辖区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指导、催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三其他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
6、.其他副县长是分管条线内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分管条线内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2.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详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的责任制并负责催促施行。3.催促、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健全消防工作目的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的管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每半年一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区域,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5.在分管工作范
7、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亲身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四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催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涉及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3.组织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催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街道乡镇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
8、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的任务的圆满完成。4.每半年组织召开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5.组织研究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按要求组建街道(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农村志愿消防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6.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寓居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7.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农村新社区
9、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农村社区消防警务室。农村新社区建立建队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到达100。五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的、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选、同赏罚。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备措施,确保安全。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
10、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蔼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气氛,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6.结合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的,详细部署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量化目的,签订目的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7.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历。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历沟通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8.牵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和消防
11、宣传职能。9.组织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10.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落实经费,确保队伍正常运转。11.凡发惹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六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的、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选、
12、同赏罚。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做好防备措施,确保安全。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蔼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一部门共同职责1.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批准施行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2.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是本部门消防工作的详细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详细负责,领导本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领导开展消防
13、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3.建立信息分享机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沟通。4.加强对内部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催促其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5.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催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6.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7.积极参加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例会,介入研究消防工作。8.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二公安部门职责1.对消
14、防部门上报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协调解决。2.催促指导并统筹协调治安、消防部门以及派出所等下属机构,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等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3.催促指导刑侦、消防部门落实协同调查火灾工作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依法从严查处。5.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6.将派出所消防工作作为派出
15、所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考核比重。7.催促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派出所受理并查处有关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举报案件。8.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由派出所全体辖区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并突出跟班作业培训,加强培训的实际效果。9.分管领导应当经常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指导帮助消防部门解决履职经过中碰到的困难。10.分管领导应当组织策划并带头参加消防安全重大行动。三消防部门职责1.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消防工作的合理建议
16、。其中每年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不得少于1次。2.积极发挥消安委办公室作用,负责筹备消防工作会议和消安委例会。3.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4.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5.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6.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把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对亡人火灾或影响较大的火灾,应当提出对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政
17、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查建议。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8.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9.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四监察部门职责1.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介入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认真考虑消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纪对有关渎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查。五发改部门职责1.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公安消
18、防部门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投资计划安排。2.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六财政部门职责1.负责安排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建设、消防队站设施建设等消防正常业务经费预算,以及现役消防官兵福利经费和非现役消防员经费预算,保障足额经费支出需要,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2.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七国土资源部门职责1.负责办理消防站和政府专
19、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手续。2.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3.依法拆除土地违法的违章简易棚,同时加大对“两沿沿河沿路消防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八住建部门职责1.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规时,应当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有关内容。2.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中有关消防强迫性内容的建设项目,不应办理规划许可。3.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4.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对于未到达相应要求的,不应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监督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寓居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
20、离寓居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查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5.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6.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建设完工验收。7.对未提供房屋完工验收证实的建设工程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除外,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8.负责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指导、催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21、。9.做好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0.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九质监部门职责1.负责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纳入监督计划,组织抽查。根据政府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2.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十安监部门职责1.加强危险
22、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的,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照。2.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催促基层安监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催促整改火灾隐患。十一工商部门职责1.催促各市场主办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办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疏散逃生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2.负责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按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根据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
23、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3.在核发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前,要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催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十二教育、经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生卫生、旅游、民族宗教、民政、人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1.加强行业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业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加强对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催促其及时消除,对拒不改正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催促行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4、对“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自律负责,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职责。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创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把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催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3.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卫生部门每年年初分别召开一次由教育机构、文化场所及医疗机构负
25、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本系统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底,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当地各教育、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4.教育部门负责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之中,保证学校开设的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催促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义务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催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6.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把消防知识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纳入相关职业资格考核内容之中,提高劳动者的消防安全技能。
26、三、责任追查责任追查分为事中问责和事后追责。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中问责:1.不及时传达、研究、部署本级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的;2.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要求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情况较为严重的;3.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关于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任务,工作严重拖沓的;4.有关部门未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执法不作为,工作不到位,配合不主动,处理不及时的;5.班子成员、工作片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主要领导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和纠正的;6.其他需要事中问责的事项。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后追责: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气力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渎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3.各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导致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查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