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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革新工作意见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根本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对进一步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三资管理效率,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二、工作目的根据“管好当前、立足长远的工作思路,全面清理登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发现并及时整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
2、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管理制度,创新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机制,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作阳光化、管理信息化、交易市场化的目的。三、方法步骤根据“先行试点、分步推进、清改结合、讲务实效的原则,整个深化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9日-6月14日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村居根据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村居两委会会议,贯彻全县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2、调查摸底,制订方案。组织气力,对本村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分析,把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全镇的总体安排,结合本身实际,制定好详细的工作方案。3、先行试点,出台意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王家塔、
3、江桃两个村先行试点,根据本次深化改革工作的要求,开展清产核资、整改完善等工作,探索工作方法,并根据县里出台的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的施行意见。二施行阶段2013年6月15日-8月31日1、召开会议,发动部署。召开村居主职干部、文书、报账员、监委会主任、驻村指导员等人员参加的发动大会,明确工作内容、重点和要求。会后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方法步骤;建立由村居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班子和相应的工作班子。2、清产核资,确权登记。一是清产核资。各村居确定相关人员,开展“三资摸底清查。根据县里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表,逐项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对一些资产、资源需进
4、行拍照的要拍照留存。二是合同清理。各村居对涉及当年及今后几年的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把握合同期限、价格、履行等情况,并登记造册。三是公示公开。将清理登记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表,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群众对清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由村清理小组再次盘点核实。四是确认上报。公示结束后,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情况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村清理小组成员签字后上报镇“三资中心审核。五是录入网络。各村居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的明细台账,将资产、资源及合同等资料输入农村“三资信息化管理网络。3、梳理问题,抓好落实。对清理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逐一分析,并落实
5、责任人员,抓好整改落实。主要包括:清理以据抵现、出借资金、应收款项;重新签订、完善各类经济合同,收缴合同款项;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资源,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调整。三总结阶段2013年9月1日-9月30日1、建立平台,开展交易。镇政府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根据全县统一形象标识、装修布局、设备采购等,并落实交易人员,开展产权交易业务培训,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2、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围绕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交易价格指导制度、集体产权交易制度、开支限额审批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制度、干部利益回避制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加强迫度的动态监管。3、组织自查,搞好总
6、结。各村居对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并构成总结材料。迎接县验收组各村进行抽查验收。四、工作重点一规范租赁合同管理1、明确分档出租价格。从2013年7月1日起,村级集体房屋、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包括山林、水面等资产资源将分档设定最低出租价;厂房、工业用地合同租赁期限一次签订不超过3年,农业用地合同租赁期限一次签订不超过5年,其中山林、水面合同租赁期限一次签订不超过10年,对不到达交易指导价格或超过规定期限的经济合同,应按规定程序,妥善引导,作出完善、变更或重新签订,经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鉴证后生效。对基础投入较大、见效周期较长的项目,在符合指导价格等有关条件的前提下,合同期
7、满后原租赁方有续租意向的,能够继续承租。出租的房屋、工业用地、农业用地没有核实登记的都必须进行统一丈量,必要时进行测绘,并统一登记造册。1分档设定厂房出租价。厂房出租必须到达安全标准,根据区域位置、建造时间、房屋质量构造、设施配套等情况,综合评定为一、二、三、四档,每年每平方米最低出租价分别为120元、100元、80元、60元;多层厂房每增一层最低出租价可递减20元。因区域位置、房屋质量等原因达不到四档最低出租价需下调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可降价出租,严禁危房出租。2分档设定工业用地出租价。对原有的工业用地出租,根据区域位置、设施配套等情况,综合评定
8、为一、二、三档,每年每亩最低出租价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8000元;因区域位置等原因达不到最低出租价需下调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降价出租。3分档设定农业用地出租价。农业用地不得改作其他用处,按不同农作物品种,每年每亩最低出租价分别为1200元、1000元、500元、300元。对达不到最低出租价需下调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降价出租。4商业用房出租价。经评估公司评估设定起拍价后,公开竞拍。5转制企业中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出租价。考虑到转制企业曾承当历史性债务和经营风险的客观现实,最低出租价
9、不低于所在村同档土地、房屋出租价的50%暂定三年。各村居厂房、工业用地根据原出租价对应确定所属档次,不同档次厂房、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出租价必须在原出租价上分档逐年等量递增,一档厂房、工业用地、农业用地总增幅必须到达原出租价15%及以上,二档到达20%及以上,三档到达25%及以上,四档到达30%及以上,四档下面厂房到达40%及以上。2、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从2013年7月1日起,根据全镇统一合同文本和出租价分档增长机制完善规范合同,厂房、工业用地合同租赁期限原则上一年一订,一次性签订的不超过3年、农业用地不超过5年其中山林、水面不超过10年。各类合同必须由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备案后方
10、可生效。1合同期满的合同。原承租者在同档同等量递增幅度时能够优先承租,原承租者不再承租的,实行公开招标。2未到合同期限的合同。原合同价格执行到2013年6月30日止,原承租者根据同档同等量递增幅度执行能够优先承租。3一次性付款的合同。根据同档同增长幅度重新签订合同,并根据现有档次租价,分年补足差价。3、加强租金税收收缴1租金收缴。租金一年一收其中2013年为半年一收,先缴后用,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后1个月内缴清。村居两委会为租金收缴主体,请工商、国税、地税、电力、消防等部门配合,必要时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迫执行。2税收缴纳。明确税收缴纳主体,房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由村居缴纳,土地使用税由承租者
11、缴纳。村居缴纳税收按文件执行。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1、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凡使用村级集体资金在5万元以上或有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招投标,预算在10万元下面的项目由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公开招投标,招标经过中驻村指导员、“三资服务中心人员、村干部村监委主任必须参加、镇招标监督小组必须到场。预算在10万元含,下同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招标工作在村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下由镇招标中心组织施行。招标项目施行前,须经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并构成会议纪要,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构成书面决议,并报镇招投标中心审核同意。2、规范工程项目变更。严格控制村级工程项目变更,村
12、经济合作社、施工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本。对确有必要施行设计、施工变更或者建筑材料更换等事项,应由村经济合作社、施工单位出具工程变更联络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施行。一次变更额在5000元且中标价10%以内的,由村两委会讨论同意;一次变更额在5000元含30000元且中标价15%以内的,由村民代表会讨论同意;一次变更额超过30000元含或中标价15%的,应由村两委讨论同意,报镇招标中心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方可施行。工程项目总变更额不得超过中标价的30%。3、规范工程项目结算。村级工程项目收支必须单独设科目,纳入账内核算,并实行转账结算。验收前,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
13、的70%。在质量保证期内,工程应暂扣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不少于合同价的5%,期满复验合格后方可退还。对应实行公开招投标而未实行的、完工验收不合格的、未使用正规税务发票的、合同未备案或档案资料不全的以及违背其他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准资金拨付。三规范资金管理使用1、账户管理。村居经济合作社必须实行支票户结算管理,每村居只能在瑞丰银行开设一个账户。村居经济合作社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范围内能够使用现金外、大额支付款项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村居经济合作社每次申领资金须提供现金流水账,并经“三资会计审核后方可提取。2、票据管理。村经济合作社要严格遵守票据管理制度,禁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代开农
14、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支出票据除支付农户误工工资、村干部工资报酬款项外,必须获得有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行业正规票据。实在无法获得行业正规发票的允许用无据支出票据替代,但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票据必须内容真实,摘要具体,具备抬头、数量、单价、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及盖章等票据基本要素。3、现金管理。村居经济合作社应实行收款和开票分离制度。出纳保管的以据抵现按规范程序进行清核,出纳最高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除出纳外任何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和存款,确因工作需要,其别人代收的款项应在二天内及时结清,数额较大的须当天结清。4、借款管理。村居集体不得向单位或个人高息集资借款,现有的各类借款,必须抓紧归
15、还。严禁以任何形式出借村居集体资金。四规范资产核销程序1、正常核销。属于正常报废、毁损等原因需核销的资产,根据“村级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召开有关会议,填制“农村集体资产核销审批表同时附村级相关会议原件,村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分别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批准,交镇“三资服务中心进行账务处理。2、非正常核销。属于非正常原因造成账实不符的资产,要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五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各村居要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本身实际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并完善细化下面各项长效管理制度。1、交易价格指导制度。各村居对所属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流转
16、、租赁等交易价格进行充分市场调查,综合考虑区位、成新、环境、企业发展等因素,统一制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流转、租赁等交易指导价格的区间范围,并按区域、性质、质量分档定价,实行最低限价、逐年递增机制。2、集体产权交易制度。建立杨汛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流转及集体大宗商品、大额公共服务的采购,实行市场化交易。3、开支限额审批制度。镇政府统一制订村级招待费、差旅费、报刊费、干部报酬、福利费等各项支出限额,各村须在限额内列支相关费用,超出范围的不得报销入账。4、利润分配审计制度。股份经济合作社年终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利润审计后,按章程规定提足公积公益金,经股东代表会
17、议讨论通过后施行。镇政府制订出台红利分配指导意见,规范分配行为,可分配利润较高的鼓励其以丰补歉,用于发展。5、干部利益回避制度。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均不得介入本村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等事项。6、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村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职干部要定期向村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的详细情况,接受村民社员代表的民主评议。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由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组织处理。六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体系1、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全程介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民主监督。监督及介入的经
18、过要有具体的记录,真实反映监督情况,畅通监督沟通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三资管理问题,要及时解释和沟通,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介入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2、“三资公开。各村“三资管理情况要根据要求,在每月季、年后15日内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并依托全县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实现“三资管理信息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触摸屏等“四屏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3、中心审核。镇农村“三资服务中心要根据(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根据职责权限,介入村级重大“三资管理事项,严格做好村级资金使用及各项入账票据、相关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对违背制度规定的坚决予以拒绝。4、网络监管。镇“
19、三资中心要依托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网络,设置相应的预警指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违纪违规情况的动态监测,把握动态情况,预防“三资风险隐患,保证集体“三资安全。5、审计监督。镇政府将根据县农办“三年一轮审的要求,组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催促问题的处理落实。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各村也要相应成立由村居主职干部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强化责任考核。将深化完善农村“三资管理改革工作纳入村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对根据要求整改有力、规范运作、成效明显的,给予加分;对工作被动、运行不畅、没有起色的,给予扣分,甚至通报批评。当年度租金收缴率不到95%的,严格按比例扣减年度工奖。三严格监督检查。健全监管机制,但凡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应由村两委会研究提出方案,再提交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作出决定。充分发挥村监委作用,积极介入“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推行“三资工作电子信息化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管。镇纪委要坚持抽查与巡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监督和检查有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确保深化完善“三资管理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获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