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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考虑探析摘要:通过对陕西省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以及2013-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介绍,从政策制度、财政投入、服务水平、资金管理等角度,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改革的对策建议,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关键词:城乡养老;财政投入;资金管理;制度运行近年来,宝鸡市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把宝鸡打造成民富之城、宜居之城、安定之城、和美之城。省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市委、政府的部署安排,从城乡居民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保障需求出发,在已率
2、先在全国推行的新农保“宝鸡形式的基础上,提出“确立超前目的,统筹城乡推进,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创新服务手段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思路,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在“制度建设与“管理服务两个方面积极推进改革探索与创新,努力实现制度“全覆盖、无缝隙,大力加强“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整合公共资源,提高运行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着力打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宝鸡形式升级版,为西部欠发达地区乃至全国建立和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有益的经历借鉴。一、制度背景宝鸡作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面简称“新农保制度起源地,2007年首先在全市216个村开展新农保试点,2008年
3、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宝鸡市12个县区全部列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每年争取中央财政补贴总额在2.4亿元以上,成为全国率先实现新农保全覆盖的地区。其做法被人社部和学术界确以为新农保“宝鸡形式,为国家创立、推进、整合、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做出了积极奉献。省市财政部门也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宝鸡市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并轨,建立了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人群全覆盖。2018年,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陕西省社保领域唯一改革创新案例,荣获全国“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
4、。在首创制度、完善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的基础上,在财政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健全完善镇、村公共服务中心站和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充分利用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化,强力推行“五个不出村,倾力打造“宝鸡形式升级版。同时,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开展“互联网+城乡居保创新,自主开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智能手机APP,实现了服务群众由不出村向不出户转变,倾心打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智能掌上办、群众少跑腿服务形式,更方便、更实惠、更公平的养老体系筑起了全市城乡居民的幸福梦。二、主要做法一制定规章制度,统一规范管理现行被推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凡具有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
5、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设为1002000元/年,分12个档次,参保人能够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补,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30200元的缴费补贴。财政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当50%,市、县区财政各承当25%。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财政缴费补贴都划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利率计息。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个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现阶段基础养老金的月领取标准为:60-69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0元,到达123元;70-79周岁增加40元,
6、到达133元;80-89周岁增加50元,到达143元;90岁及以上增加60元,到达153元。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当88元,省财政承当7.5元,其余27.557.5部分由市、县区财政各承当50%。省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100元,市、县区政府再为重度残疾人、中轻度残疾人各代缴100元,市、县各承当50%。同时,全市统一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居民正常死亡后,在一个月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终止、户籍注销等相关手续,其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一次性享受1000元至1600元不等的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当400元,市财政承当400元,其余部分由县区财政承当
7、。为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宝鸡市实行“阳光账务,把每一分钱花得清楚明白。遵循“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监督的原则,在基金财务管理、基金监督、内部控制、内审稽核等方面完善制度,严格按要求开设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实行基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营和收支两条线,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截至2018年底,宝鸡参保人数到达152.4万人,参保率99.8%,人均缴费标准340元,年基金收入142653万元。领取待遇人数50.8万人,待遇享受率100%,年领取养老金89447万元各年情况详见表1和图1。二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宝鸡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财政实力并不强,但
8、通过调整财政支出构造,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力度,明确市县级财政的保障责任,构成财政分级保障、责任明确、资金到位的保障机制,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尽可能地让民众分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2013-2018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投入比重逐年上升。2013年财政投入46232万元,较上年增长10%;2014年财政投入50442万元,较上年增长9%;2015年财政投入69941万元,较上年增长38%;2016年财政投入69504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2017年财政投入71,515万元,较上年增长4%;2018年财政投入79786万元,较上年增长20%详见表2和图2
9、。三提高服务水平,打造改革“升级版近年来,针对农村居民缴费、领取、咨询查询不方便等实际困难,宝鸡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投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断探索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打造出了“五个不出村的改革“升级版。一是规范完善村级公共服务站,实现参保登记不出村。全市统一为村级公共服务站配备专兼职协理员,购置办公设备,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根据11配套到位。目前,全市1667个村级公共服务站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共服务站经办人员、办公场所、电脑、打印复印机配置率均到达100%。建立村级人员基础数据库,施行动态更新,准确把握应参应保人员底数,优化简化经办流程,实现个人全部参保业务均在村公共服务站办理
10、。二是依托网络渠道,实现保费缴纳不出村。健全完善村级金融服务网点保费收缴功能,做到参保业务信息系统与银行信息系统无缝实时对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刷卡存储保费,全部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及时开发网上移动服务平台,使在外务工等人员能够运用智能手机或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不受地域限制缴费。三是推进村级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实现待遇领取不出村。财政、人社部门加大与业务经办银行协调力度,建立经办银行竞争择优机制,促进经办银行给每个镇、村安装“便民宝POS机。全市1667个行政村均已安装“便民宝POS机,村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率到达100%。设立“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点,并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流程和标识,提升服务质量,
11、真正实现足不出村可领取待遇。四是提供多种途径,实现权益查询不出村。充分宣传利用门户网站、12333咨询电话等查询方式,拓展个人权益查询手段,实现多途径、多渠道查询。为每户城乡居民发放“便民服务卡和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清单,告知村级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政策业务查询途径、办理业务所需资料等,让群众不跑冤枉路。五是运用先进手段,实现生存认证不出村。在镇街、村社区设立年检服务点或上门面对面服务,对长期在外人员通过视频、电话开展年检工作,积极开发应用指静脉和智能手机人脸识别认证信息系统等先进手段,进行高效率、精准化、人性化年检认证,为城乡居民提供更方便、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四施行基金委托投资,提高基金收益
12、水平根据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归集有关问题通知精神,各县区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将2017年居民养老基金不低于30%的滚存结余包括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的缴费补贴等集中到省财政归集专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程序代各市、县区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2018年及之后新增的居民养老基金结余,原则上安排不低于80%的资金用于委托投资。2018年全市集中到省财政归集专户4亿元。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委托投资本金和收益的所有权不变,存放省财政归集专户期间,利息和委托投资收益均根据投资本金的权属进行记账和分配,提高基金收益水平。三、主要启示一政府有效发挥主导作用是制度得以顺利
13、施行的关键所在一是制度的科学设计。政府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历史文化传统和城乡居民的需求来设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财政的大力支持。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对居民缴费给予的财政补贴以及经办机构网点的建设、设备的配备,都需要财政的有力保障。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施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以提供制度保障,主要的配套措施涉及基本养老保险施行细则的制定、经办体制的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金融网点的建设等众多方面。二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制度有效延续性的重要根基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体现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追求的公平目的。然而在实现
14、制度公平的同时,还要在制度的管理及运行中努力提高其效率,在缴费标准的设计以及对参保缴费给予的财政补贴方面要尽量科学设计,鼓励更多的中青年积极参保和有经济能力的人,选择高标准来长时间参保缴费,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三做好制度衔接与转换是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的必要保证随着参保居民劳动关系、社会角色的变化,使参保居民在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间、各地区间无障碍流动;参保居民在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自由转移与衔接,实现制度的融合,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底层群体利益。四强化政策宣传和扩大影响是确保政策施行的重要环节为力求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影响,提高群众知晓率,在政策宣传上
15、下工夫。一是进村入户宣传。在镇、村、组通过层层会议开展宣传工作,宣讲政策,算账比照,与群众面对面沟通,释疑解惑。二是媒介宣传。利用电视、网站等媒体,认真编排宣传栏目,积极报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变化和工作开展情况;利用政策宣传点,随时接待城乡居民的政策咨询,营造全民参保气氛。四、存在问题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全市领取待遇人数50.8万人,年领取养老金89447万元,月人均147元,全年人均1764元,远远低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36元。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过大根据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出全部由中、省、市、县各级财政承当,在目前情况下,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16、水平较低,个人缴费收入逐年大幅增加。截至2018年底,全市基金累计结余接近40亿元,且每年以24%增速在增加。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全部属于个人账户,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实行个人缴费进口补贴和待遇发放出口补贴财政补贴。五、对策建议一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省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市委、政府的部署安排,从城乡居民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保障需求出发,根据当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标准,适时提出调整方案,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二拓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支持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政策,持续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新形式、新渠道,不断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投资构造,实现投资市场化、多元化运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同时要盘活存量基金,发挥基金最大的使用效益。三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参照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修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参保人员的缴费给予的财政补贴进口补贴由现行的实账方式修改为记账方式,即名义账户,到达退休年龄后实际领取时再根据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既减轻各级财政配套压力,又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