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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以及构建讨论摘要:近些年的科技发展速度极快,科技发展导致地球资源在短时间被人类过度消耗,因而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必须正视的问题。而生态文明理念则是人类环保意识全面提高后的必然产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对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提出个人看法,希望为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人群带来参考。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是支撑国家落实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国家能否保证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将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民族的将来发展,所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而,有必要对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与构建进行深化分析,以此
2、来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带来更多发展空间。一、生态文明建设综述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持续发展下的全新产物,是不同于工业文明的一种全新文明形态,以人为主导的社会发展将会促使人类与自然之间变得愈加和谐,因而生态文明的目的就是实现自然、社会的统一,所以生态文明建设是世界文明发展下的必然趋势。在很多国家的治国理念中,生态文明理念已经成为必须坚决贯彻的主要思想1。我国为了能够贯彻生态文明理念,专门引申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经过就是工业文明转化生态文明的经过,当生态文明建设完成后,社会就会逐步走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工业文明社会发展的依托是自然资源,通过消耗自然资源来不断加强科技气力,当自然资源消耗到一定
3、程度之后,地球原有的生态构造就会被打破,进而影响到人类文明的长期持续发展。而生态文明则要坚持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固然短时间内无法从科技层面突破工业文明带来的桎梏,但是却能够为人类文明的长期发展提供支持。我国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非常高,所以在短短几十年内从生态、资源、环保等方面公布了相关法律40余部,如我国(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若算上地方性法规,则相关规定就会变得愈加丰富,因而在国家发展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良性持续发展理念能够衡量地区、社会的生态文明情况,通过对资源与生态系统的平衡性进行分析,能够发现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对生态文明建设
4、进行分析并完善相关法律,就能够在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进而让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变得愈加严密。二、生态文明建设下的社会发展分析工业文明的出现构成了一个不断追逐经济增长的时代,在工业文明思想的影响下,各个国家为了在国际领域获得更多话语权,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了工业文明发展。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赶超国外发达国家便进行了一系列工业经济发展行为,若国家过于重视经济性,就会导致环保、资源利用率等因素被忽略,进而为国家的长期发展带来影响。由于以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所换取的经济增长无异于饮鸩止渴。只要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注意人与自然的共存,才是国家得以长期发展的根本。因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我国
5、进入绿色文明时代的标志,这也是由工业文明转化为生态文明的必经之路。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集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复杂工程,需要人们对生态文明进行持续探索,只要这样才能够逐步完善现有的社会构造。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期间,应该注意下面几点:第一,加强环保意识。环保意识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对于普通群众而言,固然人们可能无法了解生态文明建设,但是却知道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只要让环保成为社会的主旋律,才能够让生态文明建设得以顺利开展。第二,坚持绿色发展形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注意对自然资源的利用,通过绿色的可持续发展形式,能够为国家、社会提供非常大的帮助。第三,社会生态制度。完善社会生
6、态制度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步,通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制度,能够为国家长期发展提供导向作用2。三、生态文明建设下典型发达国家环境法律体系分析一美国环境法律体系分析美国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期间,其法律制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美国民权运动的持续发展中,环境保护逐步被纳入到了美国的立法体系中。美国立法体系突出的地方在于各个州的立法权,因而法律体系能够由国会法案、行政机关立法两者共同组成。最高法院与各区环境法案共同完善了美国的生态环境法律。由国会所颁发的(环境政策法)属于国家大方向的环境基本法,各个州则能够结合实际需求来深化挖掘基本法内容,以此来推出其他诸如(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
7、等环境保护法3。由于美国极为强调公民介入性,所以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法律落实会愈加容易。二日本环境法律体系分析自二战结束之后,日本为了能够快速恢复战争所带来的影响,并在国力上超越其他发达国家,针对经济活动进行了超高速发展。在经济腾飞的经过中,日本为了发展经济造成了很多震惊全球的公害事件,由于环境遭到的毁坏非常严重,所以日本一度被誉为世界上的“公害大国。在发现环境影响后,日本国会专门颁发了(环境基本法),作为综合性环境保护法,该法为日本的环境保护提供了纲领作用,日本现有的环境法律体系便是依托基本法开展的4。在环境法律体系中,日本构成了以基本法为中心,辅助其他民法、刑法的环境保障体系。三法国环境法律
8、体系分析法国属于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也是最早提出(环境法典)的发达国家之一,法国(环境法典)将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化梳理,因而法典内容极为丰富,基本涵盖了法国的整个环境法律体系。因而能够将(环境法典)看作法国环境法律体系的一种外在表现。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法国的立法是在传承中不断完善的,通过不断在法典中融入符合时代进程的单行法规,能够让法律体系逐步变得愈加丰富。四、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构建分析一环境立法保障体系的完善中国所实行的环境保护法多数属于单行法,如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由于单行法的针对性相对较强,所以立法理念、原则等概念性理论滞后于国外部分发达国家,因而为了
9、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占取先机,就应该从现有的环境立法保障体系中着手,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为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我国近些年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多部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让生态文明建设得到了人们的关注。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让我国的环境法律保障体系有了开展的基础,但是由于环境基本法尚未完全成型,因而我国的环境立法保障体系仍然有待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属于单行法,因而立法理念、原则等概念性理论滞后于国外部分发达国家,所以为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占取先机,就应该从现有的环境立法保障体系中着手,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为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在完善基本法与环境立法保障体系时,应该坚决
10、贯彻下面几点:第一,在我国(宪法)启动修改时,应该将“生态中心主义理念作为我国(宪法)根基,通过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性,来全面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第二,在我国(刑法)领域中,需要将环保法律中现有的刑罚规定与我国(刑法)领域刑罚相结合,以此来避免不同法律在落实期间出现衔接不当的情况。第三,通过法律规定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并在提高全民维权意识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快速落实。第四,完善现有的程序法,以此来让环境保护执法得到更好的落实。第五,完善国际领域的环境保护法的双边条约,保证国内现有法律法规与国际法互相之间的协调性。通过对现有环境立法保障体系进行完善,能够让生态文明建设在国
11、内的推行变得愈加简单5。二环境执法体系的全面落实为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就必须重点关注环境执法问题,通过全方位落实环境执法体系来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在环境执法体系落实期间,不仅需要严格贯彻依法行政的发展原则,还应该注意下面几点:第一,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该法律法规是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环境法,但是法律法规的落实效果却不如人意。因而要在执法体系中加强对此类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管,以此来降低环境污染,进而保证环境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第二,提高环境执法力度。通过明确环境执法力度等级,能够让环境执法力度得到量化,全面贯彻环境执法则能够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进而促进环境执法的全面落实
12、。第三,执法人员培养。通过强化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来改变执法部门存在的工作混乱等问题。第四。建立生态环境责任追查制度。通过完善责任追查制度,能够实现违法必究、违规必查,进而到达提高执法力度的目的。三环境司法体系的优化生态系统属于综合系统,所以为了真正落实生态系统,就必须构建一套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在环境管理体系中考量社会、经济等多方面行为,能够有效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而言,立法、执法、司法体系的构建能够让环境保护变得愈加具有规范性。通过成立生态环境审讯机构,能够为环境司法带来组织基础,为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环保经历。在此期间,还能够通过创立环境公众介
13、入制度来提高公民群体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降低行政机关官本位思想所带来的影响。通过保障公民群体的生态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介入权,能够让环境司法发挥出愈加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应该对环境公益诉讼体系进行完善,这样能够让环境侵权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在传统环境法律体系中,环境侵权需要由行政处罚来进行制裁,但是由于行政制裁的局限性,所以很难保证惩罚效果,而完善的环境诉讼制度则能够进一步维护公民的环境保护权益6。四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构建期间,要注意始终遵循生态优先性原则,这样便能够让法律保障体系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利益角度出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利益关系同质同源,即两者均
14、源自人类的需求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保障构建经过中,若发现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存在冲突,则应该优先考虑生态利益,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核心原则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贯彻的是“协调发展原则,社会在发展阶段要找出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协调点,双方在妥协中促进社会的进步,而在生态优先原则下,则要打破传统协调发展原则的方式,以此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角度出发,生态优先与协调发展主要取决于社会发展阶段。当人们并未解决温饱问题时,经济优先必须重点考虑的一环,而当社会解决温饱问题后,便能够在能力范围内贯彻生态优先原则,以此来推动社会的长期持续性发展。五专项环境管理法律的整合专项环境管理法是我国环
15、境保护法中的重要法律保障。如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但是即使我国的专项环境管理法具有较多的法律内容,却很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所以应该加强专项法律整合,以此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帮助。通过整合各种专项环境法,能够构建出一个相对愈加完好的法律体系、在整合阶段要注意知足融合性与开放性。从融合性角度出发,需要保证法律内容相互之间融合后的连贯性,在面对不同内容时,还要明确优先贯彻的生态法律顺序。而从开放性角度出发,则要具有足够的可拓展性,由于在生态文明建设期间,不同时期对于环境法律的需求往往各有不同,所以必须通过开发性来不断更新法律内容,以此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具有持续性的环境法律支撑生态发展。总而言之,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生态文明作为工业文明将来的发展方向,如今已经成为支撑我国长期发展的一项根本动力。因而要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此来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更好的发展条件。相信随着更多人了解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其法律保障一定会愈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