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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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的关系摘要:知识产权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但由于其证券化的对象是知识产权,因而又比普通的证券化要复杂。研究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法律构建,必须首先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运行机制以及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厘清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关键词: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关系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概念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可等待的知识产权许可费、使用费及其他预期可使用费、保证支付的使用费而构成的对这种无形的资产进行合理的风险躲避与再包装进而通过上市的方式使其证券化为资本市场发行证券融资的新型金融创新工具1。详言之就是通过将缺乏流动性但将来具有预期现金流的知识

2、产权经过包装处理,隐去其所存在的固有风险后,将其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资产,以资产组合的优化整合功能,有效的剥离风险要素与收益进而减少既存的金融风险进而实现增加现金收益的终极目的。二、知识产权证券化运行机制分析运行机制分析是法律关系研究的基础,详细由介入主体和运行流程两部分内容构成。(一)介入主体由于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众多内容,如资产的转让管理、证券的发行以及收付款项等,因而,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主体。基于所处的不同地位,我们又能够将资产证券化的各方主体进行分类,详细为基本主体与辅助性主体。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基本主体是指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资产及其现金流享有权利或承当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证券化发起人、特殊目的机构

3、、投资者2。首先,发起人,其是最先拥有知识产权各项权利的主体,通过转移基础资产来实现特定目的。发起人能够是所有人、继受获得人或知识产权投资人,抑或为拥有知识产权衍生权利的相关性权利人。其次,特殊目的机构,在证券化的经过中,专门性的资产机构将扮演重要角色。购买资产并以现金实现证券化资金融通将成为特殊机构的重要存在价值和意义,特殊机构通过真实的意思表示获得对方出售的真实资产,进而实现避免破产的本质性效果,其意义就在于,即便发起人接近破产的危险,但所涉及的纳入到清算范围的财产也不可能包括其所涉及的基础性的资产,进而能够实现知识产权的良性运行机制的实现。再次,投资者,主要是指证券的持有人或者在资本市场

4、当中购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投资人,其投资的目的是获取收益。因此,投资者能够是自然人,可以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辅助主体,是在证券化经过当中,发挥辅助性作用或者中介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信誉增级机构、信誉评级机、承销机构等。首先,信誉增级机构,分为内部增级机构和外部增级机构。内部增级机构是发起人提供担保进而实现信誉等级的提升;外部增级机构,是通过第三方机构来实现信誉担保以促进基础资产现金流的提高,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实现基础资产信誉等级的提升以吸引投资者的投资欲望。其次,信誉评级机构,其主要职能就是对证券资产进行信誉等级的评测,进而实现知悉、管控投资者对目的资产证券风险的目的。基于发行人和客体的角度进行

5、分析评价我们能够得出,信誉评级机构诸如穆迪惠普等通过对公司、甚至是对国家的相关债券所做的客观性的信誉等级至关重要。再次,承销机构,是证券的发行、并为SPV提供成功发行服务承销的中介机构。其更大的责任还在于其承当着辅助性融资并通过机构的多年的融资经历以实现融资服务提供功能的责任性作用进而实现保护发起人重大利益并间接实现证券认可并增加融资能力的目的。(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运行流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开场就是要进行基础资产的挑选。知识产权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以许可使用权为特殊客体而成为基础资产。作为基础资产,所有者经常会由于各种原因此丧失对于知识产权的占有权利。因而通过有选择性的挑选基础资产而使许可使用权转

6、化成为证券化的基础。因而要解决知识产权的证券化就必需要明晰,到底具备如何的条件的资产才可能成为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一般来讲其评价标准应当是具备产生预期性固定现金流的新型金融知识产权有可能具备作为基础资产的条件。而其中详细的现金流的详细额度也必然具有特定的标准,即至少要能够实现将来还本付息的要求并能够负担起整个证券化发行全部费用的资金能力。其次,需要做的就是信誉评级的增级。这项任务是由特殊目的机构来完成,是通过使基础资产脱离发起人,实现基础资产与其他资产的有机结合,重新实现风险收益的再重组和分配,以降低其收益风险和证券发行成本,以吸引投资者通过最大化的利益实现而进行投资收益。为了能够刺激投

7、资者的购买欲望,有必要对信誉进行增级化的服务以使得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有别于以往的普通证券,其主要的特点就是以担保的优先性效力来实现信誉评级的增加,通过外部的与之没有利益关联的第三方机构对证券化产品所做的有偿的担保,而另一种与之相对应的则是详细为证券化的特殊主体通过内部控制评级制度对证券化产品所做的增值保护。基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其证券化的形式尤其是其发行必然有别于以往的普通证券类型,通过选择特定的具有特定资质的证券承销机构作为基金类的发售形式不失为一种选择。特定的外资证券承销公司主体多数是银行,然而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采取的是总分行经营形式,其分业经营的特点也使得详细能够履行承销能力的主体不合适银

8、行,而更合适的主体是证券公司。新型金融知识产权的基金运作类型和运作形式根据证券化的特定融资规模分为公募与私募两级。尽管特殊机构可能会运用多种运行构造形式来实现预期发售证券,但究其主要的价值意义还是通过这种形式来作为详细的知识产权的基础资产运行机理和形式规范来实现资金运转。接下来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资产的管理和相关的利益怎样进行分配的问题。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所需要的基础性的资产通过采用以预期的非确定性现金资产成为将来归还本金及利息的重要渠道。通过监管和运营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中需要的全部基础性的资产投入来确保基础的资产能够得以稳健运行。其中的特殊目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讲是发起人应当通过优选特殊的目

9、的性机构以测管现金流的详细运转和运行的情况。最后我们还要实现通过证券投资监管各期本息结算形式的方式来进行相应的形式创造。根据详细的招股内容的表述和双方所详细约定的协议的办法来实现将现金流固定账户中的的可利用性资金进行有针对性的支付,进而实现本息归还的效果。三、知识产权证券化主体间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一)知识产权证券化主体间法律关系分析知识产权的证券化经过相当复杂,而且由于介入其中的各方主体各具特色,因而其必将成为将来金融创新的重要途径。怎样从制度层面上实现必然的制度构建,其前提就是要研究这其中所必然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首先就是投资主体在证券买卖经过中构成的特殊债权债务关系。通过研究知识

10、产权在证券化经过中所指向的对象时我们能够发现,有一个首先需要明确的难题就是,究竟是知识产权还是因知识产权相伴而生的具有特殊债券性质的特定权属才是证券化的对象3。作为基础性资产的知识产权能否具备实现现金流产生的源泉就是问题的关键,假如是以此种知识产权所具有的特殊的占有价值或者交换价值作为投资的根本,那么投资者购买等待的价值难以确定。基础资产是其权利现金价值衡量的产物,所以投资者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而实现其投资目的的。其次,整个知识产权证券化各主体间流程中SPV起到核心沟通投资人的作用,特殊目的机构与发起人之间又是一种债权与债务法律关系4。在信誉评级与增级经过中,程序正当、合理合法的选任知识产权证券

11、化信誉评估机构是特殊第三方承当其违约责任并在风险中起重要作用的根本。最后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不同阶段的法律关系不尽一样。在基础资产转移时,所构成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在准备阶段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证券发行的特殊投资人的债权债务承当到期还本付息并与证券承销商等大多数发行关系一样的委托关系;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管理阶段,SPV承当管理人的角色,对基础资产管理并向债务人收取现金流并对投资者履行债务。(二)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问题分析知识产权证券化与金融结合于一个完好的流程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风险,即特殊目的机构,真实出售,资金池构建。公司制是被广泛运用的一种制度也是比拟常见的一种机构形式。在公司制中,一般由独

12、立第三方从事购入资产、为发行提供后续资金、信誉增级服务等业务,公司介入发行作为拥有证券化资产所有权就能够将发起人购买的资产证券化。真实出售主要是为了风险隔离目的。出售环节是一个关键即将基础资产出售。在这一环节中涉及发起人和发行人,即将知识产权使用权进行证券化并购买知识产权将来收益并为担保发行知识产权证券的人5。真实出售与发起人能否风险隔离、能否成功与原所有人相脱离的资产状态为准,实现资产独立出售将来现金并根据设计的现金流特殊取代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人。并且真实出售使基础资产的发行人获得了对知识产权行使债权人的权利,退出债权债务关系,获得债权人向其收取现金权利。在债权人承当现金流转并对基础资产瑕疵

13、责任权利方面,保证转移基础资产没有瑕疵。包括产权质量、有效期、将来现金流、分配、证券化、风险、状态、证券化知识产权信誉增级程度、偿付能力、期限信誉状况等。进行信息收集、提供信息来源,为信誉评级做准备。资金池构建阶段是特殊目的机构建构资产池进行融资的最重要手段。知识产权证券化以主体的整体信誉资产作为发行对象,以该资产池为支撑,对基础资产通过发起人相关资金需求规模和将来收益的考察,对基础资产期限、本来性质和行业标准进行评估。为基础构建稳定、抗风险的复杂“资金池。使得投资风险降低。参考文献1李建伟知识产权证券化:理论分析与应用研究J知识产权,2006(16):532谢永江资产证券化特定目的机构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223杨延超知识产权资本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2294陶红武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知识产权资产转让的法律问题探析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4355孙西汀论知识产权证券化中发起人应承当的义务M广东行政学院报,200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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