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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务会计与会计教学改革初论教育论文法务会计与会计教学改革初论教育论文 摘要笔者在多年会计实践及会计教学中深切体会到既懂会计又懂相关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建议对当前的会计教学构造做出调整,加快对我国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法务会计会计教学课程设计一、何为法务会计从实务角度看,法务会计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运用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经济纠纷或经济案件涉及的会计资料,依法进行审核、鉴定,为委托人提供相关证据或专业服务的一种职业活动,从其实际应用领域来看,法务会计在企业日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亦当属其活动范围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学科角度看,法务会计全面吸收了会计学原理和法学原理十分
2、是证据学的基本理论,也吸收了审计技术方法和统计学的某些统计比拟分析方法,是会计学一个新的成长点,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我国当前的法务会计从广义来讲包括下面几个方面:(1)企业税务会计(2)债权、债务理算会计(3)保险赔偿理算会计(4)海损事故理算会计(5)社会公证会计(6)物价会计(7)司法会计(8)舞弊审计。从狭义来讲一般仅指司法会计和舞弊审计。二、法务会计高等教育的现状目前,我国在法学本科专业中进行法务会计选修课教育主要集中在少数政法院校和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尚未建立正规的法务会计本科教育体系,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也仅在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有几名,人数非常少,至于博士生教
3、育则仍为空白。我国在会计学专业中设立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高校也是屈指可数。另据Rezaee等对Fortune500首席财务官的调查,77%以上的被调查者都以为法务会计课程应当进入会计专业的课程,55%以上的被调查者以为会计专业的学生应当学习法务会计并被建议有时机从事这一领域工作。我国宁波大学会计系对全国14所重点大学所作的会计教学现状评估及改革方向的调查报告也显示,会计专业的学生希望在会计教学中开设法律课程的比例占15%。三、法务会计专业课程设置法务会计专业课程设置应区别于传统的财会专业,可考虑开设如下课程:1.会计审计方面可考虑开设: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高级会计学、管理睬计学、
4、财务管理学、证券投资、会计电算化、税务会计、审计学原理、财务审计、舞弊审计等。2.法律法规方面可开设:民法、刑法、经济法、税法、商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等。3.其他方面可开设:逻辑学、心理学、证据学等。4.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本门课程是法务会计专业特有的课程,是会计审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证据学、逻辑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融合和对接。其中,法务会计理论部分至少应解决法务会计的概念、目的、基本假设、原则、职能、工作程序、方法、法务会计报告等基本理论问题。法务会计实务部分应是对会计审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证据学、逻辑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与融合,详细阐述上述知识在法务审计检查、法务
5、会计鉴定、诉讼支持、法务会计文证审查等法务会计业务中的应用,是对法务会计实践的总结。由于对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构成系统条理的阶段性成果,这门课程几乎没有学校开设出来,这实是法务会计教育最大的欠缺。从目前可搜索到的资料来看,只要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设置的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开设了(检查会计鉴定学),将其界定为“主要研究怎样运用监察会计鉴定技术与方法,去揭露和证明各类经济、渎职犯罪,以及民事、刑事案件的财务会计事实真相,为检查机关的诉讼活动进行技术协助的一门新兴专业技术理论。教学内容主要包括“(1)检查会计鉴定学概论。(2)检查会计鉴定方法。(3)财务会计资料及有关帐户
6、的鉴定。(4)检查会计鉴定技术的运用。(5)检查会计鉴定书的制作及审查运用。可见,其内容尚限于对司法活动的法律支持。鉴于此,国家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引导会计学界或组建专门课题组(由会计界、法律界、司法机关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进行法务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在研究经过中,会计学界应当与法学界加强联络与沟通,广泛吸收法学、逻辑学、证据学等学科知识,借鉴国际经历,结合中国实际,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与规范体系。同理论教学一样,实践性环节也是培养高质量法务会计人才的重要环节。在实践性环节,应配合理论课程进行案例调查、案例讨论、模拟法庭辩论、作专题研究报告等;另外,在学生学完了基本理论课程的
7、基础上,在毕业实习期间,将学生分别安排到司法机关、社会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进行实际工作锻炼。期间,学生可在公检法司法会计人员、社会中介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务会计人员的指导下,介入其间经济纠纷、经济案件的调查、取证、审理和撰写报告等工作,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四、结束语目前我国很多高校在培养会计人才方面,往往只注重对学生进行会计专业理论知识的教授和会计专业技能的训练,而忽视了相关法律课程的教育。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法制观念淡薄、综合素质低下,进而导致就业困难。中国参加WTO以后,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进一步接轨,这对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懂会计又懂相关法律知识的法务会计人才,必将成为我国财务会计队伍中的主流。我国高校作为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摇篮,有必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当前的会计教学构造作出改革,加快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参考文献:李明辉:亟待发展的法务会计J.法学,2004(4):9495【法务会计与会计教学改革初论教育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