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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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丽丽水水市市如如是是畜畜禽禽养养殖殖专专业业合合作作社社 后后评评价价项项目目建建设设单单位位(盖盖章章):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杭杭州州市市环环境境保保护护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 Hang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6 年年 9 月月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1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论论.21.1 项目由来.2 1.2 编制依据.3 1.3 评价标准.7 1.4 主要保护目标.9第二章第二章 工程概况

2、工程概况.102.1 项目概况.10 2.2 项目设备变化.13 2.3 项目原辅材料变化.13 2.4 项目总平面变化.13第三章第三章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153.1 废水.15 3.2 废气.15 3.3 固废.16 3.4 项目内容调整后污染源强汇总分析.17第四章第四章 环境影响变化分析环境影响变化分析.194.1 废气影响变化分析.19 4.2 调整前后项目农田消纳的可行性分析.19第五章第五章 结论结论.20附图附图 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件附件 附件 1:原环评批复 附件 2:莲都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现场勘察意见书 附件 3:营业执照 附件 4:消纳协议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

3、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2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论论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莲都区大港头镇石候村,成立于 2014年 4 月,注册资金 200 万元,法人代表为周红。2014 年 3 月,企业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于同年获得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分局行政审批(莲环建201417号) 。申报规模为年存栏生猪量 1900 头,年出栏生猪量 3000 头。根据莲都区政府的相关文件,今后莲都区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有条件的一律采用高床生态发酵模式,同时现保留的规模猪场要进一步提升改造,采用异地发酵床模式统一进行治理,

4、在养殖场附近新建发酵床,粪便沼液统一集中发酵。为响应莲都区政府的相关文件,企业拟对养殖场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发酵床对项目粪污进行处理。项目 1#育肥猪舍直接采用高床生态发酵(到目前为止猪舍的改造已经完成)对粪污进行处理,而 2#育肥猪舍、3#育肥猪舍、4#育肥猪舍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排入 1#育肥猪舍下的发酵床进行处理(属异地发酵床) 。企业拟在对 1#育肥猪舍进行改造(原 1#育肥猪舍为一层建筑,改造后为二层建筑,其中第一层作为发酵床,二层为猪舍进行养殖) ,并在 1#育肥猪舍下建 400m3的发酵床对粪污进行处理。另外由于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总平布局与原审批总平布局发生变化(育肥猪舍减少了

5、2 间,增加 1 间妊娠舍,增加饲料间、仓库以及兽医室)该变化一并在本次补充说明进行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253 号令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须对此次项目内容的调整变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征询当地环保部门的建议后,要求在原环评报告及相关环保批复的基础上对此次项目内容的调整进行补充评价。因此,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特委托本单位进行此项工作。为此,我们通过资料收集,在原环评报告及相关环保批复的基础上,对项目此次变动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变化进行了全面分析和预测,并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最终对此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以作为项目建设

6、和环境管理的依据。本项目具体变化情况详见表 1-1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3表 1-1 建设项目调整情况一览表建设内容类别原环评建设内容调整后建设内容企业名称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不变污染防治措施沼液池发酵床产能年存栏生猪量 1900 头,年出栏生猪量 3000 头不变平面局6 间育肥猪舍、1 间产仔舍、1 间保育舍,1 间公母猪舍、1 间管理用房4 间育肥猪舍、1 间产仔舍,1 间公猪舍、1 间保育舍、2 间妊娠舍,1间饲料间、1 间仓库、1 间管理用房和 1 间兽医室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2.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7、 年修订) (1989 年 12 月 26 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 04 月 24 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 2 月 29 日修改,200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8)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年 10 月 1 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修订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11 月 1 日)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修订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4(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253 号令,1998 年 11 月29 日起施行) ;(13)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国发201135 号,2011.10.17) ;(14) 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9、(国发200539 号,2005 年 12 月 3 日) ;(1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2006 年 2 月 14 日起施行) ;(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境保护部 33 号令,201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591 号令,2011 年 3 月 2 日) ;(1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77 号) ;(19) 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办2011115 号

10、) ;(20)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国发201142 号文) ;(21) “十二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 (国家环保部) ;(22)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保部,环发201298 号,2012.8.8) ;(23) 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2146 号,2012.9.27) ;(24)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14 号,2013 年 2 月 27 日) ;(25)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保部,环办2013103 号,2013.1

11、1.14) ;(26)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保部,环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5办2013104 号,2013.11.15) ;(27)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本) (环保部,公告 2015 年 第 17 号,2015.3.16) 。1.2.2、地方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 321 号令,2014 年 3 月 13 日起施行) ;(2)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环保局) ;(3)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订) (浙江省人大,2016 年 7

12、月 1日起施行) ;(4)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 (浙江省人大,2013 年 12月 19 日起施行) ;(5)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 (浙江省人大,2013 年 12 月 19 日起施行) ;(6)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 (浙江省人民政府321 号令,2014 年 3 月 13 日起施行) ;(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734 号,2007 年 6 月 11 日) ;(8) 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 (浙环发20075

13、7 号,2007 年 7 月 11 日) ;(9)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浙环发201428 号,2014 年 5 月 19 日)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486 号)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6 号) ;(12) 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7 号) ;(13) 关于印发的通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14、后评价项目6知 (省淘汰办、省经信委、省质量技监局、省环保厅,浙淘汰办201220 号) ;(1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32 号) ;(15) 关于印发的通知 (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210 号) ;(16)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6 年 11 月 1 日) ;(17) 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浙环函2011247 号,2011.5.13) ;(1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浙政发201215 号,2012.2.20) ;(19) 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15) 。1

15、.2.3、有关技术规范及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技术文件(1)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1) 。(2)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3)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1993) 。(4)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5)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6)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7)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8)

16、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2-91) 。(9)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530 号文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的通知 。(10)国家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令2008第 1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7(200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 (GB50137-2011,2012 年1 月 2 日起施行) ;(12)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2015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1.3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1.3.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

17、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选址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SO2、NO2、TSP、PM10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H3、H2S 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限值。具体标准值如下表所示(单位:mg/m3):表 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年平均0.06日平均0.15SO21 小时平均0.50年平均0.2TSP日平均0.3年平均0.04日平均0.08NO21 小时平均0.2年平均0.07PM10日平均0.15环境空

18、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NH3一次值0.20H2S一次值0.0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项目所在区域水功能区为大溪丽水农业、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类,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如表 1-3 所示。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8表 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类别pHCODMnBOD5DONH3-NTP694360.50.1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

19、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1 类区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1-4。表 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15545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593-2005)规定,牛、羊、鸡、鸭等畜禽养殖场废水产生量应把养殖量换算成生猪的养殖量后参照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 (浙环发201612 号)中污染物控制指标执行,换算结果见下表所示。表 1-5 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标经养殖量换算后计算结果冬夏污染控制指标废水产生量 m3/百头天0.81.02、废气、废气臭气排放参照畜

20、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593-2005)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 1-6。表 1-6 DB33/593-2005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单位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纲6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源的限值,即厂界标准,具体见表 1-7。表 1-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厂界标准(mg/m3)氨1.5硫化氢0.06项目饲料加工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9二级标准,具体见表 1-8。表 1-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污染物名称最

21、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120153.51.0注: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如果低于 15m 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推算结果再严格 50%执行。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GB184832001)标准,具体见下表。表 1-9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饮食业单位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5. 0,101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

22、3、噪声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1 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具体见表 1-10表 1-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单位:dB(A)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1 55454、固废猪粪、沼渣执行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中相关规定执行。1.4 主要保护目标主要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丽水市

23、莲都区大港头镇石候村,周边主要敏感目标见表 1-11。表 1-11 周边现有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方位环境要求敏感目标方向最近距离保护要求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10地表水大溪西125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环境空气石候村农居房西85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声环境石候村农居房西850m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 1 类标准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11第二章第二章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生产工艺的变化项目调整后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采用集约化养殖工厂生产方式,实行分段饲养阶段化管理,专业化、工厂化作业模式,连续批量生产,以提高饲养密度,节约土地,减少建

24、筑投资,提高劳动生产率,即把猪群按照生产过程专业化的要求划分为母猪繁殖群(妊娠群和分娩群)、仔猪保育群、生长育肥群分段饲养工艺,具体工艺流程如下:母猪公猪 配种妊娠 114天哺育 28天保育 42天母猪育肥 110天母 猪仔 猪出栏 (90-110kg)图 2-1 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工艺流程说明:配种妊娠阶段配种妊娠阶段母猪要完成配种并度过妊娠期。配种后生产母猪在定位栏内饲养 105 天,提前一周进入分娩舍。分娩泌乳阶段产仔哺乳阶段要完成分娩和对仔猪的哺育。仔猪的哺育期一般为 28 天。断奶后仔猪转入保育舍,母猪仍回到配种舍,进入下一个繁殖周期的配种。仔猪保育阶段仔猪约经 42 天保育,

25、转入育肥阶段。生长育肥阶段猪的生长规律是 50 公斤后生长加快,长至 100 公斤增重下降,继而生长缓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12慢,甚至停滞。故在育肥舍经过约 110 天的饲养后,约长至 90110 公斤即可出栏出售。2、粪污处理工艺(1)原项目粪污处理工艺养殖综合污水格栅初沉池调节池厌氧反应器复合生物流化床SBR 池风机沼液储存池农田灌溉污 泥 回 流提升泵图 2-2 原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图 2-3 原项目猪粪处理工艺流程图原项目所产生的综合废水经收集后通过格栅去除大粒径的悬浮物后进行进入初沉池进行沉淀处理,再经调节池调节水质,后经厌氧反应,复合生物流化和 SBR 池对项

26、目所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储存在沼液池内,定期输送给附近的农户作为农用肥料。项目所产生的猪粪以及污水处理后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堆肥,定期由附近农户收集作为农用肥料。猪粪、污泥堆肥附近农户作为有机肥料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13(2)调整后粪污处理工艺发酵床工艺原理项目 1#育肥猪舍采用高床生态发酵。高床生态发酵采用双层结构分离式发酵床结构,上层铺以漏缝地板用来养殖,下层是用锯末、砻糠、废弃菌棒加酵素混合而成的发酵床,底料约 1m 厚,用来消纳生殖排泄物。生产过程中,上层的粪污通过漏粪板直接排放到下层的木糠、旧菌棒等垫料上。经自动搅拌及微生物发酵分解和吸氨固氮,粪污中的有机物

27、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经过充分发酵后的垫料及粪污混合物是良好的有机肥。项目 2#4#育肥猪舍采用异地发酵床。异地发酵床采用异地发酵池及发酵床栏舍相结合模式,即在养殖场结构难以变动的情况下在栏舍附近新建发酵床,采用相同的发酵床结构原理,将粪污统一集中到发酵池的木糠、旧菌棒等垫料上,通过垫料翻耕机,将粪污均匀分散到垫料中,不仅促进发酵而且节省人工。经自动搅拌不仅可加快水分的挥发,同时使微生物发酵更加均匀充分,使粪污中的有机物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调整后粪污的处理工艺流程调整后项目所产生的粪污均经异地发酵床进行处理,另外根据本地区发酵床的使用情况,发酵床内填料可有效使用 2 年。调整后其粪污处理工艺

28、如图 2-4所示。图 2-4 项目调整后粪污处理工艺流程图养殖综合污水沉淀池厌氧发酵池沼液储存池发酵床猪粪农用肥料污泥污泥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14项目调整后,所产生的养殖综合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经厌氧发酵,发酵完成后所产生的沼液暂存在沼液储存池内,所产生的沼液由污水泵定期抽送至发酵床内与猪粪、污泥等进行发酵处理。工艺调整后的优异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山地,容易因雨水较多,项目所产生的废水无法作为农用化肥进行灌溉使用;同时,项目污水处理站容易因温度,管理水平等导致出水不达标,易造成土壤污染。发酵床养猪技术不同于一般的传统养猪技术,猪粪、尿可长期留存猪舍内,不向外排放,不向周围流淌,靠土壤微生物的作用分解、转化;而猪舍独特的自由开闭式天窗设计,通风传热,使冷暖空气形成对流,底层热空气流动的同时使圈底的水分蒸发,圈底就会保持最佳状态,没有臭味,同时当粪、尿转化为饲料资源后被猪采食,不用清除,也会越来越少。充分解决了传统养猪技术造成的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2.2 项目设备变化项目设备变化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1。表 2-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原环评生产设备数量调整后生产设备数量调整后设备变化情况备注1定位栏180 个180 个02产床90 个90 个03保育栏90 个90 个04铸铁保育猪自动补料槽200 台200 台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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