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贯彻落实肇庆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共13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会贯彻落实肇庆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共13页).doc(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四会市贯彻落实肇庆市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工作任务具体要求牵头落实单位一、加强预期引导1.科学合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密切跟踪研判全市经济形势,加强对宏观政策的解读。市发展改革局2.以网站、公众号等为主渠道,以创新创业大赛、宣讲会等为载体,面向重点群体宣传国家和省、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按月公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市财政局4.加强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完善专家解读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力促统计数据得到更全面、准确传播和使用。市统计局5.适时在政府网站公开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2、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7年度组织开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等。市审计局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1.适时调整更新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发展改革局2.及时发布进入电力市场的新主体;按月发布电力市场月度竞争交易的成交结果。市经济信息化信局3.定期在政府网站披露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享受待遇情况、社保基金运行等信息。市社会保险基金局4.及时公开财政部、财政厅和上级相关税收政策,并加强宣传解
3、读。市财政局5.及时转发中央、省有关降费政策文件并及时公开;更新并公开政府性基金目录情况。6.降低工业用地使用成本,及时公开省、肇庆市及我市制定相关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文件,并加强宣传解读。市国土资源局7.重点围绕规划修改、下放审批权、批后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定“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并对外公开。8.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办税大厅等渠道及时公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宣传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指引与措施。市国税局9.围绕国家、省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利用网站、媒体、政策宣讲等渠道,及时广泛发布与解读,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市地税局10.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
4、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在职责范围内适时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11.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在税法规定权限内出台我市精准有效和降低企业税负的减负措施。12.着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信息公开,推进涉税事项可全部网上办理,深化涉税数据共享,优化再造办税流程,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批准情况;按月公开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包括开工投产情况等。市发展改革局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公开PPP政策文件、推介项目信息。2.按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及
5、时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录入PPP项目信息,加强对PPP项目录入平台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1.深化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调整完善后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市编办2.做好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工作。3.公开市政府部门保留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4.根据权责的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的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做好市人社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6、障局5.主动公开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市市场监管局6.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肇庆)公开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7.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65号)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各镇(街道)、各部门8.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原文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请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9.将公
7、布和标注已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情况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市法制局10.完善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支撑事项标准化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整合、归类、优化管理工作,建立事项关联。市经济信息化局11.完善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升级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动与部门业务系统、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省垂直业务系统对接。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1.做好国有金融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情况。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市财政局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1.公开我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
8、革进展情况。市农业局2.公开四会市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开展宣传报道和解读。3.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宣传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等政策文件,加强农业支持补贴政策及农村土地确权相关宣传。4.每双周发布市内市场主要粮油价格信息对省内、国内和国际粮食价格趋势变化情况以及简要分析。每季度、年度发布市市粮油市场情况回顾及下一阶段市场形势预测报告。市粮食局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1.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和媒体及时通报税制改革、财政改革等方案、政策和落实情况。市财政局2.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716号)。3.在网站发布最新国税系统政策管
9、理文件,为纳税人提供最新的政策咨询和办税指引;及时更新营改增相关业务专栏,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的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市国税局4.加大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等税收改革的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市地税局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搭建税企互动平台,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税收改革与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九、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1.待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后,按照省、肇庆市的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发展改革局2.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通过征求意见
10、、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3.及时向社会发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等重要信息。4.及时、主动、全面发布重大产业政策。市经济信息化局5.按省、肇庆市科技部门要求及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科技项目信息,对项目从申报、立项、资金分配,到结题验收全流程的公开公示。市科技局十、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1.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和化解产能时间、炼钢产能及主体设备情况。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告化解产能完成时间,炼钢设备处置情况。市发展改革局2.向社会分批公示淘汰落后产能和违规产能企业名单以及淘汰拆除时间、冶炼设备情况。验收合格后,向
11、社会公告淘汰拆除完成时间和主体设备处置情况。3.及时公开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市经济信息化局4.及时公开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情况。5.公开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情况。市财政局十一、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1.发布全市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市商务局2.公开标准提档升级、质量攻关整治、质量品牌建设等措施内容,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产品召回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信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重点抓好妇幼用品、学生用具、建筑装修材料、家电家具、食品接触类产品等10类消费品质量提升的信息公开工作。4.公开装备制造产业质量提升信息。5
12、.推动电商平台切实承担质量安全首负责任信息公开,推行电子商务产品标准明示鉴证制度,加大抽查力度,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6.建立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制度。7.建立消费维权投诉和经济违法行为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制度,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应用。8.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9.及时公告经认定的缺陷商品信息。10.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肇庆)公开使用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十二、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1.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文件,发布相关解读。市扶贫办2.做好相对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和宣传。3.做
13、好相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退出标准认定以及程序的公开和宣传。4.公开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使用情况。5.按照省、肇庆扶贫办要求,做好建设扶贫大数据库有关工作。十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1.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的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热点问题。市环境保护局2.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3.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4.依法公开较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5.贯彻落实四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会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府办函201717号
14、),公告河长名单,发布河道管理保护相关信息,公开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市水务局十四、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1.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按照省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和市有关要求,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市教育局2.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市卫计和计划生育局3.定期收集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宣传、推广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我市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4.推进医德医风建设,
15、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做好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处理结果通报工作,加强警示教育。5.定期公布我市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十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1.按照省、肇庆市部署,全面构建“五位一体”行政许可阳光公开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建立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阳光抽查工作机制和跟踪(飞行)监督检查结果阳光公示制度,实现“四品一械”监督检查全过程公开透明。3.建立流程规范化和监督全程化的“四品一械”重大案件复核机制。十六、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1.待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出台后,按要求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并做好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相关工作。市金融局2.
16、完成我市清理整顿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回头看”活动,并依法公开相关情况。3.妥善回应涉及地方政府债务的国内外舆情。市财政局十七、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1.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每月定期发布本区域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月报数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和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分批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录。3.公开全市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棚房区改造项目信息及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全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补助标准、实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4、积极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市域范围征地
17、信息在市、县两级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发布和互通共享。市国土资源局十八、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1.完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市安全监管局2.做好较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3.推动安全生产监督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4.落实企业“黑名单”相关制度,待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的暂行办法修订出台后,认真贯彻落实并参照制定我市相关制度措施。5.做好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在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工作,公开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布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设置专栏方便群众查询。十九、
18、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1.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镇(街道)、各部门2.推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3.按照国家、省、肇庆市的部署,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4.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四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四府办201615号)。二十、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2.加强
19、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建设,丰富解读回应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3.落实2017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在线访谈工作。市政府办公室4.认真办理网民给市长信箱反映诉求、意见建议的信访件。市信访局二十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1.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2.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各镇(街道)、各部门3.开展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4.及时处理省政府办公厅、肇庆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网民给政府网站纠错意见。5.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和历史公报数字化。6.在省经信委出台广东省政府数据开放行动计划广东省省级政务数据开放目录(一期)后,按照省和区的部署,加快推进我区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按计划推动我市“开放肇庆”平台建设。市经济信息化局二十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各镇(街道)、各部门2.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