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二级管理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二级管理细则.doc(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二级管理细则(2012 年 1 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两级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条 对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承担市社科规划项目较多的单位,经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考察认定后,正式下达二级管理单位证书。第三条第三条 本细则旨在明确、规范“市社科规划项目两级管理”中第二级管理单位的职责,未授予“二级管理单位”的科研管理单位参照执行。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管理第四条第四条 负责所
2、在单位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所在单位申报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签署明确意见,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并承担科研信誉保证。第五条第五条 确定专人负责,依据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对本单位承担的市社科规划项目实施管理,并逐一建立项目管理档案。第六条第六条 会同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做好市社科规划项目科研经费的管理、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接受审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社科规划办的检查。第七条第七条 经常检查、督促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为项目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解决具体困难;积极向市社科规划办推荐项目阶段成果和对市委、市政府及
3、有关部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优秀成果,为北京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北京社科规划刊物、北京社科规划工作简报和“北京社科规划”网站提供各种相关信息。第八条第八条 按照市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并收集整理各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及转化证明材料,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对未能按计划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市社科规划项目,可视其具体情况提出缓拨或停拨研究经费、直至终止或撤销该研究项目的意见,报市社科规划办批准。第九条第九条 参与联合攻关的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第十条第十条 市社科规划项目因故需
4、要对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研究计划、最终成果形式等作重大调整、变更或终止研究的;未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要求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原则上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二级管理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后,报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备案。第三章 项目鉴定与结项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受市社科规划办委托负责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最终成果的组织鉴定工作;协助市社科规划办做好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工作。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市社科规划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采取分散、集中和免于鉴定的方式进行。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
5、科研管理部门提交4套最终成果(其中3套为匿名成果)申请鉴定。最终成果须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内容和形式。二级管理单位审查合格后,与市社科规划办协商成果鉴定事宜。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在组织鉴定前,须将鉴定组织形式和拟聘请鉴定专家名单一并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批。分散鉴定可采取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的形式进行,集中鉴定采取会议鉴定的形式进行。1通讯鉴定程序鉴定组织者确定鉴定专家后,将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通讯鉴定专家的函、最终成果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以下简称成果鉴定表),以安全的方式送达鉴定专家。鉴定专家根据要求审读成果,填写个人鉴定意见及等级建议,依照评估指标体系设定的指标量
6、化计分。专家鉴定成果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专家鉴定完毕后,将成果鉴定表和项目成果等材料及时返回鉴定组织者。鉴定组织者汇总专家鉴定意见、计算分值,确定成果等级,并及时将鉴定结论反馈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结论修订成果。2会议鉴定程序鉴定组织者按学科选定鉴定专家,确定鉴定会召开时间后,提前两周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会通知、最终成果和成果鉴定表以安全的方式送达鉴定专家。鉴定专家根据要求审读成果,填写个人鉴定意见及等级建议,依照评估指标体系设定的指标量化计分。鉴定会上,鉴定专家在个人鉴定的基础上经过讨论得出集体鉴定意见。鉴定组织者汇总鉴定意见、计算分值,确定成果等级,并及时将鉴定结
7、论反馈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结论修订成果。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成果鉴定实行评分定等级制度 1.规划项目最终成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2.鉴定组织者根据3位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鉴定分数,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四个等级的量化标准分别是:“优秀”:平均分在85分(含)以上;不少于2位专家划“优秀”等级;3位专家打分均在70分以上。“良好”:未达到“优秀”等级;平均分在75分(含)以上;不少于2位专家划“良好”等级;3位专家打分均在65分以上。“合格”:未达到“良好”等级;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上,不少于2位专家划“合格”等级。“不合格”:是指低于“合格”等级的标准。第十四条第
8、十四条 负责对鉴定合格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定稿 3 套、文本材料的电子版、成果鉴定材料、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及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其他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一并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验收合格后,颁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因故(指项目负责人因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项目研究的)中止研究的市社科规划项目,二级管理单位负责将其已取得的前期研究资料和研究成果及时送交市社科规划办;并会同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清理账目,将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退还市社科规划办。凡无正当理由未能按项目申请书要求完成项目研究任务者,或因其他原
9、因而被撤销项目的,二级管理单位应协助市社科规划办追回已拨经费。第四章 其 他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二级管理单位应及时更新“北京社科规划”网站(www. )中与本单位相关的各种信息,随时关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发布的通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市社科规划办实施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考评与表彰,不断提高二级管理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履行科研管理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管理认真、规范,承担的市社科规划项目按期结项率和成果优秀率高,研究成果被北京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采用量大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由市社科规划办择期组织二级管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科研管理交流考察;二是在下一年度立项时给予适当增加申报名额。对因管理松懈,承担的市社科规划项目按期结项率和成果优秀率低的单位,市社科规划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立项时减少申报名额。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市社科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