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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分析研究工作薄弱环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决定自即日起到2022年9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交通、建筑、煤矿等方面安全事故,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防滑冰防溺水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
2、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时间安排集中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结束。由市教育局、各县、各学校组织实施,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1日至20日,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动员,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至8月31日,各县教
3、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市监、卫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对辖区内各学校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各县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学校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随机对各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9月1日至9月31日,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各县、各学校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三、整治内容(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站位不高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校园安全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
4、、未能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二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学校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教职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四是三个不到位问题。预案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预案,或预案制定后没有根据演练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应急演练不到位,没有定期组织全体师生
5、进行应急演练;安全培训不到位,教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掌握不熟练,“安全素质差。(二)专项整治重点。一是检查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特别是校园内校舍质量、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检查宿舍、教室、实验室、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食堂用电用气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学校消防管网是否有水,食堂烟油机是否落实定期清洗,教学楼、宿舍等场所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是检查用煤取暖的学校取暖设备、排烟管道、换气设施等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措施是否到位,寄宿制特别是乡镇寄宿制学校,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煤气中毒
6、事故的取暖设备。四是检查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及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明厨亮灶”、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幼儿园)陪餐制度等落实情况。五是检查学校开展交通、防溺水等各类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六是检查校园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防欺凌”和防恐防暴等机制建设情况。七是检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特别是校园大门值班制度、访客登记制度,校园24小时巡逻制度落实情况。八是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定期组织实施防震、防火、防汛、防暴恐等应急疏散演练,是否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九是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储存
7、管理、废弃物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相关台账。四、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二)坚持自查自纠。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自查自纠,对本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三)严格督导检查。集中整治期间,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督导与专
8、项督导相结合的形式,普遍组织开展对学校的安全督导检查。安全督导检查要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台账管理,跟踪整改形成闭环。要围绕学校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和风险隐患集中的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切实了解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集中整治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管理考核内容,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严肃追究责任。(四)建立信息调度协调机制。为扎实推进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建立调度协调机制,各单位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于4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9月底,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每月30日前报送至少1篇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市属各学校也要积极报送,及时反映集中整治行动主要做法、整治成效及工作亮点;每月30日前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将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和重大问题隐患清单报送市教育局;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前,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将集中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集中整治期间,各单位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