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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省文物保护条例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完善文物保护责任体系,实现文化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文物保护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严格遵循文物保护规律,妥善处理文物保
2、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的关系,促进文物事业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推动全县文物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1.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维修、抢救性保护、保护性设施建设等经费支出。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并按规定程序公布实施。建设工程选址在地下、水下文物埋藏区以外且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依法申请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完善涉
3、及文物考古勘探、调查、发掘等重大投资项目的模拟审批环节。注重各级文物的日常保养维护,依法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文物周边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保护。(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2.加强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物登录制度、普查数据安全制度和可移动文物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实现对可移动文物的信息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实现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文物经营活动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3.加强近现代革命文物的保护。开展对近现代革
4、命纪念文物的认定与调查,加强对革命纪念文物的修缮、养护和监督管理,审批革命纪念设施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维护性、抢救性修缮方案。充分发挥革命纪念文物的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举办系列专题展览。(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党史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各镇、街道)4.加强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落实文物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风貌控制。将文物保护规划中的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的保护,防止对文物进行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加强城市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可能存在地下文物埋藏区的用地及建设项目,须按程序征求
5、文物部门意见,确保文物安全。(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指导和支持城乡群众自治组织保护管理使用区域内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探索设立公益性文物保护基金,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募集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加快开展文物确权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文物保护补偿办法,加大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养的支持。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大力支持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建立政府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资助和培训机制。加强各级文化志愿者的培训,组织参与文博场馆导览、讲解、宣传、安全巡查等工作。(责任单
6、位:县文广旅游局、财政局、团县委,各镇、街道)6.完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文物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报告文物安全情况; 建立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制定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预案。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文博场馆安防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对盗窃、盗掘、倒卖、走私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完善严防、严管、严打、严治长效机制。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安全管理,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发挥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作用,组建文物保护义务监督员,实现全县文物安全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
7、镇、街道)三、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文广旅游局、财政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广旅游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中积极创新,努力探索符合县情的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新途径。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文物保护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旅游品牌,将丰
8、厚的文物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让静止的历史遗存变为增收的经济效益。要把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结合起来,在保护好传统村落、特色民居和传统建筑设施的基础上,丰富城乡文化内涵,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要把文物保护与人民福祉结合起来,加快发展文博事业,调整优化各类展馆、博物馆布局,增强惠及民生能力。 3.依法保护,正确引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文物保护利用。要着力提高保护水平,坚持“原状保护、最小干预”的原则,加快推动文物保护从“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并重”和“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转变,防止因维护和保护不当造成破坏,留住文物承载的文化内涵。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4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