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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广州地铁线各车辆段消防值班集中监控改造工程】设计施.精品文档.【广州地铁线网各车辆段消防值班集中监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招标代理: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时间:2014 年 6 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7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1第四章 项目用户需求书52第五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84第一部分:841项目概述852 主要原则及依据983.车辆段改造方案1004.改造结论与建议137第二部分:1381项目概述1402 主要原则及依据1423.车辆段改造方案1
2、444.改造结论与建议16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68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设计部分(部分格式)169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施工部分(部分格式)171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195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特别提示: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招标文件重要内容的摘录、补充或细化,如有与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不一致,应以本表内容为准;特别是补充或细化条款,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否则责任自负。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地铁运营总部13号楼联系人:贾工电话: 020-8310609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
3、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龙飞大厦205房联系人:易小姐、陈小姐电话:020-86065726/866620571.1.4项目名称广州地铁线网各车辆段消防值班集中监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1.1.5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1.2.1资金来源经营资金+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83%+17%=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西朗车辆段、厦滘车辆段、赤沙车辆段、夏南车辆段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1
4、.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满足“粤建许函2010349号” 关于取得建筑行业及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企业申请建筑装饰工程等六类专项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建市资函201056号” 关于取得建筑行业及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企业申请建筑装饰工程等六类专项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企业设计资质企业)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详见招标公告;业绩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及以上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招标公告第3.2点所述施工资质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
5、提供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相关资料;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名单表详见招标公告;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符合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电气专业或自动控制专业设计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4.3关联企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1.10.2投标人提出问
6、题的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允许,仅适用施工部分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注:分包人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和能力。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14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通知后24小时内确认。
7、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文件通知后24小时内确认。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447253.81元其中:设计部分为1006016.55元;施工部分为16441237.2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65184.60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01986.94元)注: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2.5投标报价的要求投标文件的各部分组成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的对应部分控制价。3.3.1投标有效期120天(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计起)。3.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 收取方式:广州公共资源
8、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人民币(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天前汇款或转账的银行及账号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咨询电话:28866000-2-0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份数设计部分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施工部分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含电子文件
9、一套)。注: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须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不得使用活页或其他松散的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明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地铁线网各车辆段消防值班集中监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投标文件在2014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地址)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投标文件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同时开启开标开始时间:2014年 月
10、 日 时 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行政监督部门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回标顺序先后开启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5.2.6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不设投标下浮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合同签订生效
11、后10天内,承包人方应按合同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方式:必须从承包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或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10.2在招标或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实施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发包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
12、”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项目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10.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等市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文件。10.4施工保修期限:按国家规范要求10.5电子招标投标否10.6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分本项目对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13、进行评分。10.7交易服务费根据粤价函1999122号及穗价函199959号文规定,中标单位应在招标项目公示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在交易中心总部一楼建行对外开放窗口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为中标价1亿(含1亿元)以下按0.9计算。 10.8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以人民币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0.9投标人的联系方式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10有效身份证件
14、的界定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10.11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派的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方能参加标前会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10.12投标资料盖章要求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包括承诺函、价格指数权重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公章的除外)。2、投标人在投标
15、活动中以复印件(扫描件)形式所提供的资料均应盖有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条款号:1.2.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文: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2.2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2.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文: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
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4.1(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4.1(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4.1(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款项及以下内容省略)条款号:1.4.3(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4.3(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现文:1.4.3(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
17、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条款号:1.5.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现文: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条款号:1.5.3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5.3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条款号:1.5.4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5.4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8、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条款号:1.9.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现文: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条款号:1.9.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文: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条款号:1.11.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1.1 投标人须知
19、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应资料。现文: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应资料。条款号:1.1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现文:投标文件偏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1(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现文:(1)招标公告;条款号:2.1(8)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8)工
20、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条款号:2.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1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现文:2.1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须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条款号:2.2.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现文: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
21、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条款号:3.1.1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由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组成。条款号:3.1.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本款项及以下内容省略)现文:3.1.2 投标文件设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设计文本文件以A3规格编排装订成册,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1)设计投标函;(2)设计方案(须包含:设计说明书、测量方案及技术措施、承包人建议书);(3)设计工期计划;(4)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工程的设计人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
22、印件;(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设计成果资料;(6)设计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条款号:3.1.3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1.3 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1)施工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人员配备及其他资信证明文件;(4)施工投标函;(5)合同条款及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6)投标保证金凭证;(7)按照招标文
23、件第六卷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人员名单、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8)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报价包括了施工报价和设计报价,按招标文件第六卷的要求填写);(9)承包人建议书;(10)施工组织设计;(11)资格审查资料;(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施工部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条款号:3.2.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4、”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现文: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需符合本章4.3款的有关要求。条款号:3.3.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现文: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计起)。条款号:3.3.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
25、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现文:3.3.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条款号:3.4.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现文: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
26、会将否决其投标。条款号:3.4.3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4.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天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前两天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进行盖章确认。收款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条款号:3.4.4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4.4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咨询电话:28866000-2-0。条款号:3.4.5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4.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
27、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条款号:3.4.6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4.6项目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为中标通知书发出第8个工作日起由招标人办理;中标人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由招标人办理。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本款项及以下内容省略)条款号:3.5.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
28、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现文: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条款号:3.7.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
29、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现文: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条款号:3.7.3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
30、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7.6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7.6 投标文件编制具体编制及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盖投标人的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投标文件正本1份
31、,副本4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均采用不易松散的书式装订。(4)投标文件的规格:施工部分文件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软面书式装订。每册的书脊应列印:正(副)本、工程名称、标书名称、册数编号和投标人名称。(5)设计部分文件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6)投标人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条款号:
32、3.7.4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条款号:3.7.5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条款号:4.1.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现文:4.1.1 投标文件应按设计部分投标文件及施工部分投标文件分别独立包封,并按以下包封要求:4.1.1.1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副本包封为一包
33、;4.1.1.2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副本包封为一包。条款号:4.1.2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4.1.2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条款号:4.1.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文:4.1.3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计部分、施工部分的独立包封投标文件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施工部分/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条款号:4.1.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1.3 未按本章第4
3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现文:4.1.4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条款号:4.2.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现文:4.2.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施工部分及设计部分)。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六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授权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35、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六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前一小时,项目经理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条款号:4.2.5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4.2.5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签到的;(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的代理人提交
36、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项目经理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条款号:4.2.6 修改类型:新增现文:4.2.6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条款号:4.2.7 修改类型:新增现文:4.2.7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6家投标人的,本项目招标失败,将依法重新招标。条款号:4.3.5 修改类型:新增现文:4.3.5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
37、件。条款号:4.3.6 修改类型:新增现文:4.3.6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条款号:5.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2 开标程序(本款项及以下内容省略)现文:5.2 开标程序5.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截止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5.2.3 招标人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38、,开标时均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5.2.4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5.2.5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和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2.6 开标细则(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部分、施工部分)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本须知第4.2项规定。(2)开标时,设计部分与施工部分同时开启,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施工部分、设计部分),宣
39、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递交情况;d、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e、总工期;f、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姓名;g、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需在开标记录上签字。5.2.7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条款号:6.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现文:评标
40、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条款号:7.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文: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1.3 排名第一
41、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条款号:7.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现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3天。条款号:7.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现文:7.3.1 在本章第3.3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
42、出中标通知书。7.3.2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条款号:7.4.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现文: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43、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号:7.5.3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7.5.3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合同款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条款号:7.5.4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7.5.4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要求,采用按各车辆段发包内容分别签订合同,各分签的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须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所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条款号:7.6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的发票。条款号:8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8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少于6家的;(2) 经评审,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6家或满足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