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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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招标.精品文档.包头师范学院建设网络课程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招标编号:DHNMGTF-2016-301采购单位:包头师范学院 采购代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七月 总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2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21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30第四章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3第五章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1第六章 响应文件辅助材料部分格式45第七章 评标原则及评分办法51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目 录前 附 表3一、总 则6二、磋商文件7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响应报价9四、响应文件的递

2、交12五、开 标14六、评 标15七、中标及合同的授予18八、其 他19前 附 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名称包头师范学院建设网络课程平台项目21.1采购计划表编号201646738号 31.1项目实施地点包头师范学院41.1招标方式及标包划分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标包划分:一个标包51.1质量标准采购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安装及服务质量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并且达到采购人满意,免费质保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维护,且厂家派人在校对技术和应用提供蹲点式服务不低于24月;硬件:所有器材和零件三年包换,五年保修。62.1招标范围提供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保险

3、、技术资料的提交、培训、设备调试、软件安装、验收、备品备件、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72.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工作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8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计划金额1722000元94.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3.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5.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6.经销商需要提供原厂授权原件;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

4、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项目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1215.1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1316.1磋商保证金额人民币 叁万 元整,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户 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帐 号:02000647190065283285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站支行联系人:王春晖联系电话:15847645727145.1答疑会及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及现场踏勘,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

5、,在收到磋商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公司提出。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将根据供应商的要求进行书面答疑。1517.1供应商的替代方案无1618.1响应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本壹份(U盘)。1721.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点: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时 间: 见招标公告 1825.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地 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1933.333.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后2039.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格的10%的人民币现金。2140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

6、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总价中自行消化。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中抵扣招标代理服务费。22投诉与质疑质疑联系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质疑电话:0472-6981858投诉管理机构: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电话:0472-52286982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包头师范学院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芗霖联系电话:0472-6981858 1535490192824特

7、别提示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备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为无)。上述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如供应商未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则其投标无效,将被拒绝。25特别提示2磋商后需进行第二轮报价,成交金额以第二轮报价为准。26特别提示3开标现场需进行现场演示,每家供应商演示时间为15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现场演示,演示部分不得分。一、总 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

8、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1.3 分包:不允许。1.4 偏离:无偏离。2、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2.1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期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供应商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 供应商合格条件除前附表第9项要求外,还包括:4.2.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实

9、施任务的企业均可投标;4.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4.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2.6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4.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前期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10、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为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4)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3 本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4.4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答疑会及现场踏勘5.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地点召开答疑会或现场踏勘。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踏勘,若供应商不参加,采购人对所出现的问题均不负责。5.2答疑会或

11、现场踏勘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采购人对问题的答复将以文件纪要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5.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参加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所造成的对项目的理解错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投标费用6.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将成为其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第四章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五章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 响应文

12、件辅助材料部分格式第七章 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7.2 除7.1内容外,无论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凡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

13、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8、磋商文件的澄清8.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的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文件向所有供应商

14、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答复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磋商文件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澄清的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澄清通知中予以明确。9、磋商文件的修

15、改和补充9.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修改和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2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和补充文件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响应报价

16、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响应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辅助材料三部分组成。11.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 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 响应函;(4) 开标一览表;(5) 货物清单及报价明细表;(6) 常规配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7)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8)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 技术指标(包

17、括执行规范和标准):(1) 技术参数明细表;(2) 技术参数偏离表;(3) 货物清单、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产品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说明;(4) 产品检测报告和鉴定证书;(5) 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7) 原厂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11.3.2 技术方案(包括使用环境和工作条件、技术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系统集成方案);10.3.3技术支持;10.3.4售后服务承诺(含售后服务实施方案、队伍、技术支持等);10.3.5技术培训;10.3.6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材料(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产品获奖证书,产品生产经销企业的质量管

18、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等)。11.4 投标辅助材料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材料:(1) 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组织机构代码证;(3) 税务登记证;(4) 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1.4.2供应商有关材料:(1) 企业简介及供应商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表1);(2) 企业2013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见附表2);(3) 政府采购承诺书(见附表3);(4) 供应商2013年以来财务状况表;(5)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6)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有利于竞争的证书及材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19、,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2、响应文件格式12.1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附表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供应商应检查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资料。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2.2 响应文件的编排顺序: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辅助资料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标书太厚时可双面打印。13、响应报价 13.1 本项目的响应报价

20、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 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4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项目服务范围及合同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供应商响应报价应为提供采购货物供货、售后服务和与之有关的辅助服务的全部价格。13.5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6供应商所报的响应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7 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为

21、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以及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费及保险费、安装调试费、辅助材料费、软件安装、技术服务费、资料、试验、检验、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包干价中应包括:员工劳保福利、薪金待遇、保险等供应商完成本招标项目供货所需要的有关费用。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否则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8在中标后的整个服务期间,供应商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13.9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力量和

22、管理水平,考虑风险因素,让利、优惠后在不低于成本价及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主报出有竞争力的响应报价。13.10供应商依据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如果供应商编制的报价发生漏项或计算错误,其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须在不改变合同价的前提下完成任务,达到要求。13.11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涉及到他人的知识产权权益,必须获得权益人的正式授权或许可证书,并承诺如果一旦由此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到损害,供应商负责赔偿。13.12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3.13 磋商后需进行第二轮报价,成交金额以第二轮报价为准。14、投标货币14.1本项目响应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元。 15、

23、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5.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磋商保证金16.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正式开标时间三日前提交(以到帐时

24、间为准)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银行对公账户中缴纳,磋商保证金为网银转账或电汇。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6.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采购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供应商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成交服务费结算及保证金退款手续。16.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6.5

2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6.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6.5.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5.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6.5.5 供应商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响应价;16.5.6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书和未参加开标会议的;16.5.7 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的;16.5.8 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16.5.9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没收磋商保证金情形的;16.5.10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供应商的替代方案(无)18、响

26、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本(应包括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使用WORD、EXCEL格式,可编辑、无密码、无病毒)。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响应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18.3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响应报价汇总表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

27、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8.4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必须为牢固胶装,牢固胶装是指装订好的响应文件不至于在翻页时散开或用简单的方式将其中一页取出或插入。响应文件应严密包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书脊上标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19.2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以及电子版本(一个包封)和所有副本(一个包封)分别密封在两个包封内

28、,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9.3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9.3.1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招标编号:(2) 项目名称:(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4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19.5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或密封章。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1、响应

29、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1.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规定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招标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21.4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收到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返还。22、迟交的响应文件22.1 采购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

30、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24、资格材料的更新2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如资格材料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供应商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供

31、应商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 标25、开标25.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2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5.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5.4 开标程序:25.4.1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5.4.2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5.4.3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

32、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5.4.4 供应商进行现场释疑(如磋商小组觉得有必要的话);25.4.5 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一一进行磋商;25.4.6 评委封闭评标,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5.5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6 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6、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6.1 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6.1.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2条和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6.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

33、.3款、18.4款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法定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到开标现场的;26.1.3响应文件未按照本磋商文件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6.1.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6.1.5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个项目报有两个以上报价的;26.1.6供应商递交两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26.1.7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26.1.8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收到响应文件的;26.1.9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

34、形。26.2不符合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予以拒绝。26.3采购人将有效的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进行评审、比较。六、评 标27、磋商小组与评标27.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成交供应商确定

35、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资格后审29.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在评标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磋商保证金等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供应商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30、响应文件的澄清30.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

36、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31.1 开标后,经采购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响应文件,才能提交磋商小组进行评审。31.2 评标时,磋商小组将首先对每份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

37、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3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 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

38、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 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 资格标准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 供应商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8) 响应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 投标价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的。31.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2.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

39、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2.1.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除非开标一览表有明显计算错误的,以响应文件中明细表为准)。32.1.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除非文字表示金额有明显计算错误的,以正确的数字表示金额为准)。32.1.3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除非大写金额有明显的错误的,以正确的小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单价金额计算结果有明显书写错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0、。32.1.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审工作。33、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3.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3.3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

41、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3.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4.1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3.4.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5 经评审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42、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33.6 磋商小组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6.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

43、告。33.7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3.8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3.8.1没有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33.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3.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3.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8.5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33.9 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

44、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3.10 被拒绝的投标,其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及其任一成员不负任何责任。33.11 在推荐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次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3.12 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工作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七、成交及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

45、标准3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6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5、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5.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6、成交通知书3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确认。36.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46、商。36.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6.4 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36.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尽快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项目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7.2 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改变合同全部条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报告审核属实后,应当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不良记录,并对其作出一定期限内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的处罚,且扣罚磋商保证金,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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