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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x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精品文档.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作业问答题:1.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哪几种方式?各有何特点?答: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式有全过程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三种。1) 全过程承包,即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这样的工程俗称“交钥匙工程”。2) 设计、施工总承包,即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为止的总承包。3) 施工总承包,即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总承包。2.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功能有哪些?答:1)、信息服务功能,包括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工程信息、法律法规、造
2、价信息、建材价格、承包商信息、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士信息等。2)、场所服务功能3)、集中办公功能3.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包括哪几种?各有什么优缺点?答: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两种。1)公开招标的优点是能有效地防止腐败,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均等的机会,能最大限度地引起竞争,达到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的目的。但是公开招标也存在工作量大,周期长,花费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不足。2)邀请招标的特点: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缩短招标时间,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人的中标机会。但与公开招标相比,由于招标的范围有限,竞争性较低,从而可能提高中标价或者遗漏某些在技
3、术上和报价上更有优势的潜在投标人。我国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对于有些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重点项目,经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4. 根据招标投标法,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进行招标?答: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需要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在一下情形不进行招标:(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
4、)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方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合工程要求;(五)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 简述资格审查的内容、目的、分类答:通过资格审查要达到以下目的:1)了解投标者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2)选择咋财务、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优秀的投标者参加投标;3)淘汰不合格的投标者;4)缩短评标阶段的工作时间、减少评审费用;5)为不合格的投标者节约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及投标等费用。6. 简述招标
5、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所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答:(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7. 什么是投标保证金?在发生下列情形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答: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避免投标人投标后随意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愿意承包等不诚信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担保。8. 中标候选人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答:9. 简述联合体投标的概念、特点及资质要求答:概念: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
6、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特点:1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2招标人与中标后的联合体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而不是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同。资质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保证招标质量。10.
7、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答:11. 常用的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几种?答:(1)承包商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报价。投标报价时,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分析招标项目的特点。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公司在这方面又有专长,声望也较高: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的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低一些: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一般公司都可以做的工程;本公司急
8、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等无工地转移时,本公司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12. 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及各种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期间。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13. 简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并列出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14. 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般包括什么情形? 简述施工过程中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所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的承担原则。15
9、. 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哪些?它们的解释顺序如何?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6. 简述指定分包和一般分包的区别。17. 简述索赔的定义、特征及分类答:定义: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 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 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
10、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特征:(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分类: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18. 简述索赔的程序答: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第三方原因,给承包人造成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延误工期或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不可抗力延误的工期。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
11、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时,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
12、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和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19. 简述FIDIC合同条件下变更估价的原则。答: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一般原则: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实施变更工作后,往往会涉及对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问题。变更工程的价格或费率,往往是双方协商时的焦点。计算变更工程应采用的费率或价格,可分为三种情况: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
13、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20.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什么内容?答:施工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投标书、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标。均要看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详细规定来具体组成资格审查:适用于资格后审,一般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财务报表、业绩、项目经理资格等。投标书:一般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施工措施的一个叙述。商务标: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报价 浅议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使用监管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健全,住房供应
14、体系日趋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由于制度建设和保障性措施还不够健全,带来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个别不正常现象背后很难说没有腐败现象。为强化全方位监管,发现和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遏制腐败苗头、消除腐败隐患,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制度、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一、 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贫民区”以及城郊化带来的问题。在现代社会,房子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穷人和富人之间的空间隔离。商品房的高房价使低收入者被迫迁往城市郊区、城乡接合部,从而形成了中低收入者的聚集地“贫民区”。而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
15、房建设出于成本考虑,忽略了当前消费者对周围环境的重视和社会的影响,大多集中在较偏僻的郊区,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造成住户的生活不便和生活成本的上升。由于保障性住房往往是大片开发,这样进一步加剧了分化的趋势,并可能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二) 保障性住房在建设过程中更容易出现违规建设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当前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各地政府都把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作为一件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由于建设任务具有一定的时限性和强制性,在建设过程中容易出现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问题。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涉及项目决策、项目核准、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
16、、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实施等环节,其中土地的划拨和变性的审批手续较为漫长,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行施工。未取得用地批复,后续的规划许可、图纸审查、消防、人防、建筑节能、招投标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等这些前臵合法手续都办不下去,最终成为违法工程。项目建设的每个审批、备案环节都是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手续不全的项目作为监督、审批、备案部门依法是不予受理的,失去监督的建设行为会给后期带来较大管理风险。主要有: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规范,造成质量隐患;建设工程项目不符合规划强制性标准;未按
17、规定招标发包或串通投标、肢解工程发包;强行让建筑垫资施工,不合理压级压价和工程竣工不按规定结算,违法分包;无合法证照或越级承担设计、施工任务,出卖证照和图签,私招滥雇,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委托监理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不验收;超标准、超规模、高估冒算、挪用工程建设费用、挥霍浪费,以及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出现其他违纪问题;利用职权搞行业垄断,强行指定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单位和指定购买劣质设备、材料;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指定施工队伍、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挪用公款或失职渎职。 二、 保障房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财产)核查的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核查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审核难度较大。保障性住房
18、主要针对低收入群体,对保障性住房申请户家庭收入的确认只能依赖单位出具证明、群众举报以及劳保、公积金2个平台的信息匹配进行审核,开具假证明以图蒙混过关的违规现象屡有出现,居民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认定相对困难。对于自由职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以及失业群众等的收入核查,只能根据他们申报的情况进行,无法真正体现实际收入情况。家庭住房、厂房因地理位臵及建设情况差异很难确认其真实价值。家庭汽车、有价证券(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尚无有效办法考证。比如:4月11日至4月21日,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将文艺路、柏树林、长安路、张家村、长乐坊等5个街办在册的9000多名低保对象的申报信息与市房屋管理中心
19、的房产信息进行手工比对,共核查出有72名低保对象名下有两套以上(含两套)房产,而其本人在申请低保时隐瞒了真实情况。这些低保申请从程序上没有问题,但由于以前缺乏有效的核查手段,对其收入、财产,如房子、车子情况无法掌握,而在公示时又没有接到群众举报。今年起西安市将着手与房产、车管、工商、税务、公积金等部门推进联网机制,建立低保对象收入核对机制,保证低保发放的公平,实现阳光操作,让骗保者无处可藏。 (二) 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维修等物管工作不足。在城市,保障性住房多为小高层和高层,物业管理费用较高,居住对象将不得不承受较大的经济负担,造成物业收费困难,进而影响物业管理质量,形成恶性循环。一些地方廉租
20、住房入住后出现了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等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对拖欠租金、拒绝退出廉租住房的行为,缺乏有效措施和明确规定。加上入住廉租住房的部分家庭,在其收入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后,大多仍无能力购臵新住房,腾退其现有廉租住房确有困难。 (三)动态监管不到位,缺乏科学严格的退出机制,导致保障性住房的公平性受损。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滞后,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管手段,不能及时监测保障性住房使用和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变化情况。经适房或廉租房的购买者或租用者,在一定年限后,随着自身的经济状况改善和提高,许多不再符合申请资格的家庭继续占用这些住房,导致大量排队等候的家庭无法正常进入,失去
21、了保障住房本来的作用。 (四)机构队伍不健全。随着保障性住房的扩面,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户数大幅增加,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公示等基础性工作量急剧加大,这一系列职能大都设于建设部门的某个科室,人少事多矛盾比较突出。对申请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只能依靠街道、社区兼职人员承担,工作力量和专项办公经费不足造成审核把关质量的下降,成为制约住房保障工作规范管理的瓶颈。 三、如何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确保
22、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二要完善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监管力度,监督办理土地手续。三要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四要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补偿,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五要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明确质量标准,
23、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管 一要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政策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二要实现对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监管,建立定期抽查制度,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轮候、公示、复核、网上备查和配租配售制度,防止保障性住房申请“一审定终生”。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民政、住房保障、房产、公积金、车管、工商、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和社区协作配合的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收入核对制度,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审核制度,建立起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住房保障管理网络,不断完善“四
24、级管理三级审批两级公示”的申报审核制度。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三要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逐步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房屋产权产籍数据库与保障性住房数据库进行并网,采取拉网式检查加强管理。四要积极探索审查机构引入第三方审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管理成本。五要对违规出租、转租、转借、调换、经营、转让社会保障性住房,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和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强化监管的几项措施 (一) 实行派驻监察组制度。按照中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或监察员,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积极推行项目现场办公制,建立健全每月报告工作、重要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不廉洁问题发生。 (二)公布举报电话。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公布当地纪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纠风等部门举报电话,在当地部门公布上级主管部门举报电话。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诉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三)受理投诉举报。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建立投诉登记制度。投诉登记包括接报投诉时间,投诉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投诉项目、被投诉对象及主要事实等内容。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