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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ob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精品文档.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5 检测要求和方法5.1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应按GB50057中第二章和附录一的规定对建筑物进行防雷分类,见本标准性附录A(规范性附录)。在设有信息系统的建筑物需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情况下,当该建筑物不属于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和不处于其他建筑物或物体的保护范围内时,宜将其划属第三或第二类防雷建筑物。5.2接闪器5.2.1要求5.2.1.1接闪器布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各类防雷建筑物接闪器的布置要求建筑物防雷类别 避雷针滚球半径/m 避雷网网格尺寸/mm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3
2、0 55或64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45 1010或128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60 2020或2416 避雷带、均压环和架空避雷线应按GB50057中的规定布置,具体指标见本标准附录A(规范性附录)。5.2.1.2.接闪器的材料规格5.2.1.2.1避雷针应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其直径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针长1m 以下: 圆钢为12mm;钢管为20mm。针长1m 2m: 圆钢为16mm;钢管为25mm。烟囱顶上的针: 圆钢为20mm;钢管为40mm。 5.2.1.2.2避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 mm。5.2.1.
3、2.3架空避雷线和避雷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35mm2的镀锌钢绞线。5.2.1.2.4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 ;注:IEC/TC81新草案规定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例如,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5mm;注: IEC/TC81新草案规定铁和铜板不应小于0.5mm,铝板不应小于0.7mm。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铁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 mm,铝板不应小于7mm;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注:IEC/TC
4、81新草案规定薄的油漆保护层或1.0 mm沥青层或0.5mm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5.2.1.2.5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中突出屋面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风管、烟囱等物体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作接闪器的,在其各部件之间连成电气通路的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要求: 旗杆、栏杆、装饰物等,其尺寸符合本标准5.2.1.2.1条和5.2.1.2.2条的规定。钢管、钢罐的壁厚不得小于2.5mm,但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介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时,其壁厚不得小于4mm。注:固定顶或浮顶金属油(气)罐,利用罐体作为接闪器时,其钢板厚度不得小于4mm。5.2.1.2.6接闪器
5、应热镀锌或涂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尚应采取加大截面或其他防腐措施。5.2.2接闪器的检查5.2.2.1检查接闪器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的电气连接、与避雷引下线电气连接。5.2.2.2检查接闪器有无脱焊、折断、固定点支持件间距均匀程度,固定可靠程度及机械强度、腐蚀情况和避雷带的平正顺直。避雷带跨越变形缝、伸缩缝有无补偿措施。5.2.2.3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避雷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本标准表1的要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接闪器(网、线)与风帽、放散管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A2.1.6和A2.1.7条的要求。5.2.2.4 首次检测时应用经纬仪或测高仪和卷尺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
6、宽、高,然后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用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5.2.2.5 首次检测时应测量接闪器的规格尺寸,应符合本标准5.2.1.2条的要求。5.2.2.6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它电气线路。5.2.2.7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建筑物高于所选滚球半径对应高度以上时,防侧击保护措施,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2.2.7、A2.10和A2.15条的要求。5.2.2.8当低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屋顶女儿墙内或防水层内、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5.3 引下线5.3.1 要求5.3.1.1 引下线的布置:引下线一般采用明敷、暗敷或利用建筑物内主钢
7、筋或其它金属构件敷设。引下线可沿建筑物最易受雷击的屋角外墙明敷,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例如,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注:各金属构件可被覆有绝缘材料。5.3.1.2 引下线的材料规格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厚度不应小于4mm。当引下线采用暗敷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扁钢时,截面不应小于100mm2,厚度不小于4mm。明敷引下线应热镀锌
8、或涂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尚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他防腐措施。5.3.1.3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的具体要求:5.3.1.3.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安装的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混凝土杆塔、支柱,可作为引下线;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m。5.3.1.3.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大于18m。5.3.1.3.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建筑物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时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
9、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平均间距不大于25m;高度超过40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砖烟囱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5.3.1.3.4用多根引下线明敷时,应在各引下线距离地面0.3m1.8m处应装设断接卡。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供测量、接人工接地体和作等电位连接用。当仅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入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3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要有明显标志。5.3.
10、1.3.5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采取暗敷或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设施。5.3.1.3.6 当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引下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5.3.2引下线的检查5.3.2.1检查引下线装设的牢固程度;引下线应无急弯;检查引下线与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焊接情况、锈蚀情况及近地面的保护设施。5.3.2.2首次检测时应用卷尺测量每相邻两根引下线之间的距离,记录引下线布置的总根数,每根引下线为一个检测点,按顺序编号检测。5.3.2.3首次检测时应用游标卡尺测量每根引下线的尺寸规格。5.3.2.4 检查引下
11、线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测量引下线与附近其他电气线路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m.5.3.2.5 检查断接卡的设置是否符合本标准5.3.1.3.4条的要求。5.4接地装置5.4.1要求5.4.1.1共用接地系统的要求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接地装置有独立接地要求外,其他建筑物应利用建筑物内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线(PE)等与外部防雷装置连接构成共用接地系统。当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之间有电力和通信电缆连通时,宜将其接地装置互相连接。5.4.1.2独立接地的要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
12、装置至被保护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A.2.1.5条的要求,以防止地电位反击。5.4.1.3 利用建筑物的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A.2.6.5条和A.2.6.6条的要求。5.4.1.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或冲击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接地电阻(或冲击接地电阻)允许值接地装置的主体 允许值/ 接地装置的主体 允许值/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 10a 电力调度通信综合楼 1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 10a 雷达站共用接地 4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 30a 铁路通信站联合接地 14汽车加油、加气站防雷装置 10 铁路信号设备
13、合用接地体 10电子计算机机房防雷装置 10a 电力配电电气装置总接地装置(A类) 10微波中继站地网、电信专用房屋 10 配电变压器(B类) 4综合通信大楼共用接地系统 1 有线电视接收天线杆 4智能建筑联合接地体 1 卫星地面站 1a:凡加a者为冲击接地电阻值。注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波侵入时,距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每隔25m接地一次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20。注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波侵入时,架空电源线入户前两基电杆的绝缘子铁脚接地冲击电阻值不应大于30。属于本标准附录A.1.2.7条钢罐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注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中属于本标准附录A中A.1.3.2条建筑物接
14、地电阻不应大于10。注4:加油加气站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注5:电子计算机机房宜将交流工作接地(要求4)、交流保护接地(要求4)、直流工作接地(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接地电阻值)、防雷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注6:微波枢纽站地网5;无中继站地网为2030。注7:电力通信综合楼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接地电阻值放宽到5;通信站一般要求为5,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为10;独立避雷针一般10,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为30。注8:雷达站共用接地装置在土壤电阻率小于100m时,宜1;土壤电阻率为100m300
15、m时,宜2;土壤电阻率为300m1000m时,宜4;当土壤电阻率1000m时,可适当放宽要求。注9:铁路信号设备(轨道电路、信号电源线、站内一般信号设备)接地电阻要求在土壤电阻率300m时为10;在土壤电阻率在301m1000m时为20。注10:500kV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称A类电气装置,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DL/T 621提供了计算公式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不宜大于10,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注11:建筑物电气装置称B类电气装置,当配电变压器在建筑物内时,其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宜4。注12:按GB50057规定,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装置在一定的土
16、壤电阻率条件下,其地网等效半径大于规定值时,可不增设人工接地体,此时可不计及冲击接地电阻值。5.4.2人工接地体材料5.4.2.1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应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应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 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5mm。5.4.2.2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蚀措施或加大截面,也可采用阴极保护措施。5.4.2.3埋在土壤中的接地装置,其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在焊接处作防腐处理。使用铜、铁两种不同的金属材料时,在连接处应使用铜铁过渡盒或采用热熔焊接。5.4
17、.2.4接地线的最小截面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5.4.3人工接地体的布置 5.4.3.1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 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2.5m。5.4.3.2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接地体应远离由于砖窑、烟道、供暖管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5.4.3.3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水平接地体局部埋深不应小于1m;水平接地体局部包绝缘物,可采用50mm80mm厚的沥青层;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面敷设50mm80mm
18、厚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2m。5.4.4接地装置的检测5.4.4.1检查首次检测时应查看隐蔽工程纪录;检查接地装置的填土有无沉陷情况;检查有无因挖土方、敷设其它管线路或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首次检测时应检查相邻接地体在未进行等电位连接时的地中距离,防止地电位反击;检查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与树木之间的净距是否大于5m。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利用建筑物的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的跟踪检测正在考虑中。5.4.4.2 用毫欧表检测两相邻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为检测两相邻接地装置是否达到本标准5.4.1.1条规定的共用接地系统要求或5.4.1.2条规定的独立接地要求,首次检测时应使用毫欧表对两相邻接地装置进
19、行测量。如测得阻值不大于1,则断定为电气导通,如测得阻值偏大,则判定为各自为独立接地。注:接地网完整性测试可参见GB/T 17949.1的8.3节。 5.4.4.3 用接地电阻表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用接地电阻表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接地电阻值应取三次测量的平均值。接地电阻的测试方法主要有:两点法(电流表电压表法)、三点法、比较法、多级大电流法、故障电流法和电位降法。一般宜采用电位降法。 电位降法将电流输入待测接地极,记录该电流与该接地极和电位极间电位的关系。设置一个电流极C,以便向待测接地极输入电流,如图1所示。 图1电位降法流过待测接地极E 和电流极C 的电流I使地面电位沿电极C、
20、P、E方向变化,如图2所示,以待测接地极E为参考点测量地面电位,为方便计,假定该E点为零电位。 图2各种间距x时的电位曲线 电位降法的内容是画出比值V/IR随电位极间距X变化的曲线,该曲线转入水平阶段的欧姆值,即当作待测接地极的真实接地阻抗值,如图3所示。 图3各种间距x时的接地阻抗值目前接地电阻表型号较多,使用方法有所不同。使用时可按仪器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操作,附录F(资料性附录)提供了部分检测仪器的主要性能参数指标。5.5防雷区的划分防雷区的划分应按照GB50057第6.2.1条的规定将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的环境划分为LPZ0A、LPZ0B、LPZ1LPZn+1区。在进行防雷区的划分后,可方
21、便检查等电位连接的位置和最小截面、SPD安装位置、屏蔽计算和电磁屏蔽效率的测量。5.6电磁屏蔽对需要减少电磁干扰感应效应的场所,应采取电磁屏蔽措施。5.6.1建筑物、房间以及线路的屏蔽措施要求:5.6.1.1建筑物的屋顶金属表面、立面金属表面、混凝土内钢筋和金属门窗框架等大尺寸金属件等应等电位连接在一起,并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以形成格栅形大空间屏蔽。当设备需要时,可在格栅形大空间屏蔽的基础上增设专用屏蔽室(网)。5.6.1.2屏蔽电缆的金属屏蔽层应至少在两端并宜在各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5.6.1.3建筑物之间用于敷设非屏蔽电缆的金属管道、金属格栅或钢筋成格栅形的混凝
22、土管道,两端应电气贯通,且两端应与各自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带连接。5.6.2屏蔽结构和材料5.6.2.1屏蔽结构可分为网型和板型两种。网型屏蔽是采用金属网或板拉网构成的焊接固定式或装配式金属屏蔽,如利用建筑物内钢筋组成的法拉弟笼或专门设置的网型屏蔽室。板型屏蔽是采用金属板或金属薄片构成金属屏蔽,板型屏蔽效果比网型屏蔽较好。5.6.2.2屏蔽材料宜选用铜材、钢材或铝材。选用铜板时,其厚度宜为0.3mm0.5mm间,其它材料可在0.3mm 1.0mm之间;选用网材时,应考虑网材目数和增设网材层数。在门、窗的屏蔽中,可采用钢网屏蔽玻璃。5.6.3电磁屏蔽的检测方法。5.6.3.1用毫欧表检查屏蔽网格、
23、金属管、(槽)防静电地板支撑金属网格、大尺寸金属件、房间屋顶金属龙骨、屋顶金属表面、立面金属表面、金属门窗、金属格栅和电缆屏蔽层的电气连接,过渡电阻值不宜大于0.03。用卡尺测量屏蔽材料规格尺寸是否符合本标准5.6.2.2条的要求。5.6.3.2计算建筑物利用钢筋或专门设置的屏蔽网的屏蔽效率,电磁场屏蔽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3.3.2和A.3.4.3的要求5.6.3.3 用仪器检测电磁屏蔽效率。见本标准附录D(资料性附录)。5.7等电位连接5.7.1等电位连接的基本要求5.7.1.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5.7.1.1.1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
24、、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连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5.7.1.1.2 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 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5.7.1.1.3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5.7.1.1.4 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装置共用或将分开的接地装置电气连接。5.7.1.1.5 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25、。5.7.1.1.6 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埋地长度不少于15m的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金属管直接埋地引入。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使用的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5.7.1.1.7 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接。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5.7.1.1.8 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相连接。5.7.1.1.9 当第一类
26、防雷建筑物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线、网)时,可将避雷针或避雷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所有接闪器、引下线、均压环、建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金属设备均应进行电气连接,并连接到围绕建筑物敷设环形接地体上,电气设备、信息系统和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可共用这一环形接地体。5.7.1.1.10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中如有信息系统,其等电位连接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5.7.1.3条的规定。5.7.1.2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5.7.1.2.1 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本标
27、准附录A中A.2.6.4条的要求。5.7.1.2.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均压环、栏杆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连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和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的共用接地装置上。5.7.1.2.3 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的连接应符合本标准5.7.1.1.2条的要求。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可不跨接。5.7.1.2.4 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引入,并在入户端将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与接地装置相连接。当全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有困难时,可按本标准5.7.1.1.6条执行。当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处在平均雷暴日小于30d/a的地区时,可
28、采用低压架空线直接引入建筑物,此时其等电位连接要求为:(1)在入户处安装的避雷器或空气间隙,并应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防雷的接地装置上;(2)入户前三基杆绝缘子铁脚、金具应接地;5.7.1.2.5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处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其架空金属管道应在距建筑物25m处接地一次。5.7.1.2.6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油)罐,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m。5.7.1.2.7 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5.7.1.2.8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中如有信息系统,其等电位连接要求
29、应符合本标准第5.7.1.3条的规定。5.7.1.3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和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5.7.1.3.1所有进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均应在LPZ0与LPZ1区的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当外来导电物、电力线、通信线在不同地点进入建筑物时,宜设若干等电位连接带,并应就近连到环形接地体、内部环形导体或建筑物的钢筋上;当不能直接连接时,可采用SPD进行等电位连接。它们在电气上是贯通的,并连接到共用接地系统上。光缆内的加强筋和金属防潮层应作等电位接地连接。5.7.1.3.2穿过各后续防雷区界面处的所有导电物、电力线、通信线均应在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当不能直接连接时,可采用SPD进行等
30、电位连接。各种屏蔽结构或设备外壳等其它金属物也应进行等电位连接。5.7.1.3.3供信息线路和信息设备等电位连接用的等电位连接板或内部环形导体应连到建筑物的钢筋或金属立面等构件上,环形导体宜每隔5m与建筑物钢筋连接一次。5.7.1.3.4电梯轨道、吊车、金属地板、金属门框架、设施金属管道、金属电缆桥架、外墙上的栏杆等大尺寸的内部导电物,应以最短路径连到最近的等电位连接带或其它已做了等电位连接的金属物,各导电物之间宜附加多次互相连接。5.7.1.3.5信息系统的各种箱体、壳体、机架等金属组件与建筑物的共用接地系统的等电位连接,应按GB50057的规定采用S型或M型两种基本形式或其组合的等电位连接
31、网络。当采用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时,信息系统的所有金属组件,除在接地基准点(ERP)外,应与共用接地系统各组件有大于10KV、1.2/50s的绝缘。5.7.1.3.6高于接闪器的金属物,如广告牌、各种天线、空调室外机、冷却塔等,应与建筑物屋面的接闪器作电气连接。5.7.1.4 等电位连接导线和连接到接地装置的导体的最小截面要求见表3 表3等电位连接导线的最小截面积 单位: mm2 不同部位 截面积 材料 LPZOB区与LPZ1区处(总等电位连接处) LPZ1与LPZ2区处(局部等电位连接处)铜材 16 6钢材 50 16注:铜或镀锌钢等电位连接带的截面不应小于50mm2。 5.7.2等电位连接的
32、检查和测试5.7.2.1大尺寸金属物的连接检查与测试应按本标准5.7.1.1.1条、5.7.1.2.2条和5.7.1.3.4条的要求,检查设备、管道、构架、均压环、钢骨架、钢窗、放散管、吊车、金属地板、电梯轨道、栏杆等大尺寸金属物与共用接地装置的连接情况。如已实现连接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5.7.2.2 平行敷设的长金属物的检查和测试 应按本标准5.7.1.1.2条和5.7.1.2.3条的要求,检查平行或交叉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规定要求值时的金属线跨接情况。如已实观跨接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
33、,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5.7.2.3 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等连接物的检查和测试应按本标准5.7.1.1.3条的要求,检查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中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当过渡电阻大于0.03时,检查是否有跨接的金属线,并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5.7.2.4 总等电位连接带的检查和测试由LPZ0区到LPZ1区的等电位连接,应符合本标准5.7.1.1.5条的要求。如已实现其与防雷接地装置的两处以上连接,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
34、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5.7.2.5 低压配电线路埋地引入和连接的检查与测试应按本标准5.7.1.1.6条和5.7.1.2.4条的要求,检查低压配电线路是否全线埋地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引入。如全线采用电缆埋地引入有困难,采用5.7.1.1.6条规定的另一方式时,应检查电缆埋地长度和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使用的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等接地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5.7.2.6 第一类和处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外架空金属管道的检查和测试。应按本标准5.7.1.1.7条和5.7.1.2.5条的要求,检查
35、架空金属管道进入建筑物前是否每隔25m接地一次,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5.7.2.7 建筑物内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检查和测试应按本标准5.7.1.2.7条中的要求,检查建筑物内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与建筑物内钢筋就近不少于两处的连接,如已实现连接,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5.7.2.8 进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连接和检查和测试所有进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均应在LPZ0区与LPZ1区界面处与总等电位连接带连接,如已实现连接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
36、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5.7.2.9 穿过各后续防雷区界面处导电物连接的检查和测试所有穿过各后续防雷区界面处导电物均应在界面处与建筑物内的钢筋或等电位连接预留板连接,如已实现连接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5.7.2.10 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的检查测试 应按本标准5.7.1.3.3条和5.7.1.3.5条中的要求,检查信息系统与建筑物共用接地系统的连接,应检查连接的基本形式,并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连接两端的过渡电阻使用毫欧表测试时不应大于0.03。如采用
37、S型连接,应检查信息系统的所有金属组件,除在接地基准点(ERP)处外,是否达到规定的绝缘要求。5.8电涌保护器(SPD)5.8.1要求5.8.1.1 基本要求5.8.1.1.1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总配电盘(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5.8.1.1.2原则上SPD和等电位连接位置应在各防雷区的交界处,但当线路能承受预期的电涌电压时,SPD可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线路的金属保护层或屏蔽层应首先于防雷区交界处进行等电位连接。5.8.1.1.3SPD必须能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雷电流,并具有通过电涌时的最大箝压和有熄灭工频续流的能力。5.8.1.1.4SPD两端的连线应符合表3
38、连接导线的最小截面要求,SPD两端的引线长度不宜超过0.5m。SPD应安装牢固。5.8.1.2低压配电系统对SPD的要求5.8.1.2.1SPD的残压和引线两端感应电压之和应低于被保护设备的额定耐冲击过电压值。在无法获得设备此值时,可参考表4给出的值。表4各种设备额定耐冲击电压值电气装置标称电压/V 各种设备额定耐冲击电压值/KV三相系统 带中性点的单相系统 电气装置电源进线端的设备 配电装置和末级电路设备 用电器具 特殊需要保护设备耐冲击过电压类别 IV III II I120240 4 2.5 1.5 0.8220/380 6 4 2.5 15注:I类 需要将瞬态过电压限制到特定水平的设备
39、;II类 如家用电器、手提电工工具或类似负荷;III类 如配电盘、断路器、包括电缆、母线、分线盒、开关、插座等的布线系统,以及应用于工业的设备和永久接至固定装置的固定安装的电动机等的一些其它设备;IV类 如电气计量仪表、一次线过流保护设备、波纹控制设备。 5.8.1.2.2SPD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值应不小于表5的规定值。表5SPD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的最小值供电系统分类 SPD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TT(SPD安装在剩余电流保护器负荷侧) 1.55U0TT(SPD安装在剩余电流保护器电源侧) 1.15U0IT(SPD安装在剩余电流保护器负荷侧) 1.15U(U为线间电压) TN 1.15U0
40、注1:U0为低压系统相线对中性线的标称电压,在220/380V中U0=220V。2:根据当地电网的稳定情况,可酌情提高Uc值。 5.8.1.3 SPD的布置5.8.1.3.1在LPZ0区与LPZ1区交界处,在从室外引来的线路上安装的SPD应选用符合I级分类试验的产品,其Ipeak值可按GB50057规定的方法选取。当难于计算时,可按IEC60364-5-534的规定,当建筑物已安装了防直击雷装置,或与其有电气连接的相邻建筑物安装了防直击雷装置时,每一相线和中线性对PE之间SPD的冲击电流Iimp值不应小于12.5KA;采用3+1形式时,中线性与PE线间不宜小于50KA(10/350us)。5.
41、8.1.3.2在LPZ1区与LPZ2区交界处,分配电盘处或UPS前端宜安装第二级SPD,可选用经或级分类试验的产品。其标称放电电流In不宜小于5KA(8/20us)。5.8.1.3.3 在重要的终端设备或精密敏感设备处,宜安装第三级SPD,可选用经或级分类试验的产品,其标称放电电流In值不宜小于3KA(8/20us),同时应具有更快的响应速度。注:无论是安装一级或二级,乃至三至四级SPD,均应符合本标准 5.8.1.1条和5.8.1.2条的规定。5.8.1.3.4当在线路上多处安装SPD时,电压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10m,若小于10m应加装退耦元件。限压型SPD之间
42、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5m,若小于5m应加装退耦元件。注:对将放电间隙和压敏电阻组合在一起的新型SPD,若这两者之间的配合已有措施,并通过检测后,可不用退耦元件。5.8.1.3.5 SPD在LPZ0区与LPZ1区交界处,其连接导体铜线最小截面不宜小于16mm2;在其后防雷区交界处安装的SPD其连接导体铜线最小截面不宜小于6mm2。5.8.1.3.6在天馈线、信号传输线、控制线、视频线等线路及设备端口安装的SPD其传输性能应满足信息设备的传输要求。5.8.1.3.7 安装在电路上的SPD,其前端应有过电流保护器。如使用熔丝,其与主电路上的熔丝电流比宜为1:1.6。若SPD有内置脱离器则可不重复加装。
43、5.8.1.3.8 SPD应有通过声、光报警或遥信功能的状态指示器,以显示SPD的劣化状态。5.8.1.3.9 连接导体应符合相线采用黄、绿、红色,中性线用浅蓝色,保护线用绿/黄双色线的要求。5.8.2SPD的检查5.8.2.1用NPE环路电阻测试仪。测试从总配电盘(箱)引出的分支线路上的中性线 (N)与保护线(PE)之间的阻值,确认线路为TN-C或TN-C-S或TN-S或TT或IT系统。5.8.2.2检查并记录各级SPD的安装位置,安装数量、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和安装工艺(连接导体的材质和导线截面,连接导线的色标,连接牢固程度)。5.8.2.3对SPD进行外观检查:SPD的表面应平整,光洁,无
44、划伤,无裂痕和烧灼痕或变形。SPD的标志应完整和清晰。5.8.2.4测量多级SPD之间的距离和SPD两端引线的长度,应符合本标准5.8.1.3.4条和5.8.1.1.4条的要求。5.8.2.5检查SPD是否具有状态指示器。如有,则需确认状态指示应与生产厂说明相一致。5.8.2.6检查安装在电路上的SPD限压元件前端是否有脱离器。如SPD生产厂标称其产品有内置脱离器,则应按本标准中5.8.3.3条要求进行测试。如SPD无内置脱离器,则检查是否有外置脱离器,并按本标准中5.8.1.3.7条的要求检查安装在SPD前端的熔丝与安装在主电路上熔丝的电流比。5.8.2.7检查安装在配电系统中的SPD的 U
45、c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5.8.2.8 检查在LPZ0和LPZ1区交界处总配电盘上安装的是否为I级分类试验的SPD,检查每一种保护模式中安装的SPD Iimp(10/350s)值是否达到本标准第5.8.1.3.1条的要求。当线路有屏蔽,屏蔽层两端等电位连接和接地,SPD靠近屏蔽线路末端安装时,Iimp值可按通过的雷电流预期值的30%考虑。检查在LPZ1以后各防雷区交界处安装在每一对线上的SPD In值(8/20 s)是否达到了本标准第5.8.1.3.2条和第5.8.1.3.3条的要求。检测SPD接地线与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过渡电阻,应不大于0.03。5.8.2.9 检测在电信和信号网络上安装的SP
46、D安装工艺和接地线与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过渡电阻,应不大于0.03。5.8.3 SPD的测试5.8.3.1 SPD运行期间,会因长时间工作或因处在恶劣环境中而老化,也可能因受雷击电涌而引起性能下降、失效等故障。因此需定期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表明SPD劣化,或状态指示指出SPD失效,应及时更换。5.8.3.2 实测限制电压的测试。a) 用仪器测出的SPD实测限制电压与生产厂标称值比较,当误差大于20%时,可判定SPD失效。b) 表6示出不同类型的SPD对应的试验项目。表6 限制电压测试项目测试对应条款 I级分类试验产品 级分类试验产品 级分类试验产品5.8.3.2 c) 5.8.3.2 d) a
47、a 5.8.3.2 e) a:仅适用于含开关型元件的SPD。 c) 用8/20s冲击电流测量残压(1) 将可插拔式SPD的模块拔下测试,如果不是可插拔式SPD,可将SPD两端连线拆除,按测试仪器说明书连接进行测试。(2) 冲击电流峰值选择为SPD标称值In的0.1和0.2倍。(3) 在SPD上分别施加上述电流峰值的冲击电流(8/20s)正负极性各进行一次。(4) 在四次冲击测试中,相邻冲击的间隔时间应足以使试品冷却至环境温度,一般不应小于5min。(5) 记录每次冲击时的电压和电流波形,或使用仪器直接读残压值。(6) 残压值为四次直接读取数据的平均值,或根据记录的电压和电流示波绘制的“放电电流-残压绝对值”曲线对应电流范围内残压最高值。d) 用1.2/50s冲击电压测量放电(点火)电压(1) 本测试仅适用于含开关型元件的S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