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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mk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精品文档.目 录一、安全监理的依据3二、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目标3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3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3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6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8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系统过程10四、安全监理机构的岗位及人员职责11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图112、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职责12五、监理工作制度151、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52安全监理审核制度163、安全信息反馈制度17六、监理安全保证体系框图18七、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91、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192、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理细则193、电器设备
2、的安全监理细则204、支架施工安全监理细则205、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216、防火、防雷安全监理细则217、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及使用安全监理细则218、交通安全监理细则229、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2210、保护地下管线安全监理细则2611、特殊气候条件下安全监理细则2612、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细则2613、回填土工程安全监理细则2714、钢筋工程安全监理细则2815、砼工程安全监理细则2816、矿山法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2918、施工现场“三宝”及“四口”防护安全监理细则31八、工程安全隐患处理程序321、工程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322、施工安全隐患原因分析方法32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
3、患的处理程序32九、工程安全事故处理341、事故处理程序34十、须经监理复核验收手续的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35一、安全监理的依据1、合同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深圳市公安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5、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理;6、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指导意见深安监字200649号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技术规程等。二、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目标通过监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施工单位达到以下目标:(1)绝杜因工死亡事故;(2)年负伤率小于万分之五;(3)不发生设备安装/土建工程重大工伤事故;(4)不发生重
4、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5)不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故;(6)无因施工造成地表沉陷及由此导至交通中断、通讯中断、漏水、漏气等重大事故。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或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写监理规划或方案。1.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3.1.3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查明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督促有关单位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审查施
5、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未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或未落实保护措施的,不予开工。1.4核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督促平行分包单位及时划分安全责任与签订安全协议。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1.5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核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核查施工单位施工
6、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1.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做到:l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l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l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7、l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3)审查夏季、台风、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是否应符合规范要求。(4)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按规定应审核的其他内容。1.7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其它活动(1)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有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2)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费用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1.8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1)程序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
8、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编制人、审核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的应予退回。(2)符合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我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针对性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2.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情况(1)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3)检查施工单
9、位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执行情况。(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6)不定期抽查现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2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行为。2.3对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巡视。(1)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2)每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3)每月组织施工现场有关
10、各方进行一次联合安全大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分析安全状态,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2.4对以下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应进行旁站安全监理。(1)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和加节的施工。(2)高支模的搭设、高支模的浇捣施工。(3)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作业。(4)明挖基坑围护结构:地下连续墙的成槽及混凝土浇注、钻孔贯注桩的成孔及混凝土浇注、灌注桩和地连墙的钢筋笼吊装、旋喷桩机的提升及混凝土浇注。(5)基坑:土方开挖顺序及边坡的稳定性。(6) 明挖车站及区间主体结构:混凝土浇注、施工缝及变形缝处理、支撑钢管的安装。(7)矿山法隧道施工:大管棚支护、超前注浆、锚杆支护、挂钢筋网、混凝土搅拌、混凝
11、土喷射、钢筋格栅加工、钢筋格栅安装、模板架立、混凝土浇注。(8)管片制作:混凝土浇注、管片吊装及倒运。(9) 盾构推进:盾构机姿态控制、土舱压力控制、出土量控制、背后注浆控制、隧道轴线控制。2.5核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备案情况,并在相应的表上签署意见。2.6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并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款专用。2.7将安全生产列入工程例会主要内容之一,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评述,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2.8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
12、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2.9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分阶段安全评价。2.10及时进行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在监理日记、监理报告中,应如实、全面记录当天、当月发现的安全施工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安全监理的其他工作内容。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系统过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图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及人员资格审核危险源的控制安全物资(施工机械等)的控制对分包方、供应方等审查施工现场环境的控制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审查安全检查、旁站监
13、控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施工过程安全监理作 业 安 全 技 术 交 底设 计 交 底 和 图 纸 会 审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计划)的会审施工生产要素配置安全会审开 工 审 查施 工 过 程 安 全 控 制工程变更、施工方案变更的审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四、安全监理机构的岗位及人员职责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图监理一组监理组长监理二组监理组长前海站驻地监理 前海站鲤鱼门站盾构区间驻地监理出入段线明挖段驻地监理鲤鱼门站驻地监理驻地监理鲤鱼门站新安路站区间出入段线盾构驻地监理安 全 监 理 工 程 师技 术 负 责 人总 监 代表总 监 理 工 程 师2、安全监理工作的
14、人员职责2.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确定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的人员及岗位,明确专业性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岗位及其职责分工。(2)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4)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阶段性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总结;(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7)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9)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行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10)施工单
15、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2总监代表安全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处理日常监理事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4.2.3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理职责(1)负责项目监理部监理部内部安全有关规定的编制和审定工作;(2)负责审核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项目监理部安全月报;(3)负责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审核各项安全技术方案,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5)负责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安全预防工作的调查和制订
16、安全措施;(7)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取证、汇报工作,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事故处理建议;(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并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4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所辖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行使安全职权,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使施工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2)负责收集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文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各项安全工作指示,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对各项安全要求负责组织检查落实;(3)协助技术负责人制订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参与审核各项
17、安全技术方案;(4)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提供项目监理部安全月报材料;(5)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6)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预防工作的调查和制订安全措施。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取证、汇报工作,并提出事故处理建议。(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5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2)审查本标段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3)核查本标段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4)组织本驻地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18、;(5)检查现场安全物质(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6)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8)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2.6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强制性标准对承包
19、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3)担任旁站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4)每日例行检查,发现现场人员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应要求其改正,并做好记录。五、监理工作制度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1定期学习与系统总监在项目每周工作例会中,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等,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建立定期学习和系统制度。1.2在监理日志中填写有关安全施工的事项(1)各专业
20、监理工程师在每天填写监理日志过程中,填写有关当日安全生产情况。(2)总监在定期检查中,要检查日志中安全监理的填写情况。(3)各专业在检查安全时,同时要注意文明生产,并将其纳入到监理日志的填写内容中。1.3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的目的l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l 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操作行为、劳保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等。(2)安全检查的内容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
21、操作行为、劳保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等。(3)安全检查的形式l 定期安全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师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总监理工程师每月组织施工现场有关各方进行一次联合安全大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分析安全状态,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l 专业性安全检查:针对现场管理情况,不定期组织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承包商共同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对安全问题和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检查。l 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
22、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l 特殊安全检查:在雨季、台风天气、夜间施工期间应进行特殊检查,对坑槽的边坡稳定、夜间照明、隧道防淹及排水措施等做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后严格整改。1.4安全隐患的处理(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记录备查。(2)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发整改通知,对即发性事故隐患,责令停工、立即整改。(3)对违章、违章作业行为及时指出、立即纠正。(4)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承包商“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5)整改完成后,由监理组织复查,合格后给予确认。1.5例会记录和来往信函每周的监理例会中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通报,并作为一专项记入监理例会纪要。其他有关
23、文件、图纸、变更、方案、会议记录、安全监理联系单中,由有关人员处理后交资料员处保存。2、安全监理审核制度2.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2.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施工队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2.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2.4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2.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在使用中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2.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2.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2.8按以审核的方案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3、安全信息反馈制度3.1建立、健全安全信息反馈制度,执行逐级负责制。3.2监
24、理员对施工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汇报。3.3驻地监理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对施工单位严重安全违章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同时向项目监理部汇报,并作好记录。3.4项目监理部接到严重安全违章信息反馈时,应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前往现场处理,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开始作业,同时下发安全违章限期整改通知单,对安全整改不力的单位,监理部下发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并报告项目管理处;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将向主管部门报告。3.5项目监理部建立安全违章记录,每月分析,统计安全违章情况,结合现场安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并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每月25日前向项目管理处和深圳市质检站汇报
25、。六、监理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安全生产目标逐级负责制信息反馈整改措施项目安全制度安全监理制度安全监理措施岗位培训持证上岗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竞赛评比检查安全宣传教育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过程检查行业法规地方法规监理安全保证控制程序思想保证开工前检查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制度保证提高监理人员意识监理部安全小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七、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1.1 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等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1.2 要求施工单位的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
26、悬挂按照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1.3 要求施工单位的现场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地下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料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支。组成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1.4 要求施工单位的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等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1.5 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所用的氧气瓶不得沾油脂,乙炔发生器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隔离存放。2、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理细则2.1 要求参
27、与本工程建设的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2.2 要求操作人员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2.3 驾驶室或操作平台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2.4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2.5 用手柄起动的机械注意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严禁烟火。2.6 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2.7 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让
28、人瞭望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2.8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2.9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2.10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个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3、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理细则3.1 经常检查保证各类电焊机的机壳是否有良好的接地保护。3.2 检查电焊钳是否有可靠的绝缘,不准使用无绝缘的简易焊和绝缘把损坏的焊钳。3.3 在狭小的场地或金属管架上作业时,
29、要用绝缘衬垫将焊工与焊件绝缘。3.4 如有人触电时禁止用手拉触电人,应立即切断电源,如触电者已处于昏迷状态,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抢救。4、支架施工安全监理细则4.1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及特点,选用适当的材质搭设支架(脚手架)。4.2 根据本工程支架(脚手架)可能承受的最大荷载,进行理论计算,并报监理审核批准。4.3 支架的搭设应在安全、技术人员的监督下由熟练工人(持证架子工)按照设计的间距、步距,横向、纵向拉杆,斜向支撑的布置负责搭设。4.4 支架搭设后要进行验收检查、定期检查及特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补救,防止事故发生。4.5 使用时要严格控制上部荷载,严禁超载,同时尽量使
30、荷载均匀分布。严禁乱挖、碰撞基脚、不得任意拆卸结构杆件。4.6 对支架要进行维护与保养,检查发现缺陷时,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架子始终处于正常状态,确保安全。4.7 人员上支架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4.8 支架的拆除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和警戒标志,专人指挥。应自上而下逐节拆除,严禁一次放倒。拆下的架料应由作业人员逐次传递给地面作业人员,并按规定堆放。5、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5.1 经常检查,要求工人每天上班前,各班组长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先行检查各支架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2 施工单位必须对工人提供必配的安全设备,每个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严禁赤脚、赤膊、穿硬底鞋
31、上班。5.3 支架设踢脚板,平台铺足够强度的木板,并将木板固稳。5.4 施工作业平台四周要设置安全网,并派专人守护,杜绝人员下坠事故的发生。5.5 各用电线路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执行,做好线路的保持工作。5.6 高空作业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堆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传递物料时不能抛。5.7高空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工人、工具、物体或材料坠落。6、防火、防雷安全监理细则6.1 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协议。6.2 要求施工单位对职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培训消防人员。6.3 现场配备齐全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处有消防措施。6.4 施工现场氧气与乙炔瓶距明火作业点不少于10米,并要有防回火装置。
32、6.5 施工现场内临设搭建符合防火要求,水源配置合理。6.6 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吸烟尘,现场及生活区不得乱拉电线,接用电热器具。6.7 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并检查执行处理隐患,奖罚分明。6.8 与当地治安消防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并协助其工作。6.9 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爆破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7、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及使用安全监理细则7.1 检查施工单位的仓库是否通风、干燥,是否悬挂警示标语。7.2 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并标明名称。7.3 防止太阳曝晒及雨水淋湿。7.4 使用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安全培训。7.5 不得穿戴化纤衣物、铁钉鞋从事爆破作业和进入爆破器材房,加工场、
33、堆场。7.6 起爆、起爆管和炸药包的加工,应在专门的加工房内进行。7.7 装药时应使用木、竹质的炮棍装起爆体或胶体、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8、交通安全监理细则8.1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根据施工现场周边的道路情况编制材料及设备运输方案。8.2 材料运输和施工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免造成交通阻塞。8.3 在施工期间,加强通车地段的维护和修整,确保道路畅通。9、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9.1场地要求(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加工场地、材料堆放、临时办公及生活设施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水平和垂直距离,以及与外电设施(变压器等)的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包括增设屏障、遮拦、围
34、拦或保护网等。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具体要求参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临电规范第三章第3.1.1条至3.2.4条等。(2)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主要指设置的屏障、遮拦、围拦或保护网等材质使用不当,构造不符合要求、制作不严密,不牢固或无警示标志等。9.2 TNS系统(1)现场供电线路应按三相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的要求布设。参见临电规范第4室1.1条等。(2)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符合临电规范中第4.3.2条的要求,除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的中间处和末端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指接地极的材质与制作安装不规范,接地线没有与保
35、护接零干线连接不牢固。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等,参见临电规范第四章。(3)三相四线转换成三相五线TNS系统时,PE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总配电箱的第一漏电保护开头的负荷侧引出均不符合要求。参见临电规范第4.1.1条。(4)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采用其他颜色导线均不符合要求,黄绿双色线不得当作N线或相线作用,参见4.1.12条。(5)指各用电回路的PE线随意缠绕或连接不紧固,达不到“电气联接”的要求,或PE线没有与用电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联接。(6)导线的截面积必须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和供电容量的要求,PE线必须采用铜芯塑料绝导线,不得采用铝芯或金属裸露线等,参见临电规范第6.1.3条
36、,第4.1.11条等。9.3支线布设(1)线路过道路时,必须架空敷高或套保护钢管明敷或暗敷。参见临电规范第6.2.4条。(2)指电线绝缘破损,芯线外露。(3)电箱中线路的进出线应整齐成束,严禁临时用电随意挂历接在熔线上等现象。9.4漏电保护措施(1)指施工现场没有装设一个漏电保护器。(2)指漏电保护器不动作或误动作。参见临电规范第7.2.11条。(3)参见临电规范第7.2.2条。(4)参见临电规范第7.2.7条。(5)参见临电规范第7.2.9条、第7.2.10条。(6)参见临电规范第7.2.8条。9.5现场照明(1)主要指现场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2.4米,照明供电
37、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室内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照明器具和器材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参临电规范第6.3.1条,第9.3.2第、第9.1.4条等。(2)主要指使用管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和触击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大于12伏等。参见临电规范第9.2.2条、每9.2.4条等。(3)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应分箱设置或分路设置,照明回路与动力回路不准共用一个漏电保护器,参见临电规范第7.1二条。(4)现场照明供电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供电,不准采用纹织线(俗称花线);危险场所及采光较差的加工场所或通道口、楼
38、梯口、宿舍等必须设置照明。9.6低干线架设(1)电线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或树杆上,参见临电规范第6.12条。(2)电杆上应用横担固定,电线采用绝缘子分档架设,参见临电规范第6.1.10条、第6.1.11条。(3)电杆材质宜采用砼杆或木杆,不得扭曲或腐烂;电杆安装要稳固,档距、合理,参见临电规范第6.1.8条、第6.1.9条、第6.1.13条。(4)供电线路距地面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对于车辆通道处高度不得低于4米,参见临电规范第6.1.14条、第3.1.1条。(5)导线或电缆陈旧、绝缘性能降低或随意拖拉使电源线路易受到损害的情况及电源线路接头浸水等。9.7配电箱与开关箱(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
39、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参见临电规范第7.2.5条。(2)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可靠隔离。电箱必须配备门、锁。临电规范第7.2.5条。(3)电箱必须采用铁质材料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不小于1.5毫米,不得采用木质电箱。参见临电规范第7.1.7条。(4)电箱内电气元件必须保持完好,安装稳固,便于操作,并按规范要求装设隔离开关和自动开关电器。(5)电箱必须安装稳固,高度合适,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操使用和维修方便。参见临电规范第7.1.4条、第7.1.5条、第7.1.6条和第7.1.8条。(6
40、)室外电箱必须采取防雨措施(或选用防雨型电箱)电源进出线必须统一走箱体下端,严禁走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和箱门外,参见临电规范第7.3.11条。(7)电箱进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在电箱进出线口处装设电箱护套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参见临电规范第7.3.11条。(8)为了便于管理,现场所有电箱应该名称编号齐全,电箱内各用电回路要有明显识别标志。(9)为了保证保护零线可靠连接和不出现人为的漏接,要求在电箱内统一设置PE专用接线端于板,并保护所有用电回路的PE线经专用接线端于板连接,不得通过箱体螺栓连接或将电线剥皮接成鸡爪式。(10)指熔丝安装不牢固或没有压槽及熔丝规格
41、不符合要求,参见临电规范第7.3.15条。(11)指采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做法。参见临电规范第7.2.10条。9.8总配电室与自备发电机组(1)检查配电室(或发电机房)的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作到防雨、防尘、防振动,防腐蚀介质和蒸汽以及自然通风良好;房面结构是否稳固;天棚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设有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盘或发电机组)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米,并采用屏障隔离,参见临电规范第5.1.1条、第5.1.4条。(2)室内配电屏(盘)或电机组安装位置例题,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正常操作和维护检修,参见临电规范第5.1.3条。(3)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而且要求在配电室的配电装
42、置的操作和维修通道外,做绝缘保护措施(铺设绝缘垫板等),参见临电规范第5.1.4条。(4)配电室门口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并配置消防器材,参见临电规范第5.1.4条。(5)发电机房内严禁存放贮油桶。参见临电规范第5.2.2条。(6)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必须伸出室外。参见临电规范第5.2.2条。(7)发电机组电源之间或与外线路电源之间必须实行连锁控制,严禁并列运行。参见临电规范第5.2.3条。(8)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独立设置接地极,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9)发电机组总配电箱内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参见临电规范第5.2.6条。10、保护地下管线安全监理细则10
43、.1 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了解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情况,熟悉穿越施工范围内的电力、电信、通讯、给排水、煤气管埋置深度和架空高压器电线走向及其高度,并采取防护措施,做到不明情况、不盲目施工,以免造成重大事故。10.2 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下构造物、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11、特殊气候条件下安全监理细则11.1 深圳市属于台风暴雨的多发地区,雨季降雨强度大,雨季历时长,要提高施工单位预防台风暴雨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大风、抗大灾”的警惕性,克服侥幸麻痹的心理。11.2 施工单位要制定台风、雨季安全生产措施,监理办定期督促检查,一旦遇台风、风暴潮,确保损失在
44、最低限度。11.3 加强天气预报资料的收集、分析,提前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及时疏通和完善排水系统,加强裸露的边坡,保持施工便道稳固、畅通。11.4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周围边坡的松土和危岩、险石必须清除或加固,在灾害来临之前施工临时设施必须转移或者加固,施工人员必须迁往安全地方。12、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12.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12.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安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12.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挖土
45、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法。12.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12.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12.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12.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12.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地基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覆带在挖空的基坑边2米内平行停、驶。运土汽车不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12.10电
46、缆两侧1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12.11配合机械清坡、清底的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工作。12.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车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12.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米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12.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12.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12.16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12.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12.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12.19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12.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