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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府谷县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村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村干部,是指享受任职补贴的村干部。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村干部管理考核工作由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村干部档案,对村干部实行全面管理。县委组织部对村干部管理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实行备案管理。第四条 村干部管理工作目标要求。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根本导向,把考核激励作为基本方法。建立健
2、全实绩考核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促进村干部认真履职。第二章 选拔任用 第五条 选拔原则。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选任村干部,注重把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群众公认的优秀青年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选任村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注重能力、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第六条 坚持“注重实效、交叉兼职、精干高效、合理定编”的原则,根据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村干部职数。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享受补贴人数为5名,人口在1500人以上
3、(含1500人)的村,村干部享受补贴人数为7名。第七条 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经依法选举可兼任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经党内选举,可以兼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得兼任村监委会主任。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实行村干部请销假制度。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因事因病请假2天以上的,需经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审批,方可请假,其他村干部请假7天以上的,需经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审批,方可请假;请假7天以内的,需向村党支部书记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第九条 实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村干部每周至少要集中办公1天以上,集中办公之
4、外必须要有一人在村委会坐班,方便群众办事;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每村至少要留一名村干部值班。坐班、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在位,通讯24小时畅通,并做好工作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第十条 考勤制度。村主要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在村工作时间作为选拔任用、工作考核、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干部考勤制度(工作日考勤,坐班考勤,值班考勤,会议考勤,突发事件考勤等),要将出勤、请销假等情况纳入村干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考核补贴和评先评优挂钩。 第十一条 实行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结合实际和村干部岗位分工,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
5、,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提出任期和年度履职承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涉及到村的,必须列为相关村干部履职承诺的内容。履职承诺内容主要包括承诺事项、落实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任期内提出的年度履职承诺,需报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审核,向党员和群众公示。 第十二条 村干部因身体、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在任期内自愿辞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办理;村党组织成员须提前1个月向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未经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批准
6、的,擅自离岗的不享受在职待遇。村干部外出3个月以上且无法履职的,应提出辞职;村党支部书记不主动辞职的,由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予以免职;村委会主任不主动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第十三条 实行村干部谈话制度。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负责人对村干部进行谈话,原则上每半年至少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谈话。谈话内容包括:村干部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家庭等情况,村级班子建设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第十四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干部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情况、本人家庭生产经营等情况,应及时向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
7、事处党总支)报告,并纳入年底述廉范围。对报告不及时或瞒报、虚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组织处理。 第十五条 信访接待制度。在村委会设立融警务、治保、调解、信访、普法等多位一体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室;在村民小组设立治保小组、调解小组及治安信息员、信访维稳信息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本村社会稳定。第十六条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财镇管村用制度,镇财政所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报销。村委会每年要接受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对村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对离任的村主要干部要安排离任审计,并将检查和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七条 实行述职评议
8、制度。村干部每年要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由本人向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进行述职述廉,镇(农业园区、办事处)领导班子和包村干部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向全体党员、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开述职述廉,开展民主测评。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为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调整。第四章 教育培训第十八条 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充分利用农闲时间,分期分批对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培训,其他村干部由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负责培训。第十九条 村干部教育培训,要突出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可采
9、用以下方式方法:1、任职培训。所有新进班子的村干部上岗后一年内,安排任职培训。2、定期轮训。依托县、镇级党校每年对村干部普遍轮训一次。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及县民政局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轮训,时间不少于3天;镇、农业园区、办事处每半年要对村“三委”班子成员进行轮训,轮训时间不少于3天。3、专题培训。对重大会议精神、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主题教育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资产管理、计算机操作等进行专题培训。第五章 工作考核第二十条 对村干部实行岗位目标管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与镇(农业园区、办事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实行备案管理。第二十一条 考核村干部的基本依据
10、是镇(农业园区、办事处)按照全镇下达的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和各村工作重点逐项分解的工作任务。主要考核村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在岗情况、完成重点工作等情况,特别是要对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年度考核工作。第二十二条 村干部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两个部分。平时考核主要包括村干部日常考勤、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工作表现等情况。目标责任制考核由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在每年年底派出考核组,采取到村召开由全体党员、村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参加大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总人数的2/3)的形式对
11、村干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对照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等次与村干部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结合村干部的岗位特点,制订详细的绩效补贴考核办法。第二十三条 建立完善村干部考核评价档案。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做好村干部管理考核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对村干部参加培训、入党材料、民主评议、承诺事项、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及时进行归档管理。第二十四条 实行村干部诫勉制度。对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原则不强,工作长期被动落后、群众意见大,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班子团结,个人要求不严、造成不
12、良后果的村干部,由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进行诫勉谈话,并落实限期整改措施;对限期整改后仍无明显转变的村干部,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第二十五条 实行村干部责任过错追究制。村干部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纪检部门、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依纪依法作出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 报酬待遇 第二十六条 加强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实施意见(府办字201567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起全部兑现新标准。第二十七条 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对优秀的村干部可向
13、县委、市委推荐为表彰对象;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可向市委推荐为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十大创业模范带头人”。同时,重视发挥村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逐步增加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秀村干部代表数量。 第二十八条 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劳务输出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业绩突出的村干部,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第七章后备干部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全面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第三十条 村级后备干部的条件。政治立场坚定,群众公认,有发展潜能,且年龄一般应在35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选聘到村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第三十一条 村级后备干部的产生。在党员、村民代表和普通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村党组织讨论确定后备人选,报镇党委(农业园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审定,并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村后备干部一般应有3-5人。第三十二条 鼓励村后备干部参加函授、自考、电大、远程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将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