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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第八章 现金出纳与货币发行业务现金出纳与货币发行业务 学习目标o了解现金出纳的任务和原则o掌握现金收付的核算o了解货币发行业务的基本概念第一节第一节 现金出纳业务现金出纳业务 现金现金是指具有现实购买力或清偿力的货币,我国法定的货币为人民币。 一、现金出纳工作的任务 (一)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和银行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整点、调运以及损伤票币的回收兑换和回笼。(二)根据市场货币流通的需要,调节市场各种票币的比例,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三) 办理有价证券的监制、发行和销毁业务。(四)按照金银管理的要求,办理金银收购、配售业务,开展金银回收和节约代用工作。(五)保管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单证
2、,做好现金运送的安全保护。(六) 负责人民币票样管理,宣传爱护人民币,组织反假票、反破坏人民币的工作。 二、现金出纳工作的原则 (一)钱账分管原则。(二)双人经办原则。 (三)收付分开原则。 (四)换人复核原则。(五)交接手续和查库原则 。 三、现金收入的核算 (一)到人民银行提取现金的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客户缴存现金的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四、现金付出的核算 (一)向人民银行缴存现金的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二)客户提取现金的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现金五、营业
3、终了现金收付的汇总核对 六、出纳错款的核算 出纳错款出纳错款是指在办理现金收付过程中发生的现金多缺,导致账款不符的现象。 出纳错款处理原则:长款不得溢库,短款不得空库:长短款不能互补;长款不报以贪污论处,短款不报以违反制度论处。 (一)出纳长款的处理发生出纳长款,当天应及时查找原因,力争退还原主。如当天未能查明原因,其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待处理出纳长款户 查明原因后,若系客户多交或银行少付的,应及时退还失主,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处理出纳长款户 贷:现金经查找无法确定原因的,经批准,可将此款作银行收益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处理出纳长款户 贷:营
4、业外收入出纳长款收入 (二)出纳短款的处理若发生出纳短款,银行应及时查找收回。如当天未能查清收回的,其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户 贷:现金 经查明原因,收回短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若确实无法查明原因,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的制度报损,作银行损失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出纳短款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户 七、票币兑换业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一)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1.残损人民币全额兑换的标准
5、 (1)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2.残损人民币半额兑换的标准 票面残缺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照原票面半额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3.不予兑换的票币凡残损人民币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 面者应予以没收。 4.因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的票币兑换 可由持票人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6、或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经调查情况属实、来源正当,能分清票面种类,能计算出票面张数、金额,经审批后可予以照顾兑换,证明应附于票币之后。 5.残缺人民币内部掌握兑换标准 (1)票面缺去八分之二,保留面积不少于八分之六者兑换全额。 (2)票面缺去八分之五,保留面积不少于八分之三者兑换半额。 (3)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者只能兑换半额。 (二)残缺人民币兑换的会计处理 客户来银行兑换残缺票币,基层经办行经办人员应该坚持先收后付,并按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以及内部掌握兑换标准兑换。当向人民银行存款时,将残缺票币交存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统一组织销毁。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第二节第二节
7、货币发行业务概述货币发行业务概述 货币发行业务,包括发行基金的保管、调拨、货币的发行与回笼以及损伤票币的回收销毁。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无权动用国家的货币发行基金,无权增加对市场的货币投放额。 一、发行基金与发行库 发行基金发行基金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代替国家保管的尚未投放市场的票币。由印制厂印制完成进人发行库但尚未进入流通领域或者从流通领域退出回到发行库的票币均为发行基金。 发行库发行库是负责保管、调拨发行基金的保管库,是中国人民银行代国家保管未发行货币的保管库,是中国人民银行机构的组成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体制,分别在总行、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设立总库、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四级发行库机构。 发行库的管理,实行垂直领导 。发行库的任务主要是: (一)根据国务院核定的货币发行额度,统一调度发行基金 (二)根据国务院发行货币的决定,具体办理货币发行工作和损伤票币的收回、销毁工作。 (三)保管、调运发行基金,调剂市场各种票币的流通比例。 (四)办理全国发行业务的会计核算,提供发行基金的分布及市场货币流通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