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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1年3月)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落实“智慧学院”3C人才培养的理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结合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各班成立素质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1、学院学生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成员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管、学院团委书记、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2、班级素质评价小组在各辅导员指导下,由各班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组成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评价记实工作。具体工作有:接受同学申报,项目核实,班内公示数据等。二、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1、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特色,综合评价大学生的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2、对学生素质进行评价,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美以及能力进行测评,以德、智、体、美的评价作为学生成长的基本达标性评价,以综合能力作为学生个性发展和突出能力的评价,形成两个层面的素质评价成绩;
3、3、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4、坚持评价过程透明、公开,评价结果公平、公正。三、素质评价的内容及方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由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四个一级指标组成,其中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构成基本评价指标。(一)品德素质评价品德素质评价由评议成绩和记实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评议成绩占70%、记实考核占30%。即品德素质分=评议成绩*70%+记实成绩*30%。1.评议部分(70%)(1)评议成绩=学生自评成绩*5%+学生代表评议成绩*60%+辅导员评议成绩*35%(2)评议内容和评议标准评议内容为政治素养、法制观念、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和社会责任等五项内容,每项满分为2
4、0分。各项评议内容及评议标准如下:政治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拥护党的政策,思想积极向上,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法制观念:具有法制意识,爱护校园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为人真诚,待人友善,品行正直,诺守诚信。团队协作:关心班集体,关心学校事务和学校发展,遵守团队规则,尊重团队利益,积极参加各类团队活动,善于沟通和协作。社会责任:具有社会职责、任务和使命的自觉意识,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各项评议标准(含下限)综合印象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可得分数182015171214101110以下(3)评议办法:评议由学生自评、学生代表评价、辅导员评
5、价构成,分别按比例为5%、60%、35%合成计算品德素质评议分数。学生代表除班长、团支书指定参加(若班级建有党支部(党小组),则支部书记(小组长)也指定参加),其余代表由班会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参评人数的30%,学生代表评议分计算为除去最高、最低得分,取平均分。条件成熟的班级可引入任课教师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评价,任课教师代表评价和辅导员评价所占比例不超过35%。2、记实成绩(30%)记实项目是指对学生日常思想、学习和生活中反映品德素质特征、品德养成和遵规守纪的行为、事件进行记录和评价,包括学校和学院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学校和学院提倡、鼓励的和学校和学院反对的行为。记实基本成
6、绩为60分。(1)记实标准参考学校倡导、鼓励行为(获得荣誉、奖项)加分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值2015128纪律处分等记实标准参考值等级违法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分值-10-30-10-8-10-4-6-2-4-0.5-2部分集体或个人荣誉、奖项加分说明:A、在评价期限内班级学风建设获一次校“学风优良班”称号加5分,获两次8分;被评为校“学风特优班”加10分(与“学风优良班”不累加)。B、校级先进团支部加5分;校级五四团支部加8分;获省级荣誉加12分,国家级荣誉加20分;院级优秀团支部加2分(团支部所获荣誉加分不累加)。C、校级“十佳团日活动”加4分;校级“优秀团日活动”加3分;院
7、级优秀团日活动加2分(团日活动加分不累加)。D、在特色文明寝室建设中获得院级奖项加3分;校级奖项加5分。E、以班集体或宿舍为单位获的校级通报表扬成员加2分,集体获院级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成员加1分。所有集体荣誉记实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对参与学校、学院、班级活动的个人加分A、积极参与班级建设,为班级学风建设作出贡献者(经班级同学、辅导员认定,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8%,其中获得“学风特优班”的班级比例不超过20%)加1分,有突出贡献者加2分。B、个人校级通报表扬加分2分,获院级荣誉称号(通报表扬)加1分,C、一学期早自习出勤率达100%的加2分(由班级自行负责考勤,统计时上报名单),有晚自习的
8、年级寝室无熄灯违规,寝室成员加1分。D、参加青年志愿者、社会公益活动时长达50小时者(经认定有记录)加4分;50小时时数以上每超过10小时加1分。E、参加校级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含运动会方阵等)未获奖者加2分/次,院级加1分/次。F、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的,一次加0.5分。G、在学院学生身体素质提升计划中,各年级按公里数评出前10名,1-2名按院级一等奖计算加3分,3-5名按院级二等奖计算加2分,6-10名按院级三等奖计算加1分,达到出勤要求的加0.5分。H、参加学业帮扶计划(辅导小老师),考核合格的加4分,考核优秀者加8。学生参与学校、学院、班级活动个人总加分不超过15分。
9、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行为记实减分等级违法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分值-10-30-10-8-10-4-6-2-4-0.5-2A、未按规定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会议、讲座、活动(如学术讲座、形势政策课、党校学习、公寓文化建设等),且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减1分/次。B、正常教学安排(含早、晚自习)中无故旷课或缺席者减1分/次。C、未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报到且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减1分,如有虚报,一经查实减2分,由各年级自行负责离校返校统计。D、受校(院)通报批评者减2分、受学校警告者减4分、严重警告处分者减6分、受校记过处分者减8分/人、受校留校察看者减10分。E、寝室内常规检查、随机抽查
10、的不文明、违反规定用火用电等现象减1分/次。F、晚自习期间寝室熄灯每违规1次减0.5分/寝室成员;熄灯违规累计3次后,每违规1次减1分/寝室成员。记实办法:记实由学生班级、辅导员平时记录,早晚自习情况以学院网站公示为准,期末汇总至学院。纳入综合能力项的不在此列;同一事件受几种表彰或处分的,加减分不累计。(二)专业素质评价专业素质评价即对学生专业学习能力的评价,依据学生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评价期内专业课成绩及专业选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成绩的加权平均分作为专业素质的评价得分。计算方法:专业素质=(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数*课程难度系数)/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数*课程难度系数考查课
11、成绩评定为合格、不合格的,按75分、45分计算;成绩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按95分、85分、75分、65分、45分计算。(三)身心素质评价身心素质项由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评价构成,权重分别为70%和30%。即:身心素质分=身体素质评价*70%+心理素质评价*30%1、身体素质评价身体素质评价根据不同年级计算有所区别。大一、大二年级学生身体素质评价为评奖年度内学生的体育课平均成绩;三年级学生身体素质评价为评奖年度内学生的体育课与体质测试的平均成绩;四年级学生身体素质评价为评奖年度内学生的体质测试成绩;体育课免修这按65分计。2、心理素质评议评议内容分含身体健康、乐观情绪、适应能力
12、、自律能力、心理承受能力5项,每项满分20分。各项评议内容及评议标准如下:身体健康:经常锻炼身体、精力充沛、精神饱满。情绪心态:心态平和、乐观向上、胸怀宽广、人格完整、热爱生命、对生活充满希望。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能与环境和谐相处。自律能力:做事能集中精力、有耐心,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具有良好的自省和自控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坚强、乐观、自信心强,遇事冷静、情绪不易激动、有良好的挫折承受能力。各项评议标准(含下限)综合印象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可得分数182015171214101110以下评议办法:评议由学生自评、学生代表评价、辅导员评价构成,分别按比例为5%、60%、35%合成计算心理素
13、质评议分数。评议方法同“品德素质”项评议。(四)综合能力评价综合能力是指学生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在成长中体现出来个性化的综合能力,包括研究创新、专业技能、组织领导、社会实践、文体特长等方面。1、综合能力评价由综合能力基础分和综合能力记实组成,基础分为75分,记实分项权重为A研究创新30%、B专业技能25%、C组织领导15%、D社会实践15%、E文体特长15%。即综合能力评价得分=(75+A*30%+B*25%+C*15%+D*15%+E*15%)2、综合能力记实部分参考标准(1)研究创新(30%)指学生科技比赛、创新创业比赛、发明创造(获得相应组织认可)、科研论文正式发表、科研项目(已立项并结题
14、)等。科研创新、挑战杯系列:国家级一等 50分二等 35分三等 30分 参与 10分省部级一等 30分二等 20分三等 15分参与 5分市级一等 20分二等 15分三等 10分参与 4分校级一等 12分二等 8分三等 5分参与 3分院级一等 5分二等 3分三等 2分参与 1分考试类、学科类竞赛:全国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获奖按省级分值加分)、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获奖按校级分值加分)、浙江省物理科技竞赛(获奖按校级分值加分、物理竞赛分值减半)。其余竞赛参照,其中未经逐级选拔的加分降一档。刊物发表:一级刊物 50分、二级刊物 25分、三级刊物 15分。刊物级别、作者权重参照学校科技处的杂志级别
15、、作者权重划分。发表非专业性文章(诗歌、散文等,非新闻报道类)根据媒体平台知名度(影响力)酌情加430分。被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家级学术研讨会者加10分;在国际论文集上公开发表论文者加10分;在会上作主题发言或宣读论文者加20分。国家级创新项目立项并结题者加30分,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并结题者加20分,校创新项目立项并结题者加5分、院创新项目立项并结题者加2分;申请并授权发明专利加40分,仅申请加20分,实用并授权加20分。创业项目参照创新项目标准,其中已实体运作的再加5分(注册实体公司)。说明:团队项目或获奖,核心成员(主持人)权重系数为0.8,排名前50%的一般成员权重系数0.6,其余
16、成员系数0.3,不分先后则均为0.6。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荣誉(成果)者,只记该项目的最高加分等级。(2)专业技能(25%)计算机水平等级、大学英语四、六级、各类专业技能(水平)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比赛获奖、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大学英语四、六级:获得六级考试资格加6分,优秀(550分)加10分,六级425分以上加12分,优秀加15分,通过相应的口试者上浮2分,该项从通过起以后每次考核均能记分,但只记高分项;通过计算机水平等级二级加6分、三级加10分,该项从通过起以后每次考核均能记分。通过计算机软件考试:高级资格加30分、中级资格加10分、初级资格加2分,具体考试项目及等级按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办
17、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详见http:/www.zjrjks.org/gyks_ksjb.aspx)。 通过华为高级人才认证,加15分。通过上海市英语口译资格证书者,中级加12分、高级加30分;取得剑桥商务英语证书者,BEC2加4分、BEC3加12分。评比期间班级英语四级一次性通过率超过80%(含),且列年级前一、二、三名班级,通过四级的人员分别加4分、2分、1分。托福考试成绩达80分(含)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达6分(含)以上者加12分。参加原版阅读分享或在外语水平提升沙龙中主题发言的,一次加2分。参加并完成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加12分。(3)干部考核(15%)担任寝室长、班级、学院、学校及以上层次学
18、生干部、各类社团主要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工作责任心、组织能力、领导能力(以校团委组织实施的考核等级和范围为准)。优秀20分,良好15分,称职10分,虽担任班级干部,考核期内没有承担过任何工作的班级干部,虽考核称职也不加分,不称职不加分。担任多个职务的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担任时间未满一年者减半加分;未列入校团委考核名单的学生会及社团干事等进行院内考核,优秀10分,称职8分,不称职0分。具体考核方式为:部长考核=部门内部评价25%+主席团(主任团)评价25%+指导教师评价30%+带班辅导员评价20%;主席团(主任团)考核=组织内部互评50%+指导老师评价35%+带班辅导员评价15%。(4
19、)社会实践和文体比赛(表演)参加院级以上社会实践、(含校级)文艺、体育活动和其它相关活动(如:运动会、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文艺会演)等获奖励或表彰;获得文体方面技能(水平)的资格等级证书。国家级一等 50分二等 35分三等 25分参与 15分省部级一等 30分二等 20分三等 15分参与 10分校级一等 12分二等 8分三等 5分院级一等 5分二等 3分三等 2分校运动会破纪录者加20分,校级以上体育赛事破纪录者加30分;当年度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者加10分。说明:团队项目或获奖,核心成员权重系数为0.8,一般成员权重系数0.5,不分先后则均为0.6。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荣誉(成果)者,只记该项目
20、的最高加分等级。研究创新、专业技能的记实范围参照学校有关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考核或计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每年同学参加的课外活动都在变化,未尽的加分标准将学院补充说明为准(在素质评价启动前学院公布)。 (5)新闻媒体报道录用加分:被校级媒体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录用加5分/篇;被市级媒体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录用加15分/篇;被省级媒体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录用加20分/篇;被国家级媒体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录用加30分/篇。 团队合作完成的作品,其中署名(主要撰写人)*0.8,其他成员*0.5四、评价结果通过对学生的素质评价学生将分别获得基本测评分和综合能力分,并分别在评价样本范围内排名。基本测评分=品德素质*25%+专业素质*60%+身心素质*15%,综合能力分单独计算。五、实施办法校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素质评价的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学生素质评价的领导,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根据本细则建立学生记实信息记录体系,并将学生记实信息记录工作纳入学生日常管理体系。单项评议成绩、记实成绩和素质评价结果在参加评价学生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素质评价结果上报校学生处。学生素质评价周期为一年度,评价工作在次年三月完成,素质评价数据计算由计算机辅助完成。六、本实施细则从2021年3月开始试行,由浙江工商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