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共33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1年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共33页).doc(3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Code for classification of urban land use and planning standards of development landGB 50137 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 0 1 2 年 1 月 1 日 (出版稿)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北 京专心-专注-专业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8 102号 )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
2、,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以及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并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组(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
3、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城市规划设计中心)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王 凯 赵 民 林 坚 张 菁 靳东晓 徐 泽 楚建群 李新阳 徐 颖 谢 颖 顾 浩 邵 波张立鹏 韩 华 鹿 勤 张险峰 张文奇 刘贵利张 播 高 捷 程 遥 汪 军 乐 芸 张书海苗春蕾 田 刚 陈 宏 詹 敏 洪 明 赵书鑫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董黎明 王静霞 任世英 邹德慈 李 先 范耀邦 徐 波 耿慧志 谭纵波 潘一玲 目 次附:条文说明17Contents1General Prov
4、ision12Terms23Land Use Classes43.1General Requirement43.1Town and Country Land Use Classes43.2Urban Development Land Use Classes64Planning Standards of Development Land104.1General Requirement104.2Standard of Urban Development Land Area Per Capita114.3Standard of 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
5、nd Area Per Capita124.4Composi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Land12Appendix A Format for Statistics in Urban Comprehensive Planning13Appendix B Building Climate Zones in China1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16List of Quoted Standard16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71 总 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统筹
6、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它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1.0.3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镇)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与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 land)。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以及其它建设用地,非建
7、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它非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本标准表3.2.2。 2.0.2 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镇)内居住用地(residential)、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ommercial and business)、工业用地(industrial, manufacturing)、物流仓储用地(logistics and warehouse)、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road, 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公用
8、设施用地(public utilities)、绿地与广场用地(green space and square)的统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本标准表3.3.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2.0.3 人口规模 population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单位为万人。2.0.4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urban development land area per capita指城市(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该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2.0.5 人均单项城市建设
9、用地面积 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nd area per capita指城市(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单项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2.0.6 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residential land area per capita指城市(镇)内的居住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2.0.7 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land area per cap
10、ita指城市(镇)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2.0.8 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road, 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land area per capita指城市(镇)内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2.0.9 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 green space and square area per capita指城市(镇)内的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2.0.1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park land area
11、 per capita指城市(镇)内的公园绿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2.0.11 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composi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单项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得出的比重,单位为%。2.0.12 气候区 climate zone指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以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辅助指
12、标而划分的七个一级区。3 用地分类3.1 一般规定3.1.1 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3.1.2 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3.1.3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3.2 城乡用地分类3.2.1 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3.2.2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表3.2.2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H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
13、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它建设用地等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H11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H12镇建设用地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3乡建设用地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4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H21铁路用地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H22公路用地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H23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H24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续表3.2.2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H25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