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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穗安监201014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各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大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并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现予印发实施。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 定 办 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推动全市工业
2、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凡有国家、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相关行业按照国家、省标准执行。第三条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工作,核准和公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第四条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按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见附件1)实施。评定标准的考核总分为1000分。考核评分分五个项目,所占分值分别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考核分为280分,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考核分为400分,生产作业过程安全管理考核分为180分
3、,职业安全健康、生产作业环境及生产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考核分为100分,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考核分为40分。考核评定结果总得分达到800分以上、五个项目单项分合计分别达到75%以上方为达标。第五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企业的自评、申请:(一)企业应成立自评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自评小组应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的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3人。自评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依据评定标准逐项进行自评,编制并完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2)。(二)企业自评合格后应填写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企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向其委托
4、进行考评的有资质的考评机构(以下简称“考评机构”)提交申请表和有关申请考评资料(申请考评资料清单见附件4)进行复评。第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企业的考评、公告:(一)考评机构在接到企业的申请表和有关申请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评资料初审,资料初审通过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考评并出具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考评报告(以下简称考评报告(考评报告格式见附件5)。(二)考评机构应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计划,对到企业现场进行考评的日程作出安排,并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企业所在地的县(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申请考评的企业。(三)考评机构应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考核评分。主要对企业自评
5、报告、现场提交资料进行核实;对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等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岗位和人员执行责任制和制度情况、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知识等进行现场考问。现场检查和现场考问采用抽查的方式:(1)现场检查的设备设施的比例为企业设备设施实际拥有数量少于等于10台(套),检查数量为100%;大于10台(套)至100台(套),检查数量为10台(套);大于100台(套)至500台(套),检查数量为10%;大于500台(套)至1000台(套),检查数量为50台(套);大于1000台(套)至5000台(套),检查数量为5%。(2)现场考核的生产作业岗位数的比例为企业实际设置生产作业岗位数的10%以上,且不少于20个
6、;企业实际设置生产作业岗位数少于20个的,应全部进行考核。(四)考评人员应正确填写考核记录和评分,对负责考评的要素项目签名确认。(五)考评机构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列出明细和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和企业整改材料形成考评报告,并送交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六)考评机构对考评结果总分达到评定标准800分以上、考核评分的五个项目部分的各项目得分率达到75%以上的考评报告,经考评机构负责人对考评结果签名确认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核准和公告。公告后的企业应将考评报告送企业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考评结
7、果不达标的企业,考评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扣分项目和原因通知企业,企业经整改合格后可重新提出二次申请。第七条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企业应向认定的考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经考评机构现场考评复核合格,将考评报告报所在地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予以重新公告。第八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评定公告的有效期内,必须每年对照评定标准,对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第九条 考评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的质量。考评机构及考评人员对其出具的考评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条 若
8、发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评定公告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存在不符合评定标准的重大问题或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而导致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则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称号。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8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附件:1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2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自评报告3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企业申请表4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企业申请考评资料清单5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考评报告6编制说明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专心-专注-专业附件1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9、评定标准 (标准总分:1000分)评定项目评定要素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得分扣分说明备注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280分)(一)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20分)。a)根据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指标;b)按照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标准分:20分。企业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扣5分。企业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扣4分。没有按照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每缺一个部门扣1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4分。基层单位或部门未能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每缺一
10、个部门扣1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4分。企业未能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扣分3分。(二)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40分)。1.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企业应建立从安全生产最高决策机构(或领导小组)至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生产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标准分:10分。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扣4分。没有成立安全生产最高决策机构(或领导小组),扣3分。没有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扣3分。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建材、船舶修造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至少
11、配备2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至少配备5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的,至少配备10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其他行业的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的,至少配备5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标准分:15分。没有按规定人数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扣15分。3.职责a)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b)对企
12、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标准分:15分。没有按要求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缺一人扣2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10分。没有按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每缺一人扣1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5分。(三)安全生产投入(20分)。a)根据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纳入年度财务计划;b)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记载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c)安全生产资金应专款专用。标准分:20分。没有按要求将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纳入年度财务计划,扣8分。财务会计报告中没有记载安全
13、生产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扣4分。安全生产资金没有专款专用,扣8分。(四)法律法规、标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0分)。1.法律法规、标准a)贯彻执行与本行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要求,与法律法规、标准保持一致;b)进行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标准分:15分。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要求,与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不一致,发现一处扣2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12分。没有进行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宣传,扣3分。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建立下列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a)安全生产职责; b
14、)安全生产投入管理;c)文件和档案管理;d)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e)安全教育培训;f)特种作业人员管理;g)设备设施安全管理;h)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即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i)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检测、维护及报废管理;j)作业安全管理(包括:动火作业、带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高处作业);k)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l)相关方管理;m)职业安全健康管理;n)劳动防护用品管理;o)应急管理;p)事故管理。标准分:30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齐全或内容不完善,每缺一处扣5分,该项总
15、扣分不超过30分。3.安全操作规程根据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建立下列内容的安全操作规程:a)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分装作业;b)涂装作业;c)进入密闭和有限空间进行生产和检修作业;d)动火作业;e)带电作业;f)临时用电作业;g)高空作业;h)电气设备使用与检查;i)特种设备的使用;j)机械、热工设备的使用;k)输送设备的使用;l)油、气输送及管道检查与维护;m)通风、除尘系统检查与维护;n)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o)粉尘监测;p)防雷装置检查与维护;q)防静电装置检查与维护。标准分30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企业制订的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或内容不完善,每缺一处扣5分,该项总扣分
16、不超过30分。4.文件管理a)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发布和修订,经授权责任人审批;b)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工作或生产作业岗位。标准分:7分。没有按要求经授权责任人审批,每发现一处扣1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每缺一处扣1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7分。5.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应每年定期组织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行标准的一致性检查。标准分:4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6.修订根据检查结果、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情况的需要,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标准分:4分。该项
17、不符合要求,扣4分。(五)隐患排查和治理(40分)。1.隐患排查应制订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应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a)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b)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管理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c)日常检查由企业的生产组织和管理部门指派的人员负责,重点检查操作人员生产作业过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和安全装置正常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更或有新的颁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
18、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应及时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标准分:10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2.隐患排查范围和实施a)实施事故隐患排查计划;b)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覆盖与生产作业全过程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c)对发现的安全违规行为应制止,实施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d)建立事故隐患管理台帐。标准分:15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15分。3.隐患治理a)针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b)治理工作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标准分:15分。没有制定治理方案,扣5分。没有完成隐
19、患治理工作,扣6分。没有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扣4分。(六)安全教育培训(45分)。1.教育培训管理a)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b)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标准分:10分。没有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扣4分。没有按计划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扣4分。没有建立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扣2分。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a)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或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b)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与其工作所在的行业相关的安全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标准分:5分。主要负责人没有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没有
20、按规定参加再培训,扣3分。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没有按要求参加与其工作所在行业相关的安全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扣2分。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a)新进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b)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应进行与所在岗位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作业证书;c)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d)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事故避险和应急培训。标准分:20分。新进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低于98,扣2分;低于95,扣5分。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取得上岗作业证书,低于98,扣2分;低于95,扣5分。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21、资格证书,扣5分。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按要求进行专业技能、事故避险和应急培训,低于98,扣5分。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相关方作业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分:5分。相关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的培训,低于98,扣2分;低于95,扣5分。5.安全文化建设a)制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计划;b)按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班组安全活动等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标准分:5分。没有制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计划,扣3分。没有按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扣2分。(七)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5分)。1.绩效评定a)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绩效评定;b)企业主要负
22、责人负责组织绩效评定工作,评定的情况应形成绩效评定报告,并通报所有的基层单位和部门;c)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绩效评定。标准分:15分。没有按要求组织安全绩效的评定,完成绩效评定报告,扣10分。没有将绩效评定报告通报到企业所属基层单位、部门,每缺少一处扣1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5分。2.持续改进根据绩效评定结果:a)需要时,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b)确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措施。标准分:10分。没有按需要,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扣5分。没有按要求确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措施,扣5分。二、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400分)(一)设
23、备设施建设(15分)。a)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b)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c)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及工会(或职工代表)参与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标准分:15分。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扣10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及工会(或职工代表)没有参与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扣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新的建设项目,该项不扣分。(二)工业建筑物(5分)。a)厂房、库房的耐火等级符合相关的规定;b)厂房、库房不属于危险建筑。标准分:5分。无
24、相关证明材料,扣5分。(三)工业梯台(10分)。工业梯台及防护栏杆安全要求:a)焊接处应无裂纹和可见的表面气孔;b)结构的外型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以及明显的锈蚀等缺陷;c)工业梯台及防护栏杆的结构连接及固定支撑牢固;d)在室外安装的工业梯台及防护栏杆的防雷电保护、防雷电连接和接地附件应符合GB 50057的要求。标准分:10分。单台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扣10分。抽查多台工业梯台及防护栏杆的得分计算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工业梯台及防护栏杆,该项不扣分。(四)危险化学品仓库及贮存(30分)。a)应设专用仓库,贮存列入标准GB 12268中管理的危险化学品; b)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的建筑结
25、构、电气、通风、室内温度、消防设施设置,以及危险化学品贮存量等应符合GB 15603、GB 17914、GB 17915和GB标准分:25分。该项不符合安全要求,扣2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贮存危险化学品和/或剧毒品,该项不扣分。17916的规定; c)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独立设置。甲、乙类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d)贮存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仓库的仓库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e)贮存剧毒品应设专一的仓库,单独、限量贮存,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设置监控报警器和剧毒品警示标志。
26、2.安全标志a)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吸烟、禁火等警示标志;b)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置安全告示牌,标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要点、应急措施等;c)危险化学品的外包装上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标准分:5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贮存危险化学品和/或剧毒品,该项不扣分。(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20分)a)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b)企业应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标准分:20分。
27、该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不扣分。(六)涂装作业场所及设备(30分)。1.安全间距及通道a)涂装作业场所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要求;b)涂装作业场所厂房四周应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标准分:5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涂装作业场所,该项不扣分。2.通风装置安全要求喷涂、烘干和固化作业场所应按照标准GB 6514的规定设置通风装置。标准分:5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喷涂、烘干和固化作业场所,该项不扣分。3.喷涂设备及辅助装置安全要求喷涂设备和辅助装置应符合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内使用的
28、安全技术条件,并有产品合格证。标准分:5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喷涂设备及辅助装置,该项不扣分。4.烘干、固化设备安全要求涂层烘干、固化设备应按照标准GB14443的要求。标准分:5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烘干、固化设备,该项不扣分。5.安全报警与连锁装置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应设置安全报警装置并与自动灭火装置连锁。标准分:5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涂装作业场所,该项不扣分。6.阻火装置涂装作业场所的集中空调布置管线在进入火灾危险区前应设置防火阀。标准分:5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
29、没有涂装作业场所该项不扣分。(七)变配电系统(20分)。a)变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相邻配电室的门应双向开,高压配电间的窗门应装防护网,防护网的网孔尺寸应小于1010mm;b)高、低压配电柜的母线相序标志正确,应设置接地母排和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统连接,并有接地标志; c)电气运行指示仪表显示正常,控制装置完好,操纵机构和联锁机构可靠;d)双电源供电或自有发电应设有联锁安全装置;e)空气开关灭弧罩应完整;f)电力电容器外壳无膨胀,无漏油现象;g)设置有电气运行工作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h)电气操作工具完好可靠,有定期检测记录和标志。标准分:20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
30、变配电系统,该项不扣分。(八)低压电气线路(20分)。1.固定线路a)线路架设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b)线路导线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c)线路的保护装置符合设计要求;d)线槽或桥架在电气不连贯处应装设电气跨接线,接地端子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系统连接,并有接地标志;e)线路导线绝缘保护完好;f)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标准分:12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12分。2.临时线路a)临时线路架设前应履行审批手续,设置的临时线路应有标识牌,超出使用批准期限的临时线路应及时拆除;b)线路导线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导线应有护套软管保护;c)临时线路应设有总控制开关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
31、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d)临时线路应设有与用电设备接地连接的接地保护导线,接地保护导线应与电网接地系统连接;e)应保存有临时线路架设审批、架设和使用安全检查的记录,以及按审批时效拆除临时线路的记录。标准分:8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8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临时线路,该项不扣分。(九)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20分)。a)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应按规范设有接地母排和/或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统连接;b)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内设置的插座,其线路应配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c)电器元件的接线端子与导线连接紧固,无过热烧损现象;d)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内设置的导线应有相序标志;e)动力及照明配
32、电柜(箱)内应无粉尘和油污污染;f)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准分:20分。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扣20分。抽查多个柜(箱)的得分计算式:(十)电网接地系统(10分)。a)电气系统接地连接符合设计的系统接地制式要求;b)电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小于4,应保存定期检测记录;c)接地装置应有编号和识别标记。标准分:10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十一)防雷接地装置(10分)。a)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接地电阻值小于10;b)建筑物出入口应设有防止跨步电压触电的措施;c)接地装置应有编号和识别标记,应保存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记录。标准分:10分。该项不符合要求,
33、扣10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需要设置防雷接地装置,该项不扣分。(十二)电焊机(10分)。a)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b)电源线、焊接电缆绝缘保护层无破损;c)焊机外壳应有接地端子,且应与接地系统连接;d)焊钳绝缘可靠,夹紧力好;e)应定期检测焊机一、二次绕组和绕组与外壳间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应保存检测记录;f)焊机电源线不得拖地跨越通道。标准分:10分。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扣10分。抽查多台设备的得分计算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电焊机,该项不扣分。(十三)气焊与气割设备(10分)。1.一般安全要求a)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
34、严禁使用明火检漏;b)气瓶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的车上使用;c)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d)气瓶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e)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标准分:10分。应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的安全要求进行检查。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扣10分。抽查多台设备的得分计算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气焊、气割设备,该项不扣分。f)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g)气体管道应按规定涂上相应的漆色和标明名称,便于识别。2.焊炬及割炬a)焊炬、割炬气路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
35、正常;b)焊炬、割炬点火时应使用摩擦打火机、固定的点火器或其他适宜的火种;c)焊炬、割炬点火时不得指向人员或可燃物。3.软管及软管接头a)输送气体的软管和软管接头应符合规定要求;b)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与氧气胶管不能相互换用,不得用其它胶管代替;c)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4.减压器 a)减压器应经检验合格,只能用于设计规定的气体及压力; b)减压器的连接螺纹及接头必须保证减压器安在气瓶阀或软管上之后连接良好、无任何泄漏。c)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合理、牢固; d)同时使用两种气体进行焊接或切割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装上各自
36、的单向阀,防止气流相互倒灌。5.供气汇流排a)应设立供气汇流排专用室。供气汇流排专用室的建筑、照明符合规定要求,室内应通风良好,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b)供气汇流排应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安全要求,经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c)汇流排系统必须按规定设置压力表、回火保险器、气阀、逆止阀、减压器、滤清器、事故排放管;d)氧气汇流排输出的总管上,应装有防止可燃气体进入的单向阀;e)乙炔气瓶和液化气气瓶必须在直立位置上汇流。与汇流排连接并供气的气瓶,其瓶内的压力应基本相等。(十四)手持电动工具(10分)。a)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插座和开关线路应配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接地保护导线与接地系统连接;b
37、)定期检测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应保存检测记录;类电动工具大于2M;类电动工具大于7M;类电动工具大于1M。c)电源线必须用护管软线,无接头和绝缘层无破损;d)电动工具开关的规格与负载匹配。标准分:10分。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扣10分。抽查多台设备的得分计算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手持电动工具,该项不扣分。(十五)移动电气设备(10分)。a)移动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线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b)移动电气设备应设置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统连接,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应保存定期检测记录;c)电源线应采用带有接地导线的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d)防护罩、屏护、盖应
38、完好、无松动;e)移动电气设备应有安全识别标记。标准分:10分。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扣10分。抽查多台设备的得分计算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移动电气设备,该项不扣分。(十六)射线探伤设备(10分)。a)固定式射线探伤室的防射线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验收检查记录;b)移动式射线探伤设备应按射线探伤设备使用说明书配备防护用品。标准分:10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射线探伤设备,该项不扣分。(十七)机械生产、加工设备(25分)。1.安全防护措施a)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装置;b)机器的高温区、燃烧区、高压溅射区,加工物抛射区,以及机器运转或移动区等应设置防护装置;c
39、)应设置防止作业人员肢体与切削装置接触的防护装置;d)应设置防护装置防止作业人员肢体进入机器工作危险区;e)应设置防止运动的机器发生碰撞的防护装置;f)应设置联锁装置,控制和限制机器的异常超速、超压、卸压、温升;标准分:20分。应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的安全要求进行检查。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扣20分。抽查多个柜(箱)的得分计算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机械生产、加工设备,该项不扣分。g)对可能过度释放如噪声、粉尘、有毒气体、射线、电磁干扰、冲击、振动或其它有害因素的机器,应设置防护装置;h)对因工艺和材料因素可能产生异常燃烧和爆炸的状况,应设置监测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i)机器电气系统应设置总电
40、源开关,状态完好;j)电气安全应符合标准GB 5226.1中关于直接防护和间接防护的规定;k)对可能因材料失效导致发生事故的机器零部件,应按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测;l)对机器可能发生的控制失效,应设置冗余系统保护装置。2.对机器的工作过程转换、故障排查、清洗或维护时,需要进入危险区的场合,应将动力源断开并设置锁住装置(如安全锁),且机器有控制装置释放机器在停机后仍残留的能量。标准分:5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工作不需要进入危险区,该项为空项,不扣分。(十八)特种设备(30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特种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建立特种
41、设备台帐和管理档案,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b)在用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应保存定期检验标准分:30分。不符合a)、c)和d)条款,扣18分。没有按规定制订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扣2分。不符合b)条款,扣10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特种设备,该项不扣分。或定期校验的记录; c)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申报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应将检验合格标志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d)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
42、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十九)电气试验站(台、室)(10分)。a)设置独立封闭的试验区,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b)应在试验人员与被试产品之间的安全净距处,设置隔离栅栏或屏护;c)试验装置符合安全要求,有定期检定或校准合格标志;d)各种电源插头插座、连接器和开关,有工作电压等电气参数及安全连接标识;e)金属屏网、栅栏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设置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统连接;f)电器工具及防护用品应定期检验,有检验合格标志。标准分:10分。该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电气试验站(台、室),该项不扣分。(二十)输送机和输送线(10分)。a)输送控制系
43、统应有限速控制装置;b) 输送线的提升和牵引链条、钢丝绳、减速装置、驱动自锁装置,制动器、紧急制动装置、上下坡捕捉器、张紧装标准分:10分。应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的安全要求进行检查。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扣10分。抽查多台设备的得分计算式:置、回转装置、导向装置、停止夹紧器、止退器、小车升降爪、物件吊勾、载物车、载物传送带、导轨、导向装置、转轮等安全装置和部件的工作状态完好,不应有损伤、磨损、裂纹、锈蚀等缺陷;c)在固定工作区和人员通道内的剪切点、挤压点和可能撞击点,应设置防护罩、防护网、防护栏栅;d)当输送线设在固定工作区和人员通道内或在其上方运行,应设置防护罩或护网(板),防止货物侧倾、翻滚
44、、跌落;e)在输送线的回转区和运行线路与人员过道的交汇处,应设置防护栏,人员需要跨越输送线的位置应设置通行过桥,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f)在输送线运行与人员过道的交汇处若没有设置通行过桥平台,则应在交汇处设置光电保护停机装置;g)在输送线路的地沟入口处应设置盖板或防护栏;h)应在输送线路中的人员作业和装卸货位置、人员需要跨越输送线的位置、输送线回转位置,设置急停装置;i)输送线的侧面与线路旁放置的物品的安全距离大于0.8m;j)输送机供电装置应与其他动力电源隔离,电源意外中断时电气装置应能锁定在断开的位置,防止输送机意外启动;k)输送线应接地连接;当输送线分区段供电时,每个区段应分别接地连接;应设置接地标志。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输送机、输送线,该项不扣分。(二十一)电镀设备(15分)。a)镀槽无裂纹、变形、渗漏;b)槽体应高于操作者站立面700mm以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