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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蚌埠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办法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科学高效、密切协同的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防范应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防范疏导大面积长时间车辆拥堵,有力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一、联动机制(一)监测预警机制。市气象局完善恶劣天气条件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实现大范围浓雾提前612小时、暴雨提前1224小时、台风提前2448小时、暴雪提前2448小时、道路结冰提前1224小时、高温提前72小时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和社会发布预报预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市交通局、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路面巡查等手段,对路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查找发现风险隐患,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和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拥堵等情况及时预警防范。(二)分析会商机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建立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大面积拥堵分析会商制度,针对低温雨雪冰冻、暴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以及节假日等重要时段道路运行情况,分析研判高速公路运行态势,评估安全风险,商定交通安全预警等级,提出和落实应对措施。分析会商意见及应对措施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涉及需要其他地市协同配合的,报省应急办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信息共享机制。
3、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和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互相通报交通安全预警、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大面积车辆拥堵和其他安全风险等情况。相关情况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及时通报其他市有关单位及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四)预警发布机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结合省预警信息?)商定具体预警级别并发布预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通过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
4、信及高速公路沿线可变电子情报板等,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预警、交通流量、交通管制、拥堵处置及分流绕行等信息,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在团雾易发、重要枢纽等路段及高速公路道口探索建立应急广播系统,及时播放各类预警信息、警示和劝阻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等各类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五)预警防范机制。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强化24小时值守,加强信息收集和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社会发布路网交通运行、交通管制及恶劣天气等各类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有序分流、科学绕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加大路面联合巡查频次,相应实施限速管控。发布橙色预警后
5、,在上述措施基础上,禁止大中型客车、大型载货汽车、超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驶入;进一步强化路面联合巡查,提醒过往司机减速行驶,保持合理间距,提高行驶安全系数,进一步强化路面限速管控。发布红色预警后,在橙色预警措施基础上,视情采取关闭高速公路入口、封闭服务区出口、车辆容留分流、压速带道等管制措施。(六)应急处置机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卫生计生、安全监管、环保等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相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应急救援、事故处置、交通管制、道路清障、信息发布等工作。恶劣天气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发生后,市交通局、市公安局、高速公
6、路运营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按有关预案、方案处置。高速公路出现大面积长时间拥堵的,市交通局、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和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相关预案和方案处置,消除不利因素,保障道路安全通行,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区)政府会同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做好现场滞留人员的食品、饮水、药品及滞留车辆燃油等物资供应。对收费道口拥堵车辆达到1000米的,收费道口应主动免费放行(如何确认执行?)。(七)信息发布机制。高速公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后,按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授权发布
7、、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二、联动责任市公安局:(一)指导、协调、督促各地公安部门实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动态预警、交通疏导、交通管控等措施;(二)组织消防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三)对危化品泄漏现场进行管控,协助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实施转运;(四)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调查交通事故原因、责任认定等工作。市交通局:(一)负责高速公路道路畅通、出行服务等工作,协助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工作;(二)协助公安部门实施应急交通管制,配合做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维护工作;(三)督促高速公路经营
8、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修复受损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市卫生计生委:协调做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和医院收治工作。市安全监管局:(一)协调、调度专业救援队伍处置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二)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恶劣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联动单位及社会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市环保局: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协调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市政府应急办:(一)及时收集、上报各类信息,传达领导指示批示;(二)协调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市政府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一)负责所属运营路段预警信息发布设施的建设,
9、保障所属的通讯、监控等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二)配备储备满足需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物资,及时组织开展事故现场施救清障;(三)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四)及时修复损毁道路及设施;(五)协同当地政府为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药品等生活保障。县(区)政府:(一)负责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处置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二)参照本办法,组织指导辖区各相关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三、联动保障(一)加强值守应急。各联动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配齐配强值班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在处置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防范应对恶劣天气期间,以及重要节假日、重要
10、时段、敏感时期,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靠前指挥。要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各类信息。(二)加强培训演练。市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卫生计生、环保等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应积极做好专业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各县(区)政府积极组织本地区应急培训和演练活动,不断提高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三)加强队伍建设。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提升应急装备的科技化水平,加强日常训练、开展竞赛比武、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加强
11、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四)加强装备配置。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建立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数据库,明确装备和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确保装备性能完好、物资储备充足,满足随时调用需要。县(区)政府组织做好相关工作。(五)加强通讯保障。市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本系统应急平台和移动通信指挥平台、便携式移动通信基站、卫星通信等装备建设,加强互联互通,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高速公路运营公司要加强信息、通信系统建设,提高信息收集获取和通信保障能力。(六)加强监督考评。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响应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责任倒查、追究。市、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各县(区)政府参照本办法执行。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