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共2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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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序号项目依据和标准要 求检查方法备注一安全生产许可证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七条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煤矿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1.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三条(一)款3.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四条(三)款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条、第四条5.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通知第二条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3.成立安监、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地测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采掘、机电、通风等专业每个专业不少于3人,地测专业不少于1人。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培训并持证上岗。查机构设置文件、任命文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学历证书。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1.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三条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二条(一)款4.关于加强国

3、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十)款)、第六条第(二十一)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第二条第7、8、17项5.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通知第二条1.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规定下井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

4、故应急救援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管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二条(二)款)2.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十一)项、第六条第(二十一)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第二条第6项、第17项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通知第二条)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2.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3.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防突、防治水、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职能部门、岗位1.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二条(二)款、第四条(二)款2.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通知第二条)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一)项)4.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

6、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十一)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第二条6项1.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3.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八)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第一条第1项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三)款1.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

7、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2.按照规定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查制度及考核落实记录。2安全奖惩制度1.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八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十三)款1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2.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3.按照规定落实。查制度、考核标准及考核落实记录。3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八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九)款1.明确通风、瓦斯防治、防突、防火、防尘、防

8、治水、顶板及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地温热害防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安全监控等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2.明确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3.按规定进行审批。查制度,抽查每个专业抽查两份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记录。4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项2.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四条(七)款3.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十一)项、第七条第(二十八)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

9、意见第一条第1项、第二条第17项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七)款)5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六、八条1.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隐患;3煤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规定下井检查安全;4.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5.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6.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7.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评价隐患整改效果,做到整改到位;

10、8.制定职工报告隐患的奖励办法并落实;9.煤矿企业应当于每一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领导班子成员下井检查记录等落实记录,季度隐患排查报告。5安全检查制度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四条(二)款2.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八)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八)款1.建立企业月、季安全生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

11、查等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并按要求落实;2.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3.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6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八)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二)款1.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2.安全办公会议应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3.相关人员要按规定主持和出席会议;4.会议记录、纪要完整、

12、归档规范。查制度、安全办公会会议记录7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四条(一)款明确月安全办公会、季度安全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召开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查制度、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八)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四)款1.明确安全投入资金渠道;2.明确安全投入范围:资金使用于新增、改造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宣传

13、、教育、培训、奖励及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3.按规定筹措资金并使用。查制度、安全投入资金财务报表、安全投入资金使用项目9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七条2.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八)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3.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八条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五)款1.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2.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14、3.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4.按规定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对企业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查制度、标准化检查记录10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八)项、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六)款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条4.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2.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

15、教育和培训工作检查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活动;3.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查制度、自查记录、考核记录。11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十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1.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

16、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查制度、记录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八)款1.明确岗位安全责任目标、绩效考核制度, 2.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3.实施绩效考核,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查制度、绩效考核记录。13员工风险抵押金制度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二十二条2.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17、任的指导意见第四条(九)款1.明确企业内部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类别及奖惩兑现等内容;2.按规定收缴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兑现。查制度、抵押金收缴、兑现记录。14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十)款)1.明确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生产目标、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形势等情况向员工公开的方式;2.明确监督的内容、监督机制;3.按规定公开安全管理情况,接受员工监督。查制度、公开记录、员工监督记录15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十一)款1.企业应就遵守安全生

18、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企业员工及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和自觉接受监督;2.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作出承诺。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及公开记录、员工安全承诺书。16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八)、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十二)款1.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2.按规定上报事故。查制度、事故报告记录。17安全举报制度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条2.

19、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八)、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1项1.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工作机制,明确奖励标准、有奖举报范围等内容;2.对举报进行查处,按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查制度、举报查处、奖励记录。18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十八条2.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第四条(五)款3.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十五)款1.明确操作规程编制的组织领导机构和责任、审批程序、编制内容、范围要求、培训考核等内容;2.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生产条件

20、发生变化时及时重新组织审查或修订的程序和要求;3.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4.井工煤矿应有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突、地质测量、防治水、爆炸材料管理等工种操作规程,露天煤矿应有矿岩装备、采装、运输、排弃、辅助等工种操作规程;5.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查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修订审查记录。五安全费用1提取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五条2.

2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三条第(六)项安全费用专户储存。查企业上年度所属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提取总额的证明文件,安全费用财务专户。2使用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三条第(六)项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年终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煤矿安全

22、监察机构等有关部门备案;2.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规定范围使用。查安全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和使用记录、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报告。六工伤保险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3.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企业应当为企业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费。查企业机关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加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并载明参保人数、是否足额缴费)七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应急管理1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十六项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

23、理工作的指导意见4.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1.企业按规定对本单位所属矿井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2.企业至少每两年对本单位所属矿井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3.安全评估工作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4.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事故类型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建议等内容;5.企业对所属矿井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查企业所

24、属矿井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排查、检测、评估、监控记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十四、十七、十九条1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应急预案应经专家评审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3.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4.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

25、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5.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企业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评审记录、备案和抄报证明、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3矿山救护矿山救护规程4.3、4.4款1.煤矿企业或所属矿井按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并取得矿山救护队资质认证;2.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建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30分钟内到达)的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查救护队资质证书或救护协议。八安全培训1.生产经营单

26、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2.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二十条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第三(二)项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2.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3.生产经营单位向所在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安全培训工作情况;4煤矿企业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活动。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档案、培训工作报告、自查记录。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九、十九、二十、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煤矿作业场所

27、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七、八、九、十二、十三、十七、十九、二十、二十四条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经费;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3.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院所;不具备建立条件的,必须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服务。4. 煤矿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并将其结果报告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5.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

28、治知识培训。6. 煤矿企业应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7.煤矿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8.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9.煤矿企业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查机构设施文件、规划、计划、监测评价报告、培训证明、经费使用财务账目、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劳动合同等。十技术管理 (一)通风1风量计算办法

29、煤矿安全规程103条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办法,至少每5年修订一次。查风量计算办法2改变矿井通风系统设计和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107条企业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审批所属矿井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串联通风措施审批煤矿安全规程112条企业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审批串联通风安全措施。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二)安全监控4监控系统联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验仪器使用管理规范9.3.1、9.3.61.所属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规定联网上传实施测控数据。2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当地

30、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查企业网络中心运行数据、瓦斯超限情况查分析报告及上报情况。5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煤矿安全规程157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查制度(三)防灭火6井下火区管理煤矿安全规程246条煤矿企业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查图纸、自燃发火记录(四)瓦斯防治7瓦斯治理主体责任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煤矿企业要不断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细化落实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瓦斯防治责任。要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配齐通风、抽采、防突、地质测量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任制、管理制度8瓦斯等级鉴

31、定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所属矿井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和备案。查瓦斯等级鉴定制度、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批复、备案记录。9瓦斯超限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所属煤矿的瓦斯超限。查瓦斯超限记录、瓦斯超限事故分析报告、处理意见落实记录。10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煤矿安全规程137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审批所属煤矿专用排瓦斯巷的设置。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11瓦斯抽采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

32、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使用。抽查矿井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五)煤与瓦斯突出防治12突出鉴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2条1.所属煤矿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由煤矿企业委托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2.煤矿企业应当将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查所属突出矿井的鉴定结果和备案记录。13防突责任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条1.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查责任制和防突管理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6条有

33、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门按照规定履行防突职责。查岗位责任制,防突专题研究记录,防突工作规划、计划。14防突机构设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应当设置防突机构。查机构设置文件和人员配备情况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7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应当设置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15防突措施计划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8条1.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2.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财力、物力保证安排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分

34、管负责人组织实施。查本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防突措施计划及其的审批情况。16防突措施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9条1.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2.煤矿企业的防突机构应当随时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分别向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当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3.煤矿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查年度内负责人检查记录、防突机构检查记录、企业检查记录。17防突技术资料管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1条1.煤矿企业每年第一季度应将上年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基本

35、情况调查表、煤与瓦斯突出记录卡片、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汇总表连同总结资料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2.煤矿企业每年对全年的防突技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查报表、年度分析总结。18防突培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2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二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专项培训。查培训证书。19制定区域性防突治理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七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应编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并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后实施。查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和备案记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条

36、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查文件或技术规定。20防突技术措施审批(1)区域预测范围划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4条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划定所属矿井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查文件或技术规定。(2)区域预测结果确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7条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所属突出矿井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结果进行批准确认。抽查矿井批准记录文件。(3)区域防突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9条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所属突出矿井所有区域防突措施。抽查矿井的审批情况。(4)保护层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0条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所属突出矿

37、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抽查审批情况。(5)区域预测方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2条1.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所属突出矿井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2.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所属突出矿井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实验。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6)保护层岩柱留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7条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所属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内煤(岩)柱的留设。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7)保护层开采设计依据参数确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8条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所属突出矿井保护

38、层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依据的保护层有效范围等有关参数。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8)揭露煤层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所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突出煤层、临近矿井同一煤层曾出现动力现象的矿井的煤层揭露设计。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62条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所属突出矿井的揭煤作业专项防突设计。(9)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及参数确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69条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所属突出矿井的工作面预测新方法、敏感指标和临界值。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

39、核查。(六)防治水21防治水专业机构、技术人员、设备配备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条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2.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的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查机构设置文件、人员配备、设备台帐、设备。22防治水相关制度煤矿防治水规定第6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查制度23防治水规划煤矿防治水规定第7条煤矿企业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查规划、计划、实施记录。24水害防治培训煤矿防

40、治水规定第9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查培训记录25救灾设备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0条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的煤矿企业,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查设备台帐、设备26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2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审查所属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查所属矿井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审查记录。27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煤矿防治水规定第30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组织审查、验收所属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成果报告或者资料。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28放水试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38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所属矿井放水实验的放水试验

41、设计。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29疏水降压开采试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39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组织审查矿井进行疏水降压开采试验的施工设计。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0特殊情况排水能力和水仓设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60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所属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的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的专门设计。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1防水闸门煤矿防治水规定第67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审查所属矿井在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不建筑防水闸门的防治水措施。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2疏干开采方案审批煤矿防

42、治水规定第73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审查所属矿井缓倾斜煤层疏干开采的疏干方案。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3超前疏干方案的审批煤矿防治水规定第75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审查所属矿井进行超前疏干的疏干方案。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4带压开采安全措施审批煤矿防治水规定第77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审查所属矿井的带压开采安全措施。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5疏水降压开采安全措施煤矿防治水规定第78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审查所属矿井的疏水降压安全措施。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6注浆加固底板和改造含水层煤矿防

43、治水规定第78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审查所属矿井采用局部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时制定的防止淹井措施。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7注浆堵水煤矿防治水规定第81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所属矿井的注浆堵水方案。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8帷幕注浆煤矿防治水规定第82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所属矿井的帷幕注浆方案。抽查审批情况或根据年度内对其所属矿井监察情况核查。39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15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都应当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救灾演练。查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修订记录、演练记录和报告。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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