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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属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手册中 共 台 州 市 委 组 织 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四年八月市属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 作 手 册中 共 台 州 市 委 组 织 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四年八月目 录1、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开展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4152号) 12、市属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流程图 123、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 134、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93号) 185、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台人社发
2、201272号) 256、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意见(台人社发2013228号) 307、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90号) 388、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3号) 439、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910、台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55专心-专注-专业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台人社发2014152号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开展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各事业单位: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按照国家和
3、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基本完成,岗位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总体平稳有序,岗位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初步显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今年起,市属事业单位首轮岗位聘用将陆续到期。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9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意见(台人社发2013228号)精神,为做好市属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首轮岗位聘期结束的事业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按照首轮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可采取全员重新竞聘上岗的方式,确定管理人员、专业
4、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及等级,也可采取仅对空缺岗位竞聘递补的方式,只调整部分人员岗位及等级。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二、实施范围和对象市属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不含编外聘用人员。三、聘用期限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其聘用时间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便于管理,同一主管部门所属各事业单位的岗位聘期应保持相对一致,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四、工作步骤(一)组织岗位聘期考核岗位聘期考核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中心环节。聘期考核应结合年度考核情况,重点考核工作
5、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内目标任务情况。“双肩挑”人员的聘期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所聘两个岗位的职责任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新一轮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二)完善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应根据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由于单位出现分立、合并,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及事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完善的,应以函件的方式,并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审核表,报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变更。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三)完善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是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聘任和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应从事业发
6、展的需要和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等要求,按照岗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岗位任职条件,健全以岗位任职条件为竞聘上岗主要依据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并保持相对稳定。(四)组织岗位竞聘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聘期等情况组织实施竞聘上岗。竞聘上岗,一般应当逐级竞聘。竞聘对象一般应在原岗位聘满一个聘期。按照公布岗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公开竞聘、审核确认、公示结果等程序,组织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岗位竞聘应当从高级别到低级别的顺序依次开展,保证未竞聘到高级别岗位的人员可依次竞聘低级别岗位。(五)岗位聘用审核认定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核认定。认定时,提交以
7、下材料: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2、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审核一览表(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3、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审核表。(六)岗位工资确定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结果经审核认定后,要与聘用人员签订续订(变更)聘用合同书,按人力社保部门认定时间次月起兑现岗位工资待遇。未经新一轮岗位聘用认定的单位,暂缓办理人员流动、岗位变更等相关业务。五、工作要求岗位聘用涉及事业单位人员切身利益,各有关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在组织岗位聘用时,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高等级岗位向一线倾斜,向工作难度高、任务重、责任大的岗位
8、倾斜,充分发挥岗位聘用对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促进作用。附件: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2、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审核一览表3、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审核表4、续订(变更)聘用合同书5、岗位调整通知书6、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件附件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 单位名称单位规格编制数实际在编人数管理岗位等级合计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核准职数聘用人数空缺岗位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合计高 级中 级初 级小计一二三四五六七小计八九十小计十一十二十三核准职数聘用人数空缺岗位数工勤技能岗位类别技 术 工普 通 工等级合计一二三四五核准职数聘用人数空缺岗位数单位意见见
9、(公章)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3份,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各留存1份。附件2: 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审核一览表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职称(职务)变更前职务变更后职务备注岗位类别岗位等级任职时间聘任时间岗位类别岗位等级任职时间聘任时间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核准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一式四份,人力社保部门事业处、工资处,单位主管部门,聘用单位各一份。附件3: 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审核表姓
10、名性别出生年月籍 贯学历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毕业院校专业专业特长职务任职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资格取得时 间原工作单 位原聘岗位类别原聘岗位等 级原聘时间现工作单 位拟聘岗位类别拟聘岗位等 级拟聘时间变 更事 由本 人意 见 (仅限“双肩挑”人员或变更岗位类别人员填写) 签名: 单 位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主 管部 门意 见(盖 章)年 月 日政 府人 力社 保部 门意 见 (盖 章)年 月 日备 注注:此表一式一份,个人存档。涉及双肩挑人员,拟聘岗位类别为:管理(双肩挑)专技,等级为:级职员兼级;本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中,须明确待遇按哪类岗位套。附件4:台州市事业单位续订(变更)聘用合
11、同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政,同意 年 月 日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编号: ),续订(变更)聘用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原聘用合同未尽事宜或需变更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原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不一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5岗位调整通知书 字第 号 :(乙方)因你在 年度/ 聘期的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等文件的有关
12、规定,我方对你的工作岗位做以下调整: 。 特此通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第 条第 款第 项和 规定,我单位与 于 年 月 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 年 月 日;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编号: )。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年 月 日抄送: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8 日印发市属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流程图4、工资兑现3、岗位聘用2、方案变更1、聘期考核 成立考核机构; 制定考核方案; 个人
13、述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内任务); 单位评定; 结果公示; 填写考核表; 存入本人档案。 提供人员岗位变更审核一览表; 兑现工资。 岗位设置方案变更函告(提供变更依据); 上报变更方案(设置变更审核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变更审批。 制定竞聘方案(按岗位说明书); 讨论通过方案; 组织竞聘上岗; 上报聘任结果(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人员岗位变更审核一览表、人员岗位变更审核表); 认定聘用结果; 签订续聘(变更)合同书。注:若对原岗位设置方案不作变更的,【1、聘期考核】结束后,可直接进入【3、岗位聘用】环节。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
14、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关于严格执行岗位设置方案问题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岗位无空缺时,除政策性安置人员外,不得任命、聘用和公开招聘相应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的工作人员。确需引进紧缺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而无相应岗位空缺
15、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岗位有空缺的,应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根据编制员额、人员结构变化以及事业发展需要申请变更,实行动态管理。二、关于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管理问题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并根据实际聘用人员变化情况,计算并使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可聘数量,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开展岗位聘任。三、关于岗位任职条件问题岗位任职条件是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聘任和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等要求,按照岗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岗位任职条件,明确考核
16、标准,并保持相对稳定。四、关于竞聘上岗问题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竞聘上岗,一般应当逐级竞聘。竞聘对象一般应在原岗位聘满一个聘期。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越级竞聘。越级竞聘规则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竞聘上岗后,应严格按照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五、关于严格“双肩挑”人员范围问题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同时聘任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对象。确需“双肩挑”的,应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报批核准后予以聘任,不承担具体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得“双肩挑”。“双肩挑”人员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后,不再执行“双肩挑”有关规定,可由本人选择
17、聘任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选择聘任管理岗位的,按照岗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选择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六、关于聘用合同签订问题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应当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聘用合同的期限,按照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应签而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同已与工作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工作人员拒签聘用合同的,按照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七、关于岗位聘期考核问题岗位聘期考核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中心环节。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强化聘期考核管理,逐步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用
18、人机制。岗位聘任的期限,一般为3年。聘期考核应结合年度考核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情况。聘期考核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体现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的不同要求。“双肩挑”人员的聘期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所聘两个岗位的职责任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各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聘期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聘期考核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考核要求的工作人员,单位应将其聘任到低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八、关于专
19、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后低聘岗位等级问题对于在竞聘或聘期考核中,确因业务工作实绩不符合原聘岗位任职条件而低聘,且退休前仍在低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其在原聘岗位聘满两个及以上聘期,且现聘岗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符合要求,单位可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将其重新聘任到原聘岗位,并在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退休,享受原聘岗位的退休待遇。九、关于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问题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相结合的要求,对实行评聘合一的事业单位,应严格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缺额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实行评聘分离的事业单位,应从严控制推荐人选。对
20、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按照岗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实行竞聘上岗。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关于解决管理岗位部分职员等级晋升问题为调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积极性,在国家未出台职员制具体办法前,按照比例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的办法,解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部分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较长职员等级晋升问题。省直属和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现聘管理岗位六级职员满10年,参加工作满30年;现聘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满10年,参加工作满25年,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可分别晋升为五级职员和六级职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前
21、任副处级和正科级的任职时间累计计算。五级、六级职员的可晋升人数按照管理岗位总数的10%进行核定,其中五级职员不超过核定总数的三分之一,具体岗位控制数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社保厅核准后,由省直属事业单位或省级主管部门统筹使用,不占原已核准的相应等级岗位数。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上述办法和条件,研究解决相应管理岗位职员等级问题。十一、关于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审核问题事业单位完成首次聘任后,工作人员新聘岗位或变动岗位等级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省直属和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和技术工二级及以上岗位,以及从工勤技能岗位转聘管理或者
22、专业技术岗位的新聘人员,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社保厅备案。委托地方管理的,报所在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十二、关于加强监管问题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聘用备案制度和年度检查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岗位管理制度的正常有序运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4月19日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93号)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
23、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精神,加快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现就加强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工作人员在一个岗位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进行考察、审核和评价,为使用、工作人员提供依据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既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评价和合理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打破岗位聘任终身制
24、,激发创造活力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科学设岗基础上,把岗位聘期考核管理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单位活力、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强化竞聘上岗,并与职称评审、继续教育、收入分配等制度配套衔接,逐步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二、岗位聘期考核的基本原则(一)宏观指导、单位自主。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监督,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自主开展考核。(二)分级实施、分类考核。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级组织,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注重公平、突出绩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
25、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四)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择优用人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强化岗位动态管理,注重人岗匹配,让合适的人才,到合适的岗位,做合适的工作,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三、岗位聘期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是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基础。聘期考核内容要重点突出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通用的考核标准体系,加强对本行业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指导
26、。各单位要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聘任期限,确定每一个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标准,作为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要求,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标准,并予以公布。“双肩挑”人员的聘期考核内容和标准,应当包括所聘两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四、岗位聘期考核的方法和途径积极探索形式多样、便捷有效的考核方法和途径,是客观准确评价考核对象的关键。聘期考核方法要体现岗位特点,不同岗位要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体现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各单位要根据行业和所聘岗位特点,通过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27、,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综合评价等有效方法灵活开展岗位聘期考核。要以量化的绩效分析结果来评价工作人员的业绩、岗位匹配和胜任度。要建立健全公众评价机制,将服务对象满意度纳入考核标准体系,作为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并赋予一定的权重,通过服务对象的评价,了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在服务对象中的公认度。五、岗位聘期考核的一般程序程序规范是实现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岗位聘期考核要坚持公开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组成考核聘任工作机构。考核聘任工作机构成员应由单位领导、同
28、行专家、职工代表等组成。制定考核方案。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述职报告。提出意见。考核聘任工作机构根据考核标准,通过多种考核方法,对工作人员提出考核意见并公示。确定结果。考核结果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并予公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确定具体的考核流程,规范考核程序,做到“三公开”。六、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各单位要按照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并与绩效分配紧密挂钩。要运用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新一轮岗位聘任,大力推进竞聘上岗。对聘期考核中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
29、员允许越级竞聘;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完全达到考核要求的,应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按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应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具体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浙人薪2006307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事业发展和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各级组织和人力
30、社保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把岗位动态管理与建立健全岗位聘期考核制度结合起来,强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切实转变观念,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附件:1.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9月25日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准确评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的工作绩效,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坚持公
31、开、公平、公正,以鼓励持续创新为目的,以聘期内业绩为考核重点。第三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聘期考核3年开展一次,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组织,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具体实施。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重点围绕所聘对象在聘期间的工作业绩、业内影响和人才培养等考核要素,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 聘期考核应采取个人述职、绩效分析、专家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本单位可结合实际灵活运用。第六条 聘期考核坚持公开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填写考核登记表;(二)单位考核聘任工
32、作机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三)省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单位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四)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研究认定考核结果。第七条 经岗位聘期考核,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内目标任务,且岗位数尚有空缺的,一般应予续聘;没有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予续聘;虽完成目标任务,但有更优秀人才申请聘任的,应实行竞聘上岗,经核准后择优聘任。第八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已连续通过两个聘期考核的,今后不再参加聘期考核,不占本单位二级岗位数。第九条 本
33、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台人社发201272号)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岗位设置方案的变更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变更:(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
34、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二)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调整内设机构或增减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三)按照事业发展和实际情况,事业单位职能调整,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四)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岗位设置总体控制比例需要进行宏观调控的。岗位设置方案的变更,一般需以函件的方式提出,并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审核表”,按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权限报人力社保部门进行核准变更。二、关于聘用人员的岗位变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完成后,在约定的合同聘期内(一般为三年),人员的岗位聘用原则上应保持相对稳定。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应根据工作需要,聘用相应的专业人才,逐步到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岗位设
35、置实施认定权限报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变更认定:(一)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按政策规定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新增人员定岗的;(二)确因工作需要,以竞聘上岗方式,补充符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的现有人员到空缺岗位的。对于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在约定的合同聘期内,原则上不作变更。高、中、初级岗位不同等级间的变更,应当在现聘人员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原则上一年集中调整一次;市级事业单位的岗位变更认定工作在每年4月份集中办理。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作出具体安排。(三)现有工作人员因聘期考核不合格或因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出现违纪、违法等情况依照有关政策应当变更岗位
36、的;(四)依据有关政策应当变更岗位的其它情形。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审核表”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情况登记表”,按程序报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因工作变动,视情况,事先还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或“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三、关于岗位变动后人员的工资待遇(一)受聘人员的岗位等级发生变动后,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二)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不同类别之间变动的人员,按新聘岗位重新确定其工资待遇。四、关于空缺岗位的聘用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定的岗位无空缺时,除政策性安置外,不得任命、聘用和公开招聘相应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的
37、工作人员。若核定的岗位出现空缺,应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五、关于岗位聘期的考核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任职条件等,组织实施岗位聘期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可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原等级岗位。六、关于聘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后,应当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单位与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内岗位变更,经核准后,由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既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岗位变更原因若属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应当调整其岗位,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并将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抄送有关部门备案。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3月1日附件: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审核表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