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共1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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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作票管理标准实施细则GHFD-13-TB-02/JN2015年3月标准控制表版本编号签发日期编写人下次复核日期初审人审核人 批准人有否修订012013.03孟军2014.03高生辉顾强温长宏修订022014.02郝随国2015.02高生辉顾强温长宏修订032015.03郝随国2016.03杨忠飞肖军政温长宏修订修订内容:1. 对完成维护工作的终结进行了说明和要求。2. 对取消了原有的维护工单。3. 增加了工作票各级人员的职责。4. 对各种工作票的具体使用范围进行描述。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职务:安健环监察部经理职务:安健环监察部安全主任工程师人员:

2、杨忠飞人员:郝随国工作票管理标准实施细则1 目的制定并执行严谨的工作票操作流程,规范工作票管理,提高发电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的损坏,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 适用范围2.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神华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的执行、检查考核与统计管理的程序与要求。2.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一切主辅生产设备以及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其它辅助系统上进行的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工作的工作票管理。3 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 26164.1-2010)3.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 26860-2011)3.3 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4 专用术语及定义4.1 工单工单为检修工作任务联系单,当消缺工作不需要办理工作票时,工单为检修与运行之间的工作任务联系单,工单不能代替工作票使用。4.2 工作票工作票是为保证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的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核和批准手续的、针对于检修中应做的安全措施的文件。5 织织与职责5.1 本标准监督、归口管理部门是安健环监察部,执行主体为维护部、运行部。5.2 安全生产主管领导的主要职责:5.6.2.

4、1 负责审批本单位工作票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5.2.2 负责审批工作票执行情况的考核意见。5.3 安健环监察部职责5.3.1 负责监督和检查维护部、运行部执行工作票的正确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和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考核意见;5.3.2 对当月维护部门或运行部门工作票的统计结果进行汇总、评价、管理和考核;5.3.3 对维护部或运行部工作票的修改进行指导和审核;5.3.4 负责审核和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资格;5.3.5 负责对相应岗位员工的培训;5.3.6 负责对修订的电子版式在BFS+中更新。5.4 运行部职责:5.4.1 负责本标准

5、的执行,收集本标准的反馈意见,并定期向安健环监察部提出修改意见;5.4.2 审核工作票的修改; 5.4.3 检查和监督工作票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5.6.4 负责工作票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5.4.5 负责每月汇总、统计本部门工作票合格率,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5.4.6 负责每月向本单位安健环监察部门报告有关工作票信息。5.5 维护部职责:5.5.1 负责工作票标准在本部门的正确执行;5.5.2 负责工作过程的检查和考核,杜绝违章作业;5.5.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票使用和检修技能知识培训,提高检修技能水平;5.5.4 负责每月汇总、统计本部门工作票合格率,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

6、考核; 5.5.5 负责对本单位工作票标准库的建立、修改、完善;5.5.6 负责每月向本单位安健环监察部门报告有关工作票信息。5.6 维护部、运行部专业经理职责:5.6.1 负责本标准的培训,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5.6.2 负责检查本专业工作票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5.6.3 负责本专业月度工作票的检查、统计、分析、总结,并上报本部门进行汇总。5.7 工作票签发人职责:5.7.1 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责;5.7.2 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负责;5.7.3 对工作票中所必须隔离的措施是否确切和清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5.7.4

7、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5.7.5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5.8 工作负责人职责:5.8.1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育;5.8.2 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5.8.3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全,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5.8.4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开展工作,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5.8.5 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5.9 工作许可人职责:

8、 5.9.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5.9.2 负责安全措施确己完善和正确的执行;5.9.3 负责检修的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可靠的隔断;5.9.4 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5.9.5 对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那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有电、有毒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5.9.6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5.10 值长职责:5.10.1 负责工作票中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5.10.2 负责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5.10.3 负责监督工作票的执行程序是否严

9、肃认真。5.11 值班主值职责:5.11.1 对工作票的许可至终结程序执行负责;5.11.2 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完备、正确执行负责;5.11.3 对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拆除与保留情况的准确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5.12 工作班组成员职责:5.12.1 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5.12.2 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5.12.3 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他人和设备安全。5.13 专责监护人的主要职责: 5.13.1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5.13.2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

10、注意事项;5.13.3 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规定和现场安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6 执行程序6.1 工作票管理一般要求6.1.1 公司各部门、单位进行需要采取隔离措施的检修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应根据检修设备的不同选择正确的工作票种类,热控检修工作选择热控工作票模板,各部门做好统计工作;不需要采取隔离措施的消缺工作,必须办理缺陷单手续,生产现场工作禁止无票作业。6.1.2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6.1.3 凡计划夜间或第二天进行的检修工作,应在第

11、一天的16时以前上票(事故抢修除外);对于不涉及运行方式而进行临时消缺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以及配合热机检修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可在当天上票,当日消缺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小时上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工作的当日上票。6.1.4 本标准管理遵循“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遵循严格审批、许可、监护、变更、终结的工作原则。6.1.5 本标准适用于神华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主辅生产设备以及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其它辅助系统上进行的设备检修、维护、试验、安装等项目的工作票管理。6.1.5 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6.1.6 工作票应

12、由BFS+系统生成,且由该系统生成的工作票可采用电子签名。6.1.7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6.1.8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各类人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使用本人权限。6.1.9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6.1.10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6.1.11 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工作

13、许可人必须记在运行主值(或值长)的操作记录簿内。6.1.12 外委项目可由承包方填写、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是由经过本单位相应的培训、考试合格并审批公布的人员担任;也可由本发电单位工作负责人填写、办理工作票。6.1.13 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6.1.13.1 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6.1.13.2 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6.1.13.3 变电站全站停电。6.1.14 同一发电厂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

14、作票。6.1.15 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到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6.1.15.1 部分检修设备投入运行时;6.1.15.2 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隔断方式或需要变更、增设安全措施者;6.1.15.3 检修工作延期一次后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延期者。6.1.16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6.1.17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6.1.18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15、。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6.2 缺陷单管理要求6.2.1 四类缺陷一般走缺陷单流程办理,特殊地点的缺陷除外。6.2.2 三类缺陷如不需运行人员做措施的,也可走缺陷单流程办理,需要运行做措施的则必须办理工作票。6.3 工作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6.3.1 电气工作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6.3.1.1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下列工作:(一)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二)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三)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四) 其它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6.3.1.2

16、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下列工作:(一)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三)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四)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五) 大于电力安全工作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中规定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六)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七)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八)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

17、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九) 电气专业在保护设备上的消缺工作或者可能引起保护误动的检修工作均要上工作票。如:DCS上、UPS间、蓄电池室、网继室配电柜上、电子间配电柜上、励磁小间内进行的工作。6.3.1.3 热力工作票的适用范围:在热力、机械设备、系统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试验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切换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应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6.3.1.4 热控工作票的适用范围:(一) 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

18、、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二) 热控专业在保护设备上的消缺工作或者可能引起保护误动的检修工作时。如:DCS上、热控保护盘柜内进行的工作。(三) 在环保设备上可能引起环保参数异常的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6.3.1.5 在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填用动火工作票(详见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6.3.1.6 生产现场需要动土时要办理动土工作票(详见动土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6.4 工作票办理程序6.4.1 填写工作票:6.4.1.1 工作票负责人根据工作性质选取相应种类的工作票,填写工作组成员、工作负责人、工作

19、内容、工作范围、所在专业、电话、填票人、填票日期等信息后提交。电气工作票工作内容中应将工作地点详细填写。6.4.1.2 在“隔离对象”选项卡中填写需要检修设备、隔离内容和隔离方式。6.4.1.3 在“关联信息”选项卡中可根据工单的计划工作时间,调整工作票的计划工作时间。6.4.1.4 在“隔离措施”选项卡中填写具体的隔离措施,确定需要隔离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隔离状态、安全标示、是否要求恢复等内容。6.4.2 提交工作票:6.4.2.1 工作负责人检查确认工作票填写完整正确,隔离措施完整正确,并对工单分项进行“分项确认”后,工作负责人方可提交工作票。6.4.2 签发工作票:6.4.2.1

20、 工作票签发人审查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无误后,签发工作票。6.4.2.2 工作票签发后由工作负责人通知当班运行主值安排接收工作票。6.4.2.3 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工作票前应与值长沟通,确认该项工作具备隔离条件时,方可签发工作票。6.4.3 接收工作票:6.4.3.1 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认真核对工作内容,审查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审查发现工作内容或安全措施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发生下列情况应将BFS+中工作票打回,重新填写、签发工作票。(一) 工作任务不明确。(二)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有误或重要遗漏。(三) 安全措施含糊不清。(四) 按工作任务要求退出设备运行或备用以及退出有关热

21、工、电气保护、自动装置而未办妥有关审批手续。(五) 其它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工作票。6.4.3.2 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认真核对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审查安全措施齐全无误后,在BFS+中完成“接票”工作。6.4.3.3 工作许可人在BFS+中完成“接票”工作后,若发现安全措施有遗漏需要补充时,必须由工作许可人将BFS+中工作票状态改为“补充措施”状态,并在BFS+上填写相关补充内容,然后再进行一次BFS+中的“接票”操作。6.4.3.4 工作许可人完成上述工作后,通知值长批准工作票。6.4.4 批准工作票:6.4.4.1 若值长审核发现工作票措施不全面,通知工作许可人执行“补充

22、措施”。6.4.4.2 值长审核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无误后,在批准工作时间框内确认或修改计划工作的时间,批准后通知工作许可人开始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6.4.5 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6.4.5.1 工作许可人打印两份工作票,根据计划开工时间、机组运行方式和值长意见,在适当时候布置安全措施,工作票页数为两张以上时,应分别用订书机进行装订。6.4.5.2 当隔离对象不能被有效隔离时,工作许可人将BFS+中工作票状态改为“扩大措施”,增加隔离措施,通知值长重新批准工作票。6.4.5.3 热机工作许可人每布置完一项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打“已执行”,同时在执行人栏内签名确认。6.4.5.4 对

23、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的要求全面正确地布置完成,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填写,并要求如下:(一) 已拉开的刀闸和开关,只填写编号。(二) 已装设的接地线,应写明装设的具体地点、接地线编号和组数。(三) 已合入的接地刀闸,必须写明接地刀闸的双重编号。(四) 需要加装绝缘隔板时,必须写明装设的具体位置、隔板的编号。(五) 已设遮拦、已挂标示牌,必须写明地点和标示牌名称。(六)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写明邻近工作地点有触电、误登带电设备、误进带电间隔等,发生触电危险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并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和要求。6.4.5.6 隔离措施完成后,工作许可

24、人通知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6.4.6 开始工作:6.4.6.1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工作票中已执行的安全措施,既要与工作票中所要求的安全措施相符,又要与现场实际布置的安全措施相符。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当邻近有带电设备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带电部位,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的危险,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然后工作许可人在BFS+中完成“工作许可”流程,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各持一份。6.4.6.2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详细交待工作地点

25、、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明确邻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正确说明工作地点周围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的危险,工作班成员必须认真听取讲解。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向一部分成员提问,确认每个成员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确实了解清楚的基础上,方可开工。6.4.6.3 严格执行工作票开工手续,切实做到“四不开工”:(一) 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不明确不开工。(二) 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不完善不开工。(三) 审批手续或联系工作不完善不开工。(四)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没有共同到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开工。6.4.6.4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

26、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必须变动时,应取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重新办理许可手续。6.4.6.5 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其安全职责,对工作班成员的检修工作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6.4.6.6 检修工作中部分检修设备需要加入运行时或检修项目需要变更时或需要增设安全措施时,必须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6.4.6.7 运行值班员发现检修人员在检修工作中有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或没有按工作票内容进行工作以及任何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停止其工作,收回工作票,令检修人员退出现场,同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6.4.7 工作人员变更:6.4.7

27、.1 工作负责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6.4.7.2 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6.4.7.3 更换工作负责人后,原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新工作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交待,清楚后新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6.4.7.4 工作票签发人、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两份工作票中签字,工作许可人负责将新工作负责人姓名输入到BFS+中。6.4.7.5 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6.4.8 检修设备试运:6.4

28、.8.1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方能交工的检修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6.4.8.2 工作负责人通知工作票签发人检修工作已完成,工作负责人在BFS+中确认工单分项工作完成,工作许可人进行恢复措施操作,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6.4.8.3 措施恢复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在BFS+中将工作票状态变为“恢复完成”,在确认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请示值长同意进行检修设备试运。6.4.8.4 对于试运不合格仍需继续进行检修工作时,经值长批准后,工作许可人

29、重新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班成员继续进行工作。工作许可人需将试运不合格仍需进行检修工作的工作票编号、工作内容、重新开始工作的时间详细记录在BFS+运行日志中。6.4.8.5 如果试运后需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范围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原工作票按作废处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确认后,记入作废时间、注明作废原因,双方在作废工作票上签字。6.4.8.6 对于不需要进行试运的检修工作,工作负责人在BFS+中确认工单分项工作完成,措施恢复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在BFS+中将工作票状态变为“恢复完成”。6.4.9 工作票延期:6.4.9.1 工作

30、任务不能在批准时间内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2小时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6.4.9.2 延期时间在两天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完工前一天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6.4.9.3 工作票延期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必须重新签发工作票,原工作票按终结处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确认后,记入终结时间、注明终结原因,加盖“已执行”章后,立即重新办理工作票,此时,由于安全措施未恢复,所以新办理工作票中隔离开始、隔离结束无时间间隔。6.4.9.4 工作票延期时值长负责将延期时间输入到BFS+中。6.4.9.5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不允许延期,检修工作如需延期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将原工作票终结。6.4.9

31、.6 检修设备为调度管辖设备时,值长执行值长与调度联系/通讯管理标准实施细则。6.4.10 电气工作的间断、转移:6.4.10.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长处。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长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6.4.10.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不准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

32、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或值长,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采取下列措施:(一)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换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二)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6.4.10.3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一)全体工作票人员撤离撤离工作地点。(二)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三)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

33、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6.4.10.4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须重新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6.4.10.5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6.4.11 工作终结:6.4.11.1 试运合格,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负责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6.4.11.2 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没有问题时,工作许可人在BFS+中完成“工作终结”

34、流程。6.4.11.3 工作许可人在两份纸介质的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在工作票第一页右上角处盖上“已执行”章,工作票双方各留一份。6.4.11.4 凡作废或未执行的工作票,也需双方签名并在最前一张工作票右上角处盖上“作废”章,工作许可人必须在注释中写明作废原因,作废工作票双方各留一份。6.4.11.5 检修工作已结束,但在工作票未注销以前,任何人不得将设备投入运行。6.4.11.6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向当值值长、班长汇报,在得知与该设备相关的所有工作票全部终结后,根据工作票中所作安全措施及值长、班长的命令进行恢复措施。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

35、况及存在的问题。6.4.11.7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只有当全部接地线拆除,并认真填写在工作票上,才为终结。对于不能拆除的接地线要注明原因,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工作票上也应详细记录未拆除的接地线双重编号。6.4.11.8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拆除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无接地线时写“无”,不能写“零”。6.4.11.9 凡主设备、重要辅机大小修或电气设备、公用系统经过改进,继电保护和热工、电气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经过改进或定值变动后,在设备恢复备用前,检修及试验人员应将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在“检修交待记录本”中向运行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以备查阅,否则工作许可人应拒绝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36、。6.4.11.10 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应注意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电气一次设备的双重编号、二次设备的名称,复查核对热机设备的阀门名称、编号、旋转方向、介子流向、管道色环等,若运行人员发现标志及双重名称不全或不符,应拒绝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6.4.11.11 严格执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切实做到“五不结束”:(一) 工作人员未全部撤离现场不结束。(二) 设备异动交待不清或记录不明不结束。(三) 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不结束。(四) 试转不合格不结束。(五)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没有共同到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结束。6.4.11.12 每月26日由所在部门将工作票收回进行检查分析,并作出合

37、格率评价,措施恢复单应与工作票一并上交。工作票统计以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终结的工作票为当月工作票。6.4.11.12 检修到期(含已延期)的工作票必须办理结束手续。如因物资受限或其他原因没有完成设备检修工作的,工作票办理结束后,设备维护部门做好检修技术交底记录。6.5 工作票检查、统计、分析6.5.1 运行部、维护部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票的执行进行动态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对已执行的工作票进行月度统计、分析和考核,出具报告,并将报告、工作票、声讯记录等进行保管,保存期至少为1年,安健环监察部对各生产部门严格检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6.5.2

38、 工作票的检查包括:票面、措施的执行、检修工作期间、设备的试运、工作终结等全过程的检查。6.5.3 运行部、维护部各专业经理必须对本专业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现场跟踪检查,每月应对全部已执行的工作票进行检查、统计、分析和总结。6.5.4 各部门的安全专业经理和安全工程师对工作票进行日常抽查,每月抽查率应不低于20%,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正,提出改进和考核意见,并在检查的工作票左上角签字。部门安全专业经理和安全工程师每月对本部门工作票进行统计和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于每月1日前报安健环监察部。检查统计表见附录1。6.5.5 安健环监察部安全主任工程师工作票的

39、监督、考核管理归口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6.5.6 工作票的合格率的计算公式: 合格工作票的张数工作票合格率 100%已执行的工作票的总张数6.5.7 工作票合格率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的统计,并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不断改进,逐步提高。6.5. 8 对工作票的统计情况及工作票的合格率,每月在安全简报上进行通报,从而促进工作票的管理水平,保证工作票的合格率达到100%。6.5.9 工作票应由运行部、维护部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6.6 工作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正确或不合格工作票6.6.1 工作票无编号或重号、错号。6.6.2 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

40、。6.6.3 填写工作任务时,设备有双重编号而未填写。6.6.4 安全措施与工作任务不相符,或无故扩大安全措施。6.6.5 设备编号有涂改或字迹不清,难以辨认。6.6.6 安全措施不全而未补充。6.6.7 主要安全措施未填写。6.6.8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不完善、不正确。6.6.9 未填写接地线的确切装设地点、组数和编号。6.6.10 未注明装设标示牌的地点或标示牌名称错误、装设错误。6.6.11 未按规定签名、盖章。6.6.12 运行人员在电气一种票中未按票面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或填写不合格。6.6.13 在工作票上乱写乱画,或将工作票丢失、损坏。6.6.14 按照规定应重新填写工作票

41、而未填写。6.6.15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工作延期而未按规定办理手续。6.6.16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批准范围。6.6.17 工作票票种签发错误。6.6.18 未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或开工前没有共同去现场检查。6.6.19 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或开工后监护人不在现场或不带工作票。6.6.20 未按规定履行终结手续或结束工作票未检查验收、未拆除安全措施。6.6.21 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和未遂等不安全现象。6.7 工作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不合格工作票进行统计6.7.1 未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或开工前没有共同去现场检查。6.7.2 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或开工后监护

42、人不在现场或不带工作票。6.7.3 未按规定履行终结手续或结束工作票未检查验收、未拆除安全措施。6.7.4 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和未遂等不安全事件。7 职责7.1 实施细则负责人由安健环经理担任,负责全面制定、实施及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监督本实施细则的正确有效执行。7.2 实施细则执行人由安健环监察部安全主任工程师担任,负责收集整理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的反馈意见,检查、指导各部门、各级人员正确执行本实施细则。8 检查与评价8.1 安健环监察部经理组织对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对检查评价结果经审批后下发至相关部门,检查和评价记录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三年。8.2 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等情况,应及时反馈至所在部门经理,部门安全专业经理半年汇总反馈安健环监察部,安健环监察部汇总反馈情况,并且每半年反馈到国华电力生产技术部。以便修改和补充。9 附则9.1本细则解释权属神华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健环监察部。9.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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