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券商经纪业务培训教材-新业务员入职培训(共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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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经纪业务培训目录第一节 证券经纪业务基本知识第二节 证券经纪业务客户常见问题第一节 证券经纪业务基本知识 一、证券经纪业务(一)概念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的业务。(二)什么是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就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在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商是指在证券交易中代理买卖证券,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一般为证券公司设立的营业部。证券经纪商必须遵照客户发出的委托指令进行证券买卖,并尽可能以最有力的价格使委托指令得以执行;但证券经纪商不承担交易中的价格风险

2、,证券经纪商向客户提供服务收取佣金作为报酬。证券经纪商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q 充当证券买卖媒介q 提供咨询服务(三)证券经纪关系的确立 证券经纪商是证券交易的终结,是独立与买卖双方的第三者应次要开征经济业务,证券经纪商首先必须与某一客户建立具体的代理委托关系。经纪关系的建立 1、签定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 2、开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帐户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内容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承诺。2、证券经济商议向投资者解释证券买卖的各类风险3、投资者表明政权经济商已向其揭示证券买卖的风险。4、证券经纪商代理业务范围和权限。5、指定交易或转托管有关事项。6、投资者开户所需证件

3、及其有效性的确认方式和程序。7、委托、交收的方式、时间、内容和要求;8、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及证券管理的有关事项;9、交易费用及其他收费说明;10、证券经纪商对投资者委托事项的保密责任11、投资者应履行的交收责任12、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13、争议解决办法14、网上委托协议开立证券交易结算账户证券交易结算账户的定义:是投资者用于证券交易资金清算,记录资金的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的专用账户。投资者在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并存入证券交易所需的资金,就具备了办理证券交易委托的条件(即具备了买卖证券的条件)。(四)委托人、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委托人权力1、 选择经纪商的权利2、 要求经纪商忠实地

4、为自己办理委托业务的权利,即经纪商应根据交易规则,按投资者委托的条件买卖证券 。3、 对自己购买的证券享有持有权和处置权,即投资者可以自由买卖赠与和质押自己名下的证券。4、 对证券交易过程的知情权,即投资者有权知晓委托、交易、清算交割等方面的信息。5、 寻求司法保护权,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经纪商或其他证券中介机构侵害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保护。6、 享受经纪商按规定提供其他服务的权利,如交割单的打印、证券和资金结余的查询。委托人义务1、 向受托人如实提供财务状况及投资意愿的基本情况和有关文件资料; 2、 按照合同规定向受托人交付委托投资资产、承担证券买卖的交易费用(包括标准交易佣金、印花税

5、等)及向受托人支付受托投资管理佣金; 3、 承担委托投资的投资损失; 4、 确保未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投资,并对委托投资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作出承诺; 5、 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经纪商的权利:1、 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即投资者的委托要求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2、 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如交易佣金等。3、 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或司法途径要求其履约或赔偿的权利。经纪商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了为委托服务和公平买卖的原则,例如:坚持信誉为本、客户至上;坚持客户优先、委托优先;坚持为客户负责,但不代替客户进行决策;坚持公

6、平交易不得以非正常手段牟取私利。具体地说,证券经纪商应承担下列义务:1、 提醒客户了解并注意从事证券投资存在的风险。在客户输开户手续时,证券经纪商应向客户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制定的风险揭示书,提醒客户认真、详细地阅读。2、 认真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3、 坚持了解客户原则。4、 必须忠实办理受托业务。5、 坚持为客户保密制度。6、 如实记录客户资金和证券的变化。7、 不接受全权委托。经纪业务中禁止行为证券市场遵循“三公”原则,禁止任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损害市场和投资者的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

7、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法规和规定,证券经纪商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q 不得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亦不得将客户资金和证券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或质押物;q 不得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q 不得违背客户的指令买卖证券,或接受代为客户决定证券买卖方向、品种、数量、时间的全权委托;q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承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q 不得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q 不得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清算、交收;q 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或降低,或者变相提高或降低证券交易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交易收费标准,收取不合理的佣金和其他费用;

8、q 不得散布谣言或其他非公开披露的信息;q 不得借职业之便利用或泄露内幕信息;q 不得为他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提供方便等等。(五)经纪业务的特点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销售产品的多样性)2、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二、证券账户与证券(一)证券账户的管理证券账户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证券帐户的种类 1、按交易所划分: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2、按用途划分:人民币普通账户(上海、深圳A股股东账户)人民币特种账户(上海、深圳B股股东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和国债)开立证券帐户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概念:国家允许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到指

9、定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开立的对象(1)证券管理机关工作人员(2)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3)证券从业人员(4)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代理或允许者(5)未经授权代理法人开户者(6)因违反证券法规,经有权机关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未满者(7)其他法规规定不得拥有证券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 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2、真实性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开立证券账户的要求自然人及一般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开户代理机构受理(证券经纪商)1、自然人开户要求投资者在开户代理机构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

10、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2、法人开户要求 必须填写机构证券帐户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有效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境外投资者开户要求:自然人(B股账户),机构投资者4、特殊法人机构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证券账户挂失与补办投资者证券账户卡毁损或遗失,可向登记结算公司代理机构申请挂失与补办,或更换证券账户。证券账户的查询证券账户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的注册资料,证券余额、证券变更及其他相关内容。(二)证券登记概念:证券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发行人建立和维护证券持有人名册的行为划分:股份登记1、股份发行登记(1)股

11、份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登记(2)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3)配股登记2、变更登记:由证券登记公司结算机构执行并确认记名政权过户的行为。(1)交易性过户(交易买卖都属于交易性过户)(2)非交易性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账户挂失等原因,而发生的记名证券在出让人、受让人或账户之间的登记变更过程。3、退出登记:股票终止上市,相对于证券发行人而言基金登记基金网上发行、网下发行要进行基金登记。债券登记(1)企业债券登记(2)可转化公司债券登记(三)证券托管与存管证券托管的概念 :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证券存管的

12、概念:证券公司进而将投资者交给其持有的证券以 及自身持有的证券统一送交给中央证券存管机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证券存管包括:1、交易及非交易过户2、发放现金红利 3、证券帐户挂失 4、证券帐户资料的查询 我国目前的证券托管制度1、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托管制度投资者必须在某一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后,方可进行证券买卖或查询。投资者转换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时,必须在原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然后再在转入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2、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托管制度 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三、证券委托买卖委托买卖是指证券经纪尚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

13、者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的交易行为。委托买卖是证券经纪商的主要业务。委托指令投资者办理委托买卖证券时,必须向证券经纪商下达委托指令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账号、日期、品种、数量:100股的整数倍、买卖方向、价格、例如: 委托形式 1、柜台委托 2、非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网上委托 委托价格市价委托: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证券的委托指令时,要求证券经纪商安证券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和卖出证券。限价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商在执行委托指令时,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即必须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股票,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委托执行申报原则 价格优先:同等时

14、间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同等价格时间优先委托撤销撤单条件:委托未成交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指券商将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单独立户进行存管,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完成投资者的资金存取、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与银行存款账户之间的封闭式资金划转。简称“第三方存管”。如何办理第三方存管个人客户:需携带同名证券账户卡、身份证、银行存折/卡原件(视银行要求而定)。个人客户营业部银行三方存管银行签约开户、三方存管券商签约机构客户:授权代理人携带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卡原件(视银行要求而定)、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15、并预留印鉴。 机构客户营业部银行三方存管银行签约开户、三方存管券商签约*客户从其他券商转入,需办理撤销指定、转托管、销户等操作。第三方存管转帐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折取款(证转银)存款(银转证)个人客户转帐可通过券商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系统;银行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机构客户转帐可通过银行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四、竞价与成交竞价(一)竞价原则时间优先,价格优先1、价格优先同时间买进:价格高优于价格低同时间卖出:价格低优于价格高2、时间优先条件:同价位申报,时间优先例如: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是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

16、间13:35;乙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丁、乙、甲、丙。(二)竞价方式1、集合竞价: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购,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原则: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集合竞价未成交的进入连续竞价2、连续竞价: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成交价格确定:如: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5.60元和1000股、15.50元和800股、15.35和1

17、00股,即时提示的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是15.25元和500股、15.20元和1000股、15 .15元和800股。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50元,数量为600股,则应以15.35元成交100股、15.50元成交500股。 涨、跌停规定股票 10%ST 5%S 5%ST 5%竞价结果1、全部成交2、部分成交3、不成交问题:如何在计划价位成功买入正在快速拉升的股票?1、作好买入的准备,随时观察盘面的变化;2、股票快速拉升,是主力不希望其他人买到便宜筹码的一种方式,这个时候适当的打高买入价,甚至直接打到涨停价买入;3、交易系统根据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五、

18、交易费用手续费:在委托买卖中多项费用和支出标准:委托手续费的收费一般按照委托的笔数计算,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我国证券市场早期许多证券公司曾经实行,现在基本上不再收取此项费用。佣金: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后收取的费用过户费:委托买卖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用。收费标准:上海成交面额1,起点为1元,深圳交易所免收此项费用。对于B股,上海和深圳均为0.5 。最高不超过500港元。印花税:股票成交后按规定税率征收的税金。税率标准:3附: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表表一 : A 股、基金、权证、债券交易费用一览表业务类别 费用

19、项目 费用标准 最终收费单位 开户A 股个人开户费40 元 / 户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机构开户费400 元 / 户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基金开户费5 元 / 户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交易A 股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起点 5 元投资者交证券公司过户费成交面额的 0.1 % ,起点 1 元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印花税成交金额的 0.3%投资者交税务机关(上证所代收)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 ETF )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起点 5 元投资者交证券公司权证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起点 5 元投资者交证券公司债券 ( 国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公司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02% ,起点 1 元投资者交证券公司新质押式回购1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01%投资者交证券公司2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02%投资者交证券公司3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03%投资者交证券公司4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04%投资者交证券公司7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05%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14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10%投资者交证券公司28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20%投资者交证券公司28 天以上佣金成交金额的 0.030%投资者交证券公司企业债券质押式回购1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025%投资者交证券公司3 天佣金

21、成交金额的 0.0075%投资者交证券公司7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125%投资者交证券公司国债买断式回购7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125%投资者交证券公司28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5%投资者交证券公司91 天佣金成交金额的 0.075%投资者交证券公司大宗交易佣金、过户费、印花税同同品种竞价交易ETF 申购、赎回佣金不超过申购、赎回份额的 0.5%投资者交证券公司组合证券 过户费股票过户面额的 0.05% ,前三年减半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权证行权标的股票股票过户面额的 0.05%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过户费表二: B 股交易费用一览表业务类别 费用项目 费用标准 最终收费单位开户个人开

22、户费19 美元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机构开户费85 美元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更换结算会员开户费2 美元目前未收交易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起点:1 美元投资者交证券公司结算费成交金额的 0.05%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印花税成交金额的 0.3 %投资者交税务机关(登记结算公司代收)修改错误交易的非交易过户手续费30 美元 / 笔错误方交登记结算公司修改结算会员代码手续费10 美元 / 笔,每个ORDER 最高不超过 50 美元错误方交登记结算公司大宗交易佣金、结算费、印花税同竞价交易表三:非交易类业务费用一览表业务类别 费用项目 费用标准 最终收费单位 质押登记A 股、基金、国债、企业债

23、券手续费面额的 0.1%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按 0.01% ,起点 100 元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ETF手续费面额的 0.005% ,起点 100 元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转托管企业债席位间手续费30 元 / 笔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国债市场间手续费面值 0.005% , 单笔(单只)最低费用 10 元,最高费用 10,000 元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账户挂失补办A 股补原号补办费10 元 / 户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补开新户补办费同新开户同新开户基金补原号补办费10 元 / 户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B 股补原号补办费10 元 / 户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补开新户补办费同新开户同新开户销户( A

24、股、基金)销户费5 元 / 户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合并账户( A 股、基金)手续费10 元 / 户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开户资料查询( A 股、基金)查询费5 元 / 户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查询证券过户记录查询费20 元 / 年 / 户 / 次,磁盘 100 元 / 张,光盘 500 元 / 张投资者交查询单位(登记结算公司或证券公司)帐户余额查询费机构 50 元 / 户 / 次、个人 20 元 / 户 / 次投资者交查询单位(登记结算公司或证券公司)其他业务费用项目、标准、收取方式按照相关业务规定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收费(及代收税费)明细表收费对象收费项目收费标的收费标准备注投资者佣金A股不得高

25、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投资者交证券公司(要约收购费用参照A股收费标准。)B股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港元基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权证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国债现货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国债回购1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2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收取3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收取4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6%收取7天按不超过成

26、交金额的0.01%收取14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收取28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4%收取63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5%收取91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6%收取182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7%收取273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7%收取企业债现货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企业债回购1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2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收取3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收取4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6%收取7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收取可转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专项资产不超过转让金额的0.3%管理计划代办A股按成交金额收取0.3%代办B股按成交

27、金额收取0.4%证券交易A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14751.由深交所收取(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由交易所自行计提,不另外收取)。经手费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3012.大宗交易收费:A股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30%收取;B股、基金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债券、债券回购大宗交易费率标准维持不变。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9753.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5国债现货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国债回购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28、企业债回购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企业债现货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可转债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专项资产按转让金额双边收取0.032管理计划代办A股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代办B股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3证券交易A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1.代中国证监会收取监管费B股2.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基金权证企业债现货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1可转债专项资产按转让金额双边收取0.01管理计划国债现货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1(从交易经手费中扣除,不另收)代办A股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51.代证券业协会收取

29、代办B股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672.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证券交易A股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3代国家税务局扣缴印花税B股代办A股代办B股第二节 证券经纪业务客户常见问题关于证券帐户 : 1、以前已办理过挂失,而帐户内尚余部分转配股及职工股怎么办? 答:应该先将挂失过的帐户由原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解冻,然后办理挂失转户。 2、某投资者申购新股并已中签(或者当天完成送配股,而新增部分尚未上市),而后又遗失帐户怎么办? 答:可以作为一般的挂失转户处理,新股和配股新上市的数据在上市后第二个交易日自动转入新帐户。 3、证券帐户是否可以只销户不转户? 答:可以。但是该帐户内不得有股票余额。 4、两个投资者之间

30、是否可以办理非交易过户? 答:只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券馈赠、分割、继承才可以办理非交易过户。 5、投资者身故后,其证券如何处理? 答:可以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后到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办理非交易过户。关于证券交易 1、什么是集合竞价?答:在每个交易日的规定时间段内(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在规定的涨跌幅范围内,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称为集合竞价。2、委托未成交,是什么情况?答:原因1:您的委托有无进入交易的主机?如您填写的委托本身就是无效的委托,会遭到交易所电脑主机拒绝,或由于其他原因,您的委托没有进

31、入交易所的电脑主机。原因2:当您填写委托申报时,您申报的价格可能是参考了当时行情显示的价格,但该价格与实际委托系统撮合交易的市价存在一个时间差。当您的委托报入交易所电脑主机时,实际的撮合价格可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而,行情显示的价格只能作为填写委托价格时的参考价。原因3:申报时间内,没有跟您的委托相匹配的申报价位或申报数量。3、停牌期间所作委托是否有效?答:有的营业部采用将委托储存在本营业部的电脑委托库内,等下午复牌后,再替投资者一并输入交易所电脑主机配对系统,有的营业部还改进了电脑委托系统,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可通过电脑语音提示。4、每日休市期间电话委托是否为有效委托?答:上午收市后,中午开

32、市前的电话委托,大部分证券营业部都将其作为有效委托,不管这类委托涉及的股票是否上午停牌。营业部的电脑在这个时段接受了客户的委托后,即将委托信息储存在营业部电脑系统内,一开市,营业部的电脑即自动将储存信息发送到交易所电脑主机。但如果是上午交易时段输入的电话委托,而该股票上午正好为停牌时间,那么,这些委托尽管由证券营业部受理并报入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机,由于证券交易所即将此类委托视为无效委托,故应为无效委托。很多证券营业部同样受理每日收市后的客户电话委托,这类委托同样储存于营业部电脑内,等第二天开盘后,证券营业部将其作为集合竞价报入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5 不成交也应有交割单吗?答:所谓交割单是作为委

33、托成交的交收凭证,交收凭证的前提条件是首先有成交,才有用于交割的交割单。因此,没有成交的委托是无法打印交割单的。6、投资者如何办理或变更指定交易?答:投资者要进行证券买卖,应当首先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证券营业部将审核投资者的身份证和证券帐户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由券商向本所电脑交易系统申报,指定交易申报一经本所电脑交易系统确认即生效。本所于当日闭市后通过成交数据传输系统将已确认生效的指定交易数据传送至相关证券营业部,指定交易生效后,投资者即可在新营业部进行买卖。整个过程可以即时完成。若要变更指定交易,必须先在指定券商处由券商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在券商审核其无交易交收责任后,由券

34、商办理指定交易的撤销,指定交易撤销后,投资者即可到新的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手续。7、指定交易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撤销?答:不能撤销的几种情况:(1)当天有成交;(2)当天有委托,未成交;(3)登记公司认为不能撤销的情况;(4)新股认购期内不能撤销。在证券公司能够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联通席位撤销指定交易。8、投资者 指定交易为何指定不了?答:有以下两种情况:开户代理点从登记公司领到帐号,当天即发放给投资者的,这些帐号当天指定不了;另一种可能是该股民的帐户被别家券商误指定了,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打查询。9、在指定交易中,营业部是否可以增收附加费?答:按规定,证券营业部除了向投资者收取标准佣金、印花

35、税、过户费外,还可以收取委托手续费。因为异地证券营业部(上海地区除外)可能需要拨打长途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将投资者委托买卖股票指令下达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故证券营业部可以酌情按每笔不超过5元的标准收取委托手续费;若委托买卖债券则按每笔不超过3元的标准收取委托手续费。10、本地股民是否可以在异地买卖股票?答:可以。只要拥有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发放的股东帐户,就可以全国范围内自选一家券商办理指定交易,并进行证券买卖活动。11、PT股票如何转让?答:按股票有关规定:委托转让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不参与集合竞价。投资者的申报转让价格范围,最高以前周五收盘

36、转让价5%涨停价为上限,没有跌停限制。股票在委托转让时间内不显示行情,投资者直至收盘才能得知该日PT股票的撮合成交价,亦即收盘价。投资者可以此来判断转让是否成功。12、PT股票成交价如何算?答:“PT股票”收盘价的产生原则与集合竞价撮合规则基本一致,即在申报时间内,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的申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并根据以下三个原则确定一个基准价格,作为当日的收盘价。(1)能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4)如果满足上述条件的基准价格有多个,则取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

37、值作为成交价格。关于新股申购、配股 1、帐户卡丢了,还能配售新股吗?答:可以同证券营业部协商,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向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要求对挂失的证券帐户卡予以暂时解冻,只有这样,才可保证您能用挂失的帐户进行新股配售(流通市值在哪个证券帐户卡,投资者就必须用哪个证券帐户卡申购新股)。2、新股认购电话委托无效,该如何处理?答:可以进行柜面委托或营业部自助委托。3、如何查询新股配号情况?答:上交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股申购查询声讯电话服务,号码是,外地投资者请加拨区号021。投资者也可到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查询。4、配股漏配是否可以补? 答:如果您拥有配股权,就可以自主选择配股或者放弃配股,若不

38、愿放弃配股权,就必须在配股挂牌期(一般情况下,配股挂牌期为10个交易日)参加配股,过了配股期就作为自愿放弃处理了,不能补配缴款。5、投资者在配股期内完成了配股申报,并且存在券商处的资金也已扣划,实际余额并没有增加是怎么回事?答:可以向券商查询交易纪录来证实是否配股成功。如果交易纪录内确实没有配股成功的纪录,券商应归还其当时被扣划的资金。6、某股民完成了新股认购并已中签,而后又遗失了帐户怎么办?答:可以作为一般的挂失转户处理,新股和配股新上市的数据在上市的第二天自动划入新帐户内。7、股民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如何查找该股民的新股数据?答:股民的新股数据传送给申购席位,可以在申购席位

39、上查询。8、重复申购新股资金被双倍冻结,为何不能撤单?答:新股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申购新股不能撤单。如果投资者误操作,导致新股重复申购,上交所的电脑主机除了接受并确认第一次新股申购的委托指令外,也接受新股重复申购委托指令,但不确认此笔委托指令,并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其视作为“无效委托”处理。因此,绝大多数证券营业部就是这样设置柜面委托系统的:投资者重复申购新股,就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如果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发现误操作,可以马上找营业部工作人员反映,并要求将重复冻结的新股申购款手工“解冻”。9、上网申购新股须注意什么?答:首先,投资者要弄清申购新股的几个步骤:1. 新股发行当天(T日),申购者在指定

40、时间内通过柜台(或电话)委托,跟据发行价和申购数缴足申购款,申购在发行日当天结束。 2. T+1日,各证券部将申购资金划入清算银行的主承销商开立的申购资金专户。 3. T+2日,交易所和主承销商核查资金情况,确定有效申购帐户和申购数量,并将有效申购数据及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4. T+3日,公布中签率,申购者到证券部确认申购配号,当日摇号抽签,根据中签情况进行申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中签结果通过交易所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5. T +4日,公布中签号,各营业部返还多余申购款,申购资金解冻。申购者根据公布的中签号核对结果。 其次,由于申购新股涉及的环节较多,投资者的疑问也较多,

41、下面几个问题也值得投资者关注:1. 每笔委托不少于1000股并且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下限是1000股,申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其次申购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定为无效委托无法申购。 2. “委托已成交”不等于申购成功 一些股民在用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将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将电话委托里传出的“您的委托已成交”误以为自己的申购已成功,已得到所需之新股。实际上,此处的“委托已成交”只能算申购委托进入交易所电脑主机,能否申购得到新股还须查验委托是否中签。3. 申购编号(合同号)不是申购配号 实际上,申请编号(合同号)是证券营业部配给客户的流水号,并非申购配

42、号。申购配号由交易所电脑统一产生。4. 投资者如何知晓申购配号 各营业部做法不同:有的证券营业部打印交割单,有的营业部不打印交割单。A. 有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配号和相应股东帐号张贴出来,申购者只要去查一下就可知晓。 B. 有的营业部则采用打印交割单的方式,即在新股申购后的第三天即T+3日可以打出一张新股的配号,如申购股数1000股,则在申购配号上顺加即可。 1. 如何从资金变化上,判断是否中签 投资者可以看自己的资金的变化情况,判断是否中签。T+4日,申购结束后第4天,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的资金帐户内。投资者可到证券营业部检查一下自己的资金帐户。如果新股申购款已全部到帐,说明未中签,若中签返还的

43、申购资金则减少相应一部分。2. 新股申购期间不要撤销指定交易 如在新股申购期间撤销指定交易,申购资金仍返还给原申购席位,只会给投资者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3. 怀疑券商作手脚是多余的 有不少投资者担心券商会在申购中使调包计。这种担心是不切实际的。一、新股申购中签后,交易所主机直接按中签新股记入投资者证券帐户,券商无法更改。二、如果投资者有疑问,也可在新股上市后,通过查询交易记录,取得证据。10、申购新股所得配号为何大于总配号?答:由于每次申购新股并不是从1号开始配号,故投资者是有可能得到大于配号总数的申购配号的。11、为何在新股申购期间,投资者最好不要办理挂失转户手续?答:这样做的后果是,投资

44、者会在新股上市当日,无法抛售申购到的新股。因为根据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投资者一旦申报挂失转户手续后,老帐户将同时予以销户。如果在申购新股期间办理挂失转户,一旦老帐户申购中签,由于老帐户被注销,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只能在新股上市的当天晚上,将所有办理过挂失的老帐户的数据进行转户处理。这样,登记在老帐户内的新股就无法在上市首日卖出。如果万一在新股申购期间遗失帐户,则投资者不妨在营业部先办理证券帐户挂失冻结手续。待新股上市后,再办理帐户转户手续。12、配股、转让、转配三者有何区别?答:股票是所有权凭证,是持股人对公司的直接投资。股东不能直接退股,但可以到股票市场将股票转让。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就是相互转让股票的行为,但在我国现有股权结构中的国家股、法人股,按证券法规有关条例规定,是暂不上市流通的,即不能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然而,国家股、法人股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转让。如陆家嘴在93年4月(上市前),将3000万股国家股以2.90元/股的价格按1:2比例,向个人股东定向转让,后来,申能、原水等公司上市后,也曾向个人股东定向转让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的持股。目前,资产重组案例中,股东转让更是目不暇接。配股,简单地说,就是已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为扩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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