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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第三条 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
2、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第四条 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第五条 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系
3、统的生产性企业及上市公司和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适应本企业具体情况的节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发电企业。第八条 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
4、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五)建立健全节能技术监督网,加强节能监督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组织交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的检测和诊断手段,不断提高节能技术监督人员水平。第九条 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根据与各电厂签订的技术监督服务合同,行使节能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能。应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
5、术监督领导小组,由锅炉和汽机专业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节能技术监督的条例、法规、规定等;(二)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按照监督制度定期对各企业进行节能技术监督评价,提出评价报告,且每半年提出综合性总结报告,指导现场做有关测试,根据合同进行试验,出具试验报告,以指导现场节能工作;(三)掌握节能技术领域的最新动向,建立节能技术档案,研究和提出节能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以指导各企业的节能技术工作;(四)认真行使监督职权,对违反节能法的行为有制止权;对严重影响发电企业安全经济运行的高耗能设备投运有建议整改权;(五)指导和参与各发电企业的煤、
6、电、水、汽、油等重要计量装置的配置和质量认证工作;组织节能科技项目的攻关;(六)负责对各发电企业节能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七)定期组织召开节能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制定节能监督工作计划和任务;(八)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推广现代化节能管理办法、节能技术改造和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不断提高各电厂节能技术监督水平。(二)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的节能管理体系,检查、监督、指导各企业的节能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三) 对各企业下达节能管理考核指标,并将节能指标作为评价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四) 组织节能管理应用课题研
7、究,开展国内外节能管理先进技术、先进经验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集团公司和各企业节能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五)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团公司系统内的节能管理分析会,制定年度节能管理目标和措施;(六)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系统内各级节能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评。第十条 各企业要建立节能领导小组和节能管理网络。由主管生产领导全面负责节能管理工作,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本企业的节能管理日常工作,设置节能管理工作岗位。第十一条 各企业节能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节能管理办法,制定适合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二) 将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实施监督
8、和考核。将节能指标作为考评本企业各级生产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三) 运用节能分析、评价理论,定期对本企业设备的经济运行水平进行评价,并提出节能降耗的改进措施;(四) 运用节能评价结论,指导设备检修和改造,将能耗指标的变化情况作为评估检修质量及技术改造效果的一项重要内容;(五) 负责每月召开本企业节能分析会,全面评价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运行检修等因素对设备能耗的影响,并制订年度节能管理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六) 定期进行节能业务培训,确保一线人员能准确判断设备能耗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第十二条 各企业应设置节能工程师,节能工程师职责是:(一) 在生产副总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
9、负责节能管理的日常工作;(二) 组织编制全厂节能规划和节能项目实施计划;(三) 定期检查、监督、指导节能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本企业节能领导小组提出报告;(四) 对企业内各部门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经验,针对能源消耗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领导提出节能改进意见和措施;(五)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节能意识,组织节能培训,对节能工作进行指导。基础管理第十三条 各企业应根据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工作的要求和下达的综合能耗考核定额及单项经济指标,制定本企业节约能源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第十四条 火电企业要运用节能分析、耗差分析和生产过程经济性评价标准,对照检查本企业的节能工作,查找
10、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提高机组经济运行水平。第十五条 火电企业要积极参与全国火电机组协作网活动,参加机组竞赛评比活动,以此促进本企业节能工作的开展。第十六条 各企业要充分发挥节能管理网的作用,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节能管理工作。逐项落实节能规划和计划,将项目指标依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岗位,认真开展小指标的考核和竞赛,以小指标保证大指标的完成。第十七条 火电企业除统计、分析和考核发电量、供热量、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综合指标外,还应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统计、分析和考核以下各项小指标。锅炉:效率、过热蒸汽汽温汽压、再热蒸汽汽温、排污率、炉烟含氧量、排烟温度、锅炉漏风率、飞灰和灰渣可燃物、煤粉细度合
11、格率、制粉单耗、风机单耗、点火及助燃用油(或天然气)量等。汽轮机:热耗、真空度、凝汽器端差、凝结水过冷却度、给水温度、给水泵单耗、循环水泵耗电率、高压加热器投入率等。燃料:燃料到货率、检斤率、检质率、亏吨率、索赔率、配煤合格率、煤场结存量、入炉燃料量及低位发热量等。化学:自用水率、补充水率、汽水损失率、汽水品质合格率等。热工:热工仪表、热工保护和热工自动装置的投入率和准确率。第十八条 水电企业应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对发电量、厂用电率、发电耗水率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第十九条 水电企业要做好年度水库调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从宏观上控制水库运行,根据实际来水情况,实时修改和调整计划方案,使节水
12、节能工作顺利开展。利用溢流闸门和水库有效调节库容,控制好水库水位和水库出流,提高负荷高峰期出力和日平均出力,使机组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降低耗水率。加强汛前水情预报和水库调节工作,充分利用水库蓄水量发电。第二十条 能源计量装置的配置和管理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办法和要求执行。能源计量装置的选型、精确度、测量范围和数量,应能满足能源定额管理的需要,并建立校验、使用和维护制度。第二十一条 非生产用能要与生产用能严格分开,加强管理,节约使用。非生产用能应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收费。第二十二条 加强厂房、车间、班组及办公楼照明系统的管理,做好户内、外照明的维护,防止开关失控。要制定整个照明系统的管理制度,根据不
13、同地区、不同季节等具体情况,明确不同部位照明灯的开关时间和责任单位,并严格考核。运行管理第二十三条 凡燃烧非单一煤种的火电企业,要落实配煤责任制。可成立燃煤调度小组,小组由运行、燃料、生技等部门的人员组成,根据不同煤种及锅炉设备特性,研究确定掺烧方式和掺烧配比,并下达执行。第二十四条 运行人员要及时掌握入炉煤的变化,根据煤种煤质及炉膛燃烧工况,及时调整燃烧。经常检查各项参数与额定值是否相符,如有偏差要分析原因并及时解决。凡影响燃烧调整的各项缺陷,要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及时消除。要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做好锅炉的清焦和吹灰工作,以使锅炉经常处于最佳工况下运行。第二十五条 应根据燃煤品种、炉型结构和负荷变化
14、幅度,选用合适的燃烧器,以提高锅炉低负荷时的燃烧稳定性,增加调峰能力,降低助燃和点火用油的消耗。第二十六条 改善操作技术,努力节约点火用油和助燃用油。应根据锅炉类型和运行条件,制定耗油定额,并加强管理,认真考核。第二十七条 保持汽轮机在最有利的背压下运行,每月进行一次真空严密性试验。当100MW及以上机组真空下降速度大于400帕/分(3毫米汞柱/分)、100MW以下机组大于667帕/分(5毫米汞柱/分)时,应检查泄漏原因,及时消除。第二十八条 加强凝汽器的清洗。通常可采用胶球在运行中连续清洗凝汽器法、运行中停用半组凝汽器轮换清洗法或停机后用高压射流冲洗机逐根管子清洗等方法。保持凝汽器的胶球清洗
15、装置(包括二次滤网)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根据循环水质情况确定运行方式及每天通球清洁的次数和时间,胶球回收率应在90%以上。第二十九条 保持高压加热器的投入率在95%以上。要规定和控制高压加热器启停中的温度变化速率,防止温度急剧变化。维持正常水位,保持高压加热器旁路阀门的严密性,使给水温度达到相应值。要监督各级加热器的端差,保证抽汽的充分利用,使回热系统保持最经济的运行方式。第三十条 加强化学监督,搞好水处理工作,严格执行锅炉定期排污制度,防止锅炉和凝汽器、加热器等受热面以及汽轮机通流部分发生腐蚀、结垢和积盐。第三十一条 冷水塔应按规定做好检查和维护工作,结合大修进行彻底清理和整修,并应采用高效淋
16、水填料和新型喷溅装置,提高冷却效率。第三十二条 参照机组的设计值或热力试验后获得的最佳运行曲线,在100MW及以上机组中,实行耗差分析管理,优化运行方式,在运行中监视并分析机组的主要经济指标,及时进行调整,不断提高机组效率。第三十三条 水电企业要定期组织分析水能利用情况,做好日常防洪与水库调度,及时调节水能利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水能利用率,使之达到最佳经济效益。第三十四条 制定流域水情的测报方案,编制水库调度方案和防洪调度措施,根据水情变化,经常与电网调度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调整负荷,提高机组负荷率,尽量减少弃水。第三十五条 在严格执行当地防汛指挥部门命令的前提下,做好汛期洪前、洪后的预测
17、,以便汛前放低水位发电,汛后拦截洪尾,充分利用水能。第三十六条 严格控制好发电水位,尽量靠近正常高水位运行,在电网调度部门的指令负荷超出入库流量负荷时,造成水位降低,应作好记录,并计算电能损失数值。燃料管理第三十七条 火电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要求,加强燃料管理,搞好燃料的计划管理、调运验收、收发计量、混配掺烧等项工作。第三十八条 努力提高计划内燃料到货率,抓好燃料检斤、检质和取样化验工作,对亏吨、亏卡的部分,要会同有关部门索赔追回。第三十九条 到厂燃料必须逐车(船)计量。装机容量在200MW及以上或年耗煤在100万吨及以上经铁路运输燃料的企业,必须安装使用电子轨道衡。第四十条 用于
18、煤质化验的煤样,应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工业分析。第四十一条 加强贮煤场(罐)的管理,合理分类堆(存)放,对贮存的烟煤、褐煤,要定期测温,采取措施,防止自燃和发热量损失。煤场(罐)盘点应每月进行一次。设备维修和试验第四十二条 加强设备管理,搞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努力维持设备的设计效率,使设备长期保持最佳状态。结合设备检修,定期对锅炉受热面,汽轮机通流部分、凝汽器和加热器等设备进行彻底清洗以提高热效率。第四十三条 保持炉膛及尾部受热面清洁,提高传热效率,安装并正常使用吹灰器,并加强维护。第四十四条 严格消除漏汽、漏水、漏油、漏风、漏灰、漏煤、漏热,建立查漏堵漏制度,
19、及时检查和消除锅炉漏风。400吨/时及以上锅炉漏风率至少每月测试一次,400吨/时以下锅炉漏风率每季测试一次。第四十五条 保持热力设备、管道及阀门的保温完好,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努力降低散热损失。当周围环境为25时,保温层不得超过50。保温效果的检测应列入新机移交生产及大修竣工验收项目。第四十六条 做好制粉系统的维护工作。通过测试得出钢球磨煤机的最佳钢球装载量以及按制粉量而补加钢球的数量,定期补加和定期筛选钢球。中速磨和风扇磨的耐磨部件应推广应用特殊耐磨合金钢铸造,以延长其使用寿命。第四十七条 应加强热力试验工作,建立健全试验组织。要进行机、炉设备大修前后的热效率试验及各种特殊项目的试验,作为
20、设备改进和经济调度的依据。第四十八条 定期进行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能量平衡测试时,单元制锅炉汽轮发电机组需同时进行测试,但不限定全厂所有机组同时进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应至少每五年一次,其内容包括燃料、汽水、电量、热量平衡,并进行煤耗,厂用电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第四十九条 锅炉应进行优化燃烧调整试验,对煤粉细度及其分配均匀性,一次、二次风配比及总风量,炉膛火焰中心位置,磨煤机运行方式等进行调整试验,制订出针对常用炉前煤种在各种负荷下的优化运行方案。第五十条 水电企业做好中长期水情预报,并预测年、季发电量,同时预测汛期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以便安排机组检修及设备维护。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第五十一条
21、不断进行技术革新,采用先进技术是提高发电设备运行经济性的重要途径。对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和成熟经验,要积极推广应用。各企业应认真逐台分析现有设备的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中长期节能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规划,按年度计划实施,以保证节能总目标的实现。第五十二条 加强大机组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完善机组可靠性和经济性。对于重大节能改造项目,要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认真制定设计方案,落实施工措施,有计划地结合设备检修进行施工,并及时对改造后的效果作出考核评价。第五十三条 对结构不合理,通过检修仍不能解决严重漏风的回转式空气预热器、锅炉炉顶及炉墙,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或更换。第五十四条 在可能情况下,
22、有计划地将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循环泵加装变速装置或将定速电动机改造为双速电动机。第五十五条 改造汽轮机通流部分、精修通流部件,提高流道圆滑性,改善调速汽门重叠度,减少节流损失。同时采取改造汽封结构等措施,降低汽轮机热耗。第五十六条 水电企业应不断提高和充实水情预报的技术措施和设备的配备,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不断提高水情预报准确性,使汛期水文预报合格率不低于90%,枯水期不低于95%。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数据畅通率不低于92%。经济调度第五十七条 火电企业要在满足电网调度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机组运行方式,进行电、热负荷的合理分配,实现经济运行。第五十八条 水电企业应配合电网调度管理部门实现
23、水轮发电机组的最优组合和机组之间负荷的最优分配,使水电厂在耗水量和厂用电最少的经济方式下运行。第五十九条 通过试验编制主要辅机运行特性曲线,在运行中特别是低负荷运行时,对辅机进行经济调度。节约用水第六十条 火电企业要加强用水的定额管理和考核,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节约用水。要进行水的计量,根据厂区水量和水质条件进行全厂的水量平衡,并以此为准进行运行控制和调整。第六十一条 对于闭式循环冷却系统,要采取防止结垢和腐蚀的措施,并根据厂区供水水质条件,经过计算,制订出经济合理的循环水浓缩倍率范围。第六十二条 采用干式除尘器的火电厂,粉煤灰应尽量干除,减少水冲灰量,并积极扩大综合利用途径;采用水冲灰的火
24、电厂,要根据排灰量调整冲灰水量,在保证灰水流速的条件下,尽可能提高灰水比例。第六十三条 尽量创造条件,回收冲灰水及冲渣水,回收各种辅机的冷却用水,使之重复利用。若冲灰水属于结垢型,要采取有效的防垢措施。冷却塔要加装高效除水器,减少水的飞散损失。第六十四条 要减少各种汽、水损失,合理降低排污率。做好机、炉等热力设备的疏水、排污及启、停时的排汽和放水的回收。第六十五条 热电厂要加强供热管理,与用户协作,采取积极措施。按设计(或协议)规定数量返回合格的供热回水。培 训第六十六条 各企业要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节能意识,发扬点滴节约精神,千方百计杜绝各个环节的能源浪费。第六十七条 要制
25、订节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培训制度,开办各种层次的培训班,有计划地进行节能培训。第六十八条 节能培训内容包括全面节能管理,能量平衡分析、热力经济分析和计算、效率监控方法、主辅机经济调度和节能技术等,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可选择不同的内容。第六十九条 加强信息交流和节能工作经验交流,推广现代化节能管理方法、节能技术改造和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奖 惩第七十条 对节能工作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节约有奖,浪费当罚,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开展节能活动的积极性。第七十一条 制定相应的节能考核管理办法,节能奖按照定额进行考核。主要发给与节能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第七十二条 应积极开展小指标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表彰先进,促进节能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附 则第七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