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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浅论劳务派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摘要: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有其自身的优点。2013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规范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劳务派遣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不符合“三性”要求、薪酬待遇不平等等问题,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关键词:劳务派遣;就业;权益保护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由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而形成的关系。劳务派遣是
2、典型的“管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管人”,造成了劳动力的雇佣和劳动力的使用相分离。一、劳务派遣制度的作用专心-专注-专业劳务派遣是劳动力市场主体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趋利避害,自发选择的结果张丽宾:劳务派遣的国际比较研究,载中国劳动保障报2002年第9期第28页。在促进就业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以用工方需求为视角1、劳务派遣用工制度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人事管理成本,为企业提供弹性用人制度 卢海鹰: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优势与劣势,载人才资源开发2015年第15期第43页。解决了企业用工荒、用工难的问题。2、企业的用工制度更加灵活使企业的人员安排能够根据运营情况进行及时调整,有效
3、的控制跳槽、违约等问题。(二)以供给方为视角1、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具有巨大的劳动力市场。劳务派遣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就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2、提升就业能力劳务派遣机构掌握着待就业人员的各种信息,机构可以把这些人员组织起来,进行职业介绍、职业规划、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等一系列的系统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劳动者的个人能力,拓宽了就业渠道,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劳务派遣机构可以为企业与劳动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企业与劳动力供求双方的需要。3、促进不同类型的人员就业对于劳动技能低、学历低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派遣找到适合他
4、们的工作。而对于就业能力较强、市场比较稀缺的人才,也可以通过劳务派遣,不断追求高的目标,实现自己的价值。总之,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各类人员的就业需求,提高了技岗对接效率,减少了劳动者求职和企业招聘的资源浪费 王红叶:浅谈劳务派遣对促进就业的重要性,载职业2015年第25期第9697页。二、劳务派遣的现状及其问题1、劳务派遣规模大、范围广、质量较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需求猛然增加,劳务派遣单位及派遣劳动者的数量大幅增加,劳务派遣的规模急剧扩张 刘丹:浅析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及发展建议以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为视角,载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年第17期第155页。 。劳务派
5、遣公司数量多,但大部分公司在资金、管理、经营方面并不完善,尚不具备长期规范化开展派遣业务的能力,一旦出现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等情况,将难以承担相应责任。2、劳务派遣单位准入门槛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目前劳务派遣市场鱼龙混杂,不乏空壳公司、皮包公司
6、、黑中介等等,造成劳动力市场混乱。一些派遣公司经营管理松散、专业程度低,对劳务派遣工收取担保金或扣押身份证,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现象突出,劳资纠纷不断。3、不符合“三性”要求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所谓临时性,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是指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但很多用工单位存在着劳务派遣工被过度使用的情况,不仅使劳务派遣工在所有人员中所占比重过高,而且还突破了劳务派遣工“三性”的岗位性质规定。导致有的劳务派
7、遣工工作了数年仍然不能成为正式员工,享受该有的待遇。4、薪酬待遇不平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是,在相关制度的具体执行过程中,用工单位却对劳务派遣工与编内人员实施差别管理,损害了劳务派遣工的利益。在同等岗位和业绩的前提下,劳务派遣工的薪酬待遇明显低于正式职工,他们的工资体系未参照或纳入正式工的工资体系,正式员工享有的年终奖、住房补贴、交通餐补等各种福利津贴通常也没有,这种不公平会导致人们形成派遣员工低人一等的歧视和偏见。此外,用工单位存在管理僵化、用工死板的问题,优秀的劳务派遣工难以转为在编人员,而一些素质差的在编人员却占着编制,导
8、致人力资源利用不充分、不合理。三、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1、适当提高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门槛为改善我国中小型劳务派遣公司数量多、经营不专业和管理不规范的现状,要适当提高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门槛。通过强化设立审批、提高风险抵押金要求以及严格后续许可审核等措施,促使劳务派遣公司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营轨道 喻念念: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思考,载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年第18卷第16期第139140页。同时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督,监督劳动派遣协议履行情况,尤其是社保缴纳、工伤处理等关乎劳务派遣人员切身利益的事宜是否规范操作。对不诚信的派遣公司应及时淘汰,从源头降低用工风险,切实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
9、益。2、厘清符合“三性”要求的岗位范围我国应根据不同行业、用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模式、岗位职责、岗位体系的不同,准确界定劳务派遣工“三性”岗位,避免用工单位存在过度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准确掌握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岗位情况、用工数量,控制、平衡好用工比例。3、建立公平合理的制度体系,努力实现同工同酬实践中,所谓的同工同酬,大多指的只是等同的劳动报酬,显而易见的是这并不利于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对同工同酬作适当的扩大解释,即不仅仅包括劳动报酬,还应包括各种社会福利。用工单位应综合考虑员工的学历、资历以及绩效等因素,建立劳务派遣员工与在编人员统一的工资确定和调整机制。依法为劳务派遣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等,保证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享有同等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体现分配制度的公平性,增强劳务派遣工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