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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提交材料规范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2、加盖原外商投资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外商投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4、原外商投资公司权力机构关于股东变更及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5、原投资者共同签署的关于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6、转让双方签署的出资转让协议。7、外商投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内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9、内资公司新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
2、,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0、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发起人盖章(单位发起人)或签字(自然人发起人),
3、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的,提交出资人同意的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的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11、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决
4、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任免文件。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12、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设立监事会的提交)。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5、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其他类型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监事会决议(由监事签字)。13、涉及其他变更事项的,按相关变更事项提交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二、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
6、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7、因名称转让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协议)、名称转让双方关于名称转让公告的报样、转让方企业的名称已变更的证明或转让方企业的注销证明。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
7、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三、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8、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6、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四、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9、证件复印件。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4、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5、变更后集团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集团成员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五、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
10、件。4、母公司与新加入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其他类型成员不需要提交)。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5、新加入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注:1、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集团成员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减少集团成员的,无须提交第3、4、5项内容。六、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
11、母公司盖章)。4、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七、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5、母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八、企业集团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2、规范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九、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
13、、行政法规规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企业法人变更名称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应变更名称的,提交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地址的,提交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变更资金数额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14、件的复印件。注: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其他从事经营活动单位及登记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2、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刻制公章的,材料中需要加盖非法人分支机构公章的,可以由企业法人代章。十、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1、
15、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2、企业法人申请跨原登记机关管辖地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后,凭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在我省登记的企业,在省内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无需提交)。十一、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4、变更事项相关证
16、明文件: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核准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因名称转让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协议)、名称转让双方关于名称转让公告的报样、转让方企业的名称已变更的证明或转让方企业的注销证明。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信息;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变更经济性质的,提交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
17、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企业法人因资产权属转移而导致经济性质变化的,应当同时申请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按相关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变更注册资金的,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变更经营期限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
18、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者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十二、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申请撤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
19、公司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可自拟。十三、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6、分公
20、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文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营业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负责人信息。8、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十四、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
21、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公司类型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十五、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
22、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十六、经营范围变
23、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
24、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字样。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十七、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
25、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4、法定代表人信息。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
26、印件。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7、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第1、2、4项材料。十八、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27、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在不实际改变住所的情况下
28、,变更住所写法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5、6两项材料。十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
29、;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7、法
30、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二十、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
31、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6、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2、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二十一、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派专人递送办理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注: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时,适用本规范;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了该企业按有关规定提交的全部名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后,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