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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际收支行政审批业务指南 一、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2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453号)。(二)业务流程1. 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提交申请; 2.外汇局依据有关制度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手续。(三)审核材料 1.银行总行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3办理结售汇业务
2、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原件1纸质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单证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结售汇业务授权管理制度。4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5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6需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提交外汇业务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 2.银行分行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原件2纸质2办理
3、结售汇业务的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3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4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5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6总行及上级分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 3.银行支行及下辖机构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原件2纸质下辖机构可以由支行集中办理备案手续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3总行及上级分支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四)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4、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条件: 1.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2.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3.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4.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五)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应符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六)受理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国际收支处。(七)咨询电话 025-。 二、银行(含农村信用社)总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
5、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2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453号)。 (二)业务流程 1.银行(含农村信用社)总行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提交申请; 2.外汇局依据有关制度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手续。 (三)审核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业务计划书原件1纸质2衍生产品业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原件1纸质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业务操作规程,包括交易受理、客户评估、单证审核等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2产品定价模型,包括定价方法和各项参数的选取标准及来源;3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架构、风险模型指标及量化管理指标、风险缓释措施、头
6、寸平盘机制;4会计核算制度,包括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5统计报告制度,包括数据采集渠道和操作程序。银行应当根据拟开办各类衍生产品业务的实际特征,提交具有针对性与适用性的文件和资料。3主管人员和主要交易人员名单、履历。原件1纸质4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规定的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 (四)审核标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条件: 1.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2.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及适当的风险识别、计量、管理和交易系统,配备开展衍生产品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 3.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金融
7、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规定。 (五)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应符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规定。 (六)受理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七)咨询电话025-。 三、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2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453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 (二)业务流程 1.银行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提交申请; 2.外汇局依据有关制度审
8、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手续。 (三)审核材料 1.境内银行总行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原件1纸质包括:业务操作规程、内部职责分工、统计报告制度、风险控制措施、会计核算制度等3与具备资格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本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件1纸质4上年度4个季度的外汇资产负债表原件1纸质 2.境内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原件1纸质包括:业务操作规程、内部职责分工、统计报告制度、风险控制措施、会
9、计核算制度等3与具备资格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本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件1纸质4总行(或总社)获准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备案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5总行(或总社)的授权文件原件1纸质 (四)审核标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条件: 1.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准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并已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2年(含)以上; 2.近2年(含)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 3.上年度外汇资产季平均余额在等值2000万美元(含)以上; 4.近2年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为B级(含)以上; 5.具有完善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
10、度; 分支机构应取得其总行(或总社)授权,同时满足上述1、2、4条。 (五)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应符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规定。 (六)受理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七)咨询电话025-。 四、外国银行分行头寸集中管理审批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2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453号)。 (二)业务流程 1.银行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提交申请;2.外汇局依据有关制度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手续。 (三)审核材料序号提交材
11、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总行同意实行头寸集中管理的授权文件。原件1纸质2银监会对外资金融机构在境内常驻机构批准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3该外国银行对头寸实施集中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以及技术支持情况说明。原件1纸质外汇分局应实地走访集中管理行的营业场地,现场考察和验收其技术系统对该行头寸集中管理的支持情况。 (四)审核标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条件: 1.拟集中管理的外国银行分行获得该外国银行总行或地区总部授权; 2.该外国银行分行具备对头寸实施集中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以及技术支持。 (五)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
12、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应符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规定。 (六)受理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七)咨询电话025- 五、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227号)。 (二)业务流程 1.机构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提交申请; 2.外汇局依据有关制度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手续。(三)审核材料1.申请在单一外汇分局所辖地区开办业务。申请筹备所需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筹备工作方案及相关人员名单、简历
13、原件1纸质3营业执照副本(含网点)、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4上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告原件1纸质5不少于2名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资历的证明材料(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原件1纸质6每一网点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资历的证明材料(从事货币兑换工作6个月以上,熟悉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原件1纸质7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特许系统)的说明材料,特许系统应具备实时办理兑换业务、备付金管理、会计核算、汇总统计、存储相关记录的功能,以及遵照个人结售汇相关规定对超限额及分拆等行为予以风险提示的功能原件1纸质8适合从事特许业务的经营场所及其他软硬件设施的说明
14、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场所基本情况,以醒目中英文双语显示方式展示兑换币种和牌价的设备,办理特许业务所需电脑、数据库设备及其他软硬件设施,能够完整记录经营活动的高清录像监控设备等原件1纸质9经营外币代兑业务6个月以上的总结报告及在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代兑业务达到最低兑换金额和兑换笔数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1纸质10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系统操作规程,个人结售汇系统操作规程,外币兑换牌价管理、备付金管理、现钞管理、会计核算、统计报告、风险及相应内控管理、凭证和档案印章管理等制度原件1纸质11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1纸质 申请开办业务所需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
15、求备注1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筹备工作总结报告原件1纸质3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原件1纸质4满足安保需要的相关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5满足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技术条件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1纸质 2.申请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业务。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业务发展情况总结及未来拓展规划原件1纸质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4达到全国性经营最低标准的网点数及业务量的证明材料原件1纸质5对跨区域分支机构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软硬件设施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6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条件原件1
16、纸质 (四)审查标准 1.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单一外汇分局所辖地区内经营特许业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信状况良好;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 (4)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5)有固定的适合经营特许业务的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相应的软硬件设施; (6)有必需的管理制度; (7)经营外币代兑业务6个月以上,在申请经营特许业务资格前6个月内办理代兑业务不少于1000笔、兑换金额不少于等值20万美元,且期间未被外汇局处罚; (8)满足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技术条件; (9)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2.特许机构申请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特许业务。 (1)经
17、营特许业务1年以上,开设网点5家(含)以上,在申请前12个月内兑换金额不少于等值1000万美元,且期间未被外汇局处罚; (2)具备总部集中管理能力,能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管理全系统资本金或营运资金、备付金、业务数据等;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应符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规定。 (六)受理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七)咨询电话025- 六、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2号);3.国家
18、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453号)。 (二)业务流程 1.银行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提交申请; 2.外汇局依据有关制度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手续。 (三)审查内容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2人民币和外币资产负债表原件1纸质3本外币转换金额的测算依据原件1纸质4相关交易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应提供相应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 (四)审查标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条件: 1.完成本外币转换后的“(外汇所有者权益+外汇营运资金)外汇资产”与“(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人民币营运资金)人
19、民币资产”基本相等。 2.以上数据按银行境内机构的资产负债表计算,不包括境外关联行。计算外汇资产可扣除部分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外汇资产;计算人民币资产,应对其中的存放同业和拆放同业取结汇申请前四个季度末的平均数。营运资金和所有者权益不重复计算;人民币营运资金是指外国银行向境内分行拨付的人民币营运资金(含结汇后人民币营运资金);外汇营运资金是外国银行向境内分行拨付的外汇营运资金,以及境内法人银行以自有人民币购买并在外汇营运资金科目核算的资金。计算外汇所有者权益时应扣除未分配外汇利润,但未分配外汇利润为亏损的,不得扣除。 3.新开办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或新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首次可申请将不超过10
20、%的资本金进行本外币转换。 4.银行购买外汇资本金或外汇营运资金发展外汇业务的,可依据实际需要申请,不受前述第1和3项条件限制。 5.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本金币种有明确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不受前述第1和3项条件限制。 (五)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应符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规定。 (六)受理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七)咨询电话025- 七、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424号)。 (二)业务流程 1.银行
21、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提交申请; 2.外汇局依据有关制度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手续。 (三)审查内容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银行签章样本原件1纸质2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原件1纸质3银行为分支机构(外国银行分行除外)的,应同时提交总行(或经总行授权的上级行)同意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的授权文件原件1纸质 (四)审查标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条件。 (五)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应符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规定。 (六)受理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七)咨询电话 025-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