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年终总结(共2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年终总结(共2页).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年终总结在院长的领导下,医务科通过对全院职工的多次培训、考核。目前我院职工的知情同意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的成效有以下几点一、医务人员重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擅自决定治疗方案,决定治疗方案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所有治疗方案让患者及家属选择。医师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追求完美的疗效和最低限度的创伤,对治疗方案作适当的调整时,能及时告知患者,让患者对医师精心策划的治疗方案能理解。做到了诊疗结果尽可能完美,也降低了医疗纠纷的发生。二、强调家属的知情同意,也特别重视患者本身的知情同意。在患者缺乏和丧失自主能力时,亲属(代理)同意是虽然必要的,但是,由于重亲情
2、、轻个人的儒家文化的影响,在临床实践中,我院医师理所当然的认为,亲属同意未必优先于患者自主同意,将患者决定置于患者亲属之上,一些重大的医疗决策需要患者同意,医生首先考虑的是患者而非患者亲属,我院医师认为患者的决定或签字是有效的。患者亲属不能包办一切,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三、知情同意的“度”难以把握,由于法律法规对知情同意的“度”没有明确规定,在临床实践中出现了两种现象:1.知情同意简单化,只言片语告之;2.尽量将最危险的结果告知患者家属,对手术可能发生的情况尽最大可能的罗列。这种形式上的告知加上患者“知识水平”、“知情水平”与“理解水平”的差异,影响着患方对病情的正确认识与判断,成为导致医疗纠
3、纷的潜在因素。那么,医务人员如何才算履行了告知义务?什么情况下才算患者已经知情同意?医院履行告知义务该不该有“度”?“度”的标准是什么?对此,医患双方仍然困惑不已,并且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始终牵引着医患双方的“神经”。“生命健康权”与“知情权”谁该让位知情权的主体在我国法律法规中为“患者”、“患者家属”或为“关系人”。而“家属”不仅一个,这就出现了多个主体意见不一,决心难下,而等到意见一致后耽误了时间,造成了无法挽回损失的现象。临床上“时间就是生命”,抢到了时间就抢到了生命。耽误了时间,影响了治疗,轻则致残重则致命。如果医生按照科学,坚持生命第一的原则,不等家属签字就动手术,即使挽救了患者,也可能
4、因为侵犯了其知情同意权被告上法庭。四、实施知情同意的对策及方法,医务人员应熟知知情同意的法律法规在日趋法制化、人性化的今天,传统的就医模式已受到冲击,新的就医模式要求医师行医不再是简单地面对疾病,而是面对有思想的人。于是,一项当今社会正越来越受到各方重视的权利知情同意权被提了出来,不仅成为一条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也被我国法律予以认可。我国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形、知情同意的形式、知情同意的例外以及侵犯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责任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临床实践中,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医务人员多数是不了解法律法规对知情同意的明确规定。因此,医务人员只有熟知这些规定,才能满足患者的知
5、情同意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五、医务人员要深知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意义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对于改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过程是医患双方交流、沟通、合作的过程。医务人员为了获得患者的决定,除将有关信息向患者说明外,也协助患者作多方面的考虑,以选出最符合患者利益的医疗方案。在解释说明的过程中,可获取患者及其亲属的重要资料,并解答其问题,增进彼此间的沟通、了解和信任。使患者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合作,从而实现最优化的医学目的,预防、减少和化解医患冲突,避免医疗纠纷。总之,医务人员只有深知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意义,才能更好地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六、医务
6、人员在实现知情同意时应注意几个问题1.提供患者病情和有关治疗信息在医疗活动中,医生掌握更多的医学专业知识,有义务如实告诉患者有关断、治疗等方面的信息并尊重患者的意愿。告知时要实事求是,不能任意夸大或缩小病情、治疗作用等。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向患者如实介绍病情还应根据其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方式,以避免对患者疾病治疗和康复产生不良影响。提供做出医疗决定所必需的足够信息“足够”不等于越多越细越好。由于患方医学知识的缺乏,有时提供既多又细的信息反而使患者或家属诚惶诚恐、犹豫不决,不敢做出同意的承诺。重要的是帮助他们理解有关信息,并从患者的具体年龄、知识、病情等情况出发,使其知情达到最佳程度。2.
7、取得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告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但关键是必须取得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为防当事人事后反悔,知情同意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双方签字。签字时应注意,如果患者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应有患者本人签字;如果患者是以下三种人之一则由其家属代为签字,并推定为患者的意思表示,视为患者已知情同意,产生法律效力。第一,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患者:主要是指不满周岁的人,以及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第二,无法实施签字行为的患者:主要是指病危、昏迷等紧急情况下的患者。第三,不应该让其签字的患者:主要是指身患重病且心理素质较差的患者。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拒不签字时,医务人员不能实施积极的医疗行为,同时需要做出记录并由医务并由医务人员两人以上或其他证人签字予以证明。 中心医院医务科 2012.12.15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