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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部稽核制度-生产循环 章 节 内 容 1. 制程计划作业稽核2. 厂外加工生产3. 物料管理作业之稽核4. 领料作业稽核5. 呆废料作业稽核6. 质量管理作业稽核7. 材料成本作业稽核8. 人工成本作业稽核9. 制造费用之查核作业稽核10. 成品成本作业稽核11. 存货结存作业稽核12. 寄存品及在途产品作业稽核13. 设备保养之稽核14. 安全卫生作业之稽核目的:负荷计划作业稽核1.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是否相配合。(2) 生产预算之编制其依据之基本假设是否详细清楚, 与整体企业经营环境比较是否合理。(3) 于拟订生产预算
2、时, 对设备产能计划、人员技术能力之支持与配置是否作适当之规划。(4) 由于原物料迟延、停电、机械故障、客户要求变动交期等,致变更生产计划发生亏损时,是否追究原因,确定责任归属。(5) 生产计划与采购计划是否经充份调整,采购时效是否能供应生产所需有无脱节现象。(6) 与以往年度实际数据作比较, 其间之差异是否有无合理之原因解释。(7) 生产计划是否分长短期分段实施, 其间之衔接是否良好。1.制程计划作业稽核1.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核对生产排程表、生产日报表、成品存仓单等数据,了解生产部门对于各制程生产进度之控制情形。(2) 实际生产与计划若是不相符,如有差异是否追查原因,拟定处理对策对
3、于生产异常是否及时反应,若须采行修正行动,应顾及部门之联系与产销配合等问题。(3) 为确保品质、生产人员是否于制造过程中取样检查并作记录,于必要时作适当调整,以控制品质。(4) 对于各制程之操作标准、作业方法、时间等巳建立者,是否确实执行,适时修正。(5) 制造过程中,如须相关部门提供在制品使用时是否依规定办理移转手续。(6) 成品缴库时是否经检验合格始办理。(7) 对于正在进行制造产品如因客户要求加以变更时,是否有良好控制,业务部门是否及时通知生产部门适时修正。(8) 对于机械及人力利用率是否经常加以分析,采行提高效率之措施。(9) 厂内机械、人员布置、安排、以及安全措施是否良好,操作动作是
4、否经常研究、以节省人力、提高工作效率。2.厂外加工生产目的:确认厂外加工之必要性与合理性1.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托外加工之决定是否必须, 其主要原因的说明是否合理, 有无采取适当解决之措施。(2) 托外加工之原因是否由于本公司人员及设备不足、生产能量是否巳达饱和,因产品特殊,或其它原因等,是否经比较托工与自制成本确为托工有利。(3) 托外加工厂商的选择及其决定标准是否适当。(4) 各相关部门与托外加工厂商间的连系是否密切而无脱节情事发生。(5) 对于各协力厂商数据的建立是否完整, 有无与其订定加工合约。(6) 对于承制工厂之经营设备能量、财务状况、品质及交货等数据是否经调查建立,有无再
5、转制情形。(7) 本公司供料运出后,承制厂商库存量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查核加工进度、品质及合约履行情形,其质量管理是否良好。(8) 对于各协力厂商生产能力、质量管理及其交货期能否作有效之控制。(9) 承制厂商是否依期交货,经本公司检验后办理收料,对于品质不良者,除退回重加工外,公司如因此获致损失是否要求赔偿。(10)对于托外加工品其检验工作的执行是否确实,若有品检不合格情事发生时, 其处理程序是否妥当。(11)生产现场与会计单位间对托外加工之产品登记能否勾稽相符, 其相关凭证之登载及保存是否完整妥善。(12)承制厂商所发生余废料是否依合约规定缴回公司。(13)托工供料是否依所需加工量逐批供料,而
6、无一次全部交运,致寄存量过多。(14)托外加工量与托外加工合约书与申请交运量及期限是否相符。(15)产销计划是否因应实际市场配合修正。如订单生产,遇订单增减,生产计划是否配合修订。(16)有无假借料品托外加工,串通送到私人相关工厂加工,逾期或故意不送回者,或借机窃取料品者。(17)托外加料,加工损耗是否超过合约规定,有无办理扣款或余料退回者。(18)核对加工费支付是否与双方约定相符付款条件、受款人是否一致。3.物料管理作业之稽核目的:了解物料收发、保管、结报之正确性,适时性与安全性。1.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仓位编号稽核:A.各库分别设仓情形之了解。B.各仓储位区分状况之了解。C.各分区
7、料架分格编号之了解。(2) 储存原则稽核:A.是否依类别分设料架(柜)。B.是否便于接收与发出。C.待用、呆存、废料、有否分开存储。D.库房承载量有是否经过勘查无安全顾虑。E.库房加锁之牢固性与消防配备是否足够。F.运送工具之配备是否齐全。G.若有易燃、易爆危险性材料,是否与其它材料隔离,并办妥保险。(3) 物料储存标示稽核:A.类别、名称。B.代号及色别。C.单位及存量。D.异动登记是否随时办理(4) 物料编号稽核:A.物料编号是否恰当。B.对分类编号是否了解。(5) 物料收发稽核:A.物料点收与验收:(A) 外购品依 验收单 点收(B) 产制品依 成品入/退库申请单 点收。(C) 供货商超
8、送物品之处理 (拒收退货抑签准后点收) 是否适当。(D) 点收物品是否通知品管检验。(E) 检验合格,是否于验收单上签认并请求付款,不合格者是否办理退货。(F) 材料管理部门是否随时注意料帐相符,平时即自行检查。B.物料发出与退回稽核:(A) 根据 领料单 发料。(B) 是否将领料单与工单核对。(C) 实发数是否注明于领料单。(D) 退料是否填具原订单号及核对退回原因(F) 退料点收后,是否注明实收,并分别存储。(G) 领料量过大或异常者,应查明原因,对于巳领料未办手续,或巳办手续未提领者有无跟催控制。(H) 领料单是否经主管核准。有无自行领用自行发料之情形,并查明其是否确实使用。4.领料作业
9、稽核目的:针对领料异常加以查核,是否有不合理地方。1.作业程序:(1) 领料单据的填写是否完备。(2) 领料单之填发是否有适当依据。(3) 发料作业及其移转是否合理。(4) 领料单据与料卡及会计帐载记录能否相互勾稽。2.稽核重点:(1) 领料数量过巨,超过常态,应查明其原因。(2) 紧急用料先领后补领料手续者, 是否经单位权责主管适当核准, 其原因是否正当。(3) 领用材料,是否逐日输入料帐。(4) 了解领料是否确实,有无不按规定领料之情形(5) 退料之处理其手续是否合理, 其原因是否适当并作追踪考核。(6) 领料后未正式投入生产前, 其保管措施是否适当、完整。5.呆废料作业稽核目的:1.了解
10、呆废料发生原因是否合理。2.查核呆废料之使用及处理情形。3.呆废料收发保管、标售等内部控制是否良好。1.作业程序:(1) 生产单位有无订定材料损耗率, 其标准之制定是否合理。(2) 依仓库呆废料明细表与会计帐核对,是否有漏列重复列示。(3) 与以往年度材料损耗率作比较分析,数额是否正常。(4) 对异常之损耗, 有无合理之原因解释, 并适时检讨改进生产方法。(5) 呆废料发生原因是否合理, 拟订处理方案是否确实执行。(6) 出售呆废料作价是否合理、底价估定、标售等内部控制是否良好。(7) 仓储单位对其保管资材之使用及周转状况是否了解并作成适当之分析记录。2.稽核重点:(1) 对于生产过程所发生之
11、废料、损耗比率是否过高,与同业及以往年度比率比较是否正常。(2) 废料发生原因是否合理,有无检讨改进生产方法。(3) 有否利用损耗率,以少报多,企图领取自用。(4) 因尾数、磅差、或自然损耗所引起之损耗是否正常。(5) 仓储料架之保管、整理及其维护是否适当, 有无加速资材报废之不合理保管情形。(6) 对于呆废料是否研究或利用生产技术加工回收、整修等作更有效利用。(7) 是否经常就呆废料予以清点、统计并呈报上级作适当处理。(8) 呆废料之会计处理是否完整并与实际处置情形勾稽相符。6.质量管理作业稽核1.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质量管理单位对产品实施品检时, 其生产阶段的选定是否合理。(2)
12、于实施品检过程中, 其抽样统计依据是否合理。(3) 对于质量管理自主与他部门检查是否能达到牵制之目的,两者差异过大时,是否作适当之复查,并检讨检验方式是否合理。(4) 质量管理绩效是否列入绩效考核,并作奖惩依据。(5) 技术部门是否依操作标准随时抽检制造部门自主检查情形,如有异差是否即通知更正,或经检讨修订作标准。(6) 品检报告的撰写是否确实详尽。(7) 对品检不合格率的检讨及提供之改进措施是否可行。(8) 分析品质不良原因,除即请作业人员改善外,对于日后防止再发生之措施是否确实执行。7.材料成本作业稽核目的:1.查核当期直接材料、间接材料耗用数量及单位用量。2.查核领用退库程序及计价方法,
13、 是否符合规定。1.作业程序:(1) 查核领料单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2) 每项材料领用总数及其单位用量与所订用量是否作差异分析,查核缘由,如已有差异分析资料,查核是否合理。(3) 领用直接材料与所制造产品,应有直接密切关系,如其所领材料之质与量,与产品不相称时,应注意核算。2.稽核重点:(1) 查核直接材料、间接材料成本之计算,是否符合成本会计之规定办理。8.人工成本作业稽核目的:1.了解成本之计算是否正确。2.查核当期直接人工、间接人工记录及其担任何种工作。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查核考勤卡与考勤汇总表是否一致,差异分析原因,查核是否合理。2. 查核部门汇总人数与人事薪资统计是否一致,差
14、异分析是否处理。3. 查核人员变动的薪资处理。4. 查核薪资标准的核算,有无差异。5. 查核成本核算与薪资发放及代扣款项计算是否正确,合理。9.制造费用之查核作业稽核目的:1.查核生产及服务 (非生产) 部门制造费用,发生之数是否在预算范围,有无超支情形。2.查核制造费用报支,是否依照会计制度及税法之范围内报支。1.作业程序:(1) 了解费用分摊方法及比率之合理性,以及稽核费用计算之正确性。(2) 制造费用之查核,比照管理费用查核程序办理。(3) 制造费用明细帐内容,选择其超预算或各项费用比率有逐渐增高之趋势者,查核其原因。2.稽核重点:(1) 生产部门因从事生产所发生之除原料及直接人工以外之
15、制造成本,及厂务部门所发生成本是否均属制造费用。10.成品成本作业稽核目的:了解成品成本之计算是否正确。1.作业程序:(1) 查核原料、人工、费用等之划分,是否适宜。(2) 直接材料的划分是否清楚,其计算是否正确。(3) 属于制造成本之间接人工是否均列计于成本内。(4) 直接人工及间接人工核算是否正确。(5) 制造费用的分摊是否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其成本的列入与计算是否合理。(6) 未结工单之存在原因是否可避免, 其改善情形是否合理。2.稽核重点:(1) 生产报表的编制是否确实, 相关资料间单据的勾稽是否相符。(2) 材料成本及其耗用数量的统计是否确实, 其核算是否正确。(3)
16、 人工工时及成本的核算是否正确。(4) 制造费用的分类、归属及其分摊有无不合理情事, 有无遗漏应估列之制造费用情形。(5) 生产数量及其成本的结算作业是否正确。(6) 各项资材其数量之进、耗、存间能否勾稽相符。(7) 成本之结算是否有因工单未结致扭曲之现象。11.存货结存作业稽核目的:查核实际库存量与账面是否相符(一)存货盘点作业稽核:1.作业程序:(1) 可供销售商品其办理入库、出库作业间其防护管制措施的执行是否确实。(2) 供销售用商品其进、销、存与相关单据间能否勾稽相符。(3) 商品之出售、退回其相关成本的结算是否正确无误。(4) 仓储之进、出库记录与会计之存货帐载记录能否调节相符。(5
17、) 了解帐上之结存数量,再实地盘点库存量。(6) 盘点时应确定截止生产之日期,并扣除截止日再生产之数量,及加上已出货之数量。(7) 将查核结果编制盘存报告表,并由保管人员盖章。2.稽核重点:(1) 盘点时采用方法与程序,应事先研究配合。(2) 应取得储存仓库之配置图,及度量衡之计算标准等,此类数据之来源,应注意其是否准确可靠。(3) 查核实地盘点堆存货之方法,是否合理。(4) 发料退回,应查明退回之原因,巳否全数入库,领料单有无作废,退回之物品,是否完整无缺。(5) 存货中有无损坏变质无法出售。(6) 库存储存量是否合宜,产销配合是否良好。(7) 实存地点,发生不正常之大量盈亏,经管单位不能充
18、分说明理由时,稽核人员必须研究作进一步之查核。(8) 成品出仓单与出厂放行单是否经权责人员核准(二)存货计价作业稽核:目的:1.查核存货计价,系采用何种方法,是否适当。2.查核包装成本与材料运费之分配是否合理。3.查核销售成本之计算是否正确。1.作业程序:(1) 存货计价方法,是否向税务机关报备。(2) 外销产品,成本之查核是否确实。2.稽核重点:(1) 查核进货费用 (材料进货) ,有无与进货无关之费用列入。(2) 是否按权责发生制之基础划分清楚。(3) 出售商品其相关之存货成本及管销费用是否一并承认而无遗漏情事。(4) 商品销售利润各期间之差异变动, 有无适当之合理解释。(5) 存货成本计
19、价方法是否合理, 并前后一致。12.寄存品及在途产品作业稽核目的:1.核验寄存品及在途产品数量是否确实。2.寄存品及在途产品之交运、保管是否良好。3.拨交、移转控制是否良好, 如有遗失或短少责任是否明确。1.作业程序:(1) 核对寄存厂商签认单据、仓库、及会计是否均设帐记录。(2) 对于数量不符, 应即追查原因, 核对有关交运单据。(3) 入帐基础、单据流程等处理方式之异同。(4) 逾时甚久之寄存品及在途产品, 应追查原因。(5) 会同有关部门加以实地盘点或抽点实物数量是否与帐列数相符。(6) 与寄存厂商核对, 有关单据、合约、帐簿是否相符。2.稽核重点:(1) 有关合约、单据是否订有寄存期间
20、, 如已逾期尚未处理之原因为何。(2) 注意出帐日期与在途日期相隔其久者, 是否有久悬帐未解, 有否虚列帐目。(3) 对于寄存品及在途产品发生遗失, 短损是否依合约规定处理。约定条款是否合理, 抽查已支付费用, 是否合理, 是否有损及公司权益。(4) 寄存品有无逾归还日期尚未偿还者。13.设备保养之稽核1.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各项生产设备有无指定专人负责保管。(2) 制造工程单位对设备的维修是否订定完善之执行计划。(3) 维修计划的订定及其执行是否确实。(4) 修缮支出的审核及其帐务处理是否完善。(5) 对异常之修缮是否作合理之说明。(6) 影响正常生产运转之修缮其发生原因是否立即检讨
21、改进。(7) 保养计划实施情形之考核,追查实际与计划差异,定期分析故障原因,提出改进措施。14.安全卫生作业之稽核目的:稽核实施之正确性。(一)工业安全:1.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厂房设备安排是否合理, 并考虑工作安全问题, 是否遵照劳工安全卫生法之规定办理。(2) 工作安全应有之各项装备与配置是否充分, 其管理是否妥善。(3) 各项意外灾害的防止及防范设备之配置与维护检查是否切实有效。(4) 事故调查及改善措施是否切实有效并予以追踪。(5) 工业安全检查是否定期实施,对建议改善事项是否定期办理复检。(6) 公伤事故之认定与处理是否符合劳工安全卫生法、劳工保险被保险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审
22、查准则、劳工保险条例等规定。(7) 公伤住院疗治事件主管人员有否作实况之查证, 如有籍故延长疗治情事是否依法处理。(二)工业卫生:1.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是否适当地照顾到环境卫生及污染防治问题。(2) 环境污染及音量等之测定与制工作是否切实依劳工安全卫生法、水污染防治法、空气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等规定办理。(3) 对职业病之调查与处理是否积极妥善。(4) 各项防护设备与器具是否实施定期检查并善加修护使用。(5) 工作场所之采光、照明及通风设备是否妥善。(三)训练演习:1.作业程序与稽核重点:(1) 是否定期举办工业安全卫生及灾害防护措施之讲习。(2) 工业安全卫生与防护之讲习是否按照计划分期举办。(3) 危险性工作之讲习及训练是否按实际需要定期举办。(4) 消防编组训练及演练之举办是否按期办理,其内容是否切实有效。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