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措施(共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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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安市李家河水库大坝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批准:审核:编制:葛洲坝集团李家河水库大坝工程施工项目部二零一零年三月西安市李家河水库大坝工程环境保护措施1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施工期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的一级标准。确保施工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的二级标准。确保施工区噪声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以内,生活区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2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建立项目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2、,建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各级管理部门责任,编制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制订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形成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环境保护体系。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常务副经理、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环保专职监督员组成。各施工队设兼职环保监督员,专(兼)职监督员,负责实施环境保护的各项监督检查。各施工队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环保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2.1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责任(1)在整个施工期间及退场阶段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营地区、施工区、生产设施区

3、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及其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及人员和财产的损失承担承包人的责任。(2)按照发包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项目部领导、职能部门/人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职责,实行项目负责人职能管理部门现场管理人员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制。(3)在合同签订后28d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方案报告,报告包括项目部为落实环境保护所建立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具体措施和计划。(4)接受发包人、工程环境监理

4、和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及监督性检查,接受和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测机构和监理人的监督性环境监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工程相关资料。(5)保证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设施与生产系统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工程完工后,按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6)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同时通报发包人,并承担合同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7)按监理人要求开展生产性环境监测。配合发包人委托的专业监测机构进行的监督性监测,专业监测机构的监测成果为达标判定及排污费核定的依据。(8)保证合同规定的生产、生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在发包人的安排下认真接受相关行

5、政主管部门的检查。(9)每月计划、布置、检查(监测)、总结、评比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2.2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环境保护职责;批准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投入符合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履行合同规定的领导责任和义务。2.3安全经理:是项目部环境保护主管责任人,对施工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现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组织编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级人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环境保

6、护与水土保持措施。2.4施工经理:是项目部现场施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2.5质保经理:是项目部质量主管责任人,负责组织质检人员在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时,同时检查验收有关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2.6商务经理:是其分管机电物资和商务工作范围的环境保护分管责任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负分管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现机电物资材料、固体废弃物处理、能源和资源管理方面的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负责组织实施其分管工作范围的环境保护措施。2.7总工程师:是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责任人,对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技术方案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并组织进行交底。

7、2.8安全环保部责任(1)是项目部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境保护工程师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2)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内容,编制和督促实施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编制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督促实施。(4)监督检查水保和环保设施的施工进度、质量及运行。(5)接受发包人、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及监督性检查。接受和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测机构和监理人的监督性环境监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工程相关资料和环境保护工作报告。2.9工程管理部:负责

8、制定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负责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技术交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方案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计划,落实“三同时”(即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10质量保证部:负责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项目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2.11机电物资部:负责有毒有害物资材料的管理,负责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粉尘和“三废”(废气、废油、废水)的治理,负责废旧设备器材的回收和处理。2.12经营管理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负责编制环保水保措施经费计划。2.13财务部:负责筹措安排落实环保水保措施经费。2.14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和生活营地的环境

9、卫生管理;负责人群健康保护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2.15施工队:负责具体实施其施工范围的环境保护方案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对有毒、有害物资材料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各种废旧物资的及时清理和回收。2.16作业班组:负责具体实施其作业班组作业范围的环境保护方案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做到不发生污染事件。2.17作业人员:认真接受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提高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意识,熟知本岗位/工种/工序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要求,按时完成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作业任务。3环境保护项目和措施3.1 水土保持措施3.1.1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和要求(1)本标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本标工程范围施工对地表的所有占用和

10、扰动区。(2)严格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利用土地。由于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合同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土地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申请,请求发包人协助解决,在得到发包人批准后再付诸实施。(3)在整个施工期间,项目部将按合同文件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止破坏植被和其它环境资源。(4)在所有项目的场平施工时,将表层土单独集中堆放和防护,保证工程后期迹地恢复的土料料源供应。(5)弃渣料运至指定的董家崖弃渣场堆放。(6)项目部的任何活动,如砍伐树木、清理和掘除,保证不超出规定的范围,禁止滥伐林木和破坏草本植物、灌木丛现象。(7)在施工设施拆除并撤离现场后,及时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平整场地,完成排水系统。3.

11、1.2主体工程占地区水土保持措施(1)对主体工程占地区结合施工进度,及时实施开挖料清运和边坡支护,做好施工区引、排水措施。(2)因施工需要在本标施工图纸所示开挖线以外进行石方明挖时,采取措施保持开挖部位的山坡或山体的稳定,并经监理人批准。(3)土石方明挖自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开挖坡度控制在稳定坡度范围内,对开挖软弱面及时进行工程防护。(4)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5)在开挖边坡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将施工期间的

12、降水排至下游,防止边坡坍塌,引起水土流失。(6)为防止施工期降水及地面径流给工程建设带来影响,设置排水沟拦截并排走施工生产区场内及周边降水和地表径流,在排水沟出口处设置蓄水兼沉沙的沉沙池淤积施工区产生的泥沙,并及时对其进行清淤,避免泥沙进入下游河道。(7)在雨季施工前,提前布置排水设施,在雨季施工中,采取临时排水措施,保护附近其他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在开挖边坡和地下洞室遇有地下水渗流/涌水时,采取有效的引、排、截、堵措施。3.1.3弃渣处理(1)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方案,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弃渣规划和要求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弃渣堆放保证不侵占河道、不影响其

13、他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不危及下游居民和设施的安全。(2)在进行临河部位开挖施工时,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或专项)施工措施,避免开挖后石渣滚落至河中,影响河道的行洪能力。(3)施工弃渣运至指定的董家崖弃渣场集中堆放。弃渣时服从渣场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堆渣,弃渣占地严格控制在渣场挡墙防护以内,保证不将弃渣沿途、沿河及沿沟随意倾倒。渣场使用过程中,将按稳定边坡堆放,并加强维护和管理,避免弃渣处置不当对渣场防护设施造成破坏。(4)主动协调与渣场维护单位或渣场防护施工单位的关系,服从监理人或发包人的指示进行弃渣,接受监理人的协调。3.1.4其它施工占地区水土保持(1)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填筑、占压等活动影响

14、而降低或丧失水土保持功能的土地,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控制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2)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3)临时公路均按照稳定边坡进行开挖,及时设置挡墙、护坡等对开挖、回填形成的土质边坡进行防护,路面硬化,并修建路基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公路开挖土石尽可能回填,或就近用于施工场地平整,剩余土石一律运往指定渣场堆放。(4)在生产企业占地区场平施工时,开挖料运至监理人指定渣场堆放,占地区形成的开挖边坡和填方边坡及时修建挡墙进行防护。并在场地周边完善截排水设施建设。生产场地尽可能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5)围堰拆除后

15、的废渣运到监理人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不沿江堆放。(6)各种露天堆放的砂石骨料及其它材料按施工总布置规划的场地进行布置设计,场地周围及场地内做防洪、排水等保护措施,以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7)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监理人指定的渣场集中堆放。3.2 水环境保护措施3.2.1水环境保护要求(1)项目部对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污水处理负责。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后才能排放。节约水资源,施工生产废水处理后提倡循环利用。(2)为了防止地表水受到污染,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及其它有毒的或不允

16、许排放的废液或污染物,禁止在水体中清洗装储过油类或其它有毒污染物的容器,禁止向水体倾倒生产废渣、生活垃圾及其它废物,保证不向水体排放或倾倒任何放射强度超标的废水、废渣或任何由于污染物的连续渗出而污染地表水的废物。(3)为了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禁止利用渗坑、渗井和裂隙排放或倾倒废水,防渗工程施工中加入的化学物质保证不污染地下水。(4)办公及生活营地污水汇入经监理人批准的水处理系统。在任何远离有固定卫生设施的施工区域,配置(维修、清理) 带化学药品处理的卫生设施或其它类似卫生设施供现场施工人员(包括项目部人员和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及监理人)使用,项目部负责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管理、维护直到合同期结束。(

17、5)项目部的工作场所,配备临时的污水汇集设施。项目部将提供工地污水处理与清洁工作所需的全部设备和劳力。工程完工时,及时将其全部拆除和进行必要的卫生清理。(6)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生活取水点周围150m范围内禁止设置污染水质的堆料场或存放危害水质的物品。3.2.2基坑排水、大坝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废水处理措施(1)基坑排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SS排放浓度控制在70mg/L以下。(2)大坝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废水pH值较高,该部分废水流入基坑后与基坑排水一并处理。(3)在基坑设置沉淀池,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安排专人负责对基坑废水处理

18、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确保处理系统有效运行,进场后进行详细的基坑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并报监理人审批。废水处理系统与混凝土生产系统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4)按监理人要求开展环境监测,项目部配合发包人委托的专业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性监测,其成果作为达标判定的依据,确保达标排放。3.2.3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处理措施(1)保证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其中,SS控制目标为70mg/l以下,pH控制在69范围内。(2)在混凝土生产系统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进场后进行详细的废水处理系统设计

19、文件并报监理人审批。废水处理系统设计文件,包括系统建设、运行期管理、完工后设施拆除和场地平整等内容。(3)废水处理系统与混凝土生产系统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4)加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期间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发挥环保效益。(5)按监理人要求开展生产性环境监测。配合发包人委托的专业监测机构进行的监督性监测,其成果作为达标判定的依据,确保废水达标排放。3.2.4机修系统及汽车保养系统废水处理(1)保证机修废水和汽车保养系统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才能排放,其中CODcr100mg/l,石油类5.0mg/l,SS70mg/l。(2)按招标设计

20、推荐的工艺进行含油废水处理方案设计,设计方案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3)加强对机械维修车间及临时油库的管理,避免因机械施工产生的漏油、弃油及冲洗汽车对江水造成污染。弃油采用集油池/桶收集,定期运出工区由具有废油处理的资质单位回收和处理,禁止乱倒弃油。(4)确保废水处理设备与机修系统和汽车保养系统同时投入使用,该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纳入机修和汽车保养系统内统一安排。(5)按监理人要求开展生产性环境监测。配合发包人委托的专业监测机构进行的监督性监测,其成果作为达标判定的依据。3.2.5生活污水处理措施(1)生活污水处理目标:依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

21、准,生活污水BOD5、CODcr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20mg/L、100mg/L以下,处理后回用于林灌。(2)除安排在发包人提供的已具备污水处理设施及能力的办公和住宿营地之外,本标其他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由项目部自行承担,负责自带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和方案,并进行详细设计,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实施(3)按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满足需要的环保型厕所,负责厕所的建造、安装、运行维护、废弃物处置。移动厕所废弃物处置方案必须经监理人审批。(4)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在施工区任何区域保不得搭建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经批准搭建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设置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部负责建设

22、、运行维护、拆除和卫生清理等工作。(5)按监理人要求开展生产性环境监测。配合发包人委托的专业监测机构进行的监督性监测,其成果作为达标判定及排污费核定的依据。3.3 声环境保护措施3.3.1声环境保护要求按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的控制和处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降低噪声,施工区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昼、夜噪声限值分别为85dB(A)、55dB(A)。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3.3.2为达到声环境控制目标,项目部将采取以下(但不限于)措施:(1)噪声源控制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

23、运行噪声。 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以降低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7:00尽量避免露天爆破。加强交通噪声的管理和控制,进入施工营地和其他非施工作业区的车辆,不使用高音喇叭和怪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在生活区附近路段设置限速和禁鸣标牌。合理安排广播宣传、音响设备时间,不影响公众办公、学习和休息。(2)传声途径控制措施拌和楼、空压机等车间尽可能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和隔声间。(3)个人防护措施项目部为在高噪声区作业人员配备、使用耳塞、耳罩、防声头盔等个人防护措施进行个人保护。(4)按监理人要求开展生产性环境监测。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环境监测部门做好声环境监测工作。

24、3.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3.4.1环境空气保护要求(1)按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粉尘的控制和处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控制粉尘浓度,采取相应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削减施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阻碍污染物扩散,施工区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 mg/m3)等。(2)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3.4.2开挖、爆破粉尘的消减与控制措施(1)施工工艺 工程爆破方式优先选择凿裂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和缓冲爆破技术等,以减少粉尘产生量。 凿裂、钻孔、爆破尽量采用湿法作业,以降低粉尘。(2)除尘设备钻机选

25、用配备有收尘系统的型号。(3)降尘措施 在钻爆施工中,分别针对钻孔、爆破、出渣等主要产生粉尘的施工过程采取降尘措施。尽量采取湿法作业。 在开挖、爆破高度集中的地区,非雨日每日洒水降尘,加速粉尘沉降,缩小粉尘影响时间与范围。 在地下工程中,在各工作面喷水或装捕尘器等,以降低作业点的粉尘(4)个人防护采取加强个人防护的方式对施工人员加以保护,高尘区作业人员一律配备个人防尘设施,如佩带防尘口罩等。地下工程采用增设通风设施,加强通风,降低废气浓度。配备对有害气体的检测和报警装置以及施工人员使用的防护面具,减少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的危害。3.4.3混凝土系统粉尘消减与控制措施(1)施工工艺水泥和粉煤灰运输

26、采用封闭运输,并保证运输容器良好的密闭状态,避免和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扬尘。(2)除尘设备混凝土拌和楼采用除尘设施和设备。在拌和楼生产过程中,保证除尘装置正常使用。(3)降尘措施对各加工系统附近辅以洒水降尘,缩减粉尘影响的时间和范围。3.4.4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措施(1)对尾气排放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保证尾气达标排放。(2)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3.4.5交通粉尘消减与控制措施(1)本标段内使用的施工道路,由项目部成立公路养护、维修、清扫专业队伍,进行维护管理,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27、(2)无雨日采用洒水车喷水降尘。3.4.6按监理人指令定期进行生产性环境空气监测,并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环境监测部门开展环境空气监测工作。3.5 人群健康保护措施3.5.1人群健康保护要求(1)保护施工人群健康,保证各类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发病种类不因工程建设发生异常变化。(2)保护施工人员健康,防止因施工人员交叉感染或生活卫生条件引发传染病流行,保证工程顺利建设。3.5.2保护措施(1)施工人员进场前的卫生检疫 项目部对准备进入施工区的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疫,以了解将要进入施工区的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带菌情况,及时发现和控制带菌者及其进入施工区的新病种,防止在施工人群中造成相互传染和流行。 检查

28、项目为疟疾、传染性肝炎(包括乙型肝炎),外来施工人员还视其来源地的疾病构成确定相应的检疫项目。(2)施工人员定期健康检查施工期间,项目部对施工人群每年进行1次观察和体格检查,掌握不同施工期劳动力的健康状况,及时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工程正常进行。每次健康检查的人数按施工人数的10%控制。(3)施工人员预防免疫计划 项目部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疾病流行的相关调查统计和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制定施工人员预防免疫计划,提高施工人群在施工期对疾病的抵抗能力,防止危害较大且易感染的疾病在施工区爆发流行,危害施工人群健康。 对施工人群采取疟疾预防性服药,甲型、乙型肝炎疫苗和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等预

29、防免疫措施。预防免疫针对项目部全体人员。(4)疫情监控 项目部设疫情监控点,落实责任人,并按当地政府疫情管理及报送制度进行管理。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治疗、隔离、观察等措施,对易感人群提出预防措施。 工区及影响区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项目部按疫情上报制度及时上报并采取治疗、抢救、隔离措施,对易感人群采取预防措施。3.5.3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管理与监督项目部按相关规定加强对施工区和施工影响区食品卫生管理和执法。内容包括:(1)定期对工区食堂进行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除日常清理外,每月集中清理不少于2次,妥善处理生活废弃物,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安排灭蚊、灭蝇、灭鼠工作。(2)对食堂服务人员和供水工作人员实

30、行“健康证制度”,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病带菌者及时撤离岗位。(3)设置垃圾桶,配置清运车,及时清运垃圾。(4)在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厕所,保持工区卫生。污水运至生活营地统一通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3.5.4有害气体防护(1)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空气质量达标;同时配备对有害气体检测和报警装置;施工人员地下施工时必须使用防护面具,避免遭受有害气体的危害。(2)对于拌和制冷系统配置防氨气泄漏和通风装置,配备专用防护用具,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确保其安全可靠。(3)禁止地下洞室开挖中使用烧汽油或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乙烯、丁烯)的内燃机。3.5.5饮用水达标处理措

31、施本工程使用发包人提供的饮用水,左岸生产、生活用水由打罗供水工程供应。本标右岸生产用水由大坝供水工程供应。在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配置饮水设施,为施工人员提供清洁的、足量的饮用水,饮用水各项水质指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要求。3.5.6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控制施工及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噪声、粉尘,保障工人的劳动卫生条件。3.6 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3.6.1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运送与暂存,按监理人/发包人和当地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3.6.2对可回收的废旧设备器材(钢材、木材、五金材料、工作服、橡胶制品和废纸等)等固体废弃

32、物,由机物部负责及时进行回收利用和处理。3.6.3对废电瓶、废电池、废油漆、油漆桶、焊渣、化学包装物、复印机感光鼓、激光打印机硒鼓、墨盒、失效的火工材料和化学灌浆材料等危险废弃物,及时组织回收,配置防泄漏、防雨和防飞扬等设施,分类设置存放点(场所)存放。由项目部有关部门联系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其妥善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并作好记录,防止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3.6.4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住房、办公室、驻地及其它房屋的一切垃圾,包括工程所有人员工作区域的垃圾,并运至监理人指定的的集中点。对生产、办公、生活营地垃圾实行每日清理,保持办公、生活区环境清洁。3.6.

33、5在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区域和临时营地等设置环保型移动厕所和垃圾箱,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清理,确保各施工场地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3.7 文物保护措施3.7.1加强对施工人员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保护文物的意识。3.7.2在工程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物、化石、钱币等均为国家财产,一旦发现上述物品,项目部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移动或损坏。同时立即将发现的情况通知监理人和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并按文物主管部门的指示处理。3.8 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3.8.1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护好动植物资源,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保证

34、不破坏施工区外的植被。施工区内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及时报告环境监理人,配合发包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不伤害珍稀动植物。3.8.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加强火源和消防管理,杜绝森林火灾。3.8.3项目部制定相应的制度,禁止施工人员非法猎捕、购买珍稀保护动物和鱼类及其制品。3.8.4教育施工人员禁止捕食蛙类、蛇类、鸟类、兽类等,以减轻施工对陆生动物的影响。3.8.5施工期间,项目部集中供应生活能源,并制定相应制度,禁止施工和运行人员及家属砍伐当地植被。3.8.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消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施工废弃物。3.8.7拆除围堰前对临近水域影响

35、范围内的鱼类进行驱赶,避免爆破对鱼类造成不利影响。3.9 环境保护监测(检查)措施3.9.1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影响的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监测内容包括(不限于):(1)施工区水土流失防治监测;(2)生产废水处理及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处理监测;(3)施工噪声防治监测;(4)施工粉尘防治监测;(5)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6)施工人员健康保护;(7)野生动植物保护;(8)文物保护;(9)其他监测。3.9.2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开展生产性环境监测和检查工作。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环境保护综合大检查,安全环保部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环境监测,并在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反映相应的监测成果。对在检查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由安全环保部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跟踪验证整改效果。3.9.3认真配合发包人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实施的监测和监理人日常的监督性监测,对于监测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按时提供实施整改资料报监测机构和监理人验证。3.9.4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报表,并按时报送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和递交。葛洲坝集团西安市李家河水库大坝工程施工项目部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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