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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 甲 方: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 乙 方: 签订日期: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 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2.项目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3.项目规模:本次提升范围为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沙面南临
2、珠江,北至六二三路北侧,西至珠江隧道西侧,东至人民桥,总体提升面积39.1公顷,含核心保护范围面积31.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7.7公顷。 4.服务类别:全过程造价咨询。二、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提供概算评审服务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为EPC模式,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至项目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其中,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服务类的预算评审、变更签证费用审核、计量支付审核、结算初审等。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结算评审和审计完成之日止。四、服务报酬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服务报酬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支付货币。2.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报
3、酬暂定为人民币 (¥ 元),投标下浮率为: % 。3.具体计算方法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7条的约定执行。五、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3.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合同条款;6.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7.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8.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9.国家及广东省、广州
4、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11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六、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七、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八、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
5、它们的定义相同。九、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乙方完成甲方人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且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报酬后本合同即终止。十、本合同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6份、乙方2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 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经办人: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2019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9年 月 日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1.1甲方:
6、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1.2乙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在本合同中特指 。1.3第三人: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本合同约定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4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5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日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日的时间段。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2本合同适用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7、是: 广东省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等现行最新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3其它计价依据:甲方的要求、图纸、招标文件。三、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来往文件等均使用中文书写。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文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双方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四、服务内容及其相关服务要求4.1本项目
8、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序号阶段服务内容1. 2概算评审阶段(1) 负责评审概算文件,按甲方要求提交概算评审报告;(2) 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3) 负责根据批准的概算,审核并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 负责跟进概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2. 3预算阶段(1) 负责评审施工、服务类预算(适用于EPC建设模式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提交评审报告;(2) 负责根据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清单 (适用于EPC建设模
9、式的项目),并协助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补充合同的签订工作;(3) 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按时提交审核报告;(4) 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5) 负责跟进预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3. 5施工阶段(1) 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检测监测费用审核;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2) 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3) 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
10、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4) 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负责每个月月底前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5) 负责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负责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6) 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每月底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7) 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
11、,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4. 6结(决)算阶段(1) 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2) 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过程结算;(3) 负责初步审核各类结算文件,要求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结算文件20天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 配合结算定审和决算工作。5. 7其他(1) 负责按甲方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2) 负责委托合同价格审核;(3) 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 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5) 配合甲方
12、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6) 甲方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4.2服务质量要求:4.2.1投资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概算金额应低于项目立项批复的估算金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竣工结算总金额不得超出实际实施范围批复的概算金额。4.2.2乙方应熟悉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基建、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制度要求,依据相关合同约定,本着有依有据、合法合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要合理体现
13、业主控制项目投资的要求。4.2.3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1)造价成果文件必须文字表达清晰、装订整齐。(2)造价成果文件应由专业造价师(造价员)编制,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的三级审查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员从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人、审定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最终的成果文件需经项目指挥长或法
14、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编制人应甄别或质疑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并应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全面进行工程的计量与计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4)审核人应进一步审核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对相关工作做一定比例的复核,对错误的部分提出书面的修改和补充意见,修正、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自身的工作过程文件和相关文件。(5)审定人应再次审核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
15、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依据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分析,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行整体控制。(6)乙方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档案,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损坏、遗失项目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已完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项目资料应妥善保管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7)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建立电子信息台账;保证在甲方信息系统中录入或审核的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及时、完整。4.2.4乙方应确保本工程概算审核文件、预算审核文件等的工作质量,开项齐全、工程量准确、造价合理,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和相关合同的要求。4.2.5乙方提供的造价成果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编制说
16、明、造价文件(含软件版)、工程量计算书、经济指标分析表、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含询价文件等,询价单位不得少于2家)、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说明和修改对比表等。4.3服务进度要求:4.3.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审核,对因范围不清晰、图纸不详导致基本工程量难以计算等情况,应在收到资料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资料补充要求。因资料不完整而乙方未能及时提出而造成编审进度延误,应由乙方负责。4.3.2各项任务的工作时间要求 (1)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评审:从收到完整资料起,出具评审初步意见时间,送审金额3000万元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内审15天,送审金额3000万元-2亿
17、元(含本数,下同)的内审20天,送审金额2亿元以上的内审25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内审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对数完成后5天内出具最终评审报告。(2)审核合同价格清单:从收到完整资料起5天内出具电子版审核说明。(3)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审核:从收到资料起完成时间,主材3个以内2天,4-15个5天,16-30个10天,30个以上15天;综合单价3个以内2天,4-15个3天,16个以上7天;(4)变更签证合同费用(含委托合同、检测费用)审核:30万元以内的3天,30万元以上7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电子版审核说明提前2天出具。(5)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从收到资料起2
18、天内完成。(6)工程进度款审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5天完成。(7)结算文件:从收到结算文件起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时间,30万元以内的5天,30万元-100万元的15天,100万元以上的20天。(8)以上工作期限为正常的工作期限,若特急案件的工作期限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小不少于1天;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由甲方视具体情况确定;对于甲方提出的疑问,乙方需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4.4服务人员要求4.4.1为本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2。4.4.2乙方在投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中配备的人员在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已确定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应提前书面提出
19、更换人员的原因及更换人员的名单,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4.4.3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必须由上述人员完成,乙方须委派驻场代表不少于1人。当乙方工作进度不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驻场办公,必要时,需按甲方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关服务人员,直至整改完毕。4.4.4驻场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服务报酬中,其薪资福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4.5乙方所派出的服务本项目的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必须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本着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于服务人员出现未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或与
20、第三方串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满足工作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服务态度恶劣,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之内予以撤换,所调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4.4.6项目负责人需全面熟悉项目情况,准时参加工程或造价管理会议,在施工阶段应每周至少两次到工地现场,全面了解工地现场情况。4.5其它服务要求4.5.1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复核、复审和考核等工作。4.5.2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造价审核管理软件等。4.5.3乙方须独立完成造价咨询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
21、得将工作内容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咨询项目,需聘请相关专家共同完成咨询业务的,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相关审核情况。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并要求乙方提交造价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5.1.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5.1.3乙方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造价工作人员或驻场服务人员未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更换。5.1.4当甲方认定乙方派出的
22、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造价工作人员或驻场服务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更换。情况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甲方的义务5.2.1甲方应负责与本合同约定项目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5.2.2甲方应及时将所拥有的且是乙方实施本合同约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必需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5.2.3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5.2.4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与乙
23、方联系。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乙方的权利6.1.1服务期限内,乙方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6.1.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服务报酬。6.2乙方的义务6.2.1乙方应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74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75号令)及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实施本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交工作成果。6.2.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业造价工作人员,并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办公,为甲方提供全方位服务,保证造价咨询工作顺利进行。6.2.3服务期限内,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有缺陷、不明确或存在相互矛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6.2
24、.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文件、资料、信息,均应以绝密件对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人,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6.2.5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6.2.6乙方不得从事或参与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6.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其派出技术负责人、专业造价工作人员及驻场服务人员。6.2.8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或第三人书面提出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6.2.9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咨询服务工作。6.2.10乙方应确保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工程量准确、造价合理,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
25、同时应确保造价咨询工作进度要求,否则应按本合同条款第8.2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七、服务报酬、支付方式及结算方式7.1服务报酬7.1.1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报酬暂定为人民币 (¥ 元),投标下浮率为: % 。其中:(1)概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费需以EPC实施范围内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A(实施范围内对应的批复概算总投资,除预备费外)作为基数。(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需以EPC实施范围内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B(含EPC实施范围内对应的批复概算建安工程费及设计、监理、检验检测等其他服务类工程建设其他费)作为基数。 7.1.2委托服务报酬结算金额按照本合同条款第7.3款约定。7.2服务报酬支付方式7.
26、2.1服务报酬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序号服务阶段支付时间支付比例备注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已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后,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10%2概算评审阶段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按批复概算计算的咨询费用的25%3施工图预算阶段确定施工合同价格清单后,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按批复概算计算的咨询费用的50%4施工阶段按工期分季度支付进度款,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当季造价咨询费=当季项目完成的工程量/施工部分分部分项的工程总量*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暂定价*25%支付至按批复概算计算的咨询费用的75%5结(决)算阶段施工合同竣工结算送有权审
27、核部门终审后,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按批复概算计算的咨询费用的95%6尾款所有合同的结算终审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至按批复概算计算的咨询费用的100%7.2.2未进入费用分摊的其他工作,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阶段工作的费用中,不单独计量支付。7.3服务报酬结算方式7.3.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服务报酬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中“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类型规定,按收费标准计算的造价咨询费用。其中,概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结算金额以EPC实施范围内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A(EPC实施范围内对应的批
28、复概算总投资,除预备费外)为基数,按“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标准计算的造价咨询费乘以(1-投标下浮率)。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结算金额以EPC实施范围内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B(含EPC实施范围内对应的批复概算建安工程费、设计、监理、检验检测等其他服务类工程建设其他费)为基数,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标准计算的造价咨询费乘以(1-投标下浮率)。本合同结算需报甲方审定,本合同结算金额=概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结算金额+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结算金额。7.3.2钢筋抽料费用、结算初审费用不再另行计算。7.3.3上述费用包含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交通、食宿、文件制作以及包含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同时也包括在服
29、务过程中出现特殊因素造价人员必须加班或甲方要求加班的费用以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配合甲方招投标、协助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组卷、提供其他与造价控制有关的技术服务(如主要材料市场信息及经济指标的比较分析)等工作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上述费用中,不另行计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要求其它任何费用。7.3.4如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不可抗力(政府关于本项目政策的重大调整或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也属于不可抗力)、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的,则按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及签订补充协议。八、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
30、服务报酬,甲方除应继续支付服务报酬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给乙方计付款项拖欠期间的利息。本项目为财政资金,均须遵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甲方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时,财局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的,不属甲方违约。8.2乙方违约责任8.1.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须根据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整理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资料。若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则需向甲方返还双倍已付服务费,并且向甲方交付已经完成的全部成果及资料,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继续进行造价咨询服务。8.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等造价咨询服
31、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经甲方多次提请注意仍未能改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停止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并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且保留追究乙方因此而引致甲方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及资料归甲方所有。8.3.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违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乙方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8.4.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拖期,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若乙方原因造成拖期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1作为违约金,但累计最多不能超过本合同暂定价。8.5.乙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成果须保证质
32、量。由于乙方的原因,在审核概算时未发现严重的缺项漏项或者多计少计,偏差率超过10%(含10%),则甲方有权扣减其咨询服务费,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该概算调整审核工作。8.6在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现乙方有以下问题,通过调查核实,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甲方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甲方及相关单位损失的;(2)乙方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3)乙方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构成恶劣影响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
33、转委托给第三方的;(5)违反回避制度的;(6)拒绝接受相关单位复审的;(7)拒绝接受甲方跟踪核查的; (8)不按要求保管和移交审核资料的;九、合同变更或解除 9.1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9.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至少提前14天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9.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9.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
34、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十、履约担保及索赔10.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交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 元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10.2 乙方如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3 乙方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10.4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依据履约银行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乙方必
35、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等于乙方第一次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10.5 如果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条款第8.2.1款的有关约定执行。10.6 工程结算最终定审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银行保函。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承诺:在争议解决期间,仍将尽职尽责继续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先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决定先行单方面
36、解除本合同的,我方(即乙方)立即无条件服从并将有关资料无偿移交甲方。十二、其他12.1补充条款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同意甲方将其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组织的考核、考评通报、违约责任处理通报等)在甲方网站和广州市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开披露。12.2知识产权乙方需保证在造价咨询服务中所编制的文件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知识产权应属甲方专有。12.3回避乙方不得再接受除甲方外的其他甲方对本项目的服务委托,即不能就本项目既接受甲方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投标供应商、施工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
37、委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条款第8条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三、附件附件1:廉政合同附件2: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附件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本页以下无正文)附件1廉 政 合 同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 乙方: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 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
38、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 甲方义务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 甲方
39、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包括工作餐在内的任何宴请,不得参与乙方安排的KTV、打高尔夫、出入私人会所等任何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 乙方义务3.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
40、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3.4 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 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 违约责任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工程名称)合同的附件,与施工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6份、乙方2份。附件2: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附件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