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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布2011-XX-XX实施2011-XX-XX 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单位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认定系列标准专心-专注-专业目 次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认定标准及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全面、系统地做好我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从业单位对普通货物运输的认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规范管理,制定本标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单位事故隐患认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单位事故隐患的判定原则、方法。本
2、标准适用于深圳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开展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单位事故隐患认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
3、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包装储运图示标志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认定标准及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3术语和定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事故隐患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单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普通
4、货物运输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危险状况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3.1.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1.2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停业停运或者局部停业停运,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2关键项指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决定作用、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的检查项。4 事故隐患判定原则4.1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1)未按时进行车辆技术综合检查或者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车辆未按时进行
5、二级维护;2)车辆轮胎不符合要求;3)车辆未配备消防器材;4)车辆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带;5)停车场选址不合理6)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7)未明确各岗位职责;8)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无安全生产档案。4.2 一般事故隐患的判定未列入重大事故隐患范畴的情形属于一般事故隐患。5 事故隐患编码 本标准隐患编码采用6位制,分三层,第一层用两位数字表示运输行业编码,第二层用一位数字表示隐患类别,第三层用三位数字表示隐患编号。编码结构如图5.1XX X XXX隐患编号隐患类别运输行业编码 图5.1 隐患编码结构图 运输行业编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编码为06。 隐患类别:1-物的不安全状态;2-
6、人的不安全行为;3-环境的危险状况;4-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编号:按排列顺序号编码。 具体隐患编码见表6.1-表6.4。6 事故隐患认定项目 本标准中将隐患分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危险状况、管理上的缺陷四部分。6.1物的不安全状态 在物的不安全状态中从车辆基本技术条件、车辆综合技术条件、车辆安全设施、车辆外观标识四方面对由于车辆的不安全状态产生的隐患进行描述,具体内容见表6.1.6.2人的不安全行为 在人的不安全行为中从基本要求、出车前、运输中、装卸四方面对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隐患进行描述,具体内容见表6.2.6.3环境的危险状况 在环境的危险状况中从停车场的位置、交通标
7、志标线、防火间距、消防、出口五个方面产生的隐患进行描述,具体内容见表6.3.6.4管理上的缺陷 在管理上的缺陷中从资质、培训、运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事故、应急、合同或者运单、劳动防护、制度及规程、管理档案十二个方面对由于管理缺陷产生的隐患进行描述,具体内容见表6.4. 表中“*”表示关键项表6.1 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排查项目隐患编码隐患内容标准要求车辆基本技术条件机动车外观不整洁,零部件有缺陷或者联结不紧固。机动车外观应整洁,各零部件应完好,联结紧固,无缺损。汽车视镜有缺失。汽车视镜应齐全且易于调节。刮水器不能正常工作。刮水器应能正常工作。汽车灯、
8、仪表灯缺失或松动、损坏。汽车灯、仪表灯齐全有效且安装牢固。汽车仪表缺失或者失效。汽车仪表应齐全有效:1、装用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货车应装有机油压力表(或机油压力指示器)、水温表(蒸发式水冷却系统除外)、电流表或充电指示器;2、其它汽车应装有水温表或水温报警灯、电流表(或电压表、充电指示灯)、燃料表(对气体燃料汽车为气量显示装置,对电动汽车为动力蓄电池电量显示装置)、车速里程表和机油压力表(或油压报警灯)等各种仪表及开关3、采用气压制动系统的机动车,还应装有气压表。*轮胎不符合要求。*轮胎符合如下要求:a)轮胎胎面不允许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轮胎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b)轮
9、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允许有长度超过 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c)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整车制造厂的出厂规定;d)双式车轮的轮胎的安装应便于轮胎充气,双式车轮的轮胎之间应无夹杂的异物;e)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应完整齐全。车辆综合技术条件* 车辆未按期做综合检和二级维护或者综合检达不到一级技术等级。*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检,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每季度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安全设施车辆未配备消防器材或者灭火器安装不牢靠,不方便取用。车辆应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应安装牢靠,取放方便。未配备
10、三角警告牌、三角木。汽车应装备三角警告牌、三角木且妥善放置。总质量大于 3500 kg 的货车和挂车无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总质量大于 3500 kg 的货车和挂车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货车货箱(自卸车、装载质量 1000 kg 以下的货车除外)前部无安全架。货车货箱(自卸车、装载质量 1000 kg 以下的货车除外)前部应安装比驾驶室高至少70 mm 的安全架。总质量大于 3500 kg 的货车和挂车的后下部(除半挂牵引车和长货挂车以外)无后下部防护装置。除半挂牵引车和长货挂车以外的总质量大于 3500 kg 的货车和挂车的后下部必须装备后下部防护装置,该装置对追尾碰撞的机动车必须
11、具有足够的阻挡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 100 km/h 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前排座椅无汽车安全带。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 100 km/h 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前排座椅应装置汽车安全带。车辆外观标识常压罐体车辆无环形橙色反光带。常压罐体车辆应有一条沿通过罐体中心线的水平面与罐体外表面的交线对称均匀黏贴的环形橙色反光带,反光带宽度不小于150mm。罐体未喷涂装运介质的名称。1、金属常压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喷涂装运介质的名称,字高不小于200 mm ,字体为仿宋体,字体颜色按如下要求:a)易燃、易爆类介质:红色;b)有毒、剧毒类介质:黄色;c)腐蚀、强腐蚀介质:黑色;d)其余介质:蓝色。2、非金属
12、常压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喷涂装运介质的名称,字高不小于200 mm,字体为仿宋体,字体颜色符合下列要求:a)腐蚀性介质:黑色;b)毒性程度为中度或轻度危害介质:黄色;c)其余介质:蓝色。注:车辆总质量包括包括车辆自身质量及货物质量表6.2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排查项目隐患编码隐患内容标准要求基本要求*驾驶人员证上岗。*驾驶员的驾驶证应该合法有效。驾驶员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出车前驾驶人驾
13、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未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检查运输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货物装车超载。货物及车辆总质量不得超过车辆载重要求。装车完毕后,未对货物的堆码 、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 、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运输中驾驶人员驾驶途中未按规定进行休息。驾驶人员一次
14、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驾驶人员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装卸装卸作业人员不了解所运输货物的装卸要求,未按规定进行装卸。装卸作业人员应了解所运输货物的装卸要求。装卸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装卸人员要按货物不同要求穿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表6.3环境的危险状况隐患排查项目隐患编码隐患内容标准要求位置停车场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
15、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消防停车场消防车道或者消防给水系统或者消火栓不符合要求。1、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12m。2、停车场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停车场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3、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及以内的车库,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交通标志标线停车场标志或者交通标线不符合要求。1、停车场内应设置标志、施划交通标线。2、停
16、车场内的车辆交通标线应采取单向行驶路线,避免交叉,并应与停车场的出入口方向一致防火间距停车场与各建构筑物防火间距要求见附录A。停车场与各建构筑物防火间距要求见附录A。出口停车场出口不符合要求。1、停车场车位大于30个时,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大于10m,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m.。2、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表6.4管理上的缺陷隐患排查项目隐患编码隐患内容标准要求资质从业单位无相关证件或者超范围运输。企业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应具有道路运输证且在有效期内。车辆无道路运输证。培训教育培训不符合要求。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
1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运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未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明确岗位职责范围,明确安全职责。安全会议未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安全管理机
18、构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者查出的隐患未进行整改。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事故未明确事故报告程序或者事故调查处理未按要求进行,或者瞒报、漏报、延报事故。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建立事故处理档案,事故调查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
19、行。事故不得瞒报、漏报。应急未建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规范文本或者未按要求进行演练。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合同或者运单运输合同或者运单不符合要求。1、定期汽车货物运输合同应包含下列基本内容:(一)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电话、邮政编码; (二
20、)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三)货物重量、数量或月、季、年度货物批量;(四)起运地、到达地; (五)运输质量;(六)合同期限; (七)装卸责任; (八)货物价值,是否保价、保险; (九)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2、一次性运输合同、运单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电话、邮政编码; (二)货物名称、性质、重理、数量、体积; (三)装货地点、卸货地点、运距; (四)货物的包装方式; (五)承运日期和运到期限; (六)运输质量; (七)装卸责任; (八)货物价值,是否保价、保险;(九)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
21、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有超范围运输状况发生。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货物运输中,在与承运人非隶属关系的货运站场进行货物仓储、装卸作业,承运人未与站场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货物运输中,在与承运人非隶属关系的货运站场进行货物仓储、装卸作业,承运人应与站场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劳动防护无相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或者未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或者未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制度及规程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
22、全管理制度不全。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3、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5、 货物运输管理制度6、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7、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8、 驾驶员管理制度9、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0、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1、 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管理档案未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或者安全管理档案不全。建立基本安全管理档案包括:1、从业人员管理档案2、车辆技术档案3、安全会议记录档案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5、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档案6、事故隐患整改记录档案7、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记录档案8、事故报告及处理档案9、车辆维修保养记录档案10
2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档案11、其他必须的管理档案附录A 停车场防火间距要求1停车场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表1 停车场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汽车库、修车库、厂房、库房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防火间距(m)6810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算起,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停车场从靠近建筑物的最近停车位置边缘算起。2. 停车场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表2 停车场与易燃、可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 名称总贮量(t)防火
24、间距(m)易燃液体储罐1-501251-20015201-1000201001-500025可燃液体储罐5-25012251-1000151001-5000205001-2500025水槽式可燃气体储罐1000121000-10000151000020液化石油气储罐1-301831-20020201-5002550030注:防火间距应从距车库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设有防火堤的储罐,其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距车库的距离不应小于10m。计算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总贮量时,1m的易燃液体按m的可燃液体计算。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车库的防火间距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5%。3小于m3的易燃液体储罐或小于m的可燃液体储罐
25、与停车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当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其间距可不限。4停车场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表3 停车场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 甲类物品库房总贮量(t)防火间距(m)3、4项5155201、2、5、6项10121015注:甲类物品的分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5 停车场与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表4 停车场与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名称总贮量(t)防火间距(m)稻草、麦秸、芦苇等10-5000155001-10000201001-2000025棉麻、毛、化纤、百货10-50010501-1000151001-500020煤和焦炭1000-5000650008粮食筒仓10-5000105001-2000015席穴囤10-5000155001-2000020木材等可燃材料50-1000m3101001-10000m3156停车场与煤气调压站之间,停车场与液化石油气的瓶装供应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7 .停车场与石油库、小型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执行。8 .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