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共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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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规划研究院2016年10月海绵城市是这样一种理念,就是要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尽可能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海绵城市是这样一种方法,就是要在解决各种城市水问题时,集成灰色设施和绿色设施、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海绵城市是这样一种状态,就是要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让城市始终具备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特点。目录专心-专注-专业第一章 规划概论第1条 综合集成灰色设施、绿色基础设施是发达国家解决城市水问题基本方向,海绵城市建设作为这一方向的具体体

2、现,是我国当前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武汉市实现城市功能提升的必然道路。第2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包括政策法规依据、规范标准依据,以及相关规划依据等3大类,具体包括:1. 政策法规依据n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n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n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n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n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n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n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3、组织申报2015 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4 号)n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建办城函2015-635号)n 住建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n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 号)n 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2. 规范标准依据n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n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n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n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3. 相关规划n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n 武汉2049远景发展战

4、略n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n 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控规导则n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n 武汉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n 武汉市污水收集与处理专项规划n 武汉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n 武汉市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n 武汉市自然山体保护规划n 武汉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第3条 规划任务。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提出需要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二是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分解到相应的管控单元;三是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区域和主要措施。第4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以“节水优先、空间均

5、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治水思路。按照国家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实现“山水林田湖人”城市生命共同体为努力方向,转变传统治水理念。通过建设海绵城市,着力解决武汉市水安全及水环境问题,全面提高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将武汉市建设成丰水地区具有武汉地域特色的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典范,为武汉市成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第5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规划范围为武汉市都市发展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261平方公里;研究范围为武汉市域,规划重点为都市发展区中的规划建设区。第6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近期至

6、2020年,远期至2030年,展望至2049年。第7条 规划原则。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综合统筹、系统集成,科学论证、导向准确,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第二章 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1.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2.以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为起点,积累经验,探索模式,在全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至20

7、20年,实现武汉市2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至2030年,实现武汉市8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第9条 总体策略1. 建成区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系统治理;新建区以目标为导向,高标准管控,超前建设。2. 内涝防治以常规灰色设施为基础,结合旧城改造和交通系统大建设机遇,下决心提高主干管能力,择机提升干管能力,支管随路配套扩建,必要时采取非常规的排水深隧和超标径流蓄水设施解决。发挥湖泊调蓄功能,对不承担常规降雨调蓄的湖泊,发挥其超标暴雨的调蓄能力。积极推进源头峰值径流系数的控制,结合雨污分流和内部景观提升同步降低已建成区地块峰值径流系数。水环境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以污水收集与

8、处理设施为基础,分流区严格按分流体系进行规划建设,混流区应加快混错接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全面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建设,在分流区的已建项目应因地制宜逐步进行改造,在合流区的已建项目应结合项目改造难度和经济性尽量在源头进行面源污染控制。合流区应结合源头径流污染控制比例,通过提高截留倍数以控制溢流污染次数,并对黑臭水体采取必要的综合措施。3.内涝重点区防涝设施和黑臭水体整治设施应优先建设,新建区域同步建设,其他区域择机建设。第10条 指标体系。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包括理念性、目标性和措施性3个层级的指标,具体指标按表1执行。表1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一览表序号指标名指标值备注理念

9、性目标性措施性2020年2030年1自然湖泊水域保持率100%100%2源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20%区域达标80%区域达标按建设分区3新建项目可渗透硬化地面占比40%40%4河湖生态岸线占比50%80%5水体水环境质量达标率80%,且无黑臭水体95%,且无劣五类水体6合流排口溢流次数10次/年10次/年混流排口参照7分流区面源污染削减率50%(以TSS计)50%(以TSS计)8防洪标准200年一遇200年一遇9堤防达标率干堤100%,支堤90%干支堤100%10防涝标准20年一遇50年一遇,重点区域或设施100年一遇11雨水主干管(渠)达标率70%95%12出江泵站达标率85%100%13污水再

10、生利用率20%20%引导性14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雨水利用量不小于自来水用量的5%雨水利用量不小于自来水用量的5%引导性第三章 自然生态格局的构建与管控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 固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框架。在都市发展区以内构建“1+6”城市发展格局和“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的全域生态框架。在都市发展区维育中心城区山水骨架,形成“十字”山水轴;以三环线防护绿地为纽带,串联山水资源,构建主城外围生态保护圈;建立由山体湖泊、水域湿地、城市绿地、风景区、农田等组成的六片城市楔型绿化开敞空间。农业生态区主要承担片状生态外环职能,形成武汉都市发展区与城市圈若干城

11、市群之间的生态隔离。第12条 城市海绵空间格局。综合考虑都市发展区生态资源要素分布、用地生态敏感性、内涝风险及洼地系统,形成“T轴-两环-多点-六楔”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结构;严格保护城市蓝、绿线系统,以自然山体、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林地,以及其他生态敏感性较高的区域组成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以道路、水系等线性绿化为网络,以主城区城市公园绿地为点缀,构建点线面结合的自然生态格局。 “T轴”主要由长江、汉江河流水系组成,是展现武汉“两江交汇”独特城市意象的主体。“两环”包括以三环线防护林带及其沿线的严西湖、汤逊湖、后官湖、金银湖、天兴洲等中小型湖泊和公园为主的线性生态内环;

12、以城郊大型生态公园、生态农业区和外环线防护绿带构成的生态外环。“多点”为结合已有城市公园和城市易涝点,在主城区布局多个具有内涝消减功能的城市绿地斑块,包括和平公园、解放公园、中山公园、后襄河公园、南湖公园、南干渠游园等城市级和社区级公园,缓解因城市建设需求带来的内涝风险,形成“多点棋布”的点状斑块格局。“六楔”是由府河、武湖、大东湖、汤逊湖、青菱湖、后官湖水系等六个以水域湿地、山体林地为骨架的大型放射形生态绿楔,主要包括硃砂湖、后湖、七龙湖等18处郊野公园,柏泉、龙泉山、东湖等3处风景区,梁子湖、草湖等2处湿地保护区,青龙山、九峰等2个森林公园,后官湖、青菱湖等9片休闲度假区,八分山、后官湖等

13、2处体育公园,武湖、慈惠等4片生态农业园,形成联系建成区内外的生态廊道和城市风道。第13条 海绵蓝线系统控制。 1. 控制以长江、汉江为主的河流水系格局,长江、汉江、府河、倒水河等江河蓝线,以堤防为界,目前已有明确的工程界限,本次不单独划定。河道整治采取多级水位复核调蓄设计;通过在河道两岸植物群落配置如观赏型群落、生态型群落、生产绿地群落等模式和生态型驳岸,增加雨水的下渗量,塑造滨水休闲带。划定河流水体及河岸缓冲区面积189平方公里,重要城市明渠及保护范围面积32平方公里。2. 控制湖泊蓝线、绿线和灰线保护范围。其中,蓝线、绿线之内不得任意开发,灰线内的建设要与滨水环境相协调,以保护湖泊资源的

14、公共性和共享性。在166个湖泊保护名录基础上,结合水域条件和特点,增补梦泽湖、小什湖、大什湖、都司湖、草湖、陶术湖、万家汊、叫驴湖、庙湖、高湖、奓子湖、土地湖、河湖等湖泊进湖泊保护名录,新增湖泊面积约10平方公里。第14条 海绵绿线系统控制。1. 保护和恢复山体林地、湿地、田园等自然原貌,注重对基本农田等土地资源、青龙山、九峰森林公园、柏泉、龙泉山等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湿地、水源保护地等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加强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工程建设,减少地面径流,增加地下水补给。增加山体植被覆盖,涵养水土,禁止进行破坏山林绿化等的建设活动。划定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保护区面积75平方公里,基本农

15、田、林地、生态绿楔核心区、生态廊道面积297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控制面积22平方公里、湿地及其保护区13平方公里,山体及其保护区137平方公里,水源地保护区101平方公里,其他生态较敏感区域面积220平方公里。2.在主城区内部布局多个具有内涝消减功能的城市公园,低洼地区城市开发与周边绿地统筹考虑,根据需求布局公园、带状绿地、街旁广场、街心游园等多样化的城市公园绿地,合理设置雨水入渗、调蓄设施,缓解因城市建设需求带来的内涝风险。在人口密集区域,通过增加社区级公园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提升人均城市公共绿地指标,改善居住环境。3. 针对三环线防护林带及其沿线的城市公园,合理设置雨水入渗、雨水调蓄设施,提

16、高生态功能,构建复合型的人工植被和开放性的生态服务功能载体,营造森林绿带,作为阻隔人工城市建设区向外无序蔓延的屏障之一。城市防护绿地合理设置以入渗为主,净化为辅的海绵设施,增强城市网络化生态格局,与外围绿楔连接。4. 划定城市公园面积约19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及快速路防护绿地64平方公里,铁路防护绿地37平方公里,重大市政公园设施防护绿地37平方公里。第四章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 建设分区目的。建设分区的主要目的是在分析研究城市每个片区面临的水问题基础上,对所有建设分区进行分类,确定各自海绵城市建设

17、路径、控制指标和建设指引,形成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图,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第16条 建设分区原则。问题相对单一,措施有针对性;面积大小合适,便于规划及建设管理;责任划分清晰,利于分区推进;排水出口单一,便于绩效考核。第17条 建设分区层级。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以出江口进行划分,重点在外洪内涝的协调和系统防涝能力构建;第二层级考虑受纳水体,重点在排水方式和调度管理的协调;第三层级考虑片区建设特征、排水体制、水问题特点和行政管理,重点在建设管理协调。第18条 建设分区方案。规划区共划分为171个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其中江南片(含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湖风景区、东湖高新区、

18、化工区、江夏区)共83个,汉口、东西湖片(含硚口区、江汉区、江岸区、东西湖区)共36个,黄陂、新洲片(含黄陂区、新洲区)共17个,汉阳蔡甸片(含汉阳区、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蔡甸区)共35个。中心城区的分区面积基本控制在10平方公里以内,新城区适当放大。第五章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 在各建设分区内,统一控制的指标均按此表2进行控制。表2 统一管控指标一览表指标名称控制值控制类型透水铺装率新建项目40%强制性改造项目30%引导性下沉式绿地率新建项目25%强制性改造项目2

19、5%引导性雨水资源化利用率5%引导性绿色屋顶率30%引导性说明: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雨水资源化利用量/自来水总使用量第20条 在每个建设分区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管控指标按表3执行。表3-1 汉口、东西湖片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指标一、二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三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名取值序号分区名新建改造常青系统601古田一路汇水区70602城华路上游汇水区70603古田二路汇水区70604城华路下游汇水区70605禁口渠上游汇水区70606禁口渠下游汇水区70607建设大道合流汇水区70608利济北路合流水区70609华山路汇水区706010汉口中央商务区汇水区706011青

20、年路合流汇水区706012常青路汇水区706013常青花园汇水区7060黄孝河系统601游艺路汇水区70602新华路汇水区70603建设大道南汇水区70604建设大道北汇水区70605黄孝河路汇水区70606兴业路-后湖大道汇水区70607塔子湖明渠汇水区70608黄孝河后湖片汇水区70609建设渠上游汇水区706010建设渠下游汇水区7060谌家矶系统601朱家河南汇水区70602朱家河北汇水区70603四季渠汇水区7060汉口沿河系统601汉口沿河系统7060汉口沿江系统601民生路系统70602天津路系统70603黄浦路合流汇水区70604黄浦路分流汇水区70605堤角系统7060东西湖

21、水系701金银潭系统7570702金银湖系统7570603塔尔头泵站系统7060604刘家台泵站系统7060表3-2 黄陂新洲片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指标一、二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三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名取值序号分区名新建改造童家湖水系707570盘龙湖水系707570黄陂后湖水系758075什子湖水系707570武湖水系601泵站河系统7060602长河系统7060753朱家湖系统8075柴泊湖水系808580倒水西水系607060陶术湖系统707570万家汊系统707570西陶家大湖系统758075东陶家大湖系统758075鄢家湖系统758075阳逻沿江系统607060涨

22、渡湖水系607060七湖系统607060表3-3 汉阳蔡甸片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指标一、二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三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名取值序号分区名新建改造汉阳沿河系统601琴断口系统7060602曹家碑系统7060603汉钢西系统7060704月湖水系7570605龟山北系统8060汉阳沿江系统601鹦鹉湖系统7060602鹦鹉洲系统7060603杨泗港系统7060墨水湖系统751墨水湖东汇水区80752墨水湖西汇水区8075四新直排区系统751连通港汇水区80752总港汇水区80753北太子湖汇水区8075南太子湖汇水区751南太子湖东汇水区80752南太子湖北汇水区8

23、0753南太子湖西汇水区8075万家湖汇水区701万家湖汇水区7570龙阳湖系统701龙阳湖东汇水区75702龙阳湖西汇水区7570三角湖系统701朱家新港汇水区75702汤山渠汇水区75703三角湖南汇水区7570什湖北汇水区701什湖北汇水区7570烂泥湖水系701汤湖、西北湖汇水区75702烂泥湖汇水区75703硃山湖北汇水区75704硃山湖南汇水区7570河西水系701河西水系7570官莲湖水系751官莲湖水系8075川江池水系601川江池北汇水区70602川江池南汇水区7060蚂蚁河水系(汉南区)607060后官湖水系(汉阳区片)707570后官湖水系(开发区片)707570蔡甸区(

24、蔡甸东湖水系)707570表3-4 江南片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指标一、二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三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名取值序号分区名新建改造汤逊湖水系(直排区)601武昌旧城70602白沙洲北片70603南湖花园片70604文馨街片70605湖工片70606青菱片70607白沙洲南片70608青菱河片7060汤逊湖水系(南湖汇水区)651卓刀泉片70652关山片70653小南湖片70654狮子山片7065汤逊湖水系(野芷湖汇水区)651野芷湖汇水区7065汤逊湖水系(黄家湖汇水区)651黄家湖西北片70652黄家湖东南片70653黄家湖西南片7065汤逊湖水系(青菱湖汇水区)

25、651青菱湖东片70652青菱湖南片70653青菱湖西片7065汤逊湖水系(海口汇水区)601海口汇水区7060汤逊湖水系(汤逊湖汇水区)751虹桥片80752保利北路片80753光谷大道片80754光谷一路片80755高新四路片80756藏龙岛片80757流芳大道片80758东坝港片80759纸坊片807510金鞭港片8075武昌临江汇水区601筷子湖片70602平湖门片70603下新河汇水区70604徐家棚汇水区7060东沙湖水系(东沙湖罗家港直排区)601罗家港沿江北片70602罗家港沙湖港片70603罗家港沿江南片70604罗家港南片70605董家明渠片7060东沙湖水系(沙湖汇水区)

26、756新生路片80757昙华林片80758公正路片8075东沙湖水系(东湖汇水区)759官桥湖西片807510水果湖片807511东湖路片807512东湖西岸片807513青山港片807514东湖港片807515紫菘花园片807516喻家湖片807517九峰明渠片8075港西汇水区701港西汇水区7570青山镇汇水区602青山镇汇水区7060工业港汇水区603工业港汇水区7060北湖水系(北湖汇水区)601建设乡渠片70602北湖南港片70603北湖小港片70604白玉山明渠片70605北湖闸港片70606北湖大港北片70607北湖大港南片7060北湖水系(严西湖汇水区)601严西湖武东片70

27、602严西湖北片7060北湖水系(严东湖汇水区)7510严东湖西片807511严东湖东片8075五加湖汇水区651五加湖汇水区7065严家湖汇水区751东绝流港片80752黄大堤支港8075车墩湖汇水区751里沟港上游片80752里沟港下游片8075豹澥湖汇水区751豹澥河上游片80752豹澥河下游片80753星月溪-台山溪片80754豹子溪上游片80755豹子溪下游片80756光电产业园片80757中新生物园片80758未来城南部组团片80759豹澥湖南片8075梁子湖汇水区(新城区)751五里界片80752天子山片8075鲁湖汇水区(新城区)751金口片80752郑店片8075第21条 建

28、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绿化用地及港渠统一按85%确定。建筑与小区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以所在建设分区控制指标为基准,结合项目用地性质或道路红线宽度予以调整,具体调整幅度按表4和表5执行。调整后的取值不足60%的按60%取值,调整后的取值大于85%的按85%取值。表4 建筑与小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调整值一览表地块建设特点不同用地的调整值居住工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公用设施物流仓储交通设施改造000-5%-5%0-5%新建+5%+5%+5%-5%0+5%-5%表5 城市道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调整值一览表道路红线宽(m)调整值改造项目新建项目10B20-5%0%20B400%0%B400%+5%第22

29、条 建设指引。各建设分区中有内涝问题的建设分区59个,这类建设分区在排水设施规划时应有适当提高设施标准;有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的建设分区63个,这类建设分区应有针对性开展污水管网、泵站建设或进行社区雨污分流改造;有水体黑臭问题的建设分区18个,这类建设分区应将黑臭水体整治列入近期建设计划,尽快解决黑臭水体问题。第六章 规划措施及规划衔接建议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 系统性防涝措施。1. 新建和改造地区的排水设施应达到表6的标准。改造难度大的建成区,其官网排放

30、标准可适当降低。下穿通道等设施设计重现期应达到表7的标准。表6 新建、改建地区雨水管渠设计暴雨重现期取值汇流时间(min)重现期P(a)一般地区及路段地形条件调整防护对象重要性调整管渠不利地区及路段有利地区及路段重要地区及路段T60 3 +2 -2+2 60T120 4+2 0+2 120T 5+2 0+2 表7 下穿通道排水设施设计暴雨重现期取值下穿道路等级重现期P(年)计算用汇流时间(min)主干道及以下等级105快速路、过江过湖通道205与地铁及地下商业设施相连的地下通道5052. 对于管网设施不能解决的涝水排放,结合城市湖泊、湿地、公园、下凹式绿地和广场等措施新增城市雨水调蓄空间,同时

31、可结合内涝高风险地区的局部点建设雨水调蓄池。特殊地区可考虑深隧排水方式。3. 对于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雨水,应充分利用湖泊超高调蓄容积进行蓄存,必要时将部分城市道路作为临时通道并制定应急预案。第24条 水环境改善措施。按照武汉市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确定的总体布局,有序推进污水厂、站、管的建设。对水环境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雨水径流污染治理的研究,研究控制雨水径流污染的方案,并根据需要控制用于雨水径流污染控制的用地。第25条 对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的编制建议。建议将表8的水体增补进湖泊保护名录,并相应开展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编制。表8 武汉市都市发展区建议增补湖泊名录序号湖泊名称所属行政区水

32、体面积(ha)1小什湖汉阳区22.002大什湖汉阳区、蔡甸区472.003叫驴湖武汉开发区14.394庙湖武汉开发区3.855高湖武汉开发区30.276奓子湖武汉开发区14.007土地湖武汉开发区7.388河湖武汉开发区9.429陶术湖新洲区67.1610万家汊新洲区16.1611草湖黄陂区413.0312都司湖武昌区1.1913梦泽湖江汉区21.97合计1092.82第26条 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建议。建议绿地系统规划增加如下内容:1. 明确海绵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原则。在景观性、可游憩性基础上,强化绿地系统的生态性、可渗透性、可调蓄性,合理预留或创造空间条件,对绿地自身及周边硬化区域

33、的径流进行渗透、调蓄、净化,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2. 确定不同类型绿地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在满足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低影响开发规划建设目标、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等控制指标。3. 确定不同类型绿地适用的低影响设施类型、规模及布局。统筹江河湖泊等水生态敏感区、生态空间和绿地空间布局,确定城市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布局,充分发挥绿地的渗透、调蓄和净化功能。4. 布局消纳周边超标雨水径流和必要初期雨水的场地和设施。在江滩、东湖、三环线绿化等有条件地区因地制宜的规划布局占地面积较大的低影响

34、开发设施,与排水防涝规划衔接,预留超标径流和城市道路初期雨水消纳场地。5. 提出适宜的树种选择和相关技术要求,满足功能和景观需求。低影响开发的树种应选择适宜的乡土植物和耐淹植物,通过合理设置绿地下沉深度和溢流口、局部换土或改良增强土壤渗透性能等方法,保障植物的正常生长;并在满足渗透、调蓄、净化功能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第27条 对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编制的建议,建议增加如下内容:1. 明确低影响开发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与指标。通过对排水系统总体评估、内涝风险评估等,明确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并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控制目标相衔接,至少将控制目标分解至各排水

35、系统(或湖泊汇水区)。细化内涝风险等级。推荐使用水力模型进行城市内涝风险评估。条件不允许的,可通过对地形、现状排水设施建设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确定规划范围内内涝风险等级。2. 确定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及防治方式。应通过评估、分析径流污染对城市水环境污染的贡献率,根据城市水环境的要求,结合径流污染物控制要求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同时明确径流污染控制方式并合理选择低影响开发设施。3. 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应最大限度地发挥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等作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溢流应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衔接。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

36、放系统应与低影响开发系统同步规划设计,并按照武汉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及相关规范确定的设计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第28条 对城市用地竖向规划的编制建议。武汉市尚未编制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建议编制该规划,并在规划中体现以下要求:整体形成有利于自然排水的竖向条件;落实地面超标径流行泄通道的连贯性竖向要求;利用城市绿地、广场、道路等公共开放空间,在满足各类用地主导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低影响开发设施。第29条 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编制建议,建议增加以下规划内容:1. 提出各等级道路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自身及周边绿地空间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结合道路横断

37、面和排水方向,利用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带、车行道、人行道和停车场建设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透水铺装、渗管/渠等低影响开发设施,通过渗透、调蓄、净化方式,实现道路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2. 协调道路红线内外用地空间布局与竖向。道路红线内绿化带不足,不能实现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要求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道路红线内外用地布局与竖向,综合达到道路及周边地块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道路红线内绿地及开放空间在满足景观效果和交通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承接道路雨水汇入的功能,通过建设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提高道路径流污染及总量等控制能力。3. 明确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类型和布局。城市道路横

38、断面、纵断面设计的专项规划,应明确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基本选型及布局等内容,并合理确定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城市道路设施的空间衔接关系。有条件的地区应编制专门的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规划设计指引,明确各层级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和控制要点。第30条 对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建议,建议增加如下内容:1. 明确不同等级的分蓄洪空间,并控制其内部安全区、台设施,提高分蓄洪区运用的有效性,降低洪水灾害。2. 尽量采用天然堤防岸线,结合河道自然蜿蜒的流态,形成丰富多彩的生物环境组合,为滨水生物提供生存空间。第31条 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建议,建议增加如下内容:1. 结合城市总

39、体规划及本规划确定的城市自然生态格局,明确山、水、林、田、湖等保护区域。2. 结合低影响开发理念,运用更为自然生态的绿色设施,实现城市雨水径流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维持开发建设前后的用地水文特征基本不变,保护城市生态功能,逐步构建城市健康、可持续的生态空间。3. 提出每个流域的面源污染削减指标。第七章 近期建设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 面积要求。规划至2020年,实现海绵城市区域年径流控制率目标的城市建设区用地面积应不低于179平方公里。第33条 近期建设策略。系统建设与分区建设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推进与分区推进相结合。第34条 近期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1. 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围绕水问题突出区域来开展,重点建设区包括四大类,即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示范区、黑臭水体治理关联区、内涝治理重点区和重点湖泊水生态修复关联区。重点建设区应包括区内源头海绵化改造、中途蓄水设施建设和内涝点原位治理。2. 武汉市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共包括35个建设区,总面积203.51 km2,其中中心城区28个建设区、面积177.11 km2;新城区7个建设区、面积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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