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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围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们组为专题调研第二组,由吕国奇副局长带队,土地利用处、执法监察处、行政服务处和丹徒分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调研的课题是“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调研地点是丹徒区。最近一段时间来,我们通过座谈讨论、走访沟通、研究查询等多种调查研究方式,并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了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调研报告。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节约集约用地,是当前严格土地管理,实施土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建设节约性社会,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近年来,在用地指标日趋紧张的形势下
2、,我市按照国家、省和市一系列有关保护资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原则,走出了一条集约、高效、统筹发展的新路子,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有力保证了我市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作为一个苏南沪宁线上的重要城市,人多地少,特别是人均耕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是我市的基本市情。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一些地方用地结构不合理,用地方式比较粗放,致使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紧缺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从经济社会现实
3、发展和长远大计出发,必须正确处理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必须始终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走节约集约用地的路子。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一环,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切实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长久的基础保障。(一)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在经过城市规模连续多年的快速扩展之后,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土地资源紧缺约束。与此同时,土地的产出水平却十分低下,镇江全市平均每亩建设用地产出的GDP均值只
4、有11.10万元,高的达到25.96万元/亩,低的只有4.64万元/亩,总体土地产出水平很低,土地产出率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二)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2006年开始我国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变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土地管理与利用情况有了一定的改进,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土地使用市场仍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一是工业园区的设立门槛还不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不少城市,各行各业都设立园区。上到中央部委,下到县市,甚至连很多乡镇、村都设立园区。二是土地闲置浪费严重,很多地方都把工业园区的设立作为地方政府的政绩,宁可土地抛荒,也要大量征地。所以说,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表面上是土地供应的瓶颈问题,实际上
5、是挖掘资源的潜力和充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问题。当前唯一的出路就是走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 (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紧迫任务。导致经济增长的因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劳动、资本等经济要素投放量的增加,一类是科技进步、规模经济、结构优化、科学管理等引起的生产率的提高。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更多的是依靠生产要素大量投入,产值增长很快但投入产出比不高,是一种“粗放式”的增长方式。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以及目前国际经济环境的压力,我国的经济增长要从“粗放式增长”转变到“集约式增长”的轨道上来。作为给我国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保障的土地,顺应经济增长模式进行转变势在必行。二、镇江市部分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成功
6、典型经验针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这一大课题,近年来,我市各辖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厅的指导和关心下,逐步将土地利用管理的重心转向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走集约用地之路上,紧紧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这一目标,在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建设,统筹规划各类用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开展以推进 “三集中”为主题的土地集约利用的尝试和探索。通过强化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控制不合理用地,加快旧城改造,加大村庄整合、老宅基地复垦、农田整理力度,努力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已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一手抓建设项目土地集约利用,一
7、手抓农村宅基地土地集约利用”的工作思路,加强管理,因势利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深入持久地做好集约用地这篇文章。各地区都出现了一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部分做法如下:(一)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加大投资强度。前几年,丹徒区工业用地平均投资强度每亩不足100万元,更有部分查处的违法用地投资强度每亩仅30多万元。近几年来,丹徒区严格把握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2007年全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平均已达每亩258万元,2008年平均达到每亩394万元,又提高了53%。如:落户丹徒新城的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用地533亩,投资总额达27.5亿元,每亩投资强度达515万元
8、。今年按照市政府要求,丹徒开发区高资片区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250万元,新城地区不低于300万元,其它地区不低于200万元。丹徒自加压力,对高资片区同样也要求达到300万元,其他地区必须达250万元。此外,对投资3000万以下的项目不单独供地,促进丹徒土地更加高效利用。2008年,全区已投产的工业用地亩均产值达180万元。(二)突破资源不足瓶颈,积极挖潜存量土地。镇江新区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面积极挖潜,突破工业发展中土地资源不足的瓶颈,力求让每一寸土地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永续发展、长远发展、无限发展。镇江新区某汽车工业公司在华独资企业,位于镇江新区丁
9、卯片区,系生产汽车零部件企业,年生产门锁65万只,电控器230万只,汽车玻璃窗升降器100万只,全部产品70%外销。该公司总投资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投资强度每亩66.7万美元(460万元/亩),按照原市政府规定的省级开发区投资强度每亩200万元计算,该公司可利用土地72亩,如按现行投资强度300万/亩要求,可用地约46亩,但该企业实际仅用地30亩,节约用地16-42亩。2007年该公司产值和利税分别为9.58亿元和1.99亿元,产值比和利税比分别为3200万元/亩和663万元/亩。该公司为镇江新区率先发展十强企业之一,利税额在十强企业中列第二,但利税比位列第一。(三)优化村
10、镇建设规划,有序推进土地资源整合。丹阳界牌镇常兴村原有4个自然村,村落分散,废弃河道及道路占地面积较大,土地利用率十分低下的状况,该村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起点编制了村现代化建设规划。选择了原占常兴村40%农户的刘家自然村作为新村建设基地,规定需要建房的农户必须一律按规划进新村建房,建新房必须拆旧房。常兴村在发展村级经济的同时,始终坚持一手抓集约利用土地,一手抓土地复垦整理。一是加大对宅基地的复垦。常兴4个自然村拆并时,总共拆除陈旧房屋达500余间,计16000平方米,通过复垦,仅从老宅基地上就获得了百余亩的优质良田。二是加大对老河道、高岗低洼土地的复垦整理。常兴村先后投入数百万元,填平
11、了百余亩废河道,平整高岗低洼地280亩。三是修建了高标准农田水利和田间路网设施。这部分土地除用于新村、工厂、道路、绿化和公共设施建设外,净增的耕地全部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有限的960余亩村地上,实现工业用地和耕地的双增长。村办工业用地面积比以前增加了百余亩,但耕地面积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200余亩。目前,常兴村的成功做法受到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评价,已作为典型向全国进行推广。(四)加大清理力度,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近几年,丹徒部分地区土地闲置现象时有发生。2008年,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利用国家土地督查南京局对我区闲置土地的督查契机,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推动作用,丹徒分局对全区闲置土地进行了拉网
12、式清理,对闲置土地进行了全面处置,其中收回土地2宗,面积339亩;收取闲置费的土地1宗,面积73亩;盘活闲置土地5宗,面积395亩;其余土地因政府原因未交地的,已加快拆迁交地,有的项目已经建成。句容市对企业因不能投资到位进行开发建设的,采取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出让或转让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项目建设用地进行重新开发利用,去年句容及时收回某酒业有限公司299.51亩土地和某开发区建设总公司土地199.82亩土地,重新招新引资6亿美元,出让给某精密加工机械公司使用。(五)积极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强化批后监管。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项目用地全程跟踪管理制度,建立建设项目用
13、地综合验收制度。2008年以来,丹徒分局积极参与丹徒区所有住宅用地的综合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对少批多用、容积率不符合要求等违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的,不得参与区综合验收,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后续批准、发证手续,必须完善手续后,才能通过验收,确保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三、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具体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很难核定。项目投资规模的考核仅仅停留在发改委立项的书面批复上,虽然地块上市时对投资强度作了明确要求,但项目建成后,因缺乏有效的实际投资到位核查确认机制,国土部门对项目
14、投资规模是否全部到位很难核定。二是闲置土地处置难。有些项目国土部门虽多次督促其尽快开工,但仍迟迟不动工,造成土地闲置,而闲置费征收难,土地收回更难。三是项目用地综合验收制度仍未建立或有效执行。国土部门虽已参与了住宅用地的区综合验收,但工业项目仍是各部门自行组织单体验收。项目用地经登记发证后,国土部门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很难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必须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综合验收。四是违法用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产生严重冲击。相对于土地粗放浪费行为,违法用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造成了强烈的冲击。粗放浪费使用土地和违法用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四、我市今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思考和建议(一
15、)统一思想,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土地是稀缺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直接关系着国家经济社会能否保持科学健康安全地可持续发展。因此说,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每寸土地是涉及国家安危和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也是我们全民必须共同关注、共同努力、共同实施解决的根本性问题。没有耕地,就不能保证我国人民必需的粮食安全;没有可用的必需的建设用地,就无法保障我国新上经济建设项目的需要,就会极大地限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力的增长。所以,对节约集约用地建立法律规范保障机制和社会公共监督机制,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国家安全、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
16、理工作历来十分重视。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严把土地“闸门”,专门就严格土地管理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去年1月3日,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科学规划用地,着力内涵挖潜,以节约集约用地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知意味着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将成为政府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
17、根本方针。通知的主要精神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就是:约束要硬,激励要实,责任要明,监管要严。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围绕坚守耕地红线的重大科学决策,更新观念,敢于率先作为,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破解保护资源的难题,破除保障用地的瓶颈,以集约用地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引导集约用地,确保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实现“双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此,我们要着力宣传国发20083号、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地意见(镇政发200882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工作地意见(镇政发200565号)等文件和最新土地政策,大力宣传土地
18、国情、国策、国法,大力推广各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开展市镇村三级干部土地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一系列重大决定,引导公众进一步理解支持国土资源工作,为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想方设法,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面对国家提高建设用地审批“门槛”,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新形势,面对接踵而至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用地需求,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机遇,全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坚定不移地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节约集约用地,就是要求我们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统筹考虑土地合理利用问题。我们要按照节约集约用
19、地的要求,加快城镇规划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尽快修订出台新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要充分认识我们面临土地资源短缺的严峻现实,发扬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集约用地,推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对有限的用地指标,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那些对全局有重
20、要影响的项目,支持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引导工业用地在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的基础上,走工业集群之路,集中连片建设,共享基础设施。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鼓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单位面积产出水平)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工作。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严禁闲置土地,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同时,积极鼓励、引导中小企业投资者租赁现成的标准厂房投资经营,让租房创业成为创业者的新时尚,投资者租房创业可谓“一石四鸟”:节约了土地资源,加速了富民进程,缩短了投资者的创业周期
21、,降低了投资者的经营成本。(三) 提前介入,从源头上把好节约集约用地关集约用地并不等同于刻意讲究少用地,而是要充分掌控用地面积、投资额和企业产出额三者之间的比例,同时还要兼顾企业的动态发展。所以,作为我们国土部门在参与宏观调控的时候,应该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发挥作用,而不是被动地跟进,被动地服务,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地方发展战略研究,提前介入当地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前介入具体项目的招商引资。严格把好“四个关”: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入口”关。要通过政府引导,强化品牌招商和服务招商,强化无地招商和以房招商,让拟建项目“瘦身减肥”。变“招商”为“选商
22、”,由过去的“来者不拒”到现在的“有条件选择”。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后,招商用地指标比较吃紧。面对这一难题,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围绕“无地招商”做足文章。早在几年前,丹阳市和镇江新区就推出了“地块招商”,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好容积率较高的标准厂房、配套设施后再招商。 去年又对全市开发区投资强度要求作了进一步提升,确定了每亩投资强度不低于200-300万元人民币的目标。力争通过“控增量、用存量”、“精细化管理、集约化利用”等理念和手段,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严把规划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是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科学依
23、据,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条件。国土资源部门要管理前移,主动与建设、规划部门沟通。三是切实发挥预审职能作用,严把预审关。所有申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提前介入选址和论证,严格进行土地预审,对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非生产性用地比例等经济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土地预审或相应核减建设用地面积。预审未通过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四是严把土地供应关。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与划拨用地目录,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产业目录中禁止类项目和不符合投资强度类项目,不得供地,严
24、格控制限制性产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从土地供应上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源头上把好集约用地关。(四)市场配置,优化利用土地资源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阳光操作,利用市场手段配置土地资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形式、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严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通过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全面落实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的市场化配置比例,通过市场发现和显化土地资产价值,增强用地者的用地成本意识,自觉珍惜土地、集约用地。要提高市场配置效率,还必须认真做好土地出让前期工作,规划条件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
25、。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实践证明,运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是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发挥最大效益的最有效手段。我们应当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逐步形成促使用地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外部约束机制,严格控制无偿使用土地的范围,缩减划拨用地的项目类型,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将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纳入有偿使用的轨道。(五)拓展空间,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我国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向地下、向空中、向集约要土地,使单位面积土地上的产出成倍增长,
26、有的地方已经通过复垦废弃地,把未利用的土地充分利用起来,拓展出一片片新的发展空间。对新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使用农用地。要着力做好“三闲”(闲置厂房、土地、项目)再开发工作,充分挖掘闲置生产要素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对由于经营不善、企业改制、企业搬迁等因素形成的闲置土地厂房,要区别对待,依法收回盘活,进行“二次招商”。对企业长期占而未用的土地,通过政府收回、公开出让等方式予以处置,使好项目有地可供。去年市政府、我局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对闲置土地进行了清理,对闲置土地处置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意见。一是征收闲置费。自闲置土地被认定之日起,闲置土地的使用者应按
27、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其中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二是明确开发时间。土地使用者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期满后仍未动工建设的,作无偿收回处理。三是无偿收回。闲置土地满两年以上(含两年),且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未动工开发的,由市政府依法无偿收回。四是协议收回或置换土地。确因土地使用者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闲置的,可采取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处置,也可采取批准延期开发或置换同等价值土地的方式进行处置。目前我市将着手制定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年底前将各辖市区的闲置
28、土地清理处置完毕,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对土地的调控能力,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我们要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原则,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逐步加大旧村改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村庄整治和村庄用地调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还必须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充分发挥土地收购储备功能。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这样,既可以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又有利于实现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六)加强监管,健全土地集约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我们
29、要加强土地利用监管,出台建设用地全程管理意见,建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要以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资料为依据,对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开工和竣工时间、投资强度等进行跟踪巡查,建立巡查数据库,为加强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在跟踪巡查的基础上,实时查询欠缴出让金、改变规划条件、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的项目,并对该类项目自动预警。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实施项目建设,防止土地圈而不用。项目必须按规定开工竣工。
30、只有在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才可以持合同和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立首次转让土地的核准机制。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土地使用和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级政府要制订鼓励
31、和引导投资者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措施,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保、交通、水利、国土、监察等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工程设计、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和规划审查、供地审批、工程审计决算、综合验收等各个相关环节上,都要把集约用地作为报批审查的基本原则贯穿全过程。监管机构和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资金投入情况、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违反协议达不到投资强度和建筑密度的,要收回部分土地,重新调剂使用,共同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才能实现全面监管、长效监管。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市(区)
32、创建活动,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监管与用地计划分配、建设用地审批挂钩,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七)落实责任,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国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制定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分级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意义重大,势在必行。首先,对下一级政府的考核,上一级政府每年要下达高水平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管理考核任务,明确责任,对经过考核,土地利用集约
33、化程度高的地区,要在建设用地上计划安排上给予政策性倾斜,并在安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挂钩上予以重点支持;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要核减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严格限制其新增建设用地的扩张。对按照节约集约要求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的,按照盘活面积给予下一级政府适当奖励。其次,积极开展对项目企业的考核,通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的征集和“节地型”企业创建活动,对经过考核评选出来的“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对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重奖,对项目企业扩大再生产投资优先供应土地,需要资金优先推荐给相关银行,优先办理享受国家抵免税政策手续,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促使节约和集约用地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对经过考核,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企业,要责令纠正,对拒不改正的,要核减用地面积,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