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共23页).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14120904 上传时间:2022-05-02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4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共23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共23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共23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共23页).doc(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提高高危妊娠管理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穗府办2012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相关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

2、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下同)及其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妊娠风险的评估和管理。第二章 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第四条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根据孕产期不同阶段分为妊娠期风险评估与管理、产时风险评估与管理、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第五条 妊娠期风险分类。根据孕妇相关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既往史、本次妊娠情况等),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 “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粉红(高风险)、红(极高风险)、紫(传染病)”6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3、详见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妊娠期(附件2-1)。评估为绿色的孕妇为普通妊娠;黄色、橙色、粉红色、红色、紫色的孕妇为合并高危因素的妊娠,其中粉红色和红色属于严重高危妊娠。同时符合两个级别及以上情形,以级别高的情形为分级标准, 紫色标识孕妇可同时伴有其他颜色的风险标识。具体如下:(一)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除足月妊娠胎膜早破外,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二)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三)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一定威胁。(四)粉

4、红色标识:妊娠风险高。患有较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较大威胁。(五)红色标识:妊娠风险极高。孕妇患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六)紫色标识:妊娠合并传染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梅毒、HIV感染及艾滋病、结核病、重症感染性肺炎、特殊病毒感染(H1N7/寨卡等)等。第六条 助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根据助产机构的人力配备、人员资质、年分娩量等情况,将助产机构妊娠风险监护能力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类(详见附件3),分别对应监护最高妊娠风险为绿色、黄色、橙色、粉红色、红色类别的孕妇;紫色对应患有传染病的孕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要求由相关医疗机构管理。第七条 妊娠期风险评

5、估。(一)首次评估。强化首诊筛查责任。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有关辅助检查等手段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表(附件1)对首次建档的孕妇实施妊娠风险因素筛查,符合筛查评估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照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妊娠期(附件2-1)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结果,在产科病历(含纸质病历、广州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或医院信息系统,下同)和广州市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篇的首页按颜色分级标记。 (二)动态评估。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每次孕产期保健服务对妊娠

6、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产科病历和广州市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篇的首页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第八条 高危妊娠的监护与转诊。(一)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情况,按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对应颜色标识风险级别及以下的孕妇,提供全程规范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对于超出本机构监护能力的高危妊娠孕妇,助产机构应当给予转诊指导,不应超范围监护。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粉红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二)、类助产机构应将妊娠风险分级为严重高危妊娠(“粉红色”和 “红色”)的孕妇作为孕产妇保健管理重点人群,纳入高危

7、孕妇专案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原则上类助产机构监护“粉红色”孕产妇占其监护全部孕产妇比例应不低于25%,类助产机构监护“红色”孕产妇比例不低于2%。(三)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类助产机构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类助产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如妊娠风险因素为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原则上建议其至类综合性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对于可能危及生命而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当由高级职称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四)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妇,接诊助产机构应同时评估其是否

8、伴有其他颜色的风险标识,并将其纳入高危孕妇专案管理。助产机构应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与诊疗常规、技术指南等进行管理,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五)对超出本机构监护级别的高危妊娠孕妇,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明确强调风险、及时做好知情告知,建议其转诊至适宜监护类别的助产机构,相关助产机构要做好转诊、接诊工作。对于经反复告知仍拒绝转诊的孕妇,应由本人签字确认。类及以下助产机构监护超出本机构监护范围的妊娠风险分级为严重高危妊娠(“粉红色”和 “红色”)的孕妇,应反复充分知情告知,如孕妇拒绝转诊,每次均应签字确认并填写广州市严重高危妊娠孕产妇

9、监测报告表(附件4)进行个案上报,“粉红色”和 “红色”的孕妇分别在3日内、24小时内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区妇幼保健机构纳入重点人群管理。第九条 高危妊娠孕妇管理。(一)助产机构高危妊娠管理。类以上及有条件的助产机构应设立高危妊娠专科门诊,并做到门诊、病房管理一贯制。类及以下机构由具备主治医师职称以上/或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至少3年以上的医师专人负责,类及以上机构由具备高级医师职称的医师/或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至少5年以上的中级职称医师专人负责。高危妊娠孕妇应由专科门诊及时落实追踪与随访,或收入高危妊娠病房进行严密监护和处理。鼓励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建立高危妊娠管理档案,记录高危妊娠的发生、转归和妊

10、娠结局的全过程及转诊情况。(二)助产机构高危妊娠随访。各助产机构应建立高危妊娠孕妇个案追踪、随访及召回工作机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未按约定时间来复诊的高危妊娠孕妇进行召回及追踪随访,保障母婴安全。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妇,或经产科主任评定可能引起母婴严重不良后果的妊娠风险分级为“粉红色”的孕妇,如超过预约复诊日期2周未复诊并确认失访者,助产机构应在3天内填写广州市严重高危妊娠孕产妇监测报告表(见附件4)报送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对于病情严重、自动放弃治疗出院或拒绝住院治疗的孕产妇,助产机构应在当日填写广州市严重高危妊娠孕产妇监测报告表(见附件4),及时报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11、区妇幼保健机构纳入重点人群管理,会同镇街(村)居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进行追踪,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危妊娠随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高危妊娠孕妇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期保健管理)重点内容,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指导高危妊娠孕妇按照评估结果在对应类别及以上的助产机构就医,并追踪随访高危妊娠结局。在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对重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主动提供孕期保健管理服务,并指导其到具备条件的助产机构规范产检与分娩。第十条 产时风险评估与管理。根据产时并发症及对产妇、围产儿的危害程度评估,以下属于产时高风险疾病:严重产后出

12、血(出血量1000ml)、羊水栓塞、胎盘早剥、子宫破裂、脐带脱垂、头位难产需阴道助产者、肩难产、会阴裂伤度以上、子宫内翻、产时宫内感染、茧状腹或盆腔严重粘连的剖宫产、第二产程紧急剖宫产、有催引产指征分娩者等严重的产时并发症,详见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产时与产后(附件2-2)。助产机构应积极就地救治,其中危重症孕产妇应按要求做好报告、会诊、抢救等重症救治工作。严重的产时并发症的孕产妇应参照严重高危妊娠做好产时及产后的孕产妇保健管理。第十一条 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从分娩到产后42天,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再次对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如发现阳性症状或体征

13、,应当及时进行干预。产褥期中暑、产褥感染、晚期产后出血、血栓栓塞性疾病、产后抑郁症等属于产后高风险疾病,详见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产时与产后(附件2-2),经积极治疗后病情无明显改善者,应及时转诊至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第十二条 孕产妇风险管理结案。(一)孕产妇风险因素经处理后痊愈,可结案;(二)分娩或终止妊娠后妊娠风险因素对产妇身体健康不再产生危害作用,出院前结案;(三)分娩后仍存在可能危害产妇身体健康的风险因素,应追踪其专科治疗情况,并随访至产后42天结案;(四)确定孕产妇转诊到上级机构后,转出机构的孕产妇风险管理工作视为结案;(五)孕产妇死亡,可结案。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第十三条

14、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助产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组织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评价和监督,定期公布全市助产机构监护类别信息。(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助产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辖区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状况,明确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负责将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评价和助产技术管理的年度督查,按要求组织年度辖区助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评估,加强质量控制、评价和监督,每年定期将辖区助产机构监护类别评估意见与年度督导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第十四条 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5、一)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负责全市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掌握全市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整体状况,定期分析,提出干预措施和建议;每年开展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评价,对区级助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管理工作进行复核督导;组织对妊娠风险分级与助产机构监护类别评估等宣传;负责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反馈;每年向市卫生健康委汇报并向助产机构通报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二)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整体状况,定期分析,提出干预措施和建议;定期开展辖区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业务培训、技术指

16、导、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辖区助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管理工作督导,区级质控督导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负责辖区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及反馈,掌握高危妊娠情况及转归;负责组织对辖区医疗机构上报的超范围监护、失访、自动放弃治疗出院或拒绝住院治疗的严重高危妊娠孕产妇进行追踪;组织对妊娠风险分级与助产机构监护类别评估等宣传;定期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报告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职责。 (一)助产机构应遵照本意见和相关诊疗规范、技术指南等,建立本机构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及流程,作为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工作制度,纳

17、入相关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重点,对完成情况予以内部公示。加强本院孕产妇保健管理质控,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自查制度,每季度对本院的高危妊娠管理工作进行质控,对出现的每一例超范围监护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按要求做好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和统计,并及时报送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并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孕产期健康管理,同步做好妊娠风险排查。在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对重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按要求做好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和统计,并及时报送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第四章 监督管理

18、第十六条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助产技术管理的年度督查,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定期在行业内发布评估结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第十七条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医疗机构孕产妇妊娠风险与评估管理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和其主要责任人考核的关键指标,并与医疗机构校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校验、医院评审和评价等相结合。医疗机构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等情况,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予以处理。第十八条 因超

19、范围监护导致不良妊娠结局(包括孕产妇死亡、危重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予以通报。第十九条 经孕产妇死亡三级评审,结论为可避免死亡且第一位影响因素为医疗机构因素或死亡原因与医疗机构超范围监护直接相关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原则上该机构监护类别降低一个类别,三年内不得申请提高监护类别。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意见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专心-专注-专业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表序号项目筛查阳性内容1 基本情况1.1 年龄35或18岁1.2 身高145cm,或对生育可能

20、有影响的躯体残疾1.3 体重指数(BMI)25 或18.51.4 RH血型阴性2异常妊娠及分娩史2.1 生育间隔5年2.2 剖宫产史2.3 不孕史2.4 不良孕产史(各类流产3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出生缺陷、异位妊娠史、滋养细胞疾病史、既往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史)2.5 本次妊娠异常情况(如多胎妊娠、辅助生殖妊娠等)3妇产科疾病及手术史3.1 生殖道畸形3.2 子宫肌瘤或卵巢囊肿5cm3.3 阴道及宫颈锥切手术史3.4 宫、腹腔镜手术史3.5 瘢痕子宫(如子宫肌瘤挖除术后、子宫肌腺瘤挖除术后、子宫整形术后、宫角妊娠后、子宫穿孔史等)3.6 子宫附件恶性肿瘤手术史4家族史4.1 高血压家族史且

21、孕妇目前血压140/90mmHg4.2 糖尿病(直系亲属)4.3 凝血因子缺乏4.4 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遗传性高脂血症、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等)5既往疾病及手术史5.1 各种重要脏器疾病史5.2 恶性肿瘤病史5.3 其他特殊、重大手术史、药物过敏史6辅助检查*6.1 血红蛋白110g/L6.2 血小板计数 100109/L6.3 梅毒筛查阳性6.4 HIV筛查阳性6.5 清洁中段尿常规异常(如蛋白、管型、红细胞、白细胞)持续两次以上6.6 尿糖阳性且空腹血糖异常(妊娠24周前7.0mmol/L;妊娠24周起5.1mmol/L)6.7 血清铁蛋白20g/L7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7.1 提示心

22、血管系统及呼吸系统疾病:7.1.1 心悸、胸闷、胸痛或背部牵涉痛、气促、夜间不能平卧7.1.2 哮喘及哮喘史、咳嗽、咯血等7.1.3 长期低热、消瘦、盗汗7.1.4 心肺听诊异常;7.1.5 高血压BP140/90mmHg7.1.6 心脏病史、心衰史、心脏手术史7.1.7 胸廓畸形7.2 提示消化系统疾病:7.2.1 严重纳差、乏力、剧吐7.2.2 上腹疼痛,肝脾肿大7.2.3 皮肤巩膜黄染7.2.4 便血7.3 提示泌尿系统疾病:7.3.1 眼睑浮肿、少尿、蛋白尿、血尿、管型尿7.3.2 慢性肾炎、肾病史7.4 提示血液系统疾病:7.4.1 牙龈出血、鼻衄7.4.2 出血不凝、全身多处瘀点瘀

23、斑7.4.3 血小板减少、再障等血液病史7.4.4血栓病史:脑梗、四肢血栓等7.5 提示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疾病:7.5.1 多饮、多尿、多食7.5.2 烦渴、心悸、烦躁、多汗7.5.3 明显关节酸痛、脸部蝶形或盘形红斑、不明原因高热7.5.4 口干(无唾液)、眼干(眼内有磨擦异物感或无泪)等7.6 提示性传播疾病:7.6.1 外生殖器溃疡、赘生物或水泡7.6.2 阴道或尿道流脓7.6.3 性病史7.7 提示精神神经系统疾病:7.7.1 言语交流困难、智力障碍、精神抑郁、精神躁狂7.7.2 反复出现头痛、恶心、呕吐7.7.3 癫痫史7.7.4 不明原因晕厥史7.8 其他7.8.1 吸毒史备注:筛查

24、项目分为“必选”和“建议”两类,必选项目为对所有孕妇应当询问、检查的项目,带*的项目为建议项目,由筛查机构根据自身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提供。附件2-1 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妊娠期项目内容绿黄橙粉红红基本情况年龄18岁Y35岁-35岁Y40岁或18岁40岁-孕前BMI18.5BMI2525BMI2828BMI30或18.530BMI35BMI35Rh阴性血型或其他稀有血型非稀有血型-Rh阴性血型但抗D抗体滴度阴性满足任一条件者:1.Rh阴性血型但抗D抗体滴度阳性;2.其他稀有血型胸廓及脊柱畸形无畸形-有畸形,但心肺功能正常有畸形伴心肺功能不全-精神病无-有精神病史,病情控制良好,5年内无发病有

25、精神病史,近3-5年内曾发病近3年内发病智力低下无轻度智力低下-中度智力低下重度智力低下遗传病史无单方或双方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产前筛查无异常产前筛查有异常但产前诊断无异常产前诊断异常-产道异常无-生殖道畸形;骨盆异常-瘢痕子宫无-仅一次子宫下段剖宫产术史且要求再次剖宫产,且无其他子宫手术史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1.非剖宫产的子宫手术史;2.瘢痕子宫要求阴道试产;3.古典式剖宫产史;4.剖宫产史2次-盆腔手术史无-盆腔手术史盆腔手术史3次-妊娠方式自然妊娠-辅助生殖技术妊娠-不良孕产史无-各类流产2次;异位妊娠史;滋养细胞疾病史等各类流产3次;围产儿死亡史;早产史;出生缺陷儿史;产后出血史-吸

26、毒无-吸毒史现吸毒-项目内容绿黄橙粉红红妊娠并发症胎位异常无-单纯臀位臀位(单纯臀位除外);横位-胎儿畸形无-有胎儿畸形但放弃胎儿非致死性畸形需产儿科合作管理者非致死性畸形需产时宫外治疗先兆早产无-孕周34周32周孕周34周孕周32周宫颈机能不全无-经阴道宫颈环扎-经腹腔镜宫颈环扎延期妊娠41周-41周孕周42周孕周42周-胎膜早破足月胎膜早破-34周胎膜早破32周孕周34周胎膜早破;32周胎膜早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无-34周发生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除外重度子痫前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1.32-34周之间发生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34周发生的重度子痫前期32周发生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无

27、-低置胎盘前置胎盘(除外凶险性前置胎盘和植入性胎盘)凶险性前置胎盘或植入性胎盘妊娠期糖尿病无-妊娠期糖尿病-A1级妊娠期糖尿病-A2级妊娠期糖尿病伴酮症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无-轻度ICP重度ICP-羊水过多无-羊水过多羊水过多出现压迫症状-羊水过少无-羊水过少-双(多)胎妊娠无-明确为双绒毛膜双羊膜囊双胎妊娠(DCDA)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1. 双绒毛膜双羊膜囊双胎妊娠(DCDA)有母胎并发症;2.其他双胎妊娠(除外DCDA);3.3胎妊娠巨大儿无-有巨大儿分娩史,但本孕估计无巨大儿本孕估计巨大儿(有B超辅助检查支持)-胎儿生长受限无-胎儿生长受限-妊娠剧吐无-妊娠剧吐不伴代谢紊乱妊

28、娠剧吐伴代谢紊乱-原因不明发热无-发热3天发热3-7天发热7天项目内容绿黄橙粉红红妊娠合并症心血管系统疾病无-有心血管疾病史、动态临床心功能评估I、II级,且超声心动图动态评估心功能正常并经过上级综合医院心血管专科医生评估可耐受分娩病情程度超过粉红色级别呼吸系统疾病无上呼吸道感染治疗3天内好转者上呼吸道感染治疗3-7天内好转者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1.上呼吸道感染治疗7天以上未好转;2.下呼吸道感染治疗3天内好转,且血氧饱和度正常3.妊娠合并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哮喘、气胸、支气管扩张等病情程度超过粉红色级别消化系统疾病无肝炎病毒携带(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正常,病毒载量106copy/ml)转氨酶

29、升高3倍以内,但凝血功能、胆红素正常转氨酶升高大于3倍,但凝血功能、胆红素正常重型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消化道出血、急性脂肪肝、急性胰腺炎、肠梗阻等泌尿系统疾病无有泌尿系统疾病史,且目前尿常规、肾功能、血压正常现患急慢性泌尿系统疾病且尿蛋白(+),肾功能、血压正常现患泌尿系统疾病且尿蛋白(+),肾功能、血压正常病情程度超过粉红色级别内分泌系统疾病无-有甲状腺疾病史但病情稳定且甲状腺功能正常、无需用药甲状腺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系统疾病用药后控制正常或病情稳定,未出现并发症满足任一条件者:1.甲状腺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系统疾病用药后病情不稳定;2.出现并发症3.嗜铬细胞瘤等严重内分泌疾病血液系统疾病

30、无仅有妊娠期贫血,血红蛋白100g/L 仅有妊娠期贫血,血红蛋白70-100 g/L 无其他血液系统疾病如再障、白血病等,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1.血红蛋白60-70g/L;2.血小板80-100109/L 满足任一条件者:1.血红蛋白60g/L;2.血小板80109/L;3.有其他血液系统疾病如再障、白血病等血栓栓塞性疾病无-血栓栓塞性疾病(如下肢深静脉血栓、颅内静脉窦血栓等)项目内容绿黄橙粉红红妊娠合并症免疫系统疾病无-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等自身免疫性疾病,本孕病情稳定病情程度超过粉红色级别神经系统疾病无-有癫痫、重度肌无力等神经系统疾病,药物治疗后本孕病情稳定满足任一条件者:1.病情程度超过

31、粉红色级别2. 脑血管畸形及手术史肿瘤无妊娠合并子宫肌瘤(直径5cm),无并发症妊娠合并除外子宫肌瘤的其它妇科良性肿瘤(直径5cm),无并发症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1.妊娠合并妇科良性肿瘤(直径5cm );2.妊娠合并妇科良性肿瘤(直径1000ml)、羊水栓塞、胎盘早剥、子宫破裂、脐带脱垂、头位难产需阴道助产者、肩难产、会阴裂伤度以上、子宫内翻、产时宫内感染、茧状腹或盆腔严重粘连的剖宫产、第二产程紧急剖宫产、有催引产指征分娩者等。产后合并症、并发症严重高危产褥期中暑、产褥感染、晚期产后出血、血栓栓塞性疾病、产后抑郁症等。附件3 广州市助产机构监护类别条件分类监护类类类类类孕产妇保健监护范围分级为

32、绿色的孕产妇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分级为绿色、黄色、橙色的孕产妇分级为绿色、黄色、橙色、粉红色的孕产妇所有孕产妇产科负责人资质主治医师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医师主治医师以上或10年以上工作经验医师副主任医师以上副主任医师以上,15年以上工作经验主任医师以上新生儿病房配置原则上应达到类, 至少达到新生儿紧急救治基本设备配置要求*达到类以上达到类以上达到类以上达到类以上年分娩量300500不限不限床护比1:0.41:0.41:0.41:0.41:0.4医护比1:21:21:21:21:2注:1.根据广东省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粤卫200347号)和专家意见,新生儿紧急救治基本设备配置包括:辐射式新生

33、儿抢救台、负压吸引装置、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吸氧装置、脉搏氧饱和度仪、新生儿暖箱、经皮测黄疸监测仪器、新生儿窒息复苏设备、T组合复苏器等设备。2.紫色标识是指妊娠合并传染性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要求由相关医疗机构管理。附件4广州市严重高危妊娠孕产妇监测报告表序号项目121基本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住址联系电话配偶或近亲属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告日孕周预产期(或分娩日期)妊娠风险分级严重高危因素发现孕周分级1.粉红色,2.红色(请选择序号)2报告类别1.拒绝转诊;2.失访;3.病情危重、拒绝住院;4.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出院(请选择序号)(1)拒绝转诊拒绝原因(2)失访1.超过2周未复诊,2. 电话失联,3. 其他(请选择序号)(3)病情危重、拒绝住院拒绝住院原因(4)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出院分娩情况住院号是否分娩出院主要诊断出院前生命体征出院后拟去往何地3报告机构机构名称报告人报告人联系电话报告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