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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配电设备间距要求2配电设备间距要求?配电装置的布局应考虑设备搬运、检修、操作和试验方便。为了工作人员安全,配电装置以外需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配电室低压配电装置正面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时应不小于1.5m;双列布置时应不小于2m.其背面通道不小于1m,特殊情况可减为0.8m.通道上方有裸露带电体时,高度应在2.3m以上,否则应加屏护,屏护的最低高度为1.9m.室外变压器与四壁应留有适当距离,1000kW以下的为0.6m,1250kW以上的应不小于0.8m,而变压器到门的距离分别不小于0.8m和1m.室外安装变压器,其外廓与周围围栏或建筑物间距不小于0.8m.间距是指带电体
2、与地面之间,或与其他设备之间,与带电体之间必要的安全距离。例如,电压比较高的时候,如果靠得比较近,容易产生放电。在带电体与地面,或者与设备之间,或者带电体之间保持距离,就可以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例如,车辆行走的道路上方的电源线就必须考虑车辆通过的时候不能被刮蹭。 间距除用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外,还能起到防止火灾、防止混线、方便操作的作用。在低压工作中,最小检修距离不应小于0.1米 6.1 配 电 室6.1.1 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6.1.2 成列的和两端应与线及保护零线做。6.1.3 和控制室应能,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
3、进入的措施。6.1.4 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2 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3 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4 配电室的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5 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6 配电室内的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7 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8
4、的上端距不小于0.5m;9 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表6.1.4规定;10 配电室的建筑物和的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的;表6.1.4母线涂色相 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L1 (A) 黄 上 后 左L2 (B) 绿 中 中 中L3 (C) 红 下 前 右N 淡蓝 11 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12 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6.1.5 配电柜应装设,并应装设电流、。与计费不得共用一组。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及短路、过载、电器。电源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6.1.7 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6.1.8 配
5、电柜或停电维修时,应挂,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6.1.9 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配电室的设置1、 配电室的位置配电室的位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 靠近电源;(2) 靠近负荷中心;(3) 进、出线方便;(4) 周边道路畅通;(5) 周边环境灰尘少、潮气少、震动少、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无积水;(6) 避开污染源的下风侧和积水场所的正下方。2、 配电室的布置配电室的布置主要是指配电室内配电柜的空隙排列,规则如下:(1) 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和双列背靠背布置不应小于1.5米、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米,(2) 配电柜后
6、面的维修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0.8米,双列布置不小于1.5米,(3) 配电柜的侧面维修通道不应小于1米,(4) 配电室需要设值班室时、该室的边距水平距离不小于1米、并采取屏障隔离;(5) 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通道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5 米;(6) 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带电距离不小于75毫米;(7) 配电装置与顶面不小于0.5米(8) 配电室经常保持整洁、无杂物。3配电室的照明配电室的照明应包括二个独立照明系统、(1) 正式照明(2) 事故照明。配电箱开关标识排版一般要求: 1.1、配电箱、柜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GB7251、行业标准
7、、企业标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行标或企标(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 1.2、所有的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需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洽商)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 1.3、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生产样品,完后通知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方可全面生产。2、箱(柜)体部分:2.1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落地柜用2.0mm厚制作,及控制箱大于等于600mm的用2.0mm厚、小于60
8、0mm的用1.5mm厚制做。二层底板需用2mm厚。2.2 落地柜配活顶盖,配电箱不开敲落孔。 2.3 照明箱应设二层门,二层底板与箱体、柜体之间的安装螺栓不小于M5,二层底板返边与箱底不小于30mm。 2.4 (需填写)配电箱采用按锁,(需填写)箱、柜采用通用锁,每把锁配两把钥匙。 2.5配电箱、柜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好接地,配电箱、柜的门、敷板等处装设电器,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2.6、暗装箱箱体板厚低于3mm的在箱体左侧背后附一根通长-404,两端各长出箱体15cm。箱体板厚大于3mm的在箱体左侧背后上、下两端各焊(与箱
9、体焊接时的焊接长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一根-404,超出箱体15cm。暗装箱左、右两侧的中间上下各10cm处各敷设一根L40450角钢(已备安装时固定箱体使用)。2.7、配电箱体、柜体型号、材质、颜色由建设单位确定(并有文字签字记录)。 名人堂:众名人带你感受他们的史玉柱。2.8、所有配电柜均须配10#基础槽钢,基础槽钢的外径与配电柜下口外径一致(多台柜并列时10#基础槽钢应为一整体)。 2.9、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配电箱、柜相邻敷设时,箱、柜的高度、厚度应一致。厂方不清楚的可与施工方联系落实。(见附表) 2.10动力照明配电箱内,地排、零排、必须有预留压线位置,接地螺栓,不小于M10,镀锌螺栓,接地
10、点必须在箱体内左下角。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安装的安全距离有何要求?1、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 30 mm。2、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 15A,30mm,20-30A,50 mm,60A及以上,80mm。3、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间 25mm。4、电器进、出线瓷蕾(塑胶臂)孔至扳边 40mm。5、电器至板边 40mm。母排之间的电气间隙,、计量配电箱不小于5.5mm,、不小于8mm。v 屏护v 一般要求 材料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耐火性能 变配电设备应有完善的屏护装置v 线路间距 架空线路应避免跨越建筑物,必须跨越时,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v 临时线路间距 临时线路
11、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米,室外不低于.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米。 v 设备间距 变压器与四壁的间距应大于0.61.0米; 一般开关设备安装高度为1.31.5米; 拉线开关高度可取3米; 明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可取0.31.5米;v 检修间距 在高压无遮栏操作中,人体或工具与带电体的间距10KV以下应0.7米、 2035KV应 1.0米; 在线路上工作时,人体或工具与带电导线的间距10KV以下应1.0米、 35KV应 2.5米。v 室内外380V电力线路的安全间距布线方式距离(米)在居民区的架空线路距地面6非居民区的架空线路距地面5架空线路距建筑物的顶部
12、2.5室内电力线与蒸汽管线平 行0.5-1交 叉0.3室内电力线与暖、热水管平 行0.3交 叉0.1室内电力线与上下水管、压缩空气管线平 行0.1交 叉0.05人体遮拦和绝缘板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无遮拦 有遮拦 1及以下 0.10 10 0.70 0.35 35 1.00 0.60 110 1.50 1.50 220 3.00 3.00 41 外电线路防护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表412
1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m)40608010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表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kV)11 1035最小垂直距离 (m)607070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
14、符合表414规定。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 (kV)安全距离 (m)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4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41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
15、应达到IP30级。表416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kV)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离 (m)172025405060417 当本规范第41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418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熔焊支架,且不得热加工开孔。2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1321-1的规定,层间净距不应小于2倍电缆
16、外径加10mm,35kV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表1321-1 电缆支架层间最小距离(mm)注:h为槽盒高度。3 最上层电缆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最小净距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方配电柜、台、箱、盘时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且不宜小于表1321-1所列数再加80mm150mm;距其他设备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防护板。4 当设计无要求时,最下层电缆支架距沟底、地面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1321-2的规定。表1321-2 最下层电缆支架距沟底、地面的最小净距(mm)7 配电线路的敷设7.1 一般规定7.1.1 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条件:1 与场所环境的特征相适
17、应;2 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特征相适应;3 能承受短路可能出现的机电应力;4 能承受安装期间或运行中布线可能遭受的其他应力和导线的自重。7.1.2 配电线路的敷设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避免由外部热源产生的热效应带来的损害;2 应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因水的侵入或因进入固体物带来的损害;3 应防止外部的机械性损害;4 在有大量灰尘的场所,应避免由于灰尘聚集在布线上对散热带来的影响;5 应避免由于强烈日光辐射带来的损害;6 应避免腐蚀或污染物存在的场所对布线系统带来的损害;7 应避免有植物和(或)霉菌衍生存在的场所对布线系统带来的损害;8 应避免有动物的情况对布线系统带来的损害。7.1.3 除下列回
18、路的线路可穿在同一根导管内外,其他回路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导管内。1 同一设备或同一流水作业线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2 穿在同一管内绝缘导线总数不超过8根,且为同一照明灯具的几个回路或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7.1.4 在同一个槽盒里有几个回路时,其所有的绝缘导线应采用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7.1.5 电缆敷设的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1 布线系统通过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等建筑构件时,其孔隙应按等同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规定封堵;2 电缆敷设采用的导管和槽盒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9215.1、电气安装用电
19、缆槽管系统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1节:用于安装在墙上或天花板上的电缆槽管系统GB/T 19215.2和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041.1规定的耐燃试验要求,当导管和槽盒内部截面积等于大于710mm2 时,应从内部封堵;3 电缆防火封堵的材料,应按耐火等级要求,采用防火胶泥、耐火隔板、填料阻火包或防火帽;4 电缆防火封堵的结构,应满足按等效工程条件下标准试验的耐火极限。7.2绝缘导线布线()直敷布线7.2.1 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除建筑物顶棚及地沟内外,可采用直敷布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截面积不宜大于6mm2;2 护套绝缘导线至地面的
20、最小距离应符合表7.2.1的规定;3 当导线垂直敷设时,距离地面低于1.8m段的导线,应用导管保护;表7.2.1 护套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布线方式最小距离水平敷设屋内2.5屋外2.7垂直敷设屋内1.8屋外2.74 导线与接地导体及不发热的管道紧贴交叉时,应用绝缘管保护;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应用钢管保护;5 不应将导线直接埋入墙壁、顶棚的抹灰层内。()瓷夹、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7.2.2 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和挑檐下的屋外场所,可采用瓷夹或塑料线夹布线 。7.2.3 采用瓷夹、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屋外布线时,其导线至地面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表7.2
21、.1的规定。7.2.4 采用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屋外布线时,其导线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2.4的规定。表7.2.4 屋内、屋外布线的导线最小间距支持点间距(m)导线最小间距(mm)屋内布线屋外布线1.5501001.5,且3751003,且61001506,且101502007.2.5 导线明敷在屋内高温辐射或对导线有腐蚀的场所时,导线之间及导线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7.2.5的规定。表7.2.5 导线之间导线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固定点间距(m)最小净距(mm)1.5751.5,且31003,且615062007.2.6 屋外布线的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2.6
22、的规定。表7.2.6 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mm)布线方式最小间距水平敷设时的垂直间距在阳台、平台上和跨越建筑物顶2500在窗户上200在窗户下800垂直敷设时至阳台、窗户的水平间距600导线至墙壁和构架的间距(挑檐下除外)35()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布线7.2.7 对金属导管、金属槽盒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布线。7.2.8 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应采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布线。7.2.9 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应敷设在同一金属槽盒内或穿于同一根金属导管内。7.2.10 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布线,金属导管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5mm;名敷于潮湿场所或直接埋于素
23、土内的金属导管布线,金属导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041.1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有关规定;当金属导管有机械外压力时,金属导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041.1中耐压分类为中型、重型及超重型的金属导管的规定。7.2.11 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下方。当有困难时,亦可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上方,其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1 )敷设在热水管下方时,不宜小于0.2m;在上方时,不宜小于0.3m;2 )敷设在蒸汽管下方时,不宜
24、小于0.5m;在上方时,不宜小于1.0m;对有保温措施的热水管、蒸汽管,其净距不宜小于0.2m。2 当不能符合本条第1款要求是,因采取隔热措施。3 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m。4 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将金属导管与金属槽盒敷设在水管的上方。5 管线互相交叉时的净距,不宜小于平行的净距。7.2.12 暗敷于地下的金属导管不应穿过设备基础;金属导管及金属槽盒在穿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采取防止伸缩或沉降的补偿措施。7.2.13 采用金属导管布线,除非重要负荷、线路长度小于15m、金属导管的壁厚大于等于2mm,并采取了可靠地防水、防腐蚀措施后,可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外,不宜在屋外直接埋地
25、敷设。7.2.14 同一路径无妨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管或金属槽盒内。金属导轨或金属槽盒内导线额总截面积不宜超过其截面积的40%,且金属槽盒内载流量导线不宜超过30根。7.2.15 控制、信号等非电力回路导线敷设于同一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内时,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其截面积的50%。7.2.16 除专用接线盒内外,导线在金属槽盒内不应有接头。有专用接线盒的金属槽盒宜布置在易于检查的场所。导线和分支接头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该点槽盒内截面积的75%。7.2.17 金属槽盒垂直或倾斜敷设时,应采取防止导线在线槽内移动的措施。7.2.18 金属槽盒敷设的吊架或支架,宜在下列部位设置:1 直线段宜
26、为2m 3m或槽盒接头处;2 槽盒首端、终端及进出接线盒0.5m处;3 槽盒转角处。7.2.19 金属槽盒的连接处,不得设在穿越楼板或墙壁等孔处。7.2.20 有金属槽盒引出的线路,可采用金属导管、塑料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金属软导管或电缆等布线方式。导线在引出部分应有防止损伤的措施。()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7.2.21 敷设在正常环境屋内场所的建筑物顶棚内或暗敷于墙体、混凝土地面、楼边垫层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边内时,可采用基本型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明敷于潮湿场所或直埋地下素土内时,应采用防水型可弯曲金属导管。7.2.22 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7.2.
27、23 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其与热水管、蒸汽管或其他管路同侧敷设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2.11条的规定。7.2.24 暗敷于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内的可弯曲金属导管,其表面混凝土覆盖层不应小于15mm。7.2.25 可弯曲金属导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应采取保护措施。7.2.26 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导管的金属外壳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且不应利用导管金属外壳做接地线。7.2.27 暗敷于地下的可弯曲金属导管的管路不应穿过设备基础。()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7.2.28 正常环境下大空间且隔断变化多、用电设备移动性大或敷有多功能线路的屋内场所,宜采用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且应暗敷于
28、现浇混凝土地面、楼板或楼板垫层内 。7.2.29 采用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时,应将同一回路的所有导线敷设在同一槽盒内。7.2.30 采用地面内安装金属槽盒布线时,应将电力线路、非电力线路分槽或增加隔板敷设,两种线路交叉处应设置有屏蔽分线板的分线盒。7.2.31 有配电箱、电话分线箱及接线端子箱等设备引至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的线路,宜采用金属管布线方式引入分线盒,或以终端连接器直接引入槽盒。7.2.32 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出线口和分线盒不应突出地面,且应做好防水密封处理。()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7.2.33 有酸碱腐蚀介质的场所宜采用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但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
29、明敷。7.2.24 布线用塑料导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电缆导管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041.1中非火焰蔓延型塑料导管;布线用塑料槽盒,应符合现行国脚标准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9215.1中非火焰蔓延型的有关规定。塑料导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应选用中等机械应力以上的导管,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7.2.35 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不宜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7.2.36 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应符合本规范第7.2.14条、第7.2.15条和第7.2.16条的有关规定。7.3 钢索布线7.3.1 钢索布线在对钢索有腐蚀的场所,应采取防腐蚀的措
30、施。7.3.2 钢索上绝缘导体至地面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2款的规定。7.3.3 钢索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屋内的钢索布线,采用绝缘导体明敷时,应采用瓷夹、塑料夹、鼓形绝缘子或针式绝缘子固定;采用护套绝缘导线、电缆、金属导管及金属槽盒或塑料导管及塑料槽盒布线时,可将其直接固定于钢索上;2 屋外的钢索布线,采用绝缘导线明敷时,应采用鼓形绝缘子、针式或碟式绝缘子固定;采用电缆、金属导管及金属槽盒布线时,可将其直接固定于钢索上。7.3.4 钢索布线所采用的钢索的截面积,应根据跨距、荷重和机械强度等因素确定,且不宜小于10mm2.钢索固定件应镀锌或涂防腐漆。钢索除两端拉紧外,跨距大的应
31、在中间增加支持点,其间距不宜大于12m。7.3.5 在钢索上吊装金属导管或塑料导管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持点之间及支持点与灯头盒之间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7.3.5的规定;表7.3.5 支持点之间及支持点与灯头盒之间的最大间距(mm)布线类别支持点之间支持点与灯头盒之间金属导管1500200塑料导管10001502 吊装接线盒和管道的扁钢卡子宽度,不应小于20mm;吊装接线盒的卡子,不应少于2个。7.3.6 钢索上吊装护套绝缘导体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铝卡子直敷在钢索上时,其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500mm;卡子距接线盒的间距不用大于100mm;2 采用橡胶和塑料护套绝缘导线时,接
32、线盒应采用塑料制品。7.3.7 钢索上采用瓷瓶吊装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1.5m;2 线间距离,屋内不应小于50mm;屋外不应小于100mm;3 扁钢吊架终端应加拉线,其直径不应小于3mm。7.4 裸导体布线7.4.1 除配电室外,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2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网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板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7.4.2 裸导体与需经常维护的管道同侧敷设时,裸体应敷设在管道的上方。7.4.3 裸导体与需
33、经常维护的管道以及与生产设备最凸处部位的净距不应小于1.8m;当其净距小于等于1.8m时,应加遮栏。7.4.4 裸导体的线间及裸导体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7.2.5的规定。硬导体固定点的间距,应符合在通过最大短路电流时的动稳定要求。7.4.5 桥式起重机上方的裸导体至起重机平台铺板的净距不应小于2.5m;当其净距小于等于2.5m,其裸导体下方应装设遮栏。除滑触线本身的辅助导线外,裸导体不宜与起重机滑触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7.5 封闭式母线布线7.5.1 干燥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屋内场所,可采用封闭式母线布线。7.5.2 封闭式母线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平敷设时,除电气专用房间
34、外,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2m;垂直敷设时,距地面1.8m以下部分应采取防止母线机械损伤措施。母线终端无引出线和引入线时,端头应封闭。2 水平敷设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进线盒及末端悬空时,应采用支架固定。3 垂直敷设时,在通过楼板处应采用专用附件支撑,进线盒及末端悬空时,应采用支架固定。4 直线敷设长度超过制造厂给定的数值是,宜设置伸缩节。在封闭式母线水平跨越建筑物的伸缩缝或沉降缝处,应采取防止伸缩或沉降的措施。5 母线的插接分支点,应设在安全级安装维护方便的地方。6 母线的连接点不应再穿过楼板或墙壁处。7 母线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7.5.3 封闭式
35、母线外壳及支架应可靠接地,全长应不少于2处于接地干线相连 。7.6 电缆布线()一般规定7.6.1 电缆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使用电缆不易受到机械、震动、化学、地下电流、水锈蚀、热影响、蜂蚁和鼠害等损伤;2 应便于维护;3 应避开场地规划中的施工用地或建设用地;4 应使电缆路径较短。7.6.2 露天敷设的有塑料或橡胶外护层的电缆,应避免日光长时间的直晒;当无法避免时,应加装遮阳罩或采用耐日照的电缆。7.6.3 电缆载屋内、电缆沟、电缆隧道和电气竖井内明敷时,不应采用易延燃的外保护层。7.6.4 电缆不应再易燃、易爆及可燃的气体管道或液体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在这类
36、隧道或沟道内敷设电缆时,应采取防爆、防火的措施。7.6.5 电力电缆不宜在有热力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需要敷设时,应采取隔热措施。7.6.6 支承电缆的构架,采用钢制材料时,应采取热镀锌或其他防腐措施;在有较严重腐蚀的环境中,应采取向适应的防腐措施。7.6.7 电缆宜在进户处、接头、电缆头处或地沟及隧道中留有一定长度的余量 。()电缆在屋内敷设7.6.8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水平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7.6.9 屋内相同的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除敷设在托盘
37、、梯架和槽盒内外,电缆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并列明敷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7.6.10 在屋内架空明敷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当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房屋内明敷的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7.6.11 钢索上电缆布线吊装时,电力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75m;控制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6m。7.6.12 电
38、缆载屋内埋地穿管敷设,或通过墙、楼板穿管时,其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7.6.13 除技术夹层外,电缆托盘和梯架距店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5m。7.6.14 电缆在托盘和梯架内敷设时,电缆总截面积与托盘和梯架横断面面积之比,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7.6.15 电缆托盘和梯架水平敷设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且支撑点间距宜为1.5m3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m。7.6.16 电缆托盘和梯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控制电缆间不应小于0.20m;2 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0.30m;3 非电力电缆与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0.5
39、0m;当有屏蔽盖板时,可为0.30m;4 托盘和梯架上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0.30m。7.6.17 几组电缆托盘和梯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时,各相邻电缆托盘和梯架间应有满足维护、检修的距离。7.6.18 下列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托盘和梯架上:1 1kV以上与1kV及以上的电缆;2 同一路径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3 应急照明与其他照明的电缆;4 电力电缆与非电力电缆。7.6.19 本规范第7.6.18条规定的电缆,当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托盘和梯架上时,应采用金属隔板隔开。7.6.20 电缆托盘和梯架不宜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管道的下方;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当气体比重大
40、于空气是,电缆托盘和梯架宜敷设在其上方;当气体比重小于空气时,宜敷设在其下方。电缆托盘和梯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7.6.20的规定。表7.6.20 电缆托盘和梯架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净距(m)管道类别平行净距交叉净距有腐蚀性液体、气体的管道0.50.5热力管道有保温层0.50.3无保温层1.00.5其他工艺管道0.40.37.6.21 电缆托盘和梯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封堵。7.6.22 金属电缆托盘、梯架及支架应可靠接地,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相连。()电缆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7.6.23 电缆载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时,其通道宽度和支架层间垂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41、7.6.23的规定。表7.6.23 通道宽度和电缆支架层间垂直的最小净距(m)项目通道宽度支架层间垂直最小净距两侧设支架一侧设支架电力线路控制线路电缆隧道1.000.900.200.12电缆沟沟深0.600.300.300.150.12沟深0.600.500.450.150.127.6.24 电缆隧道和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排水沟的坡度不应小于0.5%,并应设集水坑,积水可经集水坑用泵排出。当有条件时,积水可直接排入下水道。7.6.25 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应敷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当两侧均有支架时,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于不同侧支架上
42、。7.6.26 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350mm;在电缆隧道内不宜大于500mm。7.6.27 电缆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时,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7.6.27的规定。表7.6.27 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m)敷设方式水平敷设垂直敷设塑料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1.01.5控制电缆0.81.0钢丝铠装3.06.07.6.28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7.6.29 电缆沟或电缆隧道,不应设在可能流入熔化金属液体或损害电缆外护层和护套的地段。7
43、.6.30 电缆沟盖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或钢盖板。钢筋混凝土盖板的重量不一超过50kg,钢盖板的重量不宜超过30kg。7.6.31 电缆隧道内的净高不应低于1.9m。局部或与管道交叉处净高不宜小于1.4m。隧道内应采取通风措施,有条件时宜采用自然通风。7.6.32 当电缆隧道长度大于7m时,电缆隧道两端应设出口;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75m时,尚应增加出口。人孔井可作为出口,人孔井直径不应小于0.7m。7.6.33 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应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 时,应采取安全措施。7.6.34 与电缆隧道无关的管线不得穿过电缆隧道。电缆隧道和其他地下管线交叉时,应避免隧道局部
44、下降。()电缆埋地敷设7.6.35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沿同一路径敷设的电缆数量不宜超过6根。7.6.36 电缆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700mm;当直埋在农田时,不应小于1m。在电缆上下方应均匀铺设砂层,其厚度宜为100mm;在砂层应覆盖混凝土保护板等保护层,保护层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7.6.37 在寒冷地区,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手条件限制不能深埋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7.6.38 电缆通过下列地段应穿管保护,穿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1 电缆通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散水坡、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2 电缆通过铁路、道路处和可能受
45、到机械损伤的地段;3 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200mm处的部分;4 电缆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7.6.39 埋地敷设的电缆间及其与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7.6.40 电缆与建筑物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埋设在建筑物的散水坡外。电缆引入建筑物时,其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100mm。7.6.41 电缆与热力管沟交叉,当采用电缆穿隔热水泥管保护时,其长度应伸出热力管沟两侧各2m;采用隔热保护层时,其长度应超过热力管沟两侧各1m。7.6.42 电缆与道路、铁路交叉时,应穿管保护,保护管应伸出路基1m。7.6.43 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盒下面应垫混凝土基础板,其长度以超过接头保护盒两端0.6m0.7m。()电缆在多孔导管内敷设7.6.44 电缆在多孔导管内的敷设,应采用塑料护套电缆或裸铠装电缆。7.6.45 多孔导管可采用混凝土管或塑料管。7.6.46 多孔管应一次留足备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