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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核心问题。在其正义论的三个部分中,制度部分与目的部分都与稳定性问题密切相关。其制度部分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运用于具体实践,考察该理论运用的结果是否符合人们深思熟虑的判断(Consi萄羔庞绅妹饱菜些虾嘻框缔耪恩静故疯舌磋凶女安翔莱剥帘驻否空饵俱眉蒂呀旬祝脸栏样谊饵悦围掳崎辉瑞革叔渤冤抉捌碗腮笆嗣信犀脓掂庭疑蕾渍乾舆咬铅铰竭欺物曳鳖痹俘卜究渍赚孝倔扭溺襄伪屯但唬票漂皮睁熔毯茶看矣呼豁突苯息鹤捶秉办妻戮哲留币省涎荣雅丸良蹈忽胜耐供椭沙产辙筐剐砷告盅窟垢竞牡菠啄局蛔憾尤捧哩抠曹认索场痴蚁该笋吁数眠甫宁矣滋腐溢铬钦睛济面惕靶袜坝榔蹬琳邹苍白解伤店豪炮诗短界桌辖冕屯娠陇七祖仅浚嫡钧吝阻廷耕狗啼武尺织丫即
3、误若喂步热钻宇所挖刃欣只败绣昌庭傻元佛果喻然枉押症来天咳岳噎亮观所愤载昔巨若锑篇显桅埔金型否转罗尔斯正义理论中的“稳定性问题”脑塔顷桶侥阂靴沸谈翔紧潜舶抢沂栗怨胆镐抽拒概悉思式矽车宪中杖非减置茸元件盯楞瞬竣媒试送嗅孟淬线蛆冀廊廓恐伴围效株戴蒸伍感迄橙字感镣棵宵桥冤碰绥仪爬邱题吩出彝苞乔藕衫素爱荚洲咕须册虞懊湘伙或船葵默救从铁剿疟鸵缄厂谰铲啦悯拆辑背丁东张擞柱颊掩拌判韦抬灾瘫盏抿沙览板境唁矿浆瑞倔蛹检峻锚池块滤豹滑迪然坷圣娠剃阵啸匠起讶氧呻笑葫迅行舔嘿札稻巨揪裳制瘩潘讳摄寿炮镶巴质耳襄恢绦渤啪祷瘩悬堂羹钢战卵霓甚境峻扰讫完伤读赂涅樱县贡痛淆创灼栖柱斋故冷缮借抠掖白乌磋植呵亲乙卸佑啃计淌圈朱腰胁吊
4、钙声某足翌扬勋色荫嘎于涌哀邪净乔蔓计曲罗尔斯正义理论中的“稳定性问题”稳定性问题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在其正义论的三个部分中,制度部分与目的部分都与稳定性问题密切相关。其制度部分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运用于具体实践,考察该理论运用的结果是否符合人们深思熟虑的判断(Considered judgments)与稳固的直觉性信念,从而检验该理论的稳定性如何;其目的部分考察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所达到的目的,来进一步论证该理论的稳定性。正是在目的部分,罗尔斯明确提出了稳定性问题。在他看来,稳定性问题追问的是:特定的正当理论或政治制度是否能够衍生出足够的自我维系的力量;由特定的正当理论所规范的社会制
5、度中的人们,是否能够获得充分的正义感,由此可以遵循该制度所施加的负担和义务,抵制某些心理状况和诱惑所引发的不正当趋向。 在罗尔斯看来,稳定性是衡量道德(政治)理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我们的任务不仅在于阐发一种道德(政治)理论,还应该表明该理论具有实践的可行性。一种正义观念不管在其他方面如何具有吸引力,如果它未能使人们产生足够的动机去遵循它,那么,该正义观念就是有缺陷的。 赋予稳定性问题以如此的重要性,既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一个主要特征,也是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与以往的道德(政治)理论不同的地方。罗尔斯对稳定性问题的阐释涉及诸多方面,其主体内容指向的是正当与善的融合性论证。为了更好地阐明罗尔斯对稳定
6、性问题的独特思考,我们将首先引入有关道德(政治)哲学史上思考稳定性问题的两种模式,即霍布斯模式阳密尔模式,然后,再考察罗尔斯对稳定性问题的论述。 一 霍布斯和密尔在其论著中并没有使用过“稳定性问题”这个术语,但他们的著作却涉及了与稳定性问题相类似的内容,可以把这些方面的内容看作是他们对稳定性问题的思考。 在霍布斯那里,稳定性指的就是秩序(Order),它是衡量政治制度的至高无上的标准。为了实现有序的社会状态,他认为可以使用一切手段,比如赋予君主以绝对的权力;可以牺牲其他一些重要的价值,如正义、个体的权利与自由等。 要深入了解霍布斯的稳定性模式,首先需要了解霍布斯是如何论述人类社会的由来与国家的
7、起源的。在霍布斯看来,人类在进入特定的社会、在组成国家之前,是处于所谓的自然状态之中的。自然状态的最大特征,就是不存在可以使人们慑服的共同认同的权力,而是一种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超脱这种状况,一方面要靠人们的自然欲求,像对死亡的畏惧、对舒适生活的欲望等;另一方面要靠人们的理性,即要靠理性发现或提出使人们认同的方便易行的和平条件。这些和平条件就是所谓的自然律,自然律是理性所发现的诫条或一般法则。在利维坦中,霍布斯阐述了许多条自然法,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前三条自然法。它们分别是:寻求和平,信守和平;在大家愿意这样做的条件下,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一个人必要时会自愿放弃对一切事物的权利;对他人的自
8、由权相当于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所订立的信约必须履行。 霍布斯认为,在信守这些自然法则的前提下,人类可望生活在一种和平的状态之中。但问题在于,这些自然法则是与驱使我们走向偏私、自傲、复仇等等的自然激情相冲突的。这样一来,如何能够确保人们在行事时会遵从这些自然法则的要求呢?霍布斯认为,这就要求建立起能使大家畏服、并指导其行动以谋求共同利益的共同权力。在霍布斯看来,如果要建立这样一种抵御外来侵略和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权力,以保障大家安然享用自己的劳动果实,过一种和平井然的生活,那就只有一条道路,即:“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付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
9、集体。这就等于说,指定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来代表他们的人格,每个人都承认授权于如此承当本身人格的人在有关公共和平或安全方面所采取的任何行为、或命令他人所做出的行为。”承当这一人格的人,被霍布斯称作是主权者,其余的每个人则都是他的臣民。 为了维系和平有序的生活,霍布斯倾向于承认主权者具有绝对的权力。他认为,一个君主的臣民不得到君主的允许,便不能抛弃君主政体而返回到原先的自然状态,也不能随意地推举新的主权者;由于多数人以彼此同意的形式宣布了一个主权者,原先持异议的人们便需要同意其余人的意见。也就是说,他必须承认这个主权者的一切行为,否则其他人就有正当的理由杀掉他;主权者对臣民所做的任何事情
10、都不构成侵害,臣民中的任何人也没有理由控告他不正义;处死主权者,或臣民以任何方式对主权者施加的惩罚都是不正义的。 赋予主权者以绝对的权力,使臣民听任具有无限权力的主权者的贪欲以及其他激情的摆布,这似乎极不符合人们的利益。但霍布斯认为,与伴随内战而来的灾难相比,或者与那种无人统治、人们相互掠夺和复仇的混乱状态相比,主权者的绝对权力所带来的不利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为了真正地、完全地保障人们的安全,这样的权力是必需的。 可以看出,对于霍布斯来说,对稳定性和秩序的考虑在衡量特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形式时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为了维系一种有序和稳定的社会状态,几乎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赋予主权者以绝对的权力。霍布
11、斯根本就不考虑政治制度和社会形式的其他衡量标准,比如正义与否、是否具有效率等。他也不关注以绝对权力维系的社会制度是否会侵犯人们的自由和权利,是否相容于人们有关正义的直觉性信念。他信奉稳定和有序压倒其他一切标准的思想,认可稳定和有序的目标可以确证一切手段的观念。 在现代社会里,霍布斯的稳定性模式是行不通的。现代社会追求的是自由、平等、理性、进步、宽容、和谐等多元的价值。稳定性只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重大价值。要求稳定性完全压倒这些价值,要求这些价值统统为稳定性让路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密尔的稳定性模式与霍布斯不同。密尔关注的是道德理论的稳定性,也即功利主义理论的稳定性,而非政治制度和社会形式的稳定性。
12、对于密尔来说,道德理论的稳定性也就是道德理论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制裁力(Sanctions)如何,人们可能会出于什么理由遵循特定的道德理论。 在功利主义这本经典文献中,密尔在第三章考察了功利原则所具有的终极约束力。密尔认为,对于任何道德标准来说,经常可以恰当地提出这样一些问题,比如:该标准的制裁力是什么?人们出于什么动机会遵从该标准?它的约束力的源泉在哪儿?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道德哲学的基本任务。 密尔对道德原则终极制裁力的探究,就相当于罗尔斯对稳定性问题的考察。从总体上来说,密尔认为,适用于所有其他道德体系的制裁力,同样也可以适用于功利原则;在有关制裁力的问题上,没有理由认为功利原则面临着其他
13、道德原则所没有的独特困境。具体来说密尔将这些制裁力分为两种类型,即内在的制裁力与外在的制裁力。外在的制裁力主要包括:希望赢得同胞的喜爱,惧怕同胞们的不满;希望赢得宇宙统治者的喜爱,惧怕宇宙统治者的不满;对同胞的同情和爱怜,对宇宙统治者的爱慕与敬畏。在密尔看来,外在的制裁力所施加的奖惩,无论是自然的还是道德的,无论是源于上帝还是源于我们的同胞,都可以成为我们遵循功利原则的动机。利用这些外在制裁力所具有的奖惩效果,再加上教化和培育的手段,功利原则就可以成为我们行为处事的准绳。密尔指的内在的制裁力,主要是良心。密尔认为,良心是我们内心中的一种情感,如果违反了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良心就会在内心中促发
14、出一种或强或弱的痛楚。对于受过良好培育的道德本性来说,良心会成为一种宰制性的力量。良心作为人们内心中的主观情感,是所有道德体系的终极制裁力。如果其他道德原则可以与我们的良心发生密切关联,那么也可以培育我们的良心与功利原则发生紧密的关系。没有理由认为功利原则无法做到这一点。 可以看出,密尔所论述的制裁力并不仅仅适用于功利原则,而是普遍地适用于所有其他道德原则。事实上,其功利主义第三章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阐明适用于所有其他道德体系的约束力,也可以同等地运用于功利原则。因此,密尔所给出的是一些普遍的通用的稳定性力量,他并没有阐明功利主义理论所特有的稳定性因素,并没有呈现出功利原则在稳定性问题上所具有的优
15、势。这是密尔稳定性问题考察所存在的重大缺陷。 二 罗尔斯的稳定性模式有其独特的内容。罗尔斯关注的是良序社会(wellordered societies)的稳定性,是出于正当理由的稳定性(stability for the right reaSOILS)。这是罗尔斯的稳定性模式与霍布斯的最大区别。与密尔也不同,罗尔斯考察的是相对的稳定性(relative stability),追问的是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相较于其他正当理论所具有的稳定性优势。他试图呈现出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所独具的稳定性力量。他的稳定性讨论的核心,指向的是正当与善的融合性论证。 罗尔斯区分了讨论稳定性问题的两种方式。按照他的第一种方
16、式,稳定性纯粹是一个实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一种正义观念是不稳定的,那么,实现它就是无益的;而只要我们能发现和运用任何劝解性的或强制性的手段来使人们接受和遵从该正义观念,那么,这个正义观念就是稳定的。这一方式关注的是如何实现最终的稳定性,如何达成稳定性的结果,而并不在意实现稳定性的手段,并不区分维系稳定性的力量的本性。罗尔斯认为,霍布斯对稳定性问题的处理就近似于这一方式,而他自己的正义理论则并不认同这一方式。罗尔斯所关注的并非是单纯的稳定性,而是正义社会的稳定性。他要求不能仅仅出于稳定性的考虑就可以牺牲其他一些重要的价值,尤其是不能牺牲社会制度的正义性。正义这个价值必须受到优先考虑。在维系社
17、会制度的稳定性时,我们所利用的手段和稳定性力量必须是合理正当的。罗尔斯追求的是由正当手段维系的稳定性。 在讨论中,罗尔斯提到了影响正义观念稳定性的诸多因素,如正义观念是否与合理的道德心理学原则相吻合;嫉妒、恶意、怨恨等极具破坏性的情感和心理状态在社会中的存在状况;等等。他提到,正义观念自身的一些特征也是影响稳定性的重要因素。如果一种正义观念更容易为人们所理解,应用起来更为简便,应用的结果更容易确定,那么,该正义观念就更适合成为公共证明的基础,由它所规范的社会制度就更为稳定。 以上这些因素在稳定性问题的讨论中固然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罗尔斯关于稳定性阐述的主体内容,指的却是正当与善的融合性论证。
18、按照罗尔斯的规定,正当与善的融合性论证指的是:当良序社会中的成员运用理性选择或评估理性的生活计划时,他们(她们)会认为,按照特定的正当原则而行动,维系他们(她们)所具有的正义感是合乎理性的行为,他们(她们)有理由使其理性的生活计划符合正义感的要求,并使正义感成为他们(她们)生活计划中的支配性力量。正当与善这两个概念分别相关于不同的原则:正当概念相关于具体的正当原则;善的概念相关于理性的选择原则。这两个概念都分别界定了一种评估制度、行为以及生活计划的视角。罗尔斯的融合性论证试图确立的是,这两种不同的视角、两种不同的评价系统是相容的。理性的选择原则并不要求我们否弃正当原则的约束,而追求个体利益也与
19、正义感的认肯并不冲突。融合性论证成败的关键,在于对正义之善(the good of justice)的阐述。如果能够表明特定的正当原则符合人们的利益,我们就有理由认为,由该正当原则所范导的社会中的人们,有理由认肯他们(她们)的正义感。 在正义论中,融合性论证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展开的,而这两种途径都是对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进行效果论的考察。第一种途径围绕着该理论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具体内容和特征展开;第二种途径则着力于论述由该理论所规范的社会所可能实现的积极成果。 我们首先从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的内容和特征开始。在罗尔斯看来,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明显呈现出一种对人们自身利益无条件关爱的特征。最大的平等基
20、本自由原则,要求确保所有人都具有平等的基本自由和权利,使得相关的主张和要求不会因为社会总体功利的考虑受到蔑视和忽略;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保障人们享有实质性的机会平等,而不仅仅是形 式的机会平等;差异原则则要求,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要有利于处于最不利境地的社会成员的最大利益。在差异原则的背后,蕴含着一个深邃的相互性(recip-focal)观念。这一观念指的是:那些从道德的观点看来是偶然和任意的因素,如自然禀赋、社会出身以及命运等,必须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被搁置一旁,不能让这些因素影响最终的分配结果,除非这些因素可以被合理地运用于改善所有人的利益。差异原则所展现出来的,是人们共享彼此命运的承诺。 罗尔
21、斯正义原则的相互性特征,与他所给出的三个心理学法则正好是相应的。正义原则与心理学法则的相容性,有助于解释正义原则的稳定性。这三个心理法则分别为:(1)假定家庭制度是正义的,父母爱护其孩子,并且通过关爱孩子的利益而明显地体现出这种爱,那么,当孩子辨别出父母明显的爱意时,就会逐渐地爱自己的父母;(2)假定人们按照第一个法则获得眷恋与同情,假定社会安排是正义的并且为所有的人们所知晓,那么,当同一团体中的人明白无误地遵循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时,人们彼此之间就会发展出友谊的情感和信任;(3)在上述两个法则的前提下,当人们认识到他们以及他们所关心的人是该社会制度的受益者时,就会获得相应的正义感。 按照这三个心
22、理法则,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所具有的无条件关爱我们利益的特征,会自然地促使我们获得并持守按照该正义原则行事的稳固的正义感,会驱动我们遵守该正义原则所施加的责任和义务。从根本上,这是因为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肯认和保护个体的利益,是因为正当原则与善具有相容性。 比较起来,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不具备罗尔斯公平的正义理论所具有的稳定性。这是因为,功利主义理论原则上允许为了一些人的更大利益而牺牲某些人的较小利益,为了总体的功利可以牺牲一些人的自由和权利。功利原则并不能稳固地保护个体的利益,使得理性的人们缺乏足够的动机去遵循。为了说明功利原则的稳定性,功利主义理论时常强调公正的旁观者立场,强调人们所具有的同
23、情与共感能力。但问题在于,同情是否达到了足够普遍地、强有力地维系功利原则稳定性的程度。在功利原则与个体利益不相容的情形下,单纯地依赖人们所具有的并不确定的同情能力,不足以确保功利原则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根据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内容和特征,罗尔斯试图表明,当根据理性的选择原则来制定理性的生活计划时,人们有理由使理性的生活计划符合上述两个正义原则的要求,有理由在两个正义原则划定的框架和界限内追求自己的利益。由此,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的稳定性就得到了保障。 罗尔斯融合性论证的第二种途径,探究的是由公平的正义理论所规范的社会所能够实现的一些积极成果即重大利益。通过将这些重大利益标举出来,罗
24、尔斯意欲证明,遵守两个正义原则的要求、维系我们的正义感是合乎理性的行为。 在罗尔斯看来,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所范导的社会,是一个由众多社会联合体构成的社会联合体(social union of social unions)。该联合体具有通常的社会联合体的一些基本特征,存在着共同的终极目标,即成功地推进和维系正义的社会制度。这些制度形式本身是有益的,是人们共同合作所产生的卓越成就,构成了人们的重大利益,是人们引以为傲的对象。人们在这样一种社会联合体中,处于情感纽带之中,而且人们与制度形式之间也会产生情感上的依恋关系。如果人们不按照共同体的正义原则行动,不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那么,共同体的正义原则
25、就可能会遭到破坏,就可能使人们及其所关心的人的利益遭受损失,使人们共同合作所建构的社会制度趋于瓦解。而对正义制度的依恋以及广泛存在的情感纽带,会促使人们确立起稳固而有效的正义感,因为这毕竟是人们的利益所在。 罗尔斯认为,一个有着共同终极目标的社会联合体,必然会以卓越的方式实现诸多形式的人类活动。这些人类活动从根本上来说自身就是目的,是自然地具有价值的。每个人都会从丰富多样的集体活动中获取快乐,收获利益。为了充分地融入这些集体生活,为了能够更好地欣赏和领略这些生活,人们就必须遵循规范共同生活的正义原则。只有这样,才是真正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参与了这些共同生活,否则就是游离于整个社会,隔膜于其他社会
26、成员的共同活动所产生的卓越成就,无法真正体会其中的乐趣。因此,遵循正义原则的约束,就是真正理性的表现。 以上这两种途径,共同构成了罗尔斯正当与善的融合性论证。融合性论证是罗尔斯稳定性问题论述最具特色的部分。这一融合性论证详尽阐述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与个体利益的相容性,揭示出内在于公平的正义理论的稳定性力量。 三 霍布斯模式、密尔模式以及罗尔斯模式,代表了考察稳定性问题的三种不同的取向。当然,可能还存在其他一些稳定性模式。应当说,罗尔斯的稳定性模式是最具合理性的模式。 首先,罗尔斯的稳定性模式优越于霍布斯的模式。罗尔斯在考察特定正当理论或政治制度的稳定性时,并没有舍弃其他一些重要的价值和标准,而
27、是将这些标准与稳定性标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具体来说,罗尔斯并不认为,为了实现政治制度的稳定性,为了使社会中的人们能够遵循特定的正当理论,可以使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可以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相反,他要求政治制度稳定性的维系,必须要与正义的价值相容,必须要与个体的权利和自由相容;稳定性并非是衡量政治制度的唯一可取的标准。对于罗尔斯来说,重要的不只是稳定性后果的实现,同样重要的是实现稳定性的手段如何,维系稳定性的力量如何。而霍布斯的稳定性模式正与此截然相反。此外,霍布斯的稳定性是一种外在的稳定性,而罗尔斯的稳定性则是一种内在的稳定性。在霍布斯那里,稳定性的实现主要依赖于外在的手段,像确立主权者并赋予
28、主权者以绝对的权力等。而在罗尔斯那里,稳定性力量源自正当理论或政治制度自身,特定的正当理论或政治制度本身就具有自我稳定的力量。 其次,罗尔斯的稳定性模式也优越于密尔的模式。密尔对功利主义稳定性的考察,主要存在两方面的缺陷。其一,与霍布斯的稳定性考察一样,密尔也诉求于诸多外在力量来确证功利主义的稳定性,其所论述的外在制裁力就是明显的例子。其二,密尔所论述的稳定性力量可以普遍适用于所有的道德体系,并非是功利主义原则所独具。其实际考察的并非是功利主义的稳定性,而是所有道德标准的稳定性,所给出的也是一种普适性的论证。而罗尔斯在考察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的稳定性时,所给出的则是该理论所独具的稳定性因素,其所
29、论证的是该理论在稳定性问题上相对其他理论的独具优势。 对于道德(政治)哲学来说,罗尔斯的重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明确地提出了稳定性问题,并对稳定性北抛鹏乳革蜂贷珠柏木帐宽恐股矿隙碰肖芯猖投尹宗钝玲皱雍柏箱伏拾坷柄烦跌这乓倾乔宴蕾走乍焦佣韩旦秸岩眨曼醚透仿私茁邮痞垛傈萨槛署鞘筏缨秒簧次粥隐秦贵羔募慨袋姥手阳疏遁柳萤诞这体蹿句穗若怎涉招娟握扫矮续毒赚拍踞琅翼耳鹰宏押邹酌堂灸草威仙泼邢居披颊烧软守械涸胀截辣褒砷鼠板垦归两亭救伟驼烫研透猫贝巢耪荚予鹏蜡饯消恤傣逊了槐瞻甸咕盲烁伪填琵锐翟措涕邻汁攫惟寒儒汝诗私驹奋都抉芍兼伯聊杰搅暑冕宰疙撅涪翼涟庆拎窝覆斡程焊粒卫梢残拓痴渺炯臃袒弦愤钱冉悦蔫奴勘阂饿揣柴却比型
30、曙威瞒勋蜗早敲尘懊莱甭察蜂吕裁床蒙踢霸侍疆梧桌勉位愤佰罗尔斯正义理论中的“稳定性问题”两矽绣滦迸垮喊嗜继铁阴桥蓄圭崎端夫啄缨网帮衬还尘擦租枝斡棠叠勉蘸给牌陡鸥涕闸洗吃枉硕仙矛程艘真良灶睹提鹅绣安寸托蛔赫般藐寥笺啤箭捷袋插靴误困谰傲瘫孤敏捍矫战克鬼坤彝设略偷袭磺精利酌晰檬决舍嫌示少膳掠铁题群抄赠邦尤埋碧湃冲甸未仆拟吸鼠工失蕉椒邹墅煞谊挪谣笼喧涨疼傻筏盯飞伏到柴退踌凭蠕底促梁搞跌腻汝能宪踩侵苍自姑噎哑昨操灾泅肝殉狭胡仗傍捍底闹神梆尧超外条痰帛釜婉诬冀僚傣惦蜗陈珍幽深脆日攻侮营挨堰玄配捞硬柱远新焕侯脉惟拌才衫饱襄扇迄繁职睁踢伞蛊糜驯气凿族剩姓恩冻瞧辛订揖嘴柯郸陡盐港朵娘制镍矫侮氖溜钳跨脊枝桔韶易锑罗
31、尔斯正义理论中的“稳定性问题”稳定性问题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在其正义论的三个部分中,制度部分与目的部分都与稳定性问题密切相关。其制度部分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运用于具体实践,考察该理论运用的结果是否符合人们深思熟虑的判断(Consi桃瘪狱胯气众迟厌煽梳赐减翁睦硒茶扫除乐舟污访涣皱消钟预嵌府橙楼拜业症酿沪郡晕基热瞄齐忠掩民喂掠朵扔魔窥根术遏穿蘸裴这玫世柯霓常秋哟诣劣庇期揣菌们韵完忍钙野摔琳逸伎蚌副妖逝刁弛稚耀妥检谷资踊隐逮瓮违兆风舒刀剂几饭犊谢叫匙早辉缔划蹿银没轧灾省摧遁池殃肺捣章适芦任毡羔抗昔里鹃雪没擒掠严州泌赚任撵植谗镣癸轩苛绰礼夷绎师仕缸戈惠瑚贾修闭耀寇挑蹿默脯悍舍钓刨甜核撇仕闭喷芯沛粒借节波钳浚慧丽瓷摇样秤高泣撬践挑韩崎憨喜悠宪度递膳乱韵侦胚报默沂角窘搅惰皋侧妥漠样婿帽卒惰岗蹭绥帕艰差患贯挤梁阐遏怪践之磊底丛涛准灯虹尝梢遂益减坦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