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考勤管理制度(共8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国土资源局考勤管理制度(共8页).doc(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桐城市国土资源局考勤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范上下班制度和请销假行为,切实转变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条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依照相关条款处理。第四条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违反制度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间内,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申请复核权利和向有权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第五条 机关及事业单位考勤,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教
2、育为主,惩处应当与过失相当的原则。考勤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级、职务晋升、奖惩相挂钩。第六条 机关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第一责任人,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考勤制度。第七条 考勤结果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第二章 考勤制度第八条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串岗、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因公务外出,应告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事项、时间,并在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第九条 上下班时间按市政府规定执行,实行指纹考勤。上午上班考勤时间为7:308:10,下班考勤时间为11:3012:30;下午上班考勤时间为14:0014:40,下
3、班时间为17:2018:20。未在规定时间内考勤,其上班或下班视为迟到或早退,未考勤又未履行请假手续或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窗口单位上下班时间执行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第十条 因开会、下乡、出差等公务活动应履行报备手续。市内公务活动应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向(?)备案,核销缺勤记录;市外公务活动须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因公出差时间超过两日的,应持因公出差等相关文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备案,核销缺勤记录。第十一条 各分局、所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勤,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本单位人员考勤结果进行汇总,报(?)备案。(?)每月10日前,对上一个月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人员上下班、请销假情况进
4、行汇总,并公示,接受监督。第三章 请销假制度第十二条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享有年休假制度。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年休假由(?)根据工作情况及本人意愿,经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第十三条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探亲假一年不超过30天;婚假3天;丧假5天;产假98天,生二孩的延长60天,且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护理假为20天。上述假期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政策执行。探
5、亲假指工作年限满一年的职工,与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但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团聚的,不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休探亲假等假期的,应履行报告手续,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备案。 第十四条 病假审批程序及期间工资福利待遇规定。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需要休病假的,按下列程序报批。需要休较长时间病假的,应提供市(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长期休病假的,还应提供定期复查证明。1、病假审批程序 (1)病假在3日以内的,个人提出申请,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局办公室备案。因故不能及
6、时请假的,事前应口头报告,事后应完善手续。(2)病假2个月以内的,个人提出申请,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经局分管(工)领导审批,报(?)备案。(3)病假2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个人提出申请,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经局主要领导审批,报(?)备案。 (4)病假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个人提出申请,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2、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及福利、津贴等全额发给;病假超过2个月的,按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文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计
7、算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第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1、事假审批程序(1)事假1个工作日之内(含1天),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备案。(2)事假2个工作日(含2天),由个人提出申请,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经分管(工)领导批准,报(?)备案。(3)事假3天及以上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经局长批准,报(?)备案。(4)因特殊原因,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科室、事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经局长批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2、事假时间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
8、个工作日,超过规定的,应用当年的年休假冲销。3、事假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1)假期在规定的期限内原工资照发,超过规定期限,年休假已冲销完的,扣发其基本工资,具体扣发办法按每月21.75天除月基本工资的日工资进行扣发(日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1.75)。(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超过规定假期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事假超过6个月的,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第十六条 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请病、事假的,应经局分管(工)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报(?)备案。请假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按上述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销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病、事假、休年休假等,假期满需续假的,应在假期期满前办理续假
9、手续,未办续假手续的,按照旷工处理;不需续假的,应及时归岗并履行相应销假手续。第十八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病、事假时,凡弄虚作假取得病、事假证明的,一经查实,请假时间按旷工处理。第十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处理。第二十条 局班子成员请假,主要领导请假按市委、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局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由局领导班子带队,组织办公室、政工室、监察室人员,对分局、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考勤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十二条 检查的内容:1、对上下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对上
10、班人员在岗情况及是否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进行检查;3、对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4、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 督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督查应填写桐城市国土资源局督查记录表,督查结果应交单位在岗人员签字,不签字的,不影响督查结果。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第二十四条 局成立考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政工室、监察室、财务科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具体负责考勤考核工作。第二十五条 考核组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考勤和请销假等情况,结合督查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分别作出如下处理:1、每月上班迟到和下班早退1015次的,或旷工2天以下的人员,开展个
11、别谈心或集中谈话处理;2、每月上班迟到和下班早退1620次的,或旷工34天的人员,开展诫勉谈话处理; 3、每月上班迟到和下班早退21次以上的,或旷工5天以上的人员,除开展诫勉谈话处理外,还应向局党组书面说明迟到早退或旷工的原因,并在系统内通报;4、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的人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处理。受到诫勉谈话的人员,年终不得被评为优秀。谈心谈话、诫勉谈话应形成谈话记录,与个人书面说明一并计入档案,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依据之一。第二十六条 因子女就学原因,需要提前离岗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初审,分管局长审核,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可不视为早退。第二十七条 实行工作日中餐补助制度,每天补助人民币20元,对上班迟到的,下班早退的,每次从中餐补助费中扣5元;对旷工或休假的,中餐无补助。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性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