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庭审系统解决方案(共5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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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数字化庭审系统解决方案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一、项目概述随着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改变传统庭审模式,实现公正与效率已经成为国内各级法院的工作主题,更是时代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实现公正裁判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是审判管理改革的突破,是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创新,通过实施数字化科技法庭系统使庭审过程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体现了“阳光审判”公开、透明的原则,实现对庭审过程中对原被告、证人、 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电子证据画面进行实时采编录像和网络直播,满足庭审音像资料存档、远程观摩和领导在线监督的需求。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化庭审系统”通

2、过加强计算机技术、图像数字化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应用采用先进的语音激励画面自动切换、专业的MPEG-4数字音视频编码并能够实时DVD光盘直录、音像资料库硬盘备份、网络点播、动态片头字幕叠加、嵌入式操作软件、音视频参数调整、“双码流”网络传输直播技术。实现法院系统对审判的标准化建设,利用现有的网络对审判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贯彻科技法庭应用理念,提高了审判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公平性,加强了法院在办案、办公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二、设计目标 庭审活动是以法官为中心,原、被告及其各自的律师、证人参与的交互活动。从审判业务的角度来讲,科技审判法庭是指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装备,通过扩展、延伸传统的审判法庭功

3、能,适应新的庭审需求,达到强化庭审效果、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的现代化审判场所,是一个集语音、数字、图像处理为一体,综合应用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的真正的多媒体系统。通过构建省高院、各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庭审数字影像网络系统,我们要达到以下目标: 1、 打造一个功能完善、操作便捷、适用于各种证据类型的庭审证据展示系统。通过这一系统,规范举证程序,提高举证的效率,增强电子证据举证的可视性,使旁听席上能听得清楚、看得明白。当庭采录的证据可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证据库,实现各类证据的数字化,为案件卷宗的数据化奠定基础。 2、 构建庭审支持信息网络系统。与现

4、有的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无缝联接,使庭前准备信息、当庭产生的信息、庭后合议信息实现网络化处理,最终形成多媒体电子卷宗。 3、 构建可视化典型案件案例库,实现典型案例庭审实况的数字化采录、存储、查询、播放,为审判研究、交流以及教学培训提供直观、详实的原始资料。 4、 构建全省法院系统庭审观摩网络,实现各级审判组织对疑难复杂案件庭审的实时观摩,增强审判研究的客观性,提高审判指导的针对性。 5、 构建网上直播平台,有选择地向社会公众直播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开庭实况。使百姓有更多机会观摩法院开庭,利于增长市民法律常识,增强自律意识,利于法治建设。 6、 在广泛实践的基础上,采用国际标准认可的软硬件

5、相互结合的视频会议,逐步试行证人远程视频会议作证,解决特殊情况下的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出差在外,不在法庭所在地、不愿公开露面作证)。待条件成熟时,与拘留所、监狱进行视频会议,试行刑事案件网上开庭,提高开庭的安全性,降低司法成本。 通过数字审判法庭的规范化建设,为法院的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平台,为最终实现“数字化法院”、“网上法庭”铺垫基础。 三、系统设计3.1 设计依据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 工业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GBJ115-8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8566-8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

6、B50168-92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3.2 设计原则任何一个设计方案的最根本前提是用户的需求,而先进、成熟的技术,可靠、灵活的应用,技术发展的趋势和良好的性能/价格比是设计方案的最基本依据。应该在不失先进性、成熟性、可靠性、可扩展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用户的需求,照顾长远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投资。 先进性图像监视系统采用MPEG4图像压缩处理技术,具有图像质量清晰,文件占用空间小,传输带宽小,速度快等特点;各子系统紧密结合,提供强大的系统集成功能; 安全性多种授权模式,可以通过IP授权访问、用户登陆权限限制、视频通道授权等多种方式控制人员访

7、问权限,保证庭审的安全性; 灵活性系统支持基于WEB方式的视频网络浏览功能,可供用户方便使用;灵活进行系统软件升级,避免对系统产生过大的影响; 实时性基于带宽的优势,各类前端信号可做到实时的传输;同时可利用其他传输通道进行实时传输,如:ADSL、ISDN、司法专用网络等; 稳定性具有独特的图像管理功能,严格控制丢帧现象;完善的视频流控制功能,保证网络传输的顺畅;管理、操作权限的分级实现,保障管理的统一、规范;强大的自我诊断、恢复功能; 完善性与数据采集监控系统无缝地结合,实现报警信号的联动,报警设备的自启动;当报警信号产生时,可实现多种可用通道的信息传输; 扩展性系统预留相应的接口以便扩充之用

8、;控制部件(软、硬件)采用模块式结构,可以方便灵活进行扩充,保证未来的适应性; 易用性基于优良的操作平台;采用模块化设计,操作简便;界面人性化;3.3 功能组成数字法庭庭审录像系统应具有的基本功能:1) 庭审影像视频参数调整功能,保证在不同的环境下,庭审录像质量最优;2)多画面同屏浏览人工/自动编辑视窗功能,保证庭审过程画面的完整性;3) 庭审视听资料重点段落即时标识功能,保证对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法官对任何重点的发言,举证进行;4) 庭审视听资料片头文字叠加功能,保证庭审信息的完整性;5)视听资料当事人视频确认功能,保证庭审录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6)庭审视听资料库存储、备份功能,保证庭审视听资

9、料的数据安全性;7)庭审网络直播、点播功能,保证法院系统内,在有授权权限的情况下,进行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8)能够将数据保存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内,保证庭审录播的影像文件成为全省法院资源数据库重要的组成部分。庭审活动中法官通过其法台上的计算机,可以: 1) 调用庭审活动预案、相关案情资料; 2) 调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3) 查看相关案情的影像资料; 4) 查看当庭的实况影像; 5) 查看异地法庭的实况影像,实现异地开庭和远程作证; 6) 查看当事人各方计算机举证内容; 7) 查看实物展台的举证内容; 8) 控制上述影像和举证内容在庭内显示设备上同步输出;9) 能够和后台进行实时的信息沟通

10、;10)能够查看和确认参与庭审的当事人身份信息;11) 控制庭内灯光、窗帘、门禁、原被告双方的话筒及投影等设备; 12) 将上述影像和举证内容采录入电子档案软件,作为庭审卷宗数据的一部分进行保存; 庭审活动中书记员通过其书记员席上的计算机,可以: 1) 完成庭审前准备; 2) 对参与庭审参与人员的身份信息确认,并保留身份证扫描信息;3) 速录庭审活动; 4) 通过庭内显示设备与当事人核对庭审速录; 5) 在法官授权的情况下协助法官完成法官相关的上述控制功能; 在原、被告席上设有网络和设备接口,庭审活动中原、被告在法官的允许(控制)下,通过其自带的计算机,可以: 1) 在英特网上获取相关资料;

11、2) 将准备好的资料(文字、图片、录像)通过庭内显示设备输出;庭外的有关人员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法院内部的计算机网络或法院系统专网,可以: 1) 查看相关案情的文字、影像资料; 2) 查看庭审的当庭实况直播; 3) 查看庭审的当庭举证内容; 4) 查看相关庭审实况的录像; 5) 与法官进行信息交流; 因此,数字审判法庭的功能描述如下: 3.3.1 影像采集与网络直播 通过设备的语音激励视频跟踪功能,保证整个庭审过程录像的同步性、完整性和流畅性;各路摄像机的视频信号、混音器的音频信号输入到庭审管理中心中,服务器首先对输入的音视频信号进行数字化,之后采用先进的音视频数据压缩算法将其转换成具有满

12、足MPEG-4标准的码流,以组播或单播的形式发送到计算机网络上,经授权的用户在连入法院专用网络的计算机上使用浏览器收看庭审现场实况。3.3.2 数字影像存储 庭审实况的数字影像(音视频数据)采用分布式存储与集中存储相结合的方式,在庭审管理中心上或专门配置的大容量存储服务器上存储并自动归档。当网络相对空闲时,系统可自动将各个庭审管理中心上存储的数据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中央大容量存储服务器(或光盘库)上。 大型存储设备在选型是应采用有IP接口的存储设备,要求数字法庭存储设备全省IP可达,在存储结构上应该采用成熟SAN架构,并为了便于远程数据共享,支持点播,要求支持NAS功能。3.3.3 数字影像点播

13、 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点播是指经授权的用户可能通过智能检索系统调阅某一庭审的录像资料。用户无须了解各个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的存储位置,用户所面对只是智能检索系统,用户输入其所要检索的庭审活动的关键字,系统会列出符合检索条件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列表,用户先选择相应的庭审活动的录像资料,再选择播放形式。之后系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向点播服务器请求点播所需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资料,点播服务器根据系统内的存储记录,取得相应的音视频资料,以组播或单播方式将用户点播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数据发送到网络;之后用户使用常用的流媒体播放软件收看其所点播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 3.3.4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包括文字数

14、据资料管理及相关的庭审活动的影像资料管理,它提供对庭审数据影像资料进行存储和备份服务。具体表现为法院庭审活动自动录像、智能编辑、自动归档、智能检索回放能力。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必须能够与全省法院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无缝连接。即庭审数据资料管理能够自动转入省法院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内,电子档案系统里可以直接调阅庭审数据影像资料。 3.3.5 多媒体示证 法庭透过一个多媒体平台,揉合影音和数码讯号,以图像、文字、视频和计算机画面等多种形式在法庭上展示证物。多媒体示证平台组合包括实物展台、实物举证投影机、适用不同形式(包括光盘、影像光盘、数码影像光盘、迷你光盘和MP3)的影音收录和播放器材,以及完善的综合音响

15、系统等。当事人自带电脑举证、网上证据引用、远程证人举证等功能。 系统在实物举证投影的同时,可以将实物举证的图像数字化并成为庭审影像资料的一部分。 系统允许当事人自带电脑运用任何技术手段用电脑屏幕显示的内容(可视)支持自己的举证。系统可以将当事人自带电脑的屏幕显示内容在庭内显示设备上显示、同时在网络直播并采集成为庭审影像资料的一部分。同时,系统必须保证当事人自带电脑不能与法院内部网络连接,也不能允许当事人自带程序在法院电脑中执行,以保证法院网络免遭攻击。 网上证据的引用也必须采用不与法院内网连接的电脑(或当事人自带电脑)通过系统进行,以确保法院网络的安全。 3.3.6 电子显示法庭内设有电子显示

16、设备以保证各种证据的清晰显示。在每个法官、原告席和被告席、证人席、犯罪嫌疑人席设内嵌式液晶显示器,法官、原告、被告引用的各种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均可以在法官的允许(控制)下在显示器上输出。为了法庭的旁观席能够清晰观看原、被告和证人、犯罪嫌疑人的图像及其举证材料,在旁观席前方应设有大屏幕投影或大屏幕等离子显示器。法庭外设有大屏幕显示,庭审安排、公告信息、公开的庭审实况均可以经过授权在其上显示。 3.3.7 异地举证和网络开庭 异地(庭外)证人可以使用系统进行举证,异地(庭外)证人通过网络将声音和图像传入庭内并可以和法官及原、被告双向对话,实现远程举证。法官可以控制异地证人的影像是否投影输出,并可

17、在必要的时候对证人的影像做局部遮挡处理、对证人的声音做变音处理,以实现不宜公开出现的证人的隐蔽作证。 分布于不同地域的几个法庭可以在同一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庭审活动。各个法庭内的各个显示屏在同一时间显示所有参与庭审活动的各个法庭的现场活动影像,从而使得分布于不同地域的各个庭审元素可以实时协同完成一个完整的庭审活动。 3.3.8 集中控制 法官或者法官指定的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授权的网络终端对各个庭审元素的实时控制: l 显示系统的开机、关机; l 举证设备(示证仪、录像机、DVD机、录音机)的开机/关机等; l 举证显示的允许与禁止; l 图像信号切换; l 法官、原告席、被告席、同声翻译扩音器的

18、开启、关闭与切换; l 投影屏幕的升降控制; l 窗帘的开启、关闭控制; l 分区控制法庭内所有的灯光; 3.3.9 应急情况处理 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具有紧急求助呼叫等功能。 四、数字审判法庭布局设计 4.1 数字审判法庭布局 数字审判法庭布局应如下图所示: 数字审判法庭的信息布局可分为计算机网络、音视频采集、举证信息采集及庭上设备控制四大部分。 (一)、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采用三级体系结构。 法庭上法官、书记员及法院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显示扩音控制系统、流媒体服务器和庭审智能控制服务器都接入到法庭局域网络。 法庭局域网络通过网络连接设备接入法院专用网络,网络连接设备可以控制该法庭的音视频数

19、据流是否发送到法院专用网络,并可控制远程终端是否可以接入该法庭局部网络。 法院专用网络内的内容,通过隔离设备转入因特网。 三级网络可以充分保证法庭上的各个用户、法院专用网络及远程网络上的已认证用户之间进行实时安全的信息交互。 (二)、音视频采编播: 法庭上各个摄像机和拾音器采集的视音频信号通过庭审管理中心压缩加密之后以组播方式发送到法庭局部网络上,法官可以通过庭审管理中心上的控制器来选择某路图像在庭内显示设备上显示。 (三)、举证信息采编播: 法庭上各个举证设备如从示证仪、当事人自带电脑的显示、录像机等采集的视音频信号通过庭审管理中心压缩加密之后以组播方式发送到法庭局部网络上; 法官、书记员、

20、原被告及其辩护律师的计算机和实物展台的图像显示信号接入庭审管理中心,法官可以通过控制庭审管理中心来控制选择某路具体物证信息在庭内显示设备上的显示。 (四)、庭上设备控制 法庭上的各种设备如投影仪升降系统、幕布控制器、窗帘控制器、灯光控制系统、法庭门禁系统、报警器及传唤系统等设备通过总线连接到智能设备控制服务器上,智能设备控制服务器通过法庭局部网与法官的计算机相连;法官或法官授权的法院工作人员就可以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控制庭上各种设备。 下面对智能化法庭的设备进行分层描述:4.2 数字审判法庭全局 l 法院内部网络 如图所示,在法院内部网络上存在众多的功能、权限及职责不同的用户,不同的用户对某个法庭

21、的庭审关注程度不同。因此,数字审判法庭的影像数据及其它相关数据及相关的法庭内的智能化相关信息存在于法院内部网络上,并与省法院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无缝连接,系统自动获取综合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 法院内部网上的某个用户如果希望观看某一法庭的庭审,并且他具有相应的权限,该用户使用浏览器进入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发出请求,系统在对该用户认证之后,通过法庭局域网连接设备将音视频数据和举证信息组播到法院内部网,用户获得相应组播组信息和密钥,加入组播组收看庭审直播。 数字审判法庭系统可以保证系统对各种庭审设备的的兼容性、扩展性及安全性。 l 法院系统专网 法院系统专网上的远程用户如果希望观看法院的相关法庭的影像数据

22、及相关其它信息。要经过以下步骤: 要取得相应权限; 向目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的数字审判法庭系统发出请求; 数字审判法庭系统通过对该用户认证之后,将相关法庭的庭审信息的组播组信息发送给远程用户; 该用户加入组播组,接收音视数据流和举证信息; 对于不支持组播通过的某些路由网段,科技审判法庭系统提供单播连接服务或组播隧道服务; 数字审判法庭系统支持同构系统间的互联,从而支持异地(远程)开庭和举证。 l Internet网络 为了保证智能化法庭中的相关信息安全,Internet网络直接连入法庭,但不与法院内部网络连接。当事人可以使用自带的电脑接入Internet帮助其举证,但只能通过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将可

23、视的举证结果经过转换进入法庭的庭内显示设备和法庭局域网,系统保证举证采集的安全性。 4.3 大法庭数字庭审系统设备布局总体介绍:根据大法庭的实际面积和现场布局,数字采编主机安放于书记员操作台内,通过网络在计算机主机房可进行远程管理;这样的优势在于节省人力;由于光盘刻录集成在书记员终端软件里面,所以操作简单、方便,每次开庭由书记员操作即可,同时将开庭前的庭审案由通过网络传送到中心服务器时,服务器开始同步录像。这样可以双管齐下,共同享用此系统,增加了系统的使用功效。功能实现:l 语音激励庭审画面自动采编:通过语音激励,自动跟踪拍摄庭审过程中陈述人的特写画面,同步进行数字切换编辑。当陈述人陈述完毕后

24、,画面自动切回法庭全景。 l DVD光盘实时刻录:采用先进专业的MPEG-4数字音视频编解码DVD光盘实时录像技术,将庭审过程中的音像信息实时直录在光盘上。l 网络同步传输:采用先进的MPEG-4的音、视频实时压缩网络传输直播技术(DI格式512K码流),采用浏览器授权方式进行庭审远程实时观看,法庭纪律监督和庭审音像资料异地备份,无须外围软件支持。可向审委会、院长办公室、上级法院、人大常委会直播庭审实况。l 自动手动编辑模式:语音激励自动编辑,手动切换编辑操作模式任选。l 庭审音像资料库硬盘备份:内置大容量硬盘使庭审音像资料备份、转录光盘更快速方便。l 流媒体网络点播功能:经授权方式,通过内部

25、局域网对庭审音像资料库的内容进入流媒体点播观看。为书记员案卷整理、审委会议案、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l 视频参数调整:对前端视频源的亮度、对比度、色彩等参数进行任意调整。l 片头字幕叠加:可将庭审时间,案件名称、开庭法官姓名等制作成片头文件同步叠加纪录在画面上。l 书记员庭审笔录:利用书记员终端软件,将庭审陈述文字同步录入,实现音、文、视像实时纪录,庭审结束后可自动生成Word文件,进行保存、打印。系统配置:l TC-H901N语音激励编辑主机l 书记员终端软件系统l 一台光盘录像机(或在书记员电脑安装刻录机光驱)l 5台一体化彩色摄像机(人物)l 1台高速球摄像机(全景)l 12个定向麦克

26、风(选配)l 2台八进十六出幻象供电音频分配器(选配)设备连接图:4.4 中法庭数字庭审系统设备布局总体介绍:根据中法庭的实际面积和现场布局,数字采编主机放在中法庭书记员的办公桌内,通过网络在计算机主机房可进行远程管理,由于光盘刻录集成在书记员终端软件里面,所以操作简单、方便,每次开庭由书记员操作即可,同时将开庭前的庭审案由通过网络传送到中心服务器时,服务器开始同步录像。功能实现:l 语音激励庭审画面自动采编:通过语音激励,自动跟踪拍摄庭审过程中陈述人的特写画面,同步进行数字切换编辑。当陈述人陈述完毕后,画面自动切回法庭全景。 l DVD光盘实时刻录:采用先进专业的MPEG-4数字音视频编解码

27、DVD光盘实时录像技术,将庭审过程中的音像信息实时直录在光盘上。l 网络同步传输:采用先进的MPEG-4的音、视频实时压缩网络传输直播技术进行庭审远程实时观看,法庭纪律监督和庭审音像资料异地备份,无须外围软件支持。可向审委会、院长办公室、上级法院、人大常委会直播庭审实况。l 自动手动编辑模式:语音激励自动编辑,手动切换编辑操作模式任选。l 庭审音像资料库硬盘备份:内置大容量硬盘使庭审音像资料备份、转录光盘更快速方便。l 流媒体网络点播功能:经授权方式,通过内部局域网对庭审音像资料库的内容进入流媒体点播观看。为书记员案卷整理、审委会议案、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l 视频参数调整:对前端视频源的亮

28、度、对比度、色彩等参数进行任意调整。l 片头字幕叠加:可将庭审时间,案件名称、开庭法官姓名等制作成片头文件同步叠加纪录在画面上。l 书记员庭审笔录:利用书记员终端软件,将庭审陈述文字同步录入,实现音、文、视像实时纪录,庭审结束后可自动生成Word文件,进行保存、打印。系统配置:l TC-H901N语音激励编辑主机l 书记员终端软件系统l 一台光盘录像机(或在书记员电脑安装刻录机光驱)l 4台一体化彩色摄像机(人物)l 1台高速球摄像机(全景)l 11个定向麦克风(选配)l 2台八进十六出幻象供电音频分配器(选配)设备连接图:4.5 小法庭数字庭审系统设备布局总体介绍:根据小法庭的实际面积和现场

29、布局,数字采编主机安放于小法庭书记员办公桌内,通过网络在计算机主机房可进行远程管理;由于光盘刻录集成在书记员终端软件里面,所以操作简单、方便,每次开庭由书记员操作即可,同时将开庭前的庭审案由通过网络传送到中心服务器时,服务器开始同步录像。这样可以双管齐下,共同享用此系统,增加了系统的使用功效。功能实现:l 语音激励庭审画面自动采编:通过语音激励,自动跟踪拍摄庭审过程中陈述人的特写画面,同步进行数字切换编辑。当陈述人陈述完毕后,画面自动切回法庭全景。 l DVD光盘实时刻录:采用先进专业的MPEG-4数字音视频编解码DVD光盘实时录像技术,将庭审过程中的音像信息实时直录在光盘上。l 网络同步传输

30、:采用先进的MPEG-4的音、视频实时压缩网络传输直播技术进行庭审远程实时观看,法庭纪律监督和庭审音像资料异地备份,无须外围软件支持。可向审委会、院长办公室、上级法院、人大常委会直播庭审实况。l 自动手动编辑模式:语音激励自动编辑,手动切换编辑操作模式任选。l 庭审音像资料库硬盘备份:内置大容量硬盘使庭审音像资料备份、转录光盘更快速方便。l 流媒体网络点播功能:经授权方式,通过内部局域网对庭审音像资料库的内容进入流媒体点播观看。为书记员案卷整理、审委会议案、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l 视频参数调整:对前端视频源的亮度、对比度、色彩等参数进行任意调整。l 片头字幕叠加:可将庭审时间,案件名称、开

31、庭法官姓名等制作成片头文件同步叠加纪录在画面上。l 书记员庭审笔录:利用书记员终端软件,将庭审陈述文字同步录入,实现音、文、视像实时纪录,庭审结束后可自动生成Word文件,进行保存、打印。系统配置:l TC-H901N语音激励编辑主机l 书记员终端软件系统l 一台光盘录像机(或在书记员电脑安装刻录机光驱)l 3台一体化彩色摄像机(人物)l 1台高速球摄像机(全景)l 10个定向麦克风(选配)l 2台八进十六出幻象供电音频分配器(选配)设备连接图:4.6 数字审判化法庭设备控制 将法庭内的灯光控制、窗帘控制、门禁控制、投影仪控制、摄像机控制、扩音器控制、呼叫控制联结到庭审智能设备控制服务器上,智

32、能设备控制服务器通过法庭局域网络与法官及书记员计算机相连接,这样法官及书记员可以使用计算机上的专用软件通过智能设备控制服务器来管理法庭内的所有设备,包括控制投影机开关、屏幕升降、影音设备、信号切换,以及会场内的灯光照明、系统调光、音量调节等。简单明确的中文界面,只需用手轻触触摸屏上相应的界面,系统就会自动帮你实现你所想做的功能。采用中央集成控制系统大大简化了操作过程。所有音、视频信号通过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的矩阵切换器进行选择。控制方式分析:序号设备名称1DVD2录像机3音箱4摄像机5视频展台6电子白板7电动屏幕8电动窗帘9电动升降架10日光灯开关11白炽灯调节12切换器13音量控制通过中央集成

33、控制系统达到功能:1. 控制投影机、DVD、VCR、功放、 视频会议系统和电动窗帘,实现A/V系统的自动化控制;2. 通过主机上的A/V矩阵和VGA矩阵,实现所有音视频、VGA信号的自由切换;3. 通过内置电源控制器控制屏幕、升降架、日光灯和设备电源,实现所有电源的自动控制;4. 通过内置音量控制器控制音量,使音量真正的受控制;5. 因为所有的设备都受到控制,所以能够实现客户所要求的对各个设备都进行控制;对灯光、影音系统进行预设及调整;如筒灯的开/关;射灯的开/关;光管的开/关;全开/全关等。通过控制A/V矩阵,可以实现将所有的音视频切换到会议室的所有音视频输出设备上;通过控制RGB矩阵,可以

34、将多台计算机的RGB信号切换到投影机。五、技术规范 5.1影像系统 5.1.1 系统制式 1) 系统的模拟视频制式为PAL制, 系统的各路模拟视频信号的电平值应为:1VP-P+3dB; 采用彩色电视系统。 2) 数字视频采用MPEG-4的压缩标准。3) 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模拟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视频传输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音频设备的输入,输出阻抗应为高阻抗。 4) 图像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像质量不应低于4分; 图像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5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380线; 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 5.1.2 摄像机 1) 应根据目标的照度选择不同灵敏度的摄像机

35、。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应高于摄像机最低照度的10倍。 2) 选用彩色摄像机解像力应满足460TV线,黑白摄像机解像力大于520线,具有较高的图像处理的动态范围。 3) 摄像机镜头的焦距应根据视场大小和镜头与监视目标的距离确定,并按下式计算, 式中F 焦距(mm);B 像场高(mm); L 物距(mm); H 视场高(mm)。 4) 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法庭内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宜距地面2.55m。 5) 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目标,应避免逆光使用;当需要逆光安装时,应降低监视区域的对比度。或选用“超动态”功能的摄像机。 6) 摄像机

36、具体标准 全方位一体化摄像机参数:感光性能自动彩转黑,感红外摄像器件 1/4inch ExviewHADCCD 有效像素 795(H)596(V)图像感应3.6mm(H)2.71mm(V); 扫描系统2:1 Interlace焦距长度F4.173.8mm,1812水平解析度480 TVL最低照度 0.7 Lux / 0.001 Lux放大18倍光学变焦、12倍电子放大信噪比50 dB视场角度48度(近端),2.7度(远端)尺寸52mm(W)*57.5mm(H)*88.5mm(D)电源 DC 12V功耗4.1W工作温度 0+50存储温度 -20+60定点摄像机参数:摄像制式PAL:625行 每秒

37、25帧图像传感器1/3英寸 SONY CCD有效像素752(H) x582(V)同步系统内同步水平分辨率480 线镜头光圈F1.6(广角)F360(远角)焦距标配3.6mm(6、8、12mm可换)最低照度1 Lux/F2.0信噪比大于45dB电子快门1/50 1/白平衡自动背光补偿自动视频输出1.0 V P-P, 75ohm ,BNC插座电源DC 12V 10耗电量150mA 工作温度-10 50工作湿度0% 85%尺寸93mm(直径) x 78(高)mm5.1.3 模拟传输 模拟视频信号携带了由电磁信号变化而建立的图像信息,使用电压值的不同来表示图像的改变。 1) 传输距离较近,可采用同轴电

38、缆传输视频基带信号的视频传输方式。 2) 系统的控制信号可采用遥控信号进行数字编码用电(光)缆进行传输。 3) 同轴电缆在满足衰减、屏蔽、弯曲、防潮性能的要求下,宜选用线径较细的 同轴电缆; 4) 传输线路路由应短捷、安全可靠、施工维护方便;应避开恶劣环境条件或易使管线损伤的地段;与其它管线等障碍物不宜交叉跨越。 5) 室外传输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l 当采用通信管道(含隧道、槽道)敷设时,不宜与通信电缆共管孔; l 当采用架空电缆与其它线路共杆架设时,其两线间最小垂直间距应符合表2.3.7-2的规定; 种类最小垂直间距110KV电力线2.51KV以下电力线1.5广播线1.0通信线0.

39、6电缆与其他线路工杆架设的最小垂直间距(m) 表2.3.7-26) 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与通讯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1m。 5.1.4 数字庭审的存储要求 数字庭审存储设备及体系要求:u IP接口:要求具有IP接口,实现法院专网内IP可达;u NAS: 要求具有NAS功能,便于实现远程庭审录像点播;u 管理:要求能够按照法院三级体系,支持对所有庭审存储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u 档案迁移与归档:要求数据磁盘可在设备内、设备间动态迁移,便于实现庭审录像的迁移与归档;u 容量:要求能够进行海量存储扩容,具体容量根据要求存档的录像内容和保留时间进

40、行酌情计算。5.2 灯光照明系统 5.2.1总则 1) 数字审判法庭照明系统,应根据法院视觉要求、工作性质和环境条件,使数字审判法庭内获得良好的视觉功效,合理的照度和显色性,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2) 有利于对人的活动安全、舒适和正确识别周围环境,防止人与光环境之间失去协调性。 3) 重视空间的清晰度,消除不必要的阴影,控制光热和紫外辐射对人和物产生的不利影响。 4) 创造适宜的亮度分布和照度水平,限制眩光减少烦躁和不安。 5) 处理好光源色温与显色性的关系,一般显色指数与特殊显色指数的色差关系,避免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不和谐感。 5.2.2 照明质量 1) 照度均匀度系指参考平

41、面(工作面)上的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值,法庭内审判区和旁听席区照明照度均匀度分别不应小于0.7。 2) 法庭照明在工作面上产生的照度,不宜低于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所产生的总照度的1/31/5, l 为了确保正确的图像色调及摄像机的自平衡,规定照射在与会者脸部的光是均匀的,审判区照度应不低于500lux。旁听区的照度不宜低于50lx。 l 监视器、投影、电视附近的照度为50-80lux,应避免直射光。 l 光线弱时建议采用辅助灯光,但要避免直射。 l 避免从顶部或窗外来的顶光、侧光直接照射,此种照射会直接导致阴影。 l 避免阳光直射到物体、背景及镜头上,这会导致刺眼的强对比情况。 建议使用间接

42、光源或从平整的墙体反射的较为柔和的光线。(以距地0.75m的参考水平面作为工作面) 3) 照明光源的颜色质量取决于光源本身的表观颜色及其显色性能。法庭内光源的色温宜为28003500K(适于室内),色温偏差不应大于150K;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应大于65,以满足彩色新闻摄影和电视摄像的需求。 4) 照明光源的颜色特征与室内表面的配色宜互相协调,以形成相应于法庭功能要求的色彩环境。 l 法庭的门窗需用深色窗帘遮挡。光源对人眼视觉无不良影响。 l 为了防止颜色对人物摄像产生的“夺光”及“反光”效应,背景墙应进行单独设计,最好采用均匀的浅颜色,不宜使用画幅,禁止使用强烈对比的混乱色彩,以方便摄像机镜头

43、光圈设置。 l 法庭的其他三面墙壁、地板、天花板等均应与背景墙的颜色相匹配,忌用黑或鲜艳色彩的饱和色,通常采用浅蓝色、浅灰色等。每面墙都不适宜用复杂的图案或挂复杂的画幅,以免摄像机移动或变焦时图像产生模糊现象,同时增加数字图像编码开销。最好将窗户密封或者安装茶色玻璃,也可以挂厚布窗帘以防止阳光直射设备。 l 为减少面部阴影,会议桌建议采用浅色桌面或桌布。 5) 法庭内照明直接眩光的限制,应从光源亮度、光源和灯具的表观面积、背景亮度以及灯具位置等因素综合进行考虑,直接眩光限制应控制在中等以上。 6) 灯光应分区域可控,可以独立的多路控制审判区、旁听区的灯光。 5.2.3 照明光源与灯具 1 )法

44、庭内照明应优先采用高光效光源和高效灯具。优先采用荧光灯,在显色性要求较高的场所宜采用三基色荧光灯、稀土节能荧光灯、小功率高显钠灯等高效光源。 2) 法庭内一般照明宜采用同一种类型的光源。当有装饰性或功能性要求时,可采用混光措施。 3) 在选择灯具时,应根据环境条件和使用特点,合理地选定灯具的光强分布、效率、遮光角、类型、造型尺度以及灯的表观颜色等。 4) 灯光的方向比灯光的强度更为重要,为灯光安装漫射透镜,可以使光照充分漫射,使与会者脸上有均匀光照。灯具一般安装在法庭天花板上,要在天花板上安装L型框架,灯管安装在L型框架拐角处,使灯光不直接照射到物体及与会者,而依靠天花板对灯光的反射、散射照亮

45、法庭。 5) 使用辅助灯光时,建议使用日光型灯光。禁止使用彩灯,避免使用频闪光源。禁止使用辅助灯直接照射发光物体。 6) 灯具的结构和材质应易于维护清洁和更换光源。 5.3 音响系统 1 音响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同期进行,并应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 2 应按语言扩声一级标准设计。(扩声系统技术指标参见附件) 3 扩声系统的设备之间互联时,阻抗、电平及输出状态(即平衡)等方面应满足厅堂扩声系统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与调音台互联的优选电气配接值表的要求。(厅堂扩声系统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与调音台互联的优选电气配接值表参见附件) 4 传声器应选用抑制声反馈的传声器;选择满足语言扩声的传声

46、器;传声器的电缆线路超过10m时,应选用平衡、低阻抗型传声器。具体规格:指向性:单一指向性型电容式 频率响应:40-16HZ 灵敏度:-63dB+/-5dB(at1KHZ) 输出阻抗:200欧姆 电源供应:DC3.5V(UM-3*2) 5 扩声系统的前端控制设备(包括调音控制台、反馈抑制器、功放等)应满足话路、线路输入、输出的数量要求,并要具备转送信号的功能。 6 功放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功放设备的单元划分应满足负载分组的要求。 (2)平均声压级所对应功率的贮备量,在语言扩声时一般为5倍以上。 (3)扩声用功放设备应设置备用单元,其数量应按重要程度确定。 7 扩声系统中音箱的选用应根据声场要求及音箱布置方式合理选择。 8 扩声控制室的位置设置在法庭的附属房间。 扩声控制室不应与电气设备机房(包括灯光控制室),特别是设有可控硅设备的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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