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设施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方案(共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路设施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方案(共4页).doc(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乡公路设施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实 施 方 案为全力推进我乡农村公路设施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经济生产、群众生活正常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公路设施灾后修复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我乡党委、政府决定,确保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我乡农村公路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确保做到与全县灾后重建总体方案相衔接、与交通“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与交通建设计划相衔接,进一步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整合力量、加大投入,发扬交通人“不畏艰险、顽强拼搏、不
2、怕牺牲、甘于奉献”的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水毁设施修复,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二、目标任务在抢通各水毁路段的基础上,要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水毁设施的修复工程,乡村级道路基本完成所有灾后修复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全面开工。全乡农村公路水毁(含路基缺损、路面毁坏、挡墙防护工程、涵洞、中小桥局部损毁等)修复重建,公路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农村公路基本实现通达、通畅,并全面恢复农村客运。三、进度安排及责任主体(一)实施步骤1、尽快抢通。按照“三个确保”(确保通乡公路主动脉畅通,确保重点路段优先抢通,确保受灾严重的乡、村生命通道优先抢通)的原则,尽快打通救灾运输通道。2、
3、核实灾情。乡公路养护管理站成立核灾小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条收集水毁路线、桩号、类型、数量等基础资料,登记存档,建立受毁公路数据库,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并由分管负责的领导签字确认,实行责任包干。3、确定修复方案。各村委会负责拟定本辖区内养护的水毁道路的修复方案。各村要认真研究分析水毁原因、机理,特别是要把毁坏严重的桥梁、涵洞及特殊路段作为重点,上报公路管理部门、由公路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科学论证,认真调查地形、水文、地质等资料,制定完整的修复方案,方案应做到科学合理、经济有效,按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采用标准构件及标准跨径。方案应落实到每座受毁桥梁、涵洞等每个受灾点,明确实施计划,明确工期
4、时限和具体的责任人。4、加快工程设计。农村公路受毁桥梁、涵洞,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设计;一般水毁点由乡公路养护管理站确定修复方案,报县交通局备案,山体滑坡、大型挡土墙等技术难度大的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邀请上级专家帮助论证修复方案。5组织工程实施。按照应急工程建设程序组织水毁工程施工。一般水毁工程按养护工程由各村直接组织施工,水毁桥梁、大型滑坡治理等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或经县政府批准确定施工单位。施工队伍应严格履约,上足劳力、机械,逐个节点落实时限,确保修复工期。规范水毁工程建设工地、施工工艺、过程控制、施工机械和模板管理,提高水毁修复工程管理水平。6完善建档资料。水毁工程施工完成后
5、,桥梁工程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大中桥修复工程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小桥涵由县交通局组织验收;其余水毁工程按养护工程由各乡镇验收确认。工程验收应将实施过程的设计文件、原始记录等同步验收移交,归档入库。(二)落实责任主体农村公路灾后重建按照现行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逐级细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本次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其中,在群养农村公路范围内的桥梁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乡、村道路及不在群养农村公路范围内的桥梁由乡、村负责组织实施。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公路养护管理站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监督全乡农村公路修复重建工作。各村应成立公路修复重建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小
6、组,加强辖区内工程实施的组织和协调,确保每处水毁工程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提供技术支持。交通灾后重建提供技术服务,由乡公路养护管理站上报县交通部门,帮助核实灾情,协助确定修复方案,指导监督施工质量进度,协助解决技术难题。同时乡公路管理养护站要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援建单位争取技术力量支持,帮助解决农村公路灾后修复工作中的技术难题。(三)积极筹措资金。出台配套政策和安排专项资金,并通过各种渠道落实县、乡各级配套资金,支持水毁修复实施。各村要根据辖区内管养线路的受灾情况,做好水毁资金的分配工作,并及时下拨。乡公路管理养护站并根据我乡灾后公路毁坏的实际、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确保灾后修复工程顺利完成。(四)确保廉洁高效。要制定水毁专项资金审批、拨付、使用等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帐目清楚、专项核算,确保水毁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水毁资金,不得虚列水毁项目,侵占或套取水毁资金。加强物资设备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监督,确保灾后修复重建工作的廉洁高效。XX乡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