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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北通宇随县公交有限公司驾驶员星级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安全营运生产管理,充分调动一线驾驶员生产(工作)积极性,激励公交驾驶员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公交车驾驶员。第三条 星级管理名称释义驾驶员星级考核评定分为月星、年星、争先星和创优星四种形式。(一)月星:驾驶员当月获评星级(数),按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每个月最高可获得五颗星。(二)年星:驾驶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当年1-12月)内获星的累计数。驾驶员在自然年度内最高可获60颗星
2、。(三)争先星:驾驶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获星超过36颗星(不含)者可获得争先星。(四)创优星(即原安全服务奖):驾驶员在一个考核年度(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可滚动计算)内经考核达标(考核包括出勤、安全、服务、遵纪守法四项内容)可获得创优星,创优星按考核年度累进计发奖励。第四条 星级考核评定标准(一)月星1、一星级(1)当月出勤低于考核出勤天数2天(含)以内(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等法定休假不影响出勤考核,下同);(2)完成营运里程不低于当月考核里程的90%(含);(3)当月以责论摊事故费用在2000元(含)以下;(4)当月无责任服务投诉和纠纷;(5)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超过所在线路(同
3、车型)平均油耗3升(含)以内;(6)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2、二星级(1)当月出勤低于考核出勤天数1天(含)以内;(2)完成营运里程不低于当月考核里程的95%(含);(3)当月以责论摊事故费用在1000元(含)以内;(4)当月无责任服务投诉和纠纷;(5)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超过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油耗2升(含)以内;(6)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3、三星级(1)当月出勤达到考核出勤天数;(2)完成当月考核营运里程;(3)当月无安全(工伤)责任事故;(4)当月无责任服务投诉和纠纷;(5)当月无机械责任事故;(6)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超过所在线路(同车型)平
4、均油耗1公升(含)以内;(7)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4、四星级(1)当月出勤达到考核出勤天数;(2)超额完成当月考核营运里程4%(含)以上;(3)当月无安全责任事故;(4)当月无责任票务纠纷和服务投诉;(5)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低于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油耗1升(含)以上;(6)当月台班人次收入超过所在线路平均值2%(含)以上;(7)当月无机械责任事故;(8)当月车辆驾驶员责任区卫生合格率达到90%(含)以上;(9)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5、五星级(1)当月出勤达到考核出勤天数;(2)超额完成当月考核营运里程8%(含)以上;(3)当月无安全责任事故;(
5、4)当月无责任服务投诉和纠纷,优质服务示范作用强;(5)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低于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油耗2升(含)以上;(6)当月台班人次收入超过所在线路平均值3%以上;(7)当月无机械责任事故;(8)当月车辆驾驶员责任区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9)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10)所在单位当月职工民主评议优良率(优秀+良好得票率)达到80%以上。(11)取得公司“三语”培训合格证书。(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奖星:1、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每月奖励一颗星;2、获得公司上年度劳模或标兵称号的,在本考核年度内每月奖励一颗星;3、获得“见义勇为”、“委屈奖”的,
6、当月视情奖励2颗星;4、因接受公司指令性任务影响星级评定的,由公司酌情予以奖星;5、工作中成绩突出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由公司酌情予以奖星。6、驾驶员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奖星标准的,靠高执行奖星,不累计计奖。7、驾驶员获得奖星,当月星数超过5星的,以5星计发奖金;年度累计超过60颗星的,按60颗星的标准计发奖金。(三)创优星(即原安全服务奖)全年各项考核达到以下标准的,获得该年度创优星,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考勤:全年出勤率达100%;(2)安全:全年无责任交通事故;(3)服务:无责任票务纠纷和服务投诉(包括电话投诉、媒体曝光、网络投诉);(4)遵章守纪:无违纪违法行为。第五条 星级奖励标准(
7、一)月星1、公司公司逐月给予获得月星的驾驶员一次性奖励,标准如下:一星级410元;二星级470元;三星级570元;四星级640元;五星级740元。 2、驾驶员当月未获月星的,不享受月星奖励。(二)年星年星奖具体标准参照当年职工年终奖发放水平,测算驾驶员年星奖奖金。1、自然年度内获星达到33颗星的,按标准全额享受年终奖。2、自然年度内获星未达到33颗星的,按每少一颗扣减20元的标准计发年终奖。(三)争先星驾驶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获星累计超过36颗星者,每超1颗奖励20元。 (四)创优星公司给予获得创优星的驾驶员按考核年度发放奖金。1、公交驾驶员第一次获得创优星给予600元奖励;连续二年获得创优星给
8、予1200元奖励;连续三年获得创优星给予2000元奖励;三年以后连续获得创优星每年按2000元奖励。2、公交驾驶员连续获得3次创优星的,公司授予“铜星驾驶员”称号,另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连续获得5次创优星的,授予“银星驾驶员”称号,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连续获得8次创优星的,授予“金星驾驶员”称号,另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连续获得10次创优星的,另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获得第10次创优星后仍连续达标的,授予“功勋驾驶员”称号,每年奖励3000元。获得荣誉称号的驾驶员在休假、学习、晋升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第六条 星级评定程序(一)月星1、四星级(含)以下驾驶员由驾驶员所在单位考
9、核评定并在次月5日前张榜公示,8日前报公司驾驶员星级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星管小组”)备案,在20日前发放奖金。2、五星级驾驶员由所在单位按考核标准形成初步评定意见,经 “三语”培训,由公司考核颁发“三语”考试合格证后报公司公司“星管小组”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放月星奖金。未参与“三语”培训考核或考核未通过者一律降为四星级。3、驾驶员月星奖奖金由公司按三星级月星奖金标准,根据考核人数拨付给营运单位,由营运单位按考核评定结果发放。(二)年星、争先星驾驶员的年星和争先星的考核由营运(生产)单位在年终将参与星级考核的驾驶员获星累计数统计上报“星管小组”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三)创优星1、驾驶
10、员创优星考核由营运(生产)单位逐月汇总统计,报“星管小组”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2、创优星的考核和奖励兑现按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起始时间与原“五星年”(即安全服务质量奖)接续。第七条 三语培训(一)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广大驾驶员自觉使用普通话,熟悉手语服务,基本掌握工作中最常用的英语,提升服务技能。(二)培训内容公交驾驶员服务基本用语。包括标准普通话、基本手语和日常英语。(三)培训方式按照公司核定的统一教材由各营运公司组织培训,培训按以下原则进行:1、重点培训高星级驾驶员;2、定向培训文明示范线驾驶员;3、普及培训参与星级考核驾驶员。(四)考试1、公司“星管小组”定于每月8-12日(遇特
11、殊情况另行通知)统一组织一次考试:其中准五星级驾驶员(月度考核指标达五星标准的驾驶员)为必考人员,其他星级由营运公司根据培训情况呈报。2、考试合格后,公司统一颁发职工岗位技能(素质)培训结业证书;3、准五星级驾驶员考取“三语”培训合格证后,可享受五星级驾驶员奖金及佩戴五星标识上岗;考试不合格的准五星级驾驶员降为四星级;4、“三语”合格证有效期为24 个月,有效期内参与评定五星级予以免试。 第八条 驾驶员工号与星级标识佩戴(一)公司在公交驾驶员工装上统一制作驾驶员星级识别标志,标明驾驶员月星评定情况。公交驾驶员在当班以及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等要求统一着装的场合,必须按规定规范佩戴工
12、号牌和星级标识,并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二)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工装、工号牌和星级标识的登记、管理、发放和回收;稽查科、车队负责对驾驶员着装、工号牌和星级标识的佩戴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驾驶员当月应按上月获得的星级正确佩戴星级标识;错戴、不戴星级标识,经劝告仍未整改的,次月考核将降星一级并给予20元/次罚款处罚。(四)星级标识丢失后,驾驶员须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失,由所在单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发,同时收取10元/个成本费。(五)驾驶员离职时,所在单位办公室应收回星级标识,再给予办理驾驶员离职手续。第九条 相关要求(一)星级考核评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各营运(生产)单位应成立星
13、级考核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驾驶员星级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评定工作要求,建立驾驶员星级考核档案,认真统计、汇总基础考核资料,详细记录驾驶员星级服务考核情况。 (三)公司与营运(生产)单位应建立星级考核管理信息交流平台,确保信息畅通。(四)公司“星管小组”要定期对各营运(生产)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和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月度、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五)各营运(生产)单位不得虚报、谎报、瞒报驾驶员考核信息或违反规定标准评定星级,如发现将取消星级驾驶员资格,并追究管理责任。(六)驾驶员内部调动时,星级考核台帐移交调入单位。第十条 驾驶员的星级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年度评先和继续录用的重要
14、考核依据。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后,驾驶员五星年奖停止执行。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考核兑现的驾驶员创优星奖(安全服务奖)均按本办法考核标准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起施行,原十堰市城市公交公司有限公司大公交驾驶员星级管理及考核办法(十公交发【2013】142号)同时废止 十堰市城市公交公司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35份 专心-专注-专业附件一:十堰市城市公交公司驾驶员星级管理领导机构及成员名单一、领导小组组 长:邢长青副组长:杨光荣 裴林冲 代山红 李仁甫 石成君成 员:李小印 赵景云 易师立 谢子林 程如华 刘远明 陈 环 余 耀 李传志 何光斌 廖兴斌 领导
15、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导驾驶员星级管理的考核、评定、培训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营运质量管理部,廖兴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二、检查考核组组 长:代山红(兼)成 员:廖兴斌 余 耀 李传志 何光斌 检查考核组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单位单位驾驶员星级管理考核执行情况和准五星级驾驶员的资格审核。三、培训督导组组 长:裴林冲(兼)成 员:陈 环 何光斌 刘 芳培训督导组负责星级驾驶员培训教材编写,二级单位教员的选拔培训。四、考核评定组组 长:杨光荣成 员:陈 环 何光斌 廖兴斌 刘 芳 负责组织对星级驾驶员“三语”考核和评定工作。附件二:十堰市城市公交公司星级驾驶员民主评议办法一、评议对象:准
16、五星级驾驶员,即符合五星级考核标准的驾驶员。二、评议人员:1、由所在单位组织职工参与评议。2、参评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人员、一线职工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12人,其中一线职工比例不得低于40%。三、评议程序:1、组织集中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2、参评人员根据被评议人日常工作、团结协作、遵章守纪等具体表现在优秀、良好、一般、差四项意见中提出个人评议结论。3、统计、汇总个人评议意见后,将评议结论计入驾驶员个人考核内容。4、优良率=(优秀得票数+良好得票数)/总票数十堰市城市公交公司星级驾驶员民主评议表 评定时间: 年 月 日被评议人所在线路评议情况优秀 (1)良好 (2)一般 (3)差 (4)附件三:十堰市城市公交公司驾驶员工号牌及星级标识佩带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