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共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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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强化我矿井下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运输安全隐患,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全面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鲁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矿井下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斜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斜巷轨道运输、采区斜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斜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轨道运输。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 根据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矿上有关规定,落实好各级“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

2、,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第四条矿设一名矿级领导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第五条机电科明确一名副科长或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本矿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工作负业务领导责任。第六条明确区长是本区队机电运输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机电区长或技术员协助区长开展机电运输工作。第七条机电科职责范围:一、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处理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二、负责会同培训部门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等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三、负责对全矿轨道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情况、完好情况、措施兑现、

3、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四、负责组织对全矿运输设施及斜巷提升绞车运行前的验收工作。五、负责斜巷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协调工作。六、负责全矿选型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第三章斜巷巷道、车场和硐室第八条绞车硐室、各车场、甩车道及硐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距离、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要求,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硐。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施工。第九条斜巷绞车道及硐室一、斜巷绞车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要求,巷道支护应

4、达到合格品,不得有断棚、片帮、漏顶现象。二、绞车道内无矸石老料,浮煤杂物,流水不得冲刷道心。三、绞车硐室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净高不小于2m,绞车距墙壁之间最近距离不小于500mm。四、绞车道下部停车场,各顺槽甩车场的对面人行道宽度不足0.7m的巷道一侧,需设躲避硐,其规格为1.81.41.4m(高宽深)。巷道中的躲避硐的间距,不得大于25m;下部停车场躲避硐,距起坡点不得小于2m。第十条各轨道和车场具体有求:一、绞车道轨道敷设达到合格品,变坡点严禁采用钢轨对接。二、绞车道的上车场位置必须留有不小于5m的过卷安全距离,现场条件难达5m时,须制订安全措施。三、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

5、度的1.5倍。四、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五、车场内空、重车道严禁并列存放车,两道存车之间必须留有不少于5米的错开距离,以确保行人畅通和安全。六、上车场严禁有负坡(向下山的坡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七、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条规定要求。八、车场高度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第十一条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车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一、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6米。二、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米。第十二条斜巷轨道上山施工倒拉绞车和平巷对拉绞车,

6、必须开凿绞车和设备硐室或在5米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米以上(巷道宽度满足要求时可不需拓宽巷道)。第十三条倒拉绞车前方8至15米处必须支设护身柱(不少于2棵)或护石垛。第十四条主要斜巷必须设计有正规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第十五条小绞车硐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米,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500mm。硐室支护达到合格品。第四章绞车第十六条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平稳,操作方便。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第十七条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

7、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规定,禁止用小滑板代替。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并落实检查责任人。倒拉绞车导向轮的固定必须有设计,固定或支护强度必须有设计计算。第十八条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护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设计要求。第十九条凡使用期超过三个月或斜巷坡度超过15的绞车,25kW、40kW调度绞车,50kW绞车(滚筒直径在800mm以下),顶底板松软、二分层无条件打压趄柱和生根的绞车,运送综采、综掘等大型装备上下的回柱绞车,均应采用砼或锚杆基础固定,并按矿总工审批的基础图施工。基础锚杆的规格为161400mm以上,打入底板不少于1.2m,每台

8、绞车不少于8棵锚杆。基础面用水泥浆抹平。第二十条 凡使用期不满三个月的临时性施工用11.4KW绞车,允许有四根压柱,两根趄柱和地锚并用的方法固定。在绞车底盘前后各打两个铁橛子前挡后栏,并用钢丝绳套将绞车底盘拴住,另一端套在铁橛子上,然后使用四根压柱两个趄柱;地锚应打在坚硬的底板上,地锚深度不少于0.7m,地锚眼角度向后倾斜或底板夹角为60或70,每跟锚杆拉力不小于一吨;所用于打压柱或趄柱的材料应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木,严禁用腐朽的坑木、金属柱子和工字钢等钢质材料。趄柱前倾与顶板夹角75,支柱上方顶板要挖100-150mm的柱窝;压柱角度前倾88。所有支柱下方应固定在机体底座上的柱窝内或机

9、体底盘固定的工字钢上的柱窝内;凡是地锚、压趄柱固定的绞车,其机座应稳固在坚硬底板或坚实的煤体上,机座应与轨面保持水平,不准固定在松软的浮煤上;上山掘进用的绞车应在其上方5m处打不少于2根的护柱子,可用直径100mm圆木制作,下头打在巷道实体以下200mm中。第二十一条 使用对拉绞车必须为同型号,对拉绞车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不重合时,必须在绞车前方2m处设站轮,轮高不小于800mm,并与最近轨道留有0.5m的安全距离。第二十二条 斜巷使用绞车的各车场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标明斜坡长度、坡度、绞车功率、牵引能力、挂车数、吨位、钢丝绳直径、维修负责人等。关于倾斜井巷绞车每次提升矿车数量可参考下列公

10、式:N=N=G=-W1NN挂车数量P-电机功率(KW)G装载重量(kgF绞车牵引力(kg)L提升距离(m)W1矿车自重(kg)Y绞车效率(0.80.85)W2钢丝绳每米重量(kg/m)S绳速(m/s)X1最大坡度U1矿车摩擦系数(取0.01)X2平均坡度U2综合阻力系数(取0.1)不同型号绞车在不同坡度上最多牵引车数(重车),详见下表:倾角车速绞车0a11a105a1010a1515a202035绕绳量M11.4KW144211不允许不允许40025KW2473211不允许400第五章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第二十三条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第二十四条 钢丝绳在小绞车滚筒

11、上固定牢靠,不打滑,直径16mm以下的钢丝绳严禁剁股穿绳。第二十五条 使用中小绞车滚筒上最少要留有三圈绳作为磨擦圈,防绳抽出。第二十六条 运行中必须严格控制松绳余量,使钢丝绳不至于打结,严禁用主提升绳作车场调车用,矿车掉道复轨时,严禁用主提升绳强拉硬拽,以防崩绳。第二十七条 串车提升还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与主提升绳牢固连接。主绳直径在18mm以下,保险绳与主提升绳同径;主绳直径18mm21.5mm时,保险绳直径不小于18.5mm;主绳直径21.5mm28mm,保险绳直径不小于20mm。第二十八条 严禁超限,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要更换。第二十九条钢丝绳如断绳

12、时,禁止系扣,应用插接方法,其插接长度不少于700mm。第三十条 绞车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钩头插接并使用绳皮,且要用绳卡扎好,绳卡不得少于3付。第三十一条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可以使用带丝扣的马蹬或带鸡嘴的保险钩头,钢丝绳钩头必须有护绳环并且进行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钩头、马蹬强度应根据提升载荷选择,并符合要求。第三十二条斜巷运输时必须使用保险绳。第三十三条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连,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连接器上。第三十四条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

13、力进行试验。第三十五条斜巷运输中途需停车装卸时,应按紧闸把,将车掩好,用绳套系在轨道上或棚腿上,斜巷停车处下方严禁有人逗留或行走,斜巷下变坡点的安全设施必须闭合,在上述情况下才能装卸,否则不准装卸车。第三十六条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第三十七条矿车与矿车、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装置必须采用和矿车规格相应的不能自行脱落的三环链和销子。第三十八条 运送大型设备或超长物料时,应制作专门连接装置,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倍,报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严禁装运。第三十九条 订购的连接器必须具有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及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设计规定,外形尺寸,产品质

14、量均应符合标准要求:一、表面应光洁,不准有裂纹,过烧,毛刺高度、伤疤深度及重皮去除凹陷深度不大于1mm。二、锻造链环的错模量不得大于1mm。三、焊接链环的焊接处,直径不得小于原棒料直径,但也不得超过原棒料直径的15,焊缝应在链环的直部,表面应光洁,不准出现气孔、夹渣、明显裂纹等。四、链环、插销必须有永久标志,标明厂家、制造年份、等级。第四十条 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连接器或其他代用品,严禁平巷、斜巷连接器混用,连接器以破断强度为准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4条规定。第四十一条 提运超长物料等专用车辆的其他连接,并使用特制加长保险绳,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斜巷运输车与车之间严

15、禁用硬性直杆连接,必须用柔性可弯曲钢丝绳索连接。平巷运输车与车之间严禁用柔性可弯曲钢丝绳索连接,必须用硬性直杆连接。第四十二条 矿应责任到人,对连接器进行定期检查和测量,在遭受猛烈拉力后,应进行变形和探伤检查,如发现裂纹、变形、严重外伤等情况不得再使用。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连接器必须报废处理:一、连接器出现裂纹、开焊、严重锈蚀等。二、连接器和插销直径的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0。弯曲变形量超过其直径的10。三、按MT244-91标准,其表面质量、几何尺寸、拉力试验超限及无损探伤发现裂纹、缺陷超限。四、使用期超过5年。第六章斜巷安全设施第四十四条在轨道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

16、护装置,凡新设计的运输斜巷,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装设有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必须坚持使用,并定期检查维修试验,责任到人。第四十五条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在无人施加外力的情况下能自动闭合,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跑车防护装置使用挡车栏的,必须在轨道两侧至少各用一根锚杆对挡车栏底部生根加固。锚杆深度不低于1米并注入锚固剂。第四十六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第四十七条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必须安装使用阻车器连锁装置或安全门连锁装置。第一

17、道门或阻车器装在距变坡点11.5米处的平巷,第二道装在变坡点下方不大于提升列车长度加3米的斜巷地点,连锁阻车器或安全门应安装牢固,灵活可靠,能够可靠防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连锁阻车器或安全门前方,应设置一道常闭阻车器。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连锁阻车器或安全门必须和绞车及语言报警系统连锁,当两道阻车器或安全门同时打开时,绞车无法运行、语言系统发出禁止斜巷行人的警报。第四十八条斜巷中间应根据斜巷长度、倾角等情况,安设若干道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灵活可靠,能够有效阻止住运行中断绳、连接装置断裂、脱钩、绞车失控等下滑的车辆。第四十九条 水平上车场距变坡点0.8m处必须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

18、器,再上部车场还必须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前后阻车器应闭锁。第五十条 水平上车场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必须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并能和绞车相闭锁。第五十一条 斜巷底车场变坡点以上3m处,必须装设常闭挡车栏,且要求自动。第五十二条 斜巷各中部车场,必须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挡车装置。第五十三条 防跑车装置应为有资质的厂家出厂的定型产品,符合本巷道设计要求,经试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严禁私自粗制滥造,对使用的雷达捕车器的斜巷,其监测及动作电源必须与提升信号联锁。第五十四条斜巷下车场起破点向上1020米和各甩车道起破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远控

19、安全门,安全门正常出于关闭,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安全门应与语言报警系统连锁。第五十五条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要安设二道安全门,第一道距迎头或耙装机尾不超过10米,第二道距第一道不超过所提列车长度加3米,两门随掘进或耙装机前移。第五十六条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破点向上1020米安设第一道常闭安全门,距迎头或耙装机尾不超过10米安设第二道常闭安全门,此门随掘进前移。第五十七条斜巷下车场各甩车道口常闭挡车器要实现远控,由把钩工在躲避硐口通过钢丝绳、滑轮、杠杆等机构实现远控操作;下山掘进常闭挡车器要有专人操作。第五十八条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安

20、全生产的要求。第五十九条绞车道中部甩车场以下20m处设置超速吊梁或其他形式的挡车装置,如无中部甩车场,且斜巷长度在100-150m之间时,则至少安一道;150m以上至少装两道。每个挡车装置必须灵敏可靠。第六十条绞车斜巷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若干道托绳滚,具体应以钢丝绳不托地板为准,间距不大于20米;变坡点处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250mm,轴颈不小于40mm,地滚安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第六十一条斜巷高低起伏,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甩车场或下车场侧帮要安装立滚,甩车场道芯要装扒绳轮和地滚,数量以不磨绳为准。第六十二条斜巷上

21、车场、下车场各两端头必须设有防溜车的挡车闭锁装置。第七章轨道质量第六十三条轨道敷设必须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达到合格品以上;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要消灭杂拌道、非标准道岔;不同型轨道要分段敷设,接头处要用异型夹板。第六十四条行驶斜巷人车的轨道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必须达到优良品,轨型必须使用24kg/m以上。第六十五条巷道净断面及各车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定第21条、22条、23条规定并有下列要求:今后新开拓采区垂高50m以上,服务年限较长的,要设计有专门行人斜巷,并装备人车;现有生产采区没有专门人行巷道但要有两条以上斜巷,要创造条件使人走回风

22、巷或皮带巷。第六十六条斜巷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下部车场躲避硐距起坡点不小于2米并且应在人行道一侧,规格在1.81.41.4m以上(高宽深)。运人斜巷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混合提升下车场附近还应有人车停放硐室。第六十七条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总长度的三倍,上车场必须留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具体现场参量确定,并有1.5倍备用系数。第六十八条斜巷倾角大于16,人行道设台阶;倾角大于25时还必须设扶手栏杆,其高度为不低于0.8m,不高于1.3m。第八章信号装置第六十九条信号要声光兼备,双钩提升要有错码信号,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整齐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硐

23、室内;线路做到吊挂整齐。第七十条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下车场各甩车场信号必须经上车场把钩工转发,不得超过上车场把钩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各车场门口设有回铃。第七十一条 在斜巷绞车道上、下车场及中部甩车场(通道口),均须装设声光行车报警装置,信号一般为一停、二拉、三放,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第十一章一般管理制度第七十二条运送四超(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必须制定专门措施,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确需停滞,在列车两端和两侧必须悬挂发光或反光红色标记。第七十三条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规格及支护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

24、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托绳辊、有信号及躲避硐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维护制度落实。第七十四条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或磨损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第七十五条主要操作规程:1、小绞车司机与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2、绞车司机开车前应对绞车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并做好准备。(1)开车前先将绞车周围场地清理干净,使之不妨碍工作。(2)开车前应全面进行检查,(如绞车制动闸、防护罩、各部联接螺丝、压趄柱、地锚、砼基础及螺丝、钢丝绳、钩头联结环等)

25、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准凑乎使用。3、把钩工在发出开车信号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并确保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保险绳、防跑车安全装置完好,严禁超挂车数提升。4、绞车司机操作时必须做到:(1)送电前传动闸把位于松开位置,制动闸手把压紧。(2)听清提升信号后方可按送电按钮(按钮应挂在开车位置,以便司机能及时开、停车)。此时应按紧制动闸手把。(3)停车及停电,先压紧制动闸把,方可将传动闸把逐渐压紧并慢慢松开制动闸把。操作时要手不离闸把,精力集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仿宋车。(4)停车及停电,先压紧制动闸把,及时松开传动闸把使绞车停止牵引,然后按停车按钮停电。(5)绞车在运转时,司机应经常注

26、意运行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6)绞车往下松车,严禁断电自滑或松闸放飞车。(7)绞车在运转时,严禁用手或脚拨动运行中的钢丝绳和检查处理设备的运转部位。(8)绞车运行时,严禁司机站在出绳侧倒开车,或拨动钢丝绳。(9)工作完毕将开关手把打到停止位置,切断绞车电源。5、绞车司机按章作业,有权做到“六不开车”(见本章第九十一条)6、把钩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六不挂”(见本章第九十二条)7、对拉绞车的主动绞车和从动绞车在运行期间必须由司机亲自操作,严禁不带电自滑或松闸放飞车,或两部绞车一个司机运行。对拉绞车双方必须设有声光联系信号,绞车司机要听清回铃信号,然后发出开车

27、信号方可开车。两司机必须协调同步配合,禁止你拉我刹车情况发生。8、小绞车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严禁绞车闸把过位。绞车制动时制动闸把与水平方向的倾斜角度为3040度。第七十六条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每人每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在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信号。推车时,手不得放在矿车上沿上。三、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第七十七

28、条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严禁在下把钩和斜巷作业。行人时、在下把钩和斜巷作业时严禁行车。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车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第七十八条绞车走钩时禁止在绞车硐室休息和工作,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报送有关领导审批且与有关人员联系无误后方可工作。第七十九条必须建立斜巷管理台账,登记该斜巷设备与设施的技术参数;选用设备与设施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设备与设施完好及包机人;管理单位变化情况及检查存在问题。记录设备与设施的原始设计和施工情况。第八十条在主运输大巷起点要悬挂主运输大巷运输系统图,各采区

29、起点(与主运输大巷连接地点)要悬挂采区运输系统图。第八十一条凡新设计的采掘运输巷道,要建立运行前验收制度和运行许可证发放制度。由技术科、安全科、机电科、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按设计要求对巷道及车场的安全距离、轨道道岔质量、小绞车的安装位置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管理台账,注明地点、施工单位及负责人、验收人签字,做到范围明、责任清。第八十二条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和行车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维修工每日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使用前由绞车工、信号把钩工检查一次)。具体负责人和设备设施包机牌要悬挂

30、在现场,做到“一板三制”齐全,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第八十三条斜巷各车场均需悬挂斜巷标志牌,注明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以及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第八十四条严抓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运输违章作业人员和单位的处罚力度。各单位也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力度,杜绝运输违章现象,保证运输安全。第八十五条矿井轨道运输线路实行分段包片管理。掘进工区负责管理本单位施工和使用巷道内的临时轨道线路,即从迎头向外至尚未移交给运输工区把钩工接车点所辖区段内的轨道线路,其它井上、下轨道运输线路均由运输工区负责人管理。主要和临时轨道线路均应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规定。并按标准进行验

31、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返工整改。第八十六条在用的车场必须保持平整、清洁,严禁存放物料及支设影响安全运行的支柱或支架,车场的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采区顺槽车场轨道铺设要水平,并有可靠的防跑车装置,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进行整改。第八十七条加强各车场停放车位置的管理。永久轨道线路各车场运输工区均要设置警冲标,警冲标上顶端不得高于轨道面以上120,以免超宽的大件碰坏;其它轨道线路的车场均由各分管单位在巷道人行侧帮用红漆标设停车线,警冲标和停车线位置均在车场以内,距道岔后部与基本轨接点处4,各单位要严格按停车线位置停放车,凡不按规定标设停车线或停放的车辆超出停车线位置的,一律按违章论处。第八十八条

32、落实好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绞车基础、轨道铺设等施工质量由技术科负责检验。小绞车安装及设备完好和安全设施,由机电科负责检验。各单位安装绞车后要及时填报验收单,绞车要安装一台、验收一台、合格一台。第八十九条采区主要轨道提升斜巷的绞车、钢丝绳、钩头等由运转工区每天至少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地滚、轨道及阻车器等安全设施由运输工区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并保证齐全完好。其它巷道内的小绞车、基础、钢丝绳、地滚、轨道及阻车器等安全设施,由各使用管理单位每班派人进行检查维修一次,做好记录,并与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相挂钩。第九十条在工作面进行交接时,同时进行轨道、安全设施、小绞车及基础的交接,对不合格的项目接受单

33、位有权不接,直到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第九十一条运输工区对矿车连接用的三环和销子要编号管理,每月进行检查和测量一遍,并做好记录,对符合要求的三环和销子及使用期达到两年的和初次使用前的三环和销子,机电科有计划地分批送质检部门检验。供应部门把好供货质量关,每年对锁具卸扣的质量检查、试验不少于两次。第九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对所辖区域的辅助运输安全设施负有日常管理的责任,工作场所交接验收时不合格的设备及安全设施接收单位有权不接。第九十三条斜巷运输必须配齐人员,每钩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3人(绞车司机一人、上车场把钩工一人、下车场把钩工至少一人);挂二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4人(绞车司机一人,上车场把钩工至少二人,

34、下车场把钩工至少一人);斜巷运输如因人员配备不足发生重大或伤亡事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第九十四条小绞车司机及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做到正规上岗、正规操作。第九十五条各区队除区长负责全面领导本区的运输工作外,要有分管运输的副区长和工程技术人员。第九十六条各区队必须配备13名人员专门负责小绞车、钢丝绳、地滚、轨道及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第九十七条岗位人员不得同时身兼把钩工、把钩工不得兼任绞车司机。第九十八条斜巷运输严禁使用电瓶车在上车场向斜巷中顶车走钩,严禁使用小绞车向斜巷中牵引车;车辆在斜巷中掉道时禁止用绞车牵引拿道,斜巷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带车(运送大型重物编制安全措施)。第九十九条对拉小绞车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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